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把勁是肯定的,我不用去想要不要送給王庭長紅包,送是自然要送的,現在這社會你不送,人家憑什麼幫你。
我需要想的是送多少合適。
本來是想送現金給他,可約了幾次,他總不出來單獨跟我見面,說什麼現在遠離對這個案子都關注著,如果被人發現了他跟當事人單獨見面反而對這個案子的解決不利。
我總不能拿著厚厚的幾疊人民幣去找他吧,想來想去還是辦一張銀行卡。還好當時並沒有實行存款實名制,我就以王庭長的名字開了一個兩萬元的賬戶,密碼就寫在上面。帶著卡我來到了王庭長的辦公室,這就是現實,即使我握有十分的道理,即使我的朋友跟他很熟系,為了確保本案的勝利,我還是要把這張卡送出去。
看到我,王庭長問道:「有什麼事嗎?」
我說:「我想就案子的情況跟王庭長談談。」
王庭長說:「坐下來說。」
我把銀行卡夾在杜律師寫好的代理詞裡面,遞給王庭長,說:「這是我的代理律師寫好的代理詞,你先看看。」
王庭長接過去,開始翻看,看到了銀行卡,一點都不意外,只是拉開了抽屜,輕輕一順,卡就順到了抽屜裡,然後很快的合上抽屜,會心的對我一笑,說:「這份代理詞放在這吧,我會認真的研究的。」
我說:「那就讓你費心了。」
王庭長說:「這個案子牽涉到的法律關係很複雜,我會認真的研究,作出適當的判決的,你就放心了。」
我知道這是他在向我做出承諾,既然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我就站起來告辭了。
回到了工地,看到尹明在等我,本來在王庭長那剛獲得的一點好心情一下子沒有了。
尹明見到我就埋怨:「袁總,你這不是害我嗎?」
我笑著說:「你怎麼能怎麼這麼說那?尹總,我做錯什麼了?」
尹明說:「工程已經竣工了快兩個月了,你為什麼還不請有關部門驗收那?」
我自己有苦難言,工程驗收必須由東潤公司蓋章,可東潤公司的公章被易國搶走了,我拿什麼給他去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