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這樣,這堆卷宗足有五英寸厚呢,」我試著討價還價,「還是讓我帶回家吧,我看完就拿回來——」
「瞧瞧,跟你哥哥一模一樣。就一個小時,麥克沃伊。看好你的手錶,設個一小時的鬧鐘,因為這些卷宗一小時後就得躺回原來的抽屜。噢,設個五十九分鐘的就行了。你在浪費時間。」
我不再揪著這個問題不放,開啟了放在最上面的檔案。
特麗薩·洛夫頓生前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姑娘,在丹佛大學攻讀教育學學位,想成為一名一年級教師。她剛上大學一年級,住在學校的宿舍裡,選修了全部課程,同時在一家託兒所做兼職——那家託兒所位於學校為已婚師生提供的宿舍裡。
警方認為,洛夫頓是在校園裡或校園附近被綁架的,那是聖誕假期休課後的一個星期三。那個時候大多數學生已經離開校園享受假期去了,而特麗薩仍然留在學校是出於兩個原因:其一,她還有工作,那家託兒所直到那個週末才開始放聖誕假;其二,她的車出問題了。她在等一臺新離合器到貨,她那輛舊甲殼蟲轎車得換一臺離合器,才能夠開回家。
她被綁架後,沒有人報警,因為她的室友和其他所有朋友都回家過聖誕節了,沒有人知道她失蹤了。她星期四那天沒有在託兒所現身,經理還以為她直接回到了家鄉蒙大拿州,沒有幹完這一週只是因為她不想放聖誕假了還來上班。兼職打工的學生們經常這樣做,尤其是期末考試結束或者假期向他們招手的時候,所以經理沒有過問,也沒有向警方報案。
星期五早上,她的屍體在華盛頓公園被發現。調查人員能追蹤到的她的最後行蹤,就是星期三中午她從託兒所給汽車維修工打的電話——維修工還記得電話背景音裡孩子們的聲音——然後他告訴她車修好了。她說下班後就去取車,但是要先去趟銀行。可她既沒有去汽車維修店,也沒有去銀行。中午時分,她跟託兒所的經理告別,走出了大門。自此之後,再也沒有人見過活著的特麗薩。當然,除卻殺害她的兇手。
我只要看一看卷宗裡的這些照片,就能意識到這件案子是如何牢牢地抓住了肖恩,又像皮筋一般將他牢牢束縛。這裡有洛夫頓生前的照片,也有她死後的遺體照片。有一張很可能取自高中畢業紀念冊的肖像照,照片上是一個青春水靈的年輕女孩,生活剛剛在她面前敞開懷抱,一頭秀髮又黑又卷,湛藍的眼眸清澈如水晶。照相機閃光的那一瞬,她的雙眸映出細碎的光芒,燦如星辰。還有一張抓拍的照片,她穿著短褲和緊身背心,微笑著從汽車裡搬出瓦楞紙箱,曬成棕色的纖細胳膊繃得緊緊的。搬著這麼重的箱子,還要一動不動地站著讓攝影者拍照,看著都覺得她挺吃力的。我把照片翻了個面,背後有行潦草的字跡,我猜是她爸爸或媽媽匆匆寫下的:「特蕾的大學第一天!丹佛,科州。」
其他照片都是死後拍攝的,數量非常多,多得令我震驚。為什麼警察需要這麼多照片?每一張都像對這個女孩的另一次可怕侵犯,雖然她已經去世了。在這些照片裡,特麗薩·洛夫頓的眼睛失去了光彩。它們仍舊睜著,但黯淡無神,就像被蒙上了一層渾濁的膜。
這些照片上,特麗薩·洛夫頓躺在大約兩英尺高的灌木和雪堆中,地勢稍微有點坡度。媒體的報道是準確的——她的確被分屍成兩截。她的脖子上纏著一條圍巾,雙眼圓睜,向外凸出,彰示著她的死亡原因。但顯然兇手在她死後還煞費了一番功夫。屍體被攔腰劈成兩截,下半身被放置在上半身之上,擺出一個可怕的畫面,暗示著她正在進行某種性活動,跟她自己。
