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博斯愉快地笑了:「至少現在你覺得我的話能說服檢察官,已經到了陪審團這一步。看來我的故事越來越可信了,對不對?」

布雷默冷笑一聲,抬起了槍口。「就這樣而已嗎,博斯?就這麼點料?」

「猛料要放到最後。」博斯點燃一根菸,眼睛一直盯著布雷默,「還記得你殺死錢德勒之前是怎麼折磨她的嗎?你一定記得吧。你咬了她,用菸頭燙她。今天圍著她的所有人都在想,為什麼模仿犯變了,為什麼增添了新的手法——改變了作案模式。最感到疑惑的是心理學家洛克,你真的把他耍得團團轉,單就這一點來說,我有點佩服你,布雷默。但是,你瞧,你不知道我掌握的情報。」

說完最後一句,博斯故意不說了。他知道布雷默會上鉤。

「那你又掌握了什麼,大偵探?」

博斯笑了,現在他已經完全掌握了主動權。

「我知道你為什麼要折磨她。很簡單,你想收回字條,對吧?可她就是不告訴你放在哪兒。你看,她明白字條給不給你,她都是死路一條,所以她強忍著——不管你怎麼折磨她都強忍著——她沒告訴你字條在哪兒,真是個有骨氣的女人。她最後打敗了你,布雷默,揪出你的人是她不是我。」

「什麼字條?」過了很久,布雷默無力地擠出一句。

「讓你露出馬腳的字條。你沒找到,那棟房子挺大,沒那麼容易找到,更何況床上還躺著一具女屍,要是有人來訪,你很難向別人解釋。不過別擔心,我找到了。你不讀霍桑的書,真是太可惜了,字條就夾在書裡,真遺憾。但就像我剛才說的,是錢德勒把你揪了出來。也許有時候人間還是有正義的。」

布雷默沒有馬上回擊。博斯看著他,知道一切進展順利。他快要收網了。「信封她也留著,你是不是在想這個?信封我也找到了。我就不懂,給她的字條和給我的一模一樣,為什麼要折磨她,逼她交出來?只不過是一份影印件而已嘛。後來我才想到,你要的不是字條,是信封。」

布雷默垂頭看著雙手。

「我說得怎麼樣?你在聽我說嗎?」

「我聽不懂。」布雷默抬起頭說,「要我說,你他媽是腦子有病。」

「那麼,我只需要費點心思向檢察官解釋,對吧?我只要跟他說,字條上的詩提到了你寫的報道,而那篇報道星期一才見報,也就是開庭審判那天,可信封上的郵戳卻是星期六。你瞧,這就對不上了。模仿犯怎麼會在詩中提到兩天後才刊登的報道?答案當然只有一個,那篇報道就是模仿犯自己寫的。星期二的報道提到了字條,也就能解釋通了,你的線人就是你自己,布雷默。這是第三個錯。三擊不中,你出局了。」

接下來兩人都沒說話,屋裡非常安靜,博斯能聽見啤酒嘶嘶冒泡的聲音。

「你忘了件事,博斯。」最後布雷默說,「我拿著槍呢。告訴我,你還跟誰說過這些鬼話?」

「先聽我把話說完。」博斯說,「上個週末你留給我的新的詩只是個障眼法。你想讓心理學家和其他人都以為你殺錢德勒只是為了幫我,或是出於什麼變態的心理,對吧?」

布雷默沒有作聲。

「這樣就沒人看得出你去找她的真實目的——為了收回字條和信封……媽的,你是個記者,她跟你很熟,八成你一敲門她就請你進屋了,就像你請我進屋一樣。熟人好下手,布雷默。」

布雷默仍沒作聲。

「回答我一個問題,布雷默。我很好奇,為什麼兩張字條,一張要送,一張要寄?你是個記者,想混進警察局留張字條在桌上,沒人會注意。可為什麼要寄一張給錢德勒?這顯然是個錯誤——就因為這個,你不得不回來殺她。那你一開始何必寄給她呢?」

