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那一份檔案就很關鍵了。」不管是贊同還是反對,慕劍雲好像很喜歡接曾日華的話頭,「eumenides冒著這麼大的風險去尋找,而且又處心積慮想要迷惑警方的視線,那檔案裡一定藏著什麼非常重要的資訊!」
這個道理是顯而易見的,柳松苦惱地攤著手,指出了問題的關鍵所在:「可我們怎麼知道是這十三份裡的哪一份呢?」
羅飛兩隻手叉在一起,大拇指互相繞著圈圈。他雖然沒有說話,但從他的表情來看,他似乎已經有了一些主意。
半個小時之後。
羅飛和曾日華又回到了檔案管理中心。他們左首的小廳內,陳放的是幾十年來已經結案的刑偵資料,eumenides影印走的檔案都是來自於這個廳。
四面牆上的檔案櫃密密麻麻地擺滿了資料,按照年代的先後有序地排列著。
因為都是些陳舊的檔案,平時很少有人來光顧瀏覽,所以大部分資料都排列得整整齊齊,檔案袋的邊縫上積著一層灰塵,但尚不足以蓋住邊縫上標記的檔案摘要。
eumenides從中取走了十三份檔案,哪一份才是他真正的目標所在?
羅飛的目光在這些資料間來回掃動搜尋著,他一一找到了那十三份檔案原來的位置,然後他拿出一支水筆,在這些空位周圍的檔案袋邊縫上畫出一個碗口大的圓圈。
「好了,去把燈關掉吧。」十三個圓圈全都畫完之後,羅飛吩咐在一旁等待的曾日華。
曾日華雖然不明所以,但他還是老老實實地照做了。檔案廳裡頓時變成了黑暗一片。
片刻後,黑暗中閃出了一絲微光,那微光來自於羅飛手中的一個熒光燈。這也是刑偵人員常常會使用到的裝置之一,多與指紋粉配合檢測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指紋。
可羅飛已經知道eumenides是不可能留下指紋的,他現在拿出這個熒光燈,想要做什麼呢?
羅飛用熒光燈照向剛才畫出的那些圓圈。他照得非常仔細,一個圓圈一個圓圈地看過去,有時還歪過腦袋變換著觀察的角度。很顯然,他是在尋找什麼。
曾日華也湊了過去,可他實在是看不出什麼端倪。熒光映著羅飛的面龐,他的神情嚴肅,在黑暗中愈發現出凝重的氣氛來。
良久之後,羅飛才將那十三個圓圈全部看完。他這才輕輕地吁了口氣,臉上露出大功告成的釋然表情。
曾日華懸著的心也落了下來,他期待地問道:「羅隊,有譜了麼?」
「來,你看這裡。」羅飛用熒光燈照向檔案櫃左下角的一個圓圈,同時讓開角度,招呼曾日華過來觀看。
曾日華半蹲著身子,順著熒光照射的方向看過去。圓圈內現出不同狀態的反光,顯示出灰塵在檔案袋邊縫上不同程度的堆積。
「你看這裡。」羅飛在一旁指出重點所在,「這裡好幾本檔案袋邊縫上的灰塵脫落了,這是手指新近翻動的痕跡。可以想象當時的狀態嗎?他一本一本地翻過去,檢視邊縫上的摘要,最後他終於找到了目標,將其中的一本檔案抽取出去。」
「嗯。」曾日華點點頭,從那些痕跡很容易想象出eumenides的動作。事實上,這也是大多數人在一堆書函中尋找目標都會做出的常用動作。
「好了,我們再看其他的這些圓圈。」羅飛把熒光燈挪向了別的關鍵處,「你看,空位附近檔案袋邊縫上的灰塵很完整。這說明什麼?他在這些地方拿檔案的時候根本沒有尋找,他只是非常隨意地抽取著,動作快速而匆忙,因為他並沒有太大的把握在檔案館裡長時間停留。」
「是的!」曾日華完全明白了羅飛的意思,忍不住要擊節叫好,「所以這些隨意抽取出來的檔案都是用來干擾視線的幌子,左下角那本才是eumenides唯一的目標。」
羅飛笑了笑道:「現在讓我們看看那到底是什麼吧。」
曾日華迅速開啟了電燈,那十三份檔案他都帶了過來,按日期很容易便找到了從左下角空位上取出的那一本。
那是一九八四年的檔案,這個敏感的年份立刻讓羅飛的眉頭跳動了起來。而在檔案袋的封面上則寫著一行標題:《「一三○」惡性劫持人質案》。
