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嚴記者帶著韓易到衡天派出所去做了一次採訪,我在陸羽茶室等了他們將近三個小時。
嚴記者滿面笑容的帶著韓易回來了,見到我,頗有收穫的說:「這幫警察真是什麼都敢說,簡直令人不敢相信那。」
我說:「那傢伙有點語無遮攔,不過,在你這個記者面前他也敢亂說?」
嚴記者說:「我沒說明我記者的身份,我只說是小韓的朋友,一起去問一下案子的進展的。」
原來這傢伙是去暗訪了,寇警官這下可是被他陰了一下,只是不知道寇警官說了些什麼?
嚴記者說:「我知道我們的警察同志向來敢說敢做,只是沒有想到他竟然會這麼大膽。」
我說:「他都說了什麼?」
嚴記者說:「我放給你聽一下,你就明白了。」說完就拿出一個錄音筆,開始播放這次暗訪的錄音。
先是韓易的聲音:「寇警官,我來看看案子有什麼進展嗎?」
寇警官說:「沒有了,我們沒有綁你那四個人的資料,有點無從下手。」
韓易說:「不是有部車嘛,那車子還沒找到?」
寇警官沒有回答韓易的問題,他問起了嚴記者的身份:「這位是?」
韓易說:「我的一個朋友,今天在一起玩,順路就陪我一起來的。」
嚴記者說:「我姓嚴,是小韓的朋友。」
寇警官說:「車子倒是找到了,可是我們沒辦法查下去了,你們易總說車子借給了政府九辦使用,政府九辦是軍事部門,我沒權利查問的。」
韓易說:「當時車上的四個人根本就是些社會混混,怎麼會與軍事部門發生聯絡。這是易國的藉口,他明明知道是怎麼回事,卻故意推給九辦,不讓你去查。」
寇警官說:「看來你對你們易總很有意見那。」
韓易說:「不是有意見的問題,我自己被人家綁架,我是被侵犯的受害人。」
寇警官說:「現在還不能說就是易總綁架的你,你不要這麼早就下結論。」
韓易說:「那為什麼我被強迫簽訂的轉讓合同受讓方是易國和隋力?」
寇警官:「這個,小韓那,你不要受袁波那傢伙的利用,我聽易總和隋董說,袁波這個人不是什麼好人,你不要相信他。」
韓易說:「不是我信不信袁總的問題,事實擺在眼前嘛,不是易國和隋力找人綁我,為什麼受讓人會是他們兩個?」
寇警官說:「事實究竟是怎麼樣,案件還在調查中,你賬戶裡的十萬塊錢你也說不清楚,所以到底怎麼回事我不能現在就下結論。不過,小韓你要想想,股份你只是掛名,說到底你是無辜被牽連進去的,爭鬥本身與你無關,何必那?我聽易總跟隋董說,這件事發生以前,你在天雅公司工作表現一直不錯,他們對你也還可以,你就沒考慮考慮,跟易總和隋董交流一下,在他們來講,你還是一個不錯的維修部的經理。」
韓易說:「那都是以前了,我不會再回天雅公司去了,我現在想起來就有一種不寒而慄的感覺,他們竟然想出往我賬戶裡打錢這麼卑鄙的招數,擺明了想陷害我。希望寇警官你還是早一點幫我把案子查明白了,讓我對袁總有個交代,我也想處理利落了,早一點再找一份工作。」
寇警官說:「小韓,你還是考慮考慮吧,再有,你不要受袁波的利用,四處發什麼申訴材料了,我這裡這幾天有關部門都轉下來好幾份你署名的申訴書了。」
韓易說:「寇警官你早一點查清楚了,我自然就不會申訴了。」
聽完錄音,我說:「這傢伙不知道收了對方多少錢,這不擺明了在包庇易國和隋力嗎?」
嚴記者說:「我也想不到他會說的這麼露骨,不過這樣對我們有好處,越發暴露出他查這個案子是有問題的。」
我問嚴記者:「下一步怎麼做,這樣就可以了嗎?」
嚴記者說:「明天我會表明自己的記者身份,再去採訪他一次,看他怎麼說。」
我會心的一笑,心裡已經開始想象著寇警官面對著表明身份的嚴記者,會是怎樣一副尷尬的表情。
第二天,嚴記者從衡天派出所並沒有得到新的東西,寇警官聲稱案件尚在偵查,不方便接受採訪,從而拒絕了嚴記者的訪問。嚴記者回來說手頭訪問的資料已經足夠了,他要寫第一篇報道了,題目他已醞釀好了,就叫《離奇綁架案,警察竟叫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交流》。
