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杜英雄將各項法證鑑定報告掃描影印,做成電子檔案發到顧菲菲郵箱中,同時將先前鳳山警方獲取到的被害人趙小蘭的身份證、信用卡、手機、微信、qq等號碼資訊,也一併發給艾小美。至於趙小蘭的手機,杜英雄也試著向姚建建議將之快遞到總局實驗室進行修復,不過姚建表示這個他做不了主,必須得跟局裡請示才行。考慮目前還不宜張揚,再說就手機損毀程度來看,修復的可能性很小,杜英雄也就不再勉強。
忙完上面這些事,杜英雄緊接著和王昆去了趙小蘭生前供職的保健品專賣公司,從她的一些同事口中瞭解到:趙小蘭是去年6月份進的公司,人挺精明的,心眼比較活泛,業績也不錯,但工作之外與同事不怎麼來往,所以同事對她的私生活了解不多,也沒人承認案發當晚與趙小蘭在一起喝過酒。
從保健品公司出來,一上午也就過去了,正想找地兒吃飯,杜英雄的手機響了。接聽之後,他又是驚喜又是感動,原來韓印坐最早的一班飛機飛來了鳳山,並且此時人已經到了市局。
杜英雄趕緊和王昆趕過去與韓印會合,見了面自然是親切得不行。一番寒暄之後,介紹了韓印和王昆相互認識,三人便找了個吃飯的地方,邊吃邊交流案情。吃過飯,杜英雄又將韓印引見給姚建,接著便陪他深入熟悉案件卷宗的情況。
真的是行家一齣手,便知有沒有。到了傍晚,顧菲菲打來電話,讓韓印和杜英雄即刻上線開網路視訊會議,想必是有所發現。
開啟電腦,連上網,點開影片軟體,很快顧菲菲和艾小美便出現在電腦螢幕上。顧菲菲直奔主題道:「屍檢方面沒問題,但顯示出的一些線索,可能被先前的辦案人員忽視了。從報告上看,被害人屍體上除了留有致命傷,同時枕部頭皮還有挫傷症狀,並且頸椎出現了壓縮性骨折,這都是明顯的高墜傷,應該是兇手拋屍所致。不過從高墜傷部位來看,屍體當時掉入井下應該是後腦部位先著地,那麼隨之落地的體位應該呈仰臥或側臥姿態,而從現場照片來看,被害人是面部緊貼地面,呈俯臥姿態……」
「屍體在井下被移動過?」杜英雄插話說,語氣中帶著一絲興奮。
「對。」顧菲菲重重點頭。
「這麼說,兇手拋屍的一系列動作,確屬不尋常動作?」杜英雄扭頭衝韓印問道。
「不僅如此,兇手井上井下攀爬,冒著極大危險,只是為了改變一個體位,表明將被害人屍體面部朝下襬成俯臥姿態,已經成為一個強迫性動作,也意味著這應該不是他第一次作案。」韓印點了下頭,沉著說道。
「太好了,這下常安真的有救了,他絕不可能是一個連環殺手!」杜英雄使勁拍了下大腿,情緒高昂地說。
「為什麼不可能?為什麼這麼輕易地下結論?」韓印皺著眉,盯著杜英雄詰問道,「背景資料記載,常安是一名棄嬰,雖然被好心人收養,但一直生活在比較窘困的環境。尤其當他成人後得知自己身世的真相,難保他心理不會出現裂變;並且當年他被拋棄的地點就是在一個垃圾堆旁,而汙濁髒亂的馬葫蘆井下是不是可以看成與垃圾堆是同一屬性的呢?」
「您是說,這樣一來,常安的嫌疑反而更大了?」杜英雄臉上的笑容僵住了,用試探的語氣問道。
「倒也不是那個意思,我是想告訴你,你先是一名警察,其次才是常安的好哥們兒,不管你主觀意志是什麼,都必須遵從客觀事實,從證據上出發,不要被非理性情緒左右,懂了嗎?」韓印顯然看出杜英雄在案子上的情緒化,主觀傾向太過嚴重,這絕不是一名優秀刑警所應該表現出的品質,所以必須難為他一下,及時遏制住這種不理智的苗頭。
「哦,對,對……」經韓印這麼一敲打,杜英雄臉騰的一下紅了,支支吾吾地低下頭,像個犯錯的小學生似的說不出話來。
場面略顯尷尬,連隔著螢幕的艾小美也感覺到了,便趕緊打岔,以輕快的口吻活躍氣氛道:「該我啦!該我啦!該我說說我的豐功偉績了!我查了與趙小蘭手機號碼有關的通訊記錄,她每天進出的電話特別多,我大概梳理了她遇害前3個月的通訊記錄,大多數通話號碼都只出現一兩次,比較固定的通話號碼有8個,相應的登記資訊我都整理好了,稍後給你們發過去。至於遇害當天,她有過11個通訊記錄,具體資訊稍後也一併發給你們。當然,現在人們用微信比較多,越是關係親密的越喜歡用微信聯絡,我複製了趙小蘭的手機號碼,登入上她的微信,但聊天曆史記錄留在原手機上,我看不到,再加上她微信朋友圈裡的好友實在太多了,一時之間還找不出什麼來。不過我發現這個手機號碼還繫結了一個雲賬戶,密碼和微信密碼一樣,都是她農曆的生日日期。更妙的是,這個雲賬戶同步了她手機的圖片庫,也就是說,趙小蘭通過手機攝像頭拍的照片不僅會儲存在手機中,同時也會傳到雲端儲存。我仔細看了她在雲儲存中的照片,其中有她和嫌疑人常安的合照,也有另外一個男人,喏,就是他……」
說話間,艾小美將趙小蘭和一箇中年男子的合照放到了電腦螢幕上,然後接著說道:「這個男人的照片第一次出現在雲端的時間是4月底,而趙小蘭是在5月中旬與常安分的手,從時間點上看,她很可能是因為這個男人才甩了常安。趙小蘭和這個男人有很多親暱的自拍照片,不過大多集中在酒店房間裡或者餐廳等較私密的場所,加之男人的年齡看起來要大趙小蘭不少,我估計她是做了別人的小三。案發當天,大概在18點左右,趙小蘭上傳過一張自拍照,地點是在一家餐廳中,似乎是在等人的空隙拍的。也許她就是在等照片上的男人,相信也就是你們要找的與趙小蘭一起喝酒的人。」
……
下線之後,韓印和杜英雄立馬去找中隊長姚建,提出要調閱鳳山市近幾年被列為積案的卷宗。如果兇手不是第一次作案,那是不是意味著鳳山市此時此刻正潛伏著一名連環殺手?