這是什麼案子?羅飛皺眉努力回憶著,卻已搜尋不出太多的印象。從標題看,此案發生在一九八四年的一月三十號,正是「四一八」爆炸案發生的兩個多月前。
它與「四一八」爆炸案會有什麼關聯嗎?eumenides為什麼又會對這份檔案情有獨鍾?這些疑問顯然要等仔細研究過檔案內容之後才有可能解答了。
晚九點二十四分。
正是都市夜生活剛剛進入高潮的時候,芭拉拉酒吧內人頭攢動。
衣著火辣的女歌手在吧檯中央瘋狂扭動著妖嬈的身姿,極具節奏感的音樂,嘶啞放浪的歌聲將媚惑的氣息撒播到了酒吧內的每個角落。
有人在划拳喝酒,有人在搖擺狂舞,燈光忽明忽暗,照著這些男男女女的面龐如同鬼魅一般,虛幻難辨。
如果想找到一個人,在這樣的環境裡顯然是非常困難的。
所以韓灝選擇在這裡休息。
雖然已成功脫獄,可在他面前的道路卻仍然無比兇險。
他熟知警方的搜查手段,他不能去賓館,也不能去投靠親戚朋友,他甚至都不能打車。在這個城市裡,他幾乎已到了寸步難行的窘迫境地!
中午他迫不得已搶劫了一對情侶。他忘不了那兩個年輕人當時看著自己的眼神——驚訝、恐懼、厭惡。那種眼神使他感受到一種深深的沉淪,一種痛徹心扉的感覺!
他已經徹底成了一個罪犯,一個自己曾經深惡痛絕,恨不能清剿而後快的卑劣角色。
剛到酒吧的時候,他點了一瓶冰啤酒,一口氣便喝了個乾淨。那冰涼的感覺漫遍全身之後,他才稍稍冷靜下來。
他必須控制住自己的情緒,這樣才有可能在絕境中覓得一絲生機。
中午搶劫的時候他順便帶走了那個小夥子的外套,這是一個障眼法,那件外套很快便被他丟在了路邊的垃圾箱中。不過他知道這個障眼法使不了多久,尤其是在那個羅飛面前。
他必須儘快找一個落腳的地方,這個地方必須是他以前很少去可現在又絕對安全的。
到哪裡去找這樣一個地方呢?
在狂躁的音樂聲中,韓灝已想得有些頭痛。
那瓶酒已經喝完,他並不想再點,因為他必須保持頭腦清醒。
然而有人卻偏偏要和他作對似的,將一打新開的啤酒擺在了他的面前。
韓灝警覺地抬起頭,只見一個濃妝豔抹的女子坐在了自己的對面。
「大哥,喝酒吧!」女子扯著嗓門喊道,在酒吧嘈雜的環境中,這是一種說話的常態。
「走開,我不需要。」韓灝不耐煩地擺了擺手,「我只想一個人待著。」
可那女子不但不離去,反而向著韓灝身邊湊過來。這次她把嘴唇貼在韓灝耳邊,壓低聲音說道:「免單的,韓大哥。」
這聲「韓大哥」像利刃般刺中了韓灝的心窩,他駭然瞪大了眼睛,全身的肌肉都緊繃起來,擺出一副蓄勢待發要拼命的姿勢。
那女子「咯咯咯」地大笑起來,花枝亂顫:「真有趣,那人說得不錯,果然能把你嚇夠嗆。我說你怎麼回事啊,這輩子沒喝過免費的啤酒?」
韓灝從女子的話中品出了些味道,他眼中的駭然變成了警覺,目光四下掃動著。
「行了,別找了。」女子伸出纖纖玉手,挑逗似的從韓灝眼前掠了過去,「是那邊的大哥請客,我只是帶個話而已。」
韓灝順著女人手指的方向看了過去。在酒吧的角落,一個男子悠然獨坐著,身形籠罩在黑暗中。他看到了韓灝的目光,便把香菸送到口中猛吸了一下,暗紅色的煙火閃過,映出了他那雙亮閃閃的眼睛。
「是他?」韓灝心中一動。猶豫了片刻之後,他提起那打啤酒,大步向著男子所在的角落走去。
晚九時三十分,綠陽春餐廳。
他又來到了這裡,仍然坐在那個可以通覽全域性的角落。
短時間內多次出現在相同的場合對他來說本是件非常忌諱的事情,可他卻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他必須找個方法讓自己紛雜的心平靜下來。
短短兩天的時間,他經歷了太多的事情。
首先是那個人的離去,那個給了他第二次生命的人。
十多年來,他早已適應了在那個男人的指導和訓誡下生活。可當那個人離開的時候,他卻連對方的名字都還不知道。
