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代管

李宏跟我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院,恨恨的說:「這次肯定又是林文元這老傢伙搞的鬼,他就願意搞這一手。」

我說;「那怎麼辦?」

李宏說:「我會找人關照這個派出所的,讓警察早日逼著易國把公章交出來。」

我說:「好事多磨,李總,我們只好先等等了。」

事情卻不是這麼簡單,過了一個周,唐總把我叫了去。

唐總說:「袁總,我們之間的事情看來要停一停了。」

我看他神色凝重,就問道:「警察那沒結果?」

唐總嘆了口氣,說道:「我真是服了這幫傢伙,警察說是公司內部事務,他們不能參與。」

我驚訝的說:「怎麼會這樣,明明是搶奪嘛,怎麼變成了公司內部事物。」

唐總遞給我一張紙,說:「你看看這個就明白了。」

我拿過來一看,是一張代管公章的函,上面大體寫著,鑑於東潤集團派駐東潤公司的人員的行為損害了東潤公司的利益,天旺公司決定委託易國代為保管公司公章,以保護東潤公司的基本利益。

我罵道:「這不是無賴嗎?他們一個小股東,憑什麼來決定東潤公司的事物?」

唐總說:「真是咄咄怪事,可警察就是不管,這東西還是警察交給我的那。」

我說:「不行的話找他們上級單位投訴,不信就沒人主持公理了。」

唐總說:「我投訴過了,他們分局說了,公安部有明文規定,公安部門不的介入民間經濟糾紛,他們也不支援查下去。」

我說:「那這明明知道是易國拿了公章,我們還沒法要回來了?」

唐總說:「反正集團公司這邊是沒辦法了,除非我們再去搶回來。」

我說:「這不是誘人犯罪嗎?」

唐總說:「我們當然不會這麼做,也沒能力去這麼做。」

我問道:「那麼東潤公司下一步怎麼辦?」

唐總說:「我們能怎麼辦?跟人家交涉人家根本不理你。集團那邊只是說這幫傢伙簡直是流氓,可也拿不出好的辦法來。」

我說:「那我跟麗景談好的辦公樓買賣不就泡湯了,李總哪裡會等,再說四千多萬的資金也不能放在那等呀。」

唐總說;「這個回來就要麻煩袁總跟麗景地產說聲抱歉了,我們真是無能無力。易國跟隋力說他們不同意把辦公樓賣給麗景地產,他們認為可以找到更好的買主。」

我說:「唐總,這不是叫我裡外都不是人嘛。我跟李總沒辦法交代呀。」

唐總說:「這次集團程總對這件事很生氣,讓我跟你說一聲,你的努力集團公司都看到了,放心,集團這邊絕對不會虧待了你。」

我苦笑著說:「我的工程還需要蓋章的,現在你們公章都被搶走了,你叫我怎麼辦?」

唐總說:「集團這邊也在想辦法,相信總會解決的。」

想辦法,想什麼辦法,你們有辦法也不會讓易國拿著搶來的公章這麼逍遙。但在這個時候,我更不能得罪東潤集團,我還需要利用他們對我的同情,讓我的專案繼續維持下去。我只好說:「最好快一點,有些事情不等人的。」

唐總說:「我們儘量吧。對了,以後有事情跟集團那邊聯絡吧,我跟汪會計都要撤回集團了。」

我說:「怎麼會這樣,那以後有些事情你們就不管了?」

唐總說:「私下跟你說,我確實不能管了,也管不了了。這幾天天天半夜有人給我住處打電話,接了就是半天沒人說話,這不是擺明了恐嚇我嗎?為了我自己的人身安全,我不能不離開海門,袁總,實在對不起了。」

我說:「這幫小人,這麼卑鄙。」

看來易國這次有了林文元撐腰,膽子越來越大,他會不會利用手頭掌握的東潤公司的印章,做出什麼對我的專案不利的事情?這還真是很難說。

唐總說:「這方面你放心了,我們集團程總已經明確警告了隋力,如果一旦出現亂蓋公章的情況,我們就是告到公安部,也要追究他們的責任。」

我說:「這個專案是我全部的家底,你幫我警告一下他們,就是我說的,最好別來碰這個專案,否則我會讓他們死無葬身之地的。」

唐總遞給我一份報案證明,說:「這是我讓衡天派出所給我出具的,證明公章被人非法持有,給你一份吧,一旦有什麼不利於你的專案的檔案出現,拿著它也可以對抗一下。」

我接過來,看了看,上面寫著東潤公司於幾年幾月幾日報案稱公章被搶奪,經核實是公司小股東因為內部糾紛,而將公章拿走,特此證明。

我懷疑的說:「這有用嗎?」

唐總說:「聊勝於無,我也只能幫你到這了。」

我知道唐總已經盡力了,只好把這份證明收起來,說:「謝謝你了,唐總。」

唐總和汪會計就這樣離開了海門,東潤公司完全落入了易國和隋力的手裡。預期會賺到的兩百萬就這樣跟我說了拜拜,人生就是這麼好笑,我從來沒有離兩百萬這麼近過,心裡不免小小的有些遺憾。