嚴記者說:「我們會找我們報社有聯絡的法學專家對這件事加以評說的,點評警方在辦案過程的缺失。」
我說:「很好,題目有震撼力,專家有權威性,這篇文章有禮有節,應該會不錯。」
嚴記者說:「那我就照這個思路去做了,你把錢準備好。」
我說:「沒問題。」
為了自己的利益,我不得不利用嚴記者,雖然手段不是那麼光明,可維護的是正當的利益,這也是我迫不得已採用的變通手段。
過了一天,嚴記者就把稿子寫好了,我看了看,不愧是省級報紙的記者,文筆不凡。文章說海門市民韓先生向我報反映,他於某月某日被四名不法分子綁架,他雖然報案,但案件經辦人員卻搪塞推延辦案。本報記者隨即對經辦人員進行了暗訪,卻意外發現經辦人員竟然要求韓先生與犯罪嫌疑人進行交流,讓記者真是感到莫名其妙云云,後面是省公安學校的教授的評點。
我點點頭說:「不錯,我很滿意。」
嚴記者說:「那請袁總跟我們簽了這份合同,然後把該付的錢付了,我們好發稿。」
我接過他遞過來的合同看了看,是一份加入省法制日報企業權益維護協會會員的合同,會費三萬塊,省法制日報贈送價值三萬塊廣告版面一次。
我疑惑的問:「怎麼變成了會員了那?」
嚴記者說:「我們都是這麼籤的,袁總你加入的是協會,我們收取的是會費,這樣你不發廣告,我們也不需要退還相關費用,你明白嗎?」
我明白了這是報社為了確保他們收取的錢不會被索回的一種方式,否則如果收取的是廣告費,我到時候沒發廣告,自然可以要求他們退費,報社就不好說他們是為了搞有償新聞才收費的。
我笑著說:「你們報社也夠狡猾的。」
嚴記者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我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把一張一萬五的支票遞給了他,然後問道:「現在行了,我該做的都做了,什麼時間可以看到這篇文章見報?」
嚴記者說:「後天吧,我現在就回去把稿子發回報社,主編審查一下,後天就會見報了。」
我說:「那我就等著看了。」
嚴記者說:「後天我會給你送樣報來的。」
嚴記者拿著支票走了,我坐在那繼續泡茶,電話響了,是阿鳳的號碼,阿鳳跟謝濤離婚的案子,經過謝濤再次起訴,一審二審漫長的過程,前些日子終於落下帷幕,法院判決二人離婚,那套房改房判歸謝濤所有。小叔雖然心有不甘,但漫長的訴訟過程已經搞得他很疲憊,再為了幾萬塊錢的東西去法院申訴,重走整個訴訟過程,他也沒那個心勁了,也就接受了這個結果。但是阿鳳還是不肯放棄謝濤,我聽小叔說阿鳳經常會去稅務局找謝濤,謝濤當然不會見他,常常從後門溜走。阿鳳這個傻女人就自己傻傻的在稅務局門口一等就是一天。
隔了一天,嚴記者抱了一疊報紙來找我。
我問道:「已經發出來了?」
嚴記者有點歉疚的說:「發是發出來了,不過不是原來我給你看的樣子。」
我急忙拿過來一份報紙,開啟了看,原來擬定的名字《離奇綁架案,警察竟叫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交流》被換成了《因股東衝突,海門發生一起綁架案》,細看內容去掉了經辦民警要韓易與犯罪嫌疑人交流的情節。
我一下子把報紙扔了,看著嚴記者,質問道:「這是怎麼回事?是不是錢拿去了,你們就可以隨便亂改文章內容。」
嚴記者撓撓頭,說:「不好意思,袁總,我這也是看到報紙才知道。」
我說:「你這不是胡扯嗎?你也是看到報紙才知道?」
嚴記者說:「對不起,我問過主編了,主編說他也是受到了一些壓力,迫不得已改的。看來袁總,你的對手也有一定的活動能力呀。」
我問道:「是誰出面干預了?」
嚴記者說:「海門的政法委書記一定要我們撤了這篇稿子,我們主編後來不得不把上面的文字改的圓通一點,才在有關部門通過了審查。」
我問道:「海門市的政法委書記怎麼會知道這件事?」
嚴記者說:「可能是我採訪衡天派出所,報出了自己省法制日報記者的身份,他們就找到了海門市的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