「老師」,這就是他一直以來對那個人的稱呼。
他感到茫然而無奈。在他的人生中,這已經是第三次失去可以依賴的男人,而每一次都是如此的突然。
第一次是他的父親。
父親的具體形象在他的腦海中已有些模糊,因為他能見到父親的時候年齡還很小。但在他心底,卻藏著無法磨滅的對父親的眷念感覺。那種感覺總是帶著明顯的憂傷。
和父親相處的時光並不快樂,因為父親身上似乎承載著太多的煩惱和痛苦。時至今日,他仍能感受到當年父親對自己的疼愛,但那種疼愛卻更多地沉浸在悲傷的氣氛中。也許父親並不願意在孩子面前展現出那些悲傷,但父子間的血脈是相融相通的,父親一絲一毫的情緒都能夠沁入到兒子的心中。
那時的他雖然年幼,但一種想要幫助父親的慾望卻已經開始萌生。這種慾望隨著他年齡的增長變得越來越強烈,然而他卻從未有過了卻心願的機會。
因為父親忽然從他的生命中消失了。消失得如此突然,沒有分別的過程,甚至沒有任何的預兆。
十多年來他都不知道父親去了哪裡,他只知道從某一天開始,父親就再也沒有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現過。
父親消失的那一天,恰巧也是第二個男人進入他生命的那一天。
他清晰地記得那個日期,因為那天正是他的生日。
他管第二個男人叫「叔叔」。
他對這個叔叔印象深刻,因為後者曾給自己帶來過無盡的快樂。
從一個孩子的角度來說,叔叔是個非常「好看」的男人,年輕、帥氣、陽光,臉上總是笑嘻嘻的,即使是第一次見面,也會讓人感到由衷的親切。
和父親在一起的時候,他喜歡紮在對方的懷裡;和叔叔在一起的時候,他卻喜歡看著對方的臉,這使得他在十多年後仍能清晰地回憶起後者的笑貌音容。
叔叔有很多方法能哄他開心:一點小零食、一句笑話甚至是一個鬼臉。叔叔對媽媽也很照顧,那時候媽媽病重在床,她經常囑咐自己要聽叔叔的話。
叔叔的存在使他甚至忘記了父親離去的憂傷。那是他一生中最開心的一段時光。
可是這種快樂並沒有維持多長時間,因為叔叔很快也消失了。
同樣是毫無預兆地、突然地消失,隨之離去的還有那些曾經擁有的快樂。
不久之後,媽媽也病逝了,他在失去所有摯親的同時,也開始了一段真正黑暗的生活。
他進入了孤兒院。他不喜歡那個地方,所以那裡的人也都不喜歡他。在幾年的時間內,他在記憶中找不到任何快樂的元素。他獨來獨往,沒有人知道他的內心世界,也沒有人願意瞭解他的內心世界。這樣的環境讓他窒息,他想掙扎,想反抗,可他的四周全都是牢不可破的枷鎖。他無處可去,前途茫茫。
在這樣的狀態中,他從童年走向了少年。
終於有一天,那個人出現了。那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奇怪的人,在其醜陋恐怖的面容下蘊藏著令人無法抗拒的魔力。
從害怕到好奇,從好奇到迷戀,從迷戀到敬畏……他一步步向著那個怪人走近,汲取著對方無比強大的智慧和力量。在那個人的幫助下,禁錮著他的枷鎖被輕鬆打破,他因此而徹底折服。
那個人卻讓他放眼看向這個世界,有多少無辜的人仍在承受苦難,有多少邪惡力量仍在施虐,解放自己還遠遠不夠,他承擔著更加深遠的使命。
是的,他看到了太多。那些苦難與邪惡讓他感到痛心和憤怒,這個世界需要拯救,他願意傾盡自己所有的智慧與力量,投身於這場拯救之中。
他走上了那個怪人指引的道路,「老師」的稱呼在他的口中充滿了敬意。
可是如同宿命一樣,所有他親近的人都不能陪伴他太久。就在他覺得自己已經有能力回報師恩的時候,老師卻也離他而去了。
前一天上午,他遠遠看著法警們從爆炸廢墟中揀出老師的遺骸,心中充滿了悲傷與茫然。
這個人到底是誰?他有著怎樣的故事?他為什麼要出現在我的生活中?他知不知道我的過去?我的父親還有那個叔叔,他們又都去了哪裡?