我意識到在我瀏覽這一組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時,坐在另一張桌子邊的韋克斯勒一直在觀察我。我儘量不流露出厭惡,或者某種沉迷。我終於知道哥哥一直試圖保護我、不讓我捲入其中的是什麼了。我平生從未見過這般可怕的東西。最後,我看向韋克斯勒:「我的天啊!」
「是啊。」
「那些譁眾取寵的電視節目說這案子就像洛杉磯的‘黑色大麗花’謀殺案,是挺像的,對不對?」
「是的。麥克還買了本關於‘黑色大麗花’的書,也給洛杉磯警察局的一些老警察打過電話。兩樁案子有一些相似之處,都涉及分屍,但那樁案子是五十年前的事了。」
「也許有人想模仿那樁案子。」
「有可能。麥克也這麼想過。」
我把照片放回信封裡,回頭看向韋克斯勒。「她是同性戀嗎?」
「不是,至少就目前我們瞭解的情況而言。她在比尤特老家有個男朋友,挺不錯的小夥子。我們查了他,沒有嫌疑。有一陣子你哥哥也這麼想過。因為那個兇手所做的,就是兇手對那兩截遺體所做的事情。他考慮過也許有人打擊報復她,因為她是個同性戀,或者想借此發表什麼變態的宣言,但這個思路沒有取得任何進展。」
我點點頭。
「你還有四十五分鐘。」
「這麼久以來,這還是頭一回,我聽到你稱呼他‘麥克’。」
「不用你操心這個。你還剩四十四分鐘。」
照片下面的屍檢報告就平淡多了。我注意到洛夫頓的死亡時間被認定在她失蹤的第一天——屍體被發現時,她已經死亡超過四十小時了。
絕大多數總結報告都無疾而終。警方對洛夫頓的家人、男朋友、大學裡的朋友和託兒所的同事都進行了大量的常規調查,甚至還走訪了那些她所喜愛的孩子的父母,然而一無所獲。幾乎所有人都具備不在場證明,或是通過其他偵查手段洗清了嫌疑。
這些報告得出的結論就是:特麗薩·洛夫頓並不認識兇手,不幸遇害僅僅因為行蹤恰好與兇手產生了交集,或者乾脆說就是運氣不好。報告裡提及那個身份不明的兇手時,總是使用男性人稱代詞,雖然還沒有確切的證據證實這一點。洛夫頓沒有受到性侵犯,但絕大多數以女性為物件的暴力犯罪者和分屍嗜好者都是男性,而且可以確信兇手是一個身強體健的人,因為他能夠切斷屍體的骨骼和軟骨組織。另外,尚未發現分屍工具。
屍體中的血液幾乎流盡,但仍然發現了一些屍斑,這表明在洛夫頓死亡與被分屍之間存在一段時間間隔。報告顯示,這段間隔可能長達兩三個小時。
另一個異常之處就是屍體被遺棄在公園的時間。調查人員認為洛夫頓遇害大約四十小時後,她的屍體才被人發現,而拋屍所在的公園卻是廣受跑步者和散步者青睞的地方。一場提前到來的降雪讓公園的行人大幅減少,但一具被遺棄在公園開闊地面上的屍骸這麼長時間竟無人發現,實在是匪夷所思。報告得出的結論是,從屍體被棄置在公園到破曉後被一個早起的慢跑者發現,時間不超過三個小時。
那麼,洛夫頓死後那麼長的時間裡,屍體在哪兒呢?調查人員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但他們掌握了一條線索。
纖維分析報告指出,在屍體身上和頭髮裡發現了大量不屬於受害者的頭髮和棉紡纖維。一旦警方鎖定嫌疑人,這些就可用來比對。報告上有一部分文字被特意圈了起來,內容是在屍體上找到並回收了大量木棉纖維。從整具屍體上取走的木棉纖維足有三十三根,這說明屍體與這種纖維的來源存在直接接觸。這份報告說,木棉纖維的質地雖然與棉花纖維相似,卻遠不如棉花纖維那般常見,它主要用於製造需要浮力的材料,如船用氣墊、救生衣和某些型別的睡袋。我不知為什麼這一段文字會被圈出來,於是詢問韋克斯勒。
