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龍魚宴

暗黑者3:離別曲 周浩暉 第2頁,共2頁

高德森衝身後招了招手說:「開啟。」一個保鏢上前半步,彎腰揭開了蓋在菜餚上的銀盤。待氳在盤子裡的熱氣蒸騰散盡之後,一條碩大的魚兒便露了出來。只見那魚扁身闊體,顎邊兩條長長的龍鬚,雖然已被蒸熟,但渾身上下魚鱗尚在,金光閃閃,令人過目難忘。

「好一條金龍魚!」高德森由衷讚道。他看著那魚欣賞了一會兒,轉目問阿華,「你知不知道這條魚最喜歡吃什麼?」

阿華沒有正面回答對方的提問,只說:「高老闆對這條魚倒是感興趣得很。」

高德森忽地一嘆:「其實我並不是第一次來到這個宴會廳,這條金龍魚,我也早就見識過。唉,那段記憶,已經陪我度過了十一年。」

十一年前阿華還不在鄧驊身邊,不知道當時曾發生過什麼。他看出對方有懷古慨今的意思,於是也不追問,只等對方繼續往下說。而高德森把身體靠在寬大的太師椅上,果然要開始侃侃而言。

「那時候,龍宇集團的勢力還沒到後來如日中天的地步,我也不是什麼高老闆,只是跟著一個大哥混江湖。我那個大哥雄心很大,一度想要和鄧驊爭奪對省城的控制權。只可惜他並不是鄧驊的對手,幾個回合下來,已經一敗塗地。後來我便向那大哥提議,與其繼續以卵擊石,還不如暫時委曲求全,先給兄弟們留條後路再說。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後,終於接受了我的建議。他託了中間人向鄧驊求情,希望雙方能夠握手言和。沒多久,中間人就帶回了鄧驊的回覆,鄧驊邀我大哥到龍宇大廈赴宴。」

阿華聽到這裡「哦」了一聲,道:「你大哥倒也算個人物。」

高德森明白阿華的語義:「那當然,能被鄧驊邀到龍宇大廈赴宴的人,不管是朋友還是對頭,至少都是鄧驊能看得上眼的人物。我大哥也感覺鄧驊很給面子,便答應赴約。到了約定的那天,我陪著大哥來到龍宇大廈,來到了這間宴會廳。」

高德森再次舉目四顧,似乎在尋找往昔的回憶:「那天接到鄧驊邀請的一共是三個人,個個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大家見面之後寒暄了一番,神色間卻有些尷尬。我陪在大哥身後,多少聽出一些眉目,原來這三人都是鄧驊最近兩年來擊潰的對手,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樣,希望勝局在握的鄧驊能放自己一條生路。這三人聊了一會兒,各自落座。鄧驊卻是最後才來的。他一進屋就坐在了這個位置上,背後的金龍魚往來遊動,那番氣勢我至今