對於這些問題,老師從來不願提及。那些答案也許將永遠被爆炸的廢墟所埋葬。因為隨著老師的離開,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人知道自己最初的身份。自己已經徹底成為了一個沒有任何記錄,沒有任何過去的人。
不被任何人所瞭解,甚至連自己對自己都不瞭解,這會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可是現實卻並不像他想的那樣悲觀,一些真相反而隨著老師的離去浮出了水面。
令他深深震愕的真相。
昨天晚上,當他從電視上看到爆炸案的新聞報道時,他幾乎驚呆了。
他知道了老師真實的身份——那個叫作袁志邦的實習警察。
螢幕上那個年輕、帥氣、陽光的形象立刻與他腦海中的某段記憶融合在了一起,那正是曾陪伴自己度過人生最快樂時光的「叔叔」。
親切近人的「叔叔」和如怪物般醜陋森嚴的「老師」居然是同一個人!
諸多的困惑立刻有了統一的解答。他知道了那叔叔為什麼會突然消失,也知道了老師為什麼會找到自己。
然後剩餘的困惑卻變得更加強烈。
父親,父親去了哪裡?那個人又究竟是怎樣進入了自己的生活?
要解開這些答案,他不得不回溯到起點去尋找,所有困惑開始的起點。
從那個起點開始,他的父親便消失了,而一個警察卻突然出現在他的身邊。
他清晰地記得那個日期,因為那天正是他六週歲的生日。
一九八四年一月三十日。
而對於那天發生的事情,在他記憶中已僅剩下些支離破碎的模糊片斷了。
每當他去回想那段往事的時候,首先在腦海中浮現出來的便是白色的病房。媽媽躺在床上,神色憔悴不堪,這樣的情形陪伴著他的童年。
也許父親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才終日鬱鬱寡歡的吧。
那天他卻很開心,父親答應過他,要在生日的時候給他買一個生日蛋糕。他對此充滿了期待。
他還從來沒吃過生日蛋糕,但他見到別的小朋友吃過。金黃色的蛋糕上堆著乳白色的奶油,那滋味一定很誘人。
他在醫院和媽媽一起等待著外出的父親,可是父親卻許久不歸。再後來病房中出現了兩三個陌生的男子。領頭的人神色陰沉,這讓小小的他感受到了一種壓抑的氣氛,他禁不住害怕地哭了起來。
隨即有一雙溫暖的大手將他抱了過去,然後他看到了那張親切好看的臉龐——這便是「叔叔」第一次在他記憶中出現時的情形。
叔叔很快就把他逗得破涕為笑,他被帶出病房,和對方開心地玩在了一起。
其他的男子片刻後也跟了出來,他們看著自己和叔叔之間的融洽氣氛,交頭接耳地商議著什麼。
商議的結果使他得到了從未享受過的優待:棒棒糖、玩具撥浪鼓,他甚至還被叔叔抱著坐上了小汽車。他問叔叔去哪裡,叔叔告訴他去找爸爸。
他更加開心了,他炫耀般地對叔叔說,今天是他的生日,爸爸會給他買回香甜的生日蛋糕。
下車前,叔叔給他戴上了兩個耳套。耳套裡傳來歡快動聽的兒童歌曲,他的注意力很快便被這新奇的玩意兒所吸引。他一邊吃著棒棒糖一邊專心地聽著,偶爾還跟著「呀呀」地學唱幾句。
叔叔果然帶他見到了父親,父親正和另外一個男人站在一起,他們不知道在幹什麼。
叔叔一直抱著他,他惦記著生日蛋糕,可直到他們離開的時候,父親也沒有把承諾中的蛋糕給他。
見到蛋糕是晚上的事情了,蛋糕在叔叔手中,據說那是父親託他轉交給自己的。
蛋糕非常香甜,成為他童年最美好的回憶之一。可是從那天往後,他卻再沒有見到過自己的父親。