「肖恩認為這些木棉纖維是弄清特麗薩在失蹤時段裡被安置在哪裡的關鍵。你知道,這種纖維又不怎麼常見,如果我們能找到它們的所在地,就相當於我們找到了一處犯罪現場,但是我們一直沒找到。」
這些報告是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的,我可以看出警方是如何提出一個個推論,又是如何一個個推翻它們。我能體會到調查過程中日益加深的絕望。這案子沒法破。很顯然,我哥哥相信特麗薩·洛夫頓恰巧撞上了一個連環殺手——那類最難追蹤的罪犯。卷宗裡還有一份聯邦調查局下設的全國暴力犯罪分析中心發來的回執報告,內含一份對本案兇手的心理側寫報告。我哥哥還在這沓卷宗裡保留了一份副本,那是他之前整理的關於本案各方面細節的對照清單,足足十七頁。他把這份檔案寄給了聯邦調查局,以跟調查局的暴力犯罪緝捕專案中的資料做比對。但電腦的分析結果是否定的:洛夫頓被害一案與發生在美國境內的其他兇殺案沒有足夠多的匹配細節,不值得聯邦調查局進一步關注。
聯邦調查局發來的心理側寫報告由局裡的一名側寫師執筆,報告裡列出了她的名字——蕾切爾·沃林。報告羅列了一大堆普遍性的描述,從很大程度上說,對破案毫無價值。報告中的人物刻畫和性格分析十分透徹,甚至可能正中靶心,但這些詞句不能幫助警察從幾百萬人中篩選出那個符合描述的嫌疑人。這份側寫報告推斷,兇手極有可能是一名白人男子,年齡在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對女性存在著難以排解的不滿與憤怒,因而對受害人屍體進行了極端殘害。此人很可能由一個十分專制的母親撫養長大,而他的父親很可能不在家中,或者因為忙於生計而未能參與他的成長,使撫養和教育等事務完全由母親承擔。依據其作案手段,側寫報告將這名兇手劃歸為「有條理型」,還警告因為兇手看似成功地實施了此次犯罪,並從警方的偵查行動中脫身,這很可能導致此人嘗試以相同的手法再次犯罪。
第一份卷宗的最後一批材料都是調查總結,有的關於調查訪談,有的關於核查的線索,還有的關於那些也許現下列印成文時看不出什麼意義,但今後沒準會成為突破點的細枝末節。從一份份的報告裡,我可以揣測出肖恩對特麗薩·洛夫頓一天天增加的憐惜之心。在最初的幾頁裡,他提到她時往往稱呼為受害者,有時也用洛夫頓這個姓氏;過了些時候,他開始用她的名字特麗薩稱呼她;再往後到二月份,在他死前提交的最後一批報告裡,他叫她特蕾——很可能是跟她家人或朋友的談話中偶然知道了這個暱稱,也許是從那張照片背面的題字知道的,就是那張拍攝於大學第一天的照片,那幸福快樂的大學第一天。
還剩十分鐘的時候,我合上第一份卷宗,開啟另一份。這份卷宗稍薄一些,略翻一下,裡面似乎滿是調查過程中那些數量龐大、尚未解釋清楚的問題。還有一些市民的信件,闡述他們對於案子的種種猜測。其中一封來自一個靈媒師,聲稱特麗薩·洛夫頓的靈魂正在臭氧層之上的某個地方徘徊,發出高頻率的呼喚,她的語速太快,對於沒受過訓練的人來說,那聲音聽起來像鳥兒在嘰嘰喳喳,但靈媒師卻能破譯這些高頻傳聲,並表示如果肖恩有需要,她很願意幫忙向特麗薩·洛夫頓提問。不過檔案裡沒有跡象表明肖恩與之有進一步接觸。
一份補充報告顯示,特麗薩要去的銀行和汽車維修店都離校園非常近,步行即可到達。警察把她的宿舍、託兒所、銀行和汽車維修店之間的線路來回撥查了三次,沒有找到一個在放假後的星期三見過特麗薩的目擊證人。但我哥哥依舊認為——這是另一份補充報告裡提到的——特麗薩是在從託兒所給汽車維修店打電話之後,去銀行取錢用來支付修車費之前被綁架的。