熬了一整夜,在反覆翻閱和縝密分析下,韓印和杜英雄從卷宗中篩選出兩起疑似案件。
案件一。被害人:男性,姓名、籍貫、身份不詳,由器官機能狀況推測,年齡在50至55歲之間,屬外來流浪人口。死亡時間:2014年12月19日23時許。案發地點:鳳山市長平街道玉春路前進橋下。屍檢及現場勘驗顯示:死者系被白酒瓶大力砸中頭穹窿部位,導致顱腦損傷併發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死後被扔進距作案現場不遠的一個大鐵皮垃圾箱中;死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高,現場遺留的酒瓶玻璃碎片上發現不屬於死者的血跡,懷疑是兇手作案時不慎割傷手部所留,但在前科罪犯dna資料庫中並未找到與之相匹配的。調閱現場周邊交通監控錄影,由於當晚霧氣太重,影片清晰度較差,無法獲取有效線索。此案至今未查出真相,已被列為積案,暫時停止偵辦。
案件二。被害人:王彩華,女,41歲,外省人,性工作者。死亡時間:2015年7月3日17時30分許。案發地點:鳳山市春陽街道寧山公園公用廁所內。屍檢及現場勘驗顯示:死者系被磚頭連續擊中後腦致死,屍體隨後被拋擲在大便蹲位上,衣物整齊,腦袋被塞進大便盆中;被當作兇器的磚頭扔在大便池中,故與兇手相關的證據遭到破壞。案發現場周邊沒有監控設施,兇手至今逍遙法外。
此兩起案件之所以引起韓印和杜英雄關注,是因為案件所顯示出的一些要素與紅星巷殺人案特別相似。
先前也提到過多次,通常對於連環案件的判定主要涉及三個要素:被害人型別、犯罪慣技、犯罪標記。那麼整合上面兩起案件與趙小蘭被殺一案,韓印和杜英雄發現:案件被害人都是外地人,在本地無親無故,社會地位低下,均屬於受傷害風險係數較高的人群。
殺人手法,乍看上去似乎關聯不大,但從宏觀角度審視,便會發現一種相似的隨機性。無論是作案地點,還是致死方式,尤其在兇器的選擇上,完全是就地取材——案件一利用的是被害人的酒瓶,案件二用的是廁所地上的磚頭,而殺趙小蘭的兇手更是隨手撿起常安丟在地上的皮帶。
至於犯罪標記這一環節,相似度則更高,主要體現在拋屍方面:首先,兇手並不在乎屍體被發現;其次,是地點的屬性問題——一個被扔在垃圾箱中,一個是在公廁大便蹲位上,一個是馬葫蘆井中,應該說提到這幾個場所,人們腦海裡同一個反應就是骯髒、惡臭、汙穢滿地;再次,從現場照片看,三個被害人被拋置的體位均為面部朝下,呈俯臥姿態。
當然,目前這些只是一個初步的推斷,也可以說是紙上談兵,後續還要圍繞這兩起案件做大量的剖析和佐證工作。可是如果判斷正確的話,情勢就從原本只需要關注紅星巷殺人案,演變成可能需要解決一個系列案件,才能洗清常安的犯罪嫌疑。
按照這個思路,得先把兩起舊案的來龍去脈徹底搞清楚,然後再綜合紅星巷殺人案的案情特徵和行為證據,去揣摩兇手犯罪標記式動作的寓意、選擇犯罪目標的模式乃至作案的心理動機,最終得出相應的犯罪心理側寫報告。
所以,當韓印和杜英雄在次日清晨目視太陽從東方冉冉升起時,心裡都清醒地認識到:想短時間內達到目標恐怕是不可能了。鑑於時間緊、人手少,韓印和杜英雄選擇兵分兩路,前者負責將三起案件串聯起來,後者和王昆負責排查與案發時間最近的紅星巷殺人案有交集的社會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