他六週歲的生日便是這樣度過的。
父親去了哪裡?那叔叔和陌生的男子又是誰?這些疑問曾困擾了他許多年,而他卻找不到探索的方向。
直到昨天的新聞才讓他恍然大悟。
叔叔和那些陌生人,他們都是警察。
他們肯定是為了一起案件而來,發生在一九八四年一月三十日的案件。
他知道該去哪裡尋找自己想要的答案了:公安局的刑事檔案管理中心。
他冒險進入並且在那裡找到了一些有價值的檔案,然後他終於知道了父親去了哪裡。
那是一個令人悲傷的答案,與此同時,在他心中又湧起了更多的謎團。
謎團背後的真相對他來說或許是無比可怕的,他已經隱隱有所感覺,但他卻不得不繼續追查下去。
這注定會是個痛苦的過程。
所以他的心變得很亂。在這種狀態下,他似乎是下意識地來到了綠陽春餐廳。只有這裡能讓他的心變得安靜。
一週前,當他第一次來到這家餐廳的時候,他並不會想到以後自己會迷上這個地方。他當時只是想來看看那個女孩,因為她和自己都經歷過相同的苦難——父親突然間在生命中消失了。
而現在這裡卻已成為他最留戀的所在。因為這家餐廳有淡雅的淮揚菜,醇美的紅酒,當然最重要的,還是那個女孩和她所演奏的音樂。
可這些美好的氣氛今天卻都要打些折扣,因為某些無知的人正在破壞著它們。
那是三個男子。兩個年紀稍長,一胖一瘦;另一個年輕人體格健碩,眉目間透著股子狠勁。他們坐在離演奏區最近的餐桌上,點了最貴的菜餚,喝著最高檔的白酒。
他打心眼裡看不起這三名男子:他們根本沒有資格在這樣的餐廳裡吃飯,因為他們根本什麼都不懂。
淮揚菜名揚天下,其特色就是一個「淡」字,而這個「淡」是有原因的。
揚州地處長江下游,四季分明,物產豐富。由此當地人嗜好「嚐鮮」。不同的時令都以能品嚐到當季的新鮮菜品為最美。為了保持各色菜品的原味,突出「鮮」的特色,淮揚菜在烹飪技藝上才會講究「淡」的手法。
所以要吃淮揚菜,最重要的概念便是嚐鮮。那三名男子只懂得點最貴的高檔菜,可每道菜都與時令絲毫不符,可謂貽笑大方。
淮揚菜既然味淡,便不宜配合濃烈的白酒佐餐,所以那三名男子所選擇的酒水也是大大的不妥。
而他們所坐的位置離演奏區又過近,在這個距離上,演奏者的本音和水面的發射音會相互干擾,影響到聽者所享受到的音質。這說明他們根本也不懂音樂,女孩絕美的演奏在他們面前只是對牛彈琴罷了。
也許他們的目的並不在美食和音樂。因為他們面前的佳餚並沒有動多少,而白酒卻已經喝了一瓶多。他們還時常會在演奏的高潮部分交頭接耳說些什麼,全然不顧會因此而錯過最美妙的音律。
對這三名男子來說,吃飯只是一個理由,他們真正的目的是在商議著什麼事情。他們說話時的聲音很低,似乎還不想讓外人知道他們所商議的內容。
他坐在角落裡冷眼旁觀,嘴角忍不住現出一絲蔑笑——他可以猜到那些人在商議什麼,因為他對他們實在是太熟悉了。
為了刺殺鄧驊,他早已把龍宇集團上上下下的情況摸了個遍,而這三個人都是其中舉足輕重的人物。
胖子林恆幹,瘦子蒙方亮,都是龍宇集團的副總,也是當年隨著鄧驊一路打殺過來的元老級人物,地位顯赫。尤其是林恆幹,即便鄧驊在世的時候,他在龍宇集團亦僅為一人之下而已。
那個年輕人阿勝對他來說則更為熟悉,因為前者正是鄧驊手下最得力的保鏢之一。這樣的人物在集團內地位雖然不高,但和鄧驊一家的關係卻極為親近,這種人的勢力就像是皇帝身邊的宦官,說小則小,要說大卻也能大得嚇人。
現在鄧驊剛剛被刺,龍宇集團正處在一個權力重新整合的敏感時期。這三個人湊在一起,還能商議些什麼呢?