卷宗裡還有一份偵查日誌,記錄了被派來調查本案的警察的所有調查行動。一開始,人身侵害調查組的四名警察全天候調查這個案子,但是一天天過去,案子始終沒有進展,加上又發生了其他案子,抽調來抽調去,後來這個案子的負責人只剩下肖恩和韋克斯勒,再然後就只有肖恩了,而肖恩絕不會放棄這個案子。
日誌的最後一項記錄寫於肖恩自殺當天,只有寥寥一行字:「二月十日——跟拉厄舍在斯坦利酒店碰面。關於特蕾的,來自p/r。」
「時間到。」
我抬起頭,韋克斯勒正指著他的手錶。我心平氣和地合上卷宗。「p/r是什麼意思?」
「線索提供人的泛稱,意味著肖恩接到了一個電話。」
「拉厄舍是誰?」
「我們不知道。查過了電話簿,這個姓的人有好幾個。我們打電話過去,但他們壓根不明白我們在說什麼。我還去國家犯罪資訊中心查了查,但由於只有一個姓氏,查不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直到最後,我們也不知道這個人的情況,甚至不清楚這個人是男是女。事實上,我們都不能肯定肖恩是不是真的見了誰。根據我們的調查情況,斯坦利酒店裡沒有一個人見過肖恩。」
「為什麼他連招呼都不打就去見這個人了?也不留個字條說說這個人是誰?他為什麼要一個人去?」
「誰能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我們接到的電話實在太多了,都是打進來講這個案子的,你可以把一整天的時間都花在記錄每通電話上。或許他並不認識這個人,也許他只知道有人想跟他談談。你哥哥實在是太沉迷於這個案子了,任何人說可能知道那麼一點情況,他就會跑去跟人家見面。我再給你透露一個小秘密,這些卷宗裡沒寫這個,是因為他不想讓這兒的人覺得他瘋了。他真的跑去見了個巫師,就是那個靈媒師,卷宗裡提到的那個。」
「那他有什麼收穫嗎?」
「什麼都沒有。就是些廢話,什麼兇手正逍遙法外,還打算再幹一票。要我說,對於那些話,你只想回覆說‘好吧好吧,別開玩笑了,謝謝你提供的資訊’。總之,這是不能寫進報告的內容,屬於超自然範疇的。我可不想讓別人把肖恩看成個精神異常的怪人。」
我不想說什麼了,他的這些話真是愚蠢至極。我哥哥已經自殺了,可他還忙著操心不讓別人知道肖恩去諮詢靈媒師的事,免得有損肖恩的形象。
「這件事絕不會傳出這間辦公室。」我只能這麼說。我們倆都沒再說話,片刻的寂靜後,我又開口了:「那麼,韋克斯,對於那天發生的事,你又是怎麼想的?呃,不會公開發表——我這問題的前提。」
「我的想法?我的想法就是他去了那兒,而那個給他打電話的人卻壓根沒出現。對他來說,這又是一個死衚衕,他終於被壓垮了。於是他開車去了湖邊,做了那件事……你要寫一篇以他為主人公的報道嗎?」
「我不知道。我想,也許我會寫。」
「聽著,這些話我不知道該怎麼說,那我就直說了。他是你哥哥,也是我的朋友,甚至我可能比你更瞭解他。別再寫什麼故事了,就這樣讓這件事過去吧。」
我告訴他我會好好考慮一下,其實這麼說只是為了安撫他。我已經決定了。接著我離開警察局,看了下表,以確定剩下的時間還夠我在天黑之前趕到埃斯蒂斯公園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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