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話一齣,我驚詫萬分。楊警官告訴我的這些內容,讓我感覺他似乎是在平靜地跟我分享一些案件的進展,但卻因此讓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當天看到那張照片的時候,那個男人詭異的死狀。
然而重點是,我壓根並不想知道。
我只是一個小小的老百姓,既沒有專業知識,也沒有刑偵手段,況且楊警官在剛才還親口說過,不提此事。
所以我開始隱隱覺得,楊警官今天到這裡來找我,絕非只是向我傾吐自己的苦惱。
於是我沉默不作回應,害怕自己胡言亂語,又被捲入其中。
但是楊警官看我不吭聲,於是笑了笑說,你是不是也覺得,一個一星期前死亡的人,怎麼會在死後的別的地方出現指紋?
見他追問,我只能微微點了點頭。而且按照楊警官說的內容來看,這半枚指紋是出現在女死者的腳拇指上,距離先前的那個死者死亡已經一個星期,這個女人就算再怎麼不愛乾淨,這一個星期總得洗一次腳,穿一回襪子吧?那指紋是無論如何不會留下的。
想到此處,我心裡嘀咕著,這會不會是鬧鬼了啊,難道說先前那個死者就是被這個女人給害死的?
這是回來索命來了?
這恰好過了一個星期,一週七天,這是回魂了嗎?
但很快我就覺得自己的想法非常荒唐,雖然在民間一直流傳著七天回魂之說,意思是有怨報怨有仇報仇,死後第七天就是給那些枉死之人解決生前未了之事的機會。
儘管摸骨術依舊屬於玄學,但是要我相信鬼神這種事,也是在太荒誕了點。
楊警官接著說道,你還記不記得第一次我們來找你的時候,曾經向你詢問過一些情況,你說當時跟著先前的那個死者一起來的,還有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
我說我還記得,那個女人看上去歲數不大,但是穿得很時髦,大冬天的也看上去挺性感的。
楊警官說,這就更巧了,因為你看到的那個女人,正是這次的那個女死者。
如此一來,我便明白了楊警官為什麼會如此苦惱,即便是放在我這個沒有任何探案基礎的人來看,這樣的巧合也太不正常,兩個相識的人在短短一週之內以同樣的方式死去,無論如何都察覺得到,這兩起案件背後有著必然的聯絡。
我心裡默默可惜了一番,畢竟那個女人還是很漂亮的,但我實在不願再參與到其中。於是我傻笑著對楊警官說,警官啊,您跟我說這些是什麼意思呀?
我又不懂刑事破案,再說了,我就算想要知道點什麼,也起碼要看到死者本人才行啊,就算是這樣,我也不敢跟您保證我就一定能看出點什麼來…
話還沒說完,楊警官突然伸出手掌對我擺了幾下,那意思是在告訴我,讓我別繼續說下去了,這些他早就明白了。
於是我閉嘴,楊警官說道,我是親自領教過你的本事的,實不相瞞,這次來找你,也是要讓你給我一個新的線索和方向,你不是會摸骨嗎?我這就帶你摸去。
我一驚,結結巴巴地問道,摸……上哪兒摸去啊?
因為在我從楊警官的話中,粗略地捋了捋時間線,第一個死者出現的時候是一個多月前,然而第二名死者是在第一個死者之後一個星期出現的,也就是說,剩下的這將近一個月的時間裡,都是他們警方在進行調查的時間。
雖然是寒冬臘月,可任誰也不會把一具死屍留到今天這麼久吧?楊警官告訴我,去我們單位的停屍房,兩具屍體現在都還在那裡擺著呢。
我很抗拒,不僅僅因為對方是死人,而更多則是這是兩個已經擺放了接近一個月的屍體。於是我慌忙擺手說道,楊警官,您還是找別人吧,這事兒我可辦不了,我怕死人,不願意去,你總不能強迫我去吧?
這句話說到最後的時候,我的語氣竟然有些著急了,雖然配合警方是百姓的職責,但是起碼不能違揹我的意願吧。
誰知道楊警官撩起衣服,指了指自己後腰上彆著的那副手銬對我說,小兄弟,你剛才不是問我來按摩為什麼要帶手銬嗎?
其實那就是為了以防你不去,我好銬著你去的。我目瞪口呆,心想這算是什麼理由,這麼說來你幹嘛還來請我,一進屋直接銬了我不就行了嗎?
楊警官從腰上把手銬摸了下來,然後對我說道,我雖然沒有權利無理由拘留你24個小時,但是我可以把你列為嫌疑人之一,合法帶你去調查盤問12小時,我當然不希望這麼做,所以還請你配合一下。
我心裡有些生氣,但我知道此刻我說的任何一句話,都有可能變成他加重我「嫌疑」的砝碼。
於是我站在那兒,朝著楊警官怒目而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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