林恆幹很少說話,也很少舉杯。在更多的時候他只是靜靜地坐著,臉上露出胸有成竹的淺笑。與他相反,蒙方亮手裡的酒杯就從沒放下過,不過他喝的卻並不多。往往是他一手端著杯子,一手拍著阿勝的肩膀說些什麼,後者則傾聽片刻便紅著脖子點點頭,然後把自己杯中的白酒一飲而盡,一副豪氣沖天的氣勢。
蒙方亮對阿勝的表現似乎很滿意,看著對方又將一杯白酒吞入肚裡,他轉過頭來,向著林恆幹遞了個眼色。林恆乾點點頭,然後兩人一同站了起來。
阿勝也連忙跟著站起,他的身形已有些搖晃不穩。
蒙方亮笑著攔住阿勝,說道:「你再坐會兒,我和林總先走。」說這句話的時候他不再壓低聲音,就像是正常的聚會告別一般。
林恆幹過來和阿勝握了握手,目光中似乎帶著很大的期待。
阿勝緊緊地將對方的胖手抓住,既有受寵若驚的惶恐,又帶著躊躇滿志的豪氣。
林恆乾和蒙方亮悠然地離去了。他們當然不會注意到餐廳角落裡那個白領裝扮的小夥子,可後者卻一直在盯著他們。此刻他正冷冷地「哼」出一聲,表達出心中的厭惡與鄙視。很顯然,這次私會牽扯到某些秘密的交易,作為鄧家守護者的阿勝已然在背叛自己的職責。
阿勝更不會注意到那個人,他還沉浸在蒙方亮給自己許下的美好承諾中。是的,鄧驊已經死了,他何必再為鄧家賣命呢?何必再受那個阿華的壓制呢?良禽擇木而棲,換個東家,他能得到比阿華更有權勢的地位。
阿勝越想越激動,而酒勁翻湧,讓他更有一種飄飄然的感覺,他甚至有些不願離去了。
水面中心的女孩結束了她的演奏,音樂聲在這時停了下來。
「幹什麼?」阿勝粗著嗓門嚷了一句,「不要停,繼續拉,繼續拉!」他雖然不懂音樂,但此時卻想要追求一種盡善盡美的快感。
一個服務生連忙謙然上前:「對不起,先生,本場表演已經結束了。」
「結束個屁!我付不起錢嗎?」阿勝拍出幾張大鈔,「給我繼續演!」
女孩身子一晃,似乎受了些驚嚇,她瞪著無神的雙眼站在舞臺中央,顯得纖弱和無助。另一個服務生連忙走上前,在他的攙扶下,女孩快速收拾好演奏器具,向著後臺方向撤去。
「你他媽的什麼意思?敢不給我面子?你還想不想在這個場子裡混了?」阿勝下不了臺,藉著酒性勃然發作起來,他站起身搖搖晃晃地向著那女孩追過去。
「媽的,死瞎子,不要跑!」他一直追到了後臺,可那女孩卻早已不見了。
「他媽的,好,你跑吧!」阿勝罵罵咧咧地撂著狠話,「你以後永遠別來,我見你一次砸你一次!媽的,也不打聽打聽老子是誰!」
一番發作之後,酒勁愈發上湧。眾人此刻都躲得遠遠的,沒人敢搭理他,這也讓阿勝自覺有些無趣。他終於踉蹌著出了餐廳,向著停車場的方向而去。
片刻後,他找到了自己的那輛捷達車。「捷達,嘿,總……總有一天我會讓你變成寶馬!」他一邊做著美夢,一邊開啟車門鑽進了駕駛室內。
一塊帶著刺鼻氣息的手帕忽然捂在了他的臉上,本已醉意矇矓的阿勝立刻身體癱軟,瞬間失去了所有的知覺。
……
與此同時,省城人民醫院外科住院部。
根據警方的要求,吳寅午被轉到了單人特護病房內。他的手術還算成功,被砍斷的左手已被接活,康復後基本功能應該不會損失。不過因為年齡較大,經過這一番折騰後他的身體狀況變得非常虛弱,需要好好靜養一段時間才能恢復。