布雷默盯著博斯看了很久,然後瞅了一眼手中的槍,好像在確認一切還在自己的掌控之中,還能擺平難題。槍是個很有效的圈套,博斯明白,他已經把布雷默牢牢攥在手中。

「那篇報道本該星期六見報,原計劃是這樣。有個蠢貨編輯把它推遲排到了星期一。星期六我還沒來得及看報,就把字條寄了出去。我犯了個小錯,而你犯了個大錯。」

「哦?是嗎?什麼大錯?」

「一個人來這兒……」

這回輪到博斯不作聲了。

「為什麼一個人來,博斯?你就是這麼解決掉人偶師的吧?獨自一人去找他,冷血地把他殺掉?」

博斯想了想。「問得好。」

「是吧,你犯的第二個錯是小看我,覺得我不如他。他根本不值一提。你殺了他,所以他死了活該。可這一回,該死的人是你。」

「把槍給我,布雷默。」

布雷默笑了,就像博斯提了一個傻問題。「你以為——」

「還有多少?還有多少個女人埋在地下?」

布雷默兩眼放光,很是得意。「多得很,多得足以滿足我的特殊癖好。」

「有多少?埋在哪兒?」

「你永遠不會知道,博斯。這將是你的痛,帶著遺憾和失敗的最後的痛。」

布雷默舉起槍,對準博斯的心臟,扣動了扳機。

博斯盯著布雷默的眼睛,聽見金屬撞擊的咔嗒聲。布雷默扣了一遍又一遍,結果都一樣。恐懼在他眼中迅速聚集。

博斯伸手從襪子裡掏出了彈夾,裡面裝著十五枚xtp子彈。他握緊彈夾,從沙發上躍起,一拳砸在布雷默的下巴上。布雷默被打倒在沙發上,那把史密斯韋森手槍掉到了地上。博斯馬上撿了起來,拔出空彈夾,把填滿的彈夾推了進去。

「起來!你他媽的給我起來!」

布雷默只好照做。「現在你要殺了我嗎?就像上回,槍俠出手,又殺一人?」

「這要看你的表現了,布雷默。」

「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真想一槍打爆你的頭,但必須你先動手,我才能開槍。就像人偶師,他耍了花招,現在輪到你了。」

「聽我說,博斯,我不想死。我說的所有話只是在開玩笑。你搞錯了,聽我解釋,求你了。帶我去警察局,到那兒所有事都能解釋清楚,求你了。」

「你用皮包帶勒住她們的脖子時,她們有沒有像這樣求你?有沒有?你讓她們求你饒命,還是隻求一死?錢德勒呢?到最後,她有沒有求你殺了她?」

「帶我去警察局。逮捕我,帶我去警察局。」

「那你就對著牆,你這頭肥豬,手背在身後。」

布雷默照做了。博斯把煙扔進桌上的菸灰缸,跟著布雷默來到牆邊,用手銬銬住布雷默。這時布雷默的肩膀鬆弛了下來,顯然他覺得安全了。他開始扭動胳膊,在手銬上摩擦手腕。「看到了嗎?」他說,「看到了嗎,博斯?我在手腕上擦出了傷痕。你殺了我,他們看到傷痕就知道是你私自處決了我。我才不是丘奇那種傻瓜,任你隨意宰割。」

「沒錯,你不是。你懂得可真多,對吧?」

「沒我不知道的。趕緊帶我去警察局。明天一早你還沒睡醒,我就放出來了。知道這叫什麼嗎,你搞的這場鬧劇?只不過是個無恥惡警的胡亂猜測而已。就連法庭上的陪審團都覺得你做過頭了,博斯。你這種招數不管用,你沒證據。」

博斯讓布雷默轉過身,兩人面對面只有不到兩英尺之隔,撥出的酒氣混在了一起。

「是你乾的,不是嗎?你還覺得能逃脫法網?」

布雷默瞪著博斯,眼中再次閃現出得意的光。洛克說對了,模仿犯自命不凡,哪怕他知道應該什麼都不說,因為說出的話也許關乎自己的性命,他也做不到。

「沒錯。」布雷默用低沉且怪異的聲音說,「是我乾的,我就是兇手。而且我將逃脫法網,你等著瞧吧。等我放出來,你後半輩子都睡不安穩了,我會讓你每個晚上都提心吊膽。」

博斯點點頭。

「這些話我可從沒說過,博斯,這將是你的一面之詞。你這個無賴——法院都不會搭理你,他們不會讓你出庭作證,你怎麼跟我鬥?」

博斯靠近布雷默,笑著說:「幸好我錄音了。」他走到窗臺邊,從散熱器的空隙裡拿出一個微型錄音機,把它放在手心裡給布雷默看。布雷默憤怒地瞪大雙眼。他中計了,被耍了。

「博斯,這盤磁帶法院不會收的。你這叫誘供,沒有告知我!」

「我現在就告知你的權利。從現在起你被捕了,之前我沒逮捕你,所以不必告知。你明白警察辦案的程式。」

博斯衝他笑了笑,品嚐著勝利的滋味。「走吧,布雷默。」他說。轉瞬之間,他已經厭倦了勝利的感覺。

古希臘神話中,海妖塞壬用動人的歌聲來引誘航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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