事情還有個尾巴,必須通知一下麗景地產。我打電話給李宏,說:「抱歉,李總,合同不得不取消了。」

李宏語氣平淡的說:「我已經知道了,我找的人已經告訴我公章沒辦法拿回來了。這一次,又叫林文元佔了先機。」

我說:「不好意思,讓你浪費了半天時間,卻什麼也沒做到。」

李宏說:「這不怨你,我會把這筆損失記在林文元頭上的,早晚我會拿回來的。遺憾了,老弟,這次你的兩百萬也沒賺到。」

我笑笑,說:「見財化水,看來還是我命裡沒有這筆錢,但我很小氣,我跟李總你一樣,也會記住是誰讓我損失了這筆錢的。」

李宏說:「好,老弟,記住就好。不過最近你出入小心些,我怕他們會對你個人不利。」

我說:「我知道,他們已經對我動過一次手了,沒成功,我會警惕的。」

我當然會警惕,上次從林文元家離開,我心裡已經擰緊了弦,時刻警惕這類事情況的發生。

但防守不是我的習慣,我喜歡進攻,進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唐總說現在想拿回東潤公司的公章只能是搶回來,我知道他在暗示我去搶,這大概是東潤集團想借我的手,解決他們的麻煩。雖然這明顯是在利用我,可這對我也有利,我決定想辦法從易國手裡把公章奪回來。我千方百計想摸出易國的落腳點,但是易國跟我一樣,也是提高了警戒,我在幾個他常出現的地方都派人守候過,卻都是徒勞無功。

我起訴要求天旺公司和韓易履行合同給我辦理天旺公司股份過戶的案子如期開庭了,不出我所料,易國並沒有到庭,只是派了一個楊律師作為代理人出庭應訴。

一開庭,楊律師直接提出說:「韓易所代表的股東投資資金並沒有到位,因此他並不能享有股東的權益,相應的也就沒有轉讓的權利。」

法官問道:「你們有證據證明嗎?」

楊律師說:「我們的賬目上確實沒有他的資金到位的記錄。」

法官問我:「原告,被告所說的可是事實?」

我回答說:「不是,我們查到的工商登記上的記錄有韓易的驗資證明,證明資金到位了。」

法官問:「楊律師你有相反的證據嗎?」

楊律師說:「暫時沒有。」

法官問:「楊律師,你所代表的當事人對原告與韓易所籤的股份轉讓合同有什麼異議嗎?」

楊律師說:「對合同本身沒有異議,但是我們不同意韓易將股份轉讓給原告。」

法官問道:「你們要購買轉讓的股份嗎?」

楊律師:「我們沒有這個意向。」

法官譏諷的問:「你們又不買,又不讓人家賣,你們究竟想要幹什麼?」

楊律師說:「反正我們當事人不同意賣給原告。」

案子就這樣平靜的把程式進行完了,我不知道易國下一步會如何,是不是他覺得已經掌握了東潤公司的公章,對於我要進入天旺公司,保持一種無所謂的態度?但我相信我可不是小叔,我進了天旺公司肯定會鬧他個天翻地覆的。

你不是能搶東潤公司的公章嗎,我也能搶天旺公司的公章,我有樣學樣,照章辦事,看到時候你拿我怎麼辦?

開完庭回來,我就打電話給陳東,詢問案子主審法官對案子的看法,陳東說:「法官剛剛上來跟我彙報了,如果沒有新的情況,這個案子應該你贏定了,放心吧。」

我說:「幫我督促著,早一點判下來,只有拿到了判決書,我的心才會定下來。」

陳東說:「好了,我會催他早一點寫判決的。」

似乎事情進行的很順利,但我的心總是定不下來,易國會讓我這麼容易就把股份拿到手嗎?

第二天,工地上沒什麼事情,下午三點,就早早的離開工地回家看兒子。黃琳還在床上痴睡,自從生了兒子,黃琳一改以前的做派,有時間就躺到床上呼呼大睡。

保姆見我回來,把兒子抱給我,小傢伙見了我小手招著,笑著對我咿咿呀呀,我心裡說不出的舒爽,輕輕的咬著兒子的小手指,感覺他真是一個甜心寶貝。

就在此時電話響了,我抱著兒子不想接,電話卻不依不饒的響個不停,我無奈把孩子交給了保姆,接通了電話。

韓易的聲音氣急敗壞在電話的那邊說:「袁總,你怎麼這麼長時間才接電話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