從上午開始,萬峰賓館發生血案的風聲不脛而走,成為了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由於辱師事件原本就引起過公眾的極大關注,現在事件走向一個如此具有爆炸效果的結局,其對媒體工作者的吸引力度可想而知。
一撥又一撥的記者——網路的、平面的、電視臺的,本地的、外地的,蜂擁而至。他們通過各種渠道打聽到吳寅午所在的病房,希望能夠得到第一手的採訪資料。
不過他們無一例外都被醫院方面的值班人員攔在了病房的特護區之外。病人剛剛做完手術,這個時刻務必要避免任何無關人員的打擾。尤其是這些記者,他們毫無分寸的採訪常常會引起病人情緒上的波動,因此更是院方重點防範的物件。
可是仍有些不甘心的傢伙妄圖能突破遠方的防線。他們使出各種本領,或軟纏硬磨,或對值班人員誘之以利,但在制度嚴格的省人民醫院,這些伎倆也只能碰壁而歸。而院方人員早已不勝其煩,開始還能心平氣和地耐心勸說,後來態度也就漸漸生硬,尤其是那個女護士長,人長得雖然漂亮,但一雙杏眼瞪將起來,就是再威猛的男子也要退避三舍。
可有人就像不識趣一般,偏偏要選在女護士長當班的時候來觸這個黴頭。
那是一個年輕的男子,與先前的記者們衣冠楚楚的裝扮不同,他很隨意地敞著夾克,露出內裡緊身的羊絨t恤衫,健碩的肌肉若隱若現,顯出一副男子的陽剛氣派來。由於臉上戴著一副大大的墨鏡,他的面容被遮住了許多,不過他挺拔的鼻樑和剛毅的嘴角還是能帶給人一種不一樣的威嚴和自信感覺。
「你好。吳寅午在哪個病房?」男子開門見山地問道,語氣沉穩又不失禮節。
「你是家屬嗎?」女護士長冷眼反問道。
「不是。」男子搖搖頭,不過他很快掏出一本證件遞過來,「我是警察。」
女護士長一怔,那果然是一本警官證,她連忙又抬頭多看了那男子兩眼,對方身形高大,儀態挺拔,的確頗有警官的風範,而他的裝束也頗符合影視劇中微服辦案的刑警風格。
女護士長敵意頓消,臉上的表情變得柔和起來:「哦,對不起,我不知道您是……」
「呵呵,沒關係。」男子微微一笑。
「那些記者太討厭了,我以為你也是……」女人帶著歉意,還想解釋些什麼,不過她的話語很快又被那男子打斷:「我明白。你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這很好。其實也是辛苦你們了,回頭我和組織上建議一下,派兩個幹警過來配合你們的工作。」
既受到了誇獎,又感受到對方的關懷和體貼,女護士長臉上綻放出燦爛的笑容,雖是素妝淡裹,但也因這笑容而顯得分外地明媚動人。
男子見效果已然達到,便適時地把話題收了回來:「那我可以進去了嗎?」
「當然可以。」女人殷勤地轉身指引出方向,「左邊第三個房間,707。」
「好的。」男子點頭以示謝意,往那個方向走了過去。當進入特護區之後,他的臉上忍不住露出了得意而狡黠的笑容。
「倒真是個美女呢!」他在心中暗自感慨著,「可就像小說裡說的那樣,美女總是缺乏大腦。」
二〇〇二年十月三十日凌晨一點十二分。
阿勝悠悠地醒轉過來,他的腦子昏沉沉的,暈得厲害。
手機在牛仔褲口袋裡震動著,手機鈴聲也在響個不停。也許正是這番動靜才把他從昏睡的狀態中吵醒的吧。
阿勝一邊揉著脹痛的腦袋,一邊將手機掏了出來。螢幕上顯示一個陌生的來電號碼,他也沒多想便按下了接聽鍵:「喂?」
