「我認為第一槍就打進了嘴裡,第二槍是為了留下射擊殘留物。那個兇手包住約翰的手,再拿起槍,對著地板開了一槍,這樣約翰的手上就能留下射擊殘留物。於是案子被定為自殺,就這麼結了。」
「但沒有人同意你的看法。」
「一個都沒有,直到今天,直到你帶著這套埃德加·愛倫·坡的推論出現。我去了重案組,把你的情報和推論都告訴了他們。我鄭重提醒他們,這個案子被定為自殺是有問題的。現在他們準備重啟這個案子,重新調查。明天早上我們就會在1121召開案件啟動會。重案組的頭兒打算抽調我過去,讓我參與調查。」
「這可真是太好了!」
我望著窗外,好半天說不出話。我太興奮了,事情正按部就班地順利推進。現在我已經把這兩樁發生在兩個不同的城市、之前都被認定為自殺的警察死亡案綁在一起了,我推動了兩件案子的重啟,還找出了案子之間很可能存在的關聯。這絕對是個精彩的故事,報道出來一定是個大新聞。而且這些資料就像一枚楔子,拿著它我就可以打入華盛頓的執法基金會,取得那裡的研究記錄,甚至還可以打進聯邦調查局。不過這美夢的前提是,我得搶在警察前頭。如果芝加哥或丹佛的警察先聯絡上了聯邦調查局,我最有可能的下場就是被排擠在外,因為他們再也用不著我了。
「為什麼?」我大聲問道。
「什麼為什麼?」
「為什麼有人要做出這種事?他到底想幹什麼?」
華盛頓沒有回答。他只是駕著車穿行在寒冷的茫茫夜色中。
我們在一家名叫「班房」的酒吧找了個後排的座位吃晚飯,這家酒吧位於第三區分局附近,警察們常來。我們倆都點了當日特價的醬汁烤火雞,這是適合寒冷天氣裡吃的好東西。我們吃飯時,華盛頓向我大致透露了重案組調查計劃的綱要。他告訴我他所說的一切都不能被引用,如果我想寫點什麼,只能去找警督要材料,最後也一定是由警督負責領導本案的調查。我出面去要材料是不會有問題的——這個調查正是因為我才得以開展,警督必定願意跟我談談。
華盛頓吃飯的時候習慣把雙肘都支在桌子上,看起來就像在保護自己的食物。他時不時在嘴裡還塞滿食物時就開始跟我說話,不過這是因為他太興奮了。我也採取了同樣的姿勢,我得小心翼翼地護住我在調查中的位置,還有我的報道。
「我們會跟丹佛那邊的警察一起開工,」華盛頓說,「我們要聯手把各自手裡掌握的東西都擺出來,看看能發現什麼。對了,你跟韋克斯勒通過電話嗎?他被你氣壞了,小夥子。」
「為什麼?」
「你覺得還能因為什麼?愛倫·坡、布魯克斯和芝加哥的這些事,你統統沒有告訴他。我覺得你要在那邊警察局失去一個可信任的人了,傑克。」
「也許吧。他們那邊有什麼新發現嗎?」
「有,那個公園巡守員。」
「他怎麼了?」
「他們為他做了催眠,把他帶回事發那天。他說,當他看向車裡找那把槍時,看到你哥哥只戴著一隻手套。但後來,另一隻手套,就是檢測出射擊殘留物的那隻,不知怎麼又戴回你哥哥手上了。韋克斯勒說他們可以堅定地認定那是一起謀殺案了。」
我點點頭,更多是為自己的敏銳感到欣慰,而不是應和華盛頓。「你們跟丹佛警察局都會把案子移交給聯邦調查局,對不對?按照你現在說的,這兩個案子有關聯,而且跨州了。」
「我們還得看看。你得知道,對於跟聯邦調查局合作,地方警察可從來不大感興趣。我們去找他們,他們來了,然後我們就被一腳踢開。每次都是這樣,正衝著屁股一腳踢過來。不過恐怕你說對了,到頭來很可能只能走上這條路。如果這案子真像我想的那樣,也就是你想的那樣,聯邦調查局終究會來,主持大局什麼的。」
我沒有告訴華盛頓我正打算去一趟聯邦調查局。我知道我必須得第一個趕到那兒。我把餐盤推到一邊,看著華盛頓搖搖頭,這一系列的發現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你現在對這案子有什麼想法?我們這會兒談論的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
「有幾種可能,」華盛頓說道,「其一,我們說的兇手其實是同一個人,他出來殺人,再折回來幹掉負責調查案件的警察。」
我點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
「其二,頭一樁兇殺案跟後面的警察遇害案並不相關,兇手只是來到一個城市,等待著,直到發生一樁他看中的或者從電視報道里得知的案子,然後便追蹤那位負責調查的警察。」
「有可能。」
「第三種可能就是有兩個兇手。這兩個城市都是這種情況,其中一個兇手犯下頭一樁案子,緊接著第二個兇手跟進,幹掉負責的警察。這三種可能性中,我最不喜歡這一個。這裡的問題太多了:這兩個兇手互相認識嗎?他們是聯手作案嗎?這會扯得非常遠。」
「他們應該是認識的,不然第二個兇手怎麼知道第一個兇手會去哪裡作案?」
「完全正確。現在我們正集中精力分析第一和第二種可能。我們還沒決定到底是丹佛方面過來還是我們派人過去,但兩邊都得了解那個孩子和那個大學生。我們得找找他們之間有什麼聯絡,任何聯絡都行,只要找著一個,我們就可以從那兒著手。」
我點點頭,思考著第一種可能性——一個人,一個兇手犯下所有這些案子。「如果兇手只是一個人,他真正的目標是誰?」我提出這個問題,其實是問自己而不是華盛頓,「是第一個受害者,還是辦案的警察?」
他的眉頭又擰成v形。
「也許,」我說,「我們要找的這個傢伙就是為了殺掉警察,警察才是他真正的目標,是吧?所以,他利用犯下的頭一樁兇殺案——斯馬瑟斯和洛夫頓——來釣出他真正的獵物。他在釣出警察。」
我環視四周。還在飛機上的時候,這念頭就一直在我腦子裡徘徊,現在我大聲說出口,仍然忍不住打了個冷戰。
「被嚇著了,是吧?」華盛頓道。
「是啊,嚇人得很。」
「你知道為什麼這麼恐怖?因為如果真是這麼回事,那就絕不止這麼兩件案子。每當一個警察被認為是自殺,調查總是既迅速又悄無聲息。沒有哪個警察局想遇上這種事情,所以都會盡快結案。因此這兩樁案子之外,肯定還有更多同類案件。如果我們設想的第一種可能是事實,布魯克斯絕不是這個傢伙殺害的第一個警察,你哥哥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還有更多,我敢打包票。」
華盛頓推開餐盤,他吃完了。半小時後,他把我送到了凱悅酒店門口。從密歇根湖吹來的風寒氣逼人,我不想站在外面吹風,他說不跟我上去了,不過給了我一張名片。
「我把家裡的電話和尋呼機的號碼都寫上了,保持聯絡。」
「我會的。」
「那就這樣吧,傑克。」他伸出手,我跟他握了下。「還有,多謝了,夥計。」
「謝我什麼?」
「因為你讓他們相信了。為這個,我欠你一份人情。狂人約翰也是。」
2000年6月前,芝加哥警察局總部位於芝加哥市南州街1121號,而後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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