電話那端的人在聽到他的聲音之後,卻立刻就結束通話了。聽筒裡傳出「嘀——嘀——嘀」的系統聲。
「操,傻逼。」阿勝憤憤地罵了一句,把手機摔到了一邊,然後他才騰出精力來觀察自己所處的境地。
他發現自己正端坐在捷達車的駕駛座上,安全帶勒在胸前,汽車的發動機還打著火,儀表盤大燈等也都亮著,車內則彌散著一股濃烈的酒味。
「媽的,又喝多了。」他嘟囔了一句,在腦海中努力搜尋著最後的記憶。他想起自己似乎在餐廳裡撒了一陣酒瘋,然後出來到停車場。也許是涼風一吹之後,酒勁上湧得厲害,反正他一鑽進汽車便什麼都不記得了。現在看來,自己顯然是沒扛住醉意,不得不在半路上睡了一覺。
我這是開到哪裡來了?阿勝向車外張望著。四周的路燈昏暗得很,但是道路卻很寬敞,路兩邊還有護欄,看起來還是規格不低的封閉路段。
可是道路上卻見不到任何行駛的車輛,而路況看起來也眼生得很。
是新修的路嗎?還是因為自己喝多了,已經辨不清道路和方向?
不管它了,先往前開一段再說吧。到了有人的地方,也可以下車問一問。抱著這樣的想法,阿勝掛上擋位,右腳踩在了油門上。捷達車輕吼一聲,沿著寬闊平坦的道路向前方駛去。
車的速度越來越快。在良好的路況上行駛,司機往往會低估自己的車速,更何況現在的駕駛者是個尚處於半醉半醒狀態中的血氣男子。
當阿勝看到道路前方的警示標牌時,他的時速早已超過了一百公里。那些標牌在遠處閃著熒光,阻斷了前行的道路。標牌正中是由燈光組成的碩大紅叉,在夜色中尤為刺目。
沒路了嗎?阿勝的反應有些遲鈍,但他的左腳還是及時踩在了剎車片上。
可是捷達車仍在以極快的速度向著那些標牌衝過去。
阿勝愣了一下,一腳把剎車踩到了底,他的腳下竟沒有任何受力的感覺,車速自然也沒有受到絲毫的影響。
捷達車如同脫韁的野馬一樣,直向著標示道路終點的警示區域紮了進去。阿勝的腦袋「嗡」的一下,滲出了一身冷汗,酒勁也在頃刻間散去了大半。
眼見離那個紅叉已越來越近,情急之下,他咬咬牙,猛地打了一把方向盤,車頭往右邊擰到了最死。
可是汽車向著正前方的巨大慣性卻無法消除,車頭轉向之後車身仍以側滑的方式向著道路終點衝去,帶起一片劇烈的摩擦聲。
隨著一聲脆響,捷達車結結實實地撞在了警示紅叉上,幾乎與此同時,慣性使得內側車身脫離地面並最終帶動這個車輛凌空翻轉起來。車內的阿勝驚恐萬狀地閉上了眼睛,等待著車體著地時那一下劇烈的撞擊。
可這撞擊並沒有如期到來。瞬間的平靜之後,阿勝惶然環顧四周,他發現自己還在空中。隨即他的心徹底地沉了下去。
他看到了剛才那條路的盡頭——正在他頭頂的上方,那是一座尚未完工的高架橋。
「完了!」他絕望地悲呼了一聲。
捷達車墜落在二十米深的橋下,瞬間變成了一堆稀爛的廢鐵。
在兩三百米開外的路邊,一個年輕人目睹著這慘烈的一幕。他開啟手機後蓋,取出裡面的手機卡,折毀後扔在了路邊的荒草叢中。
「現在你該知道,不想混的那個人是你自己。」他幽幽地嘆了一句,然後轉身向著蒼茫的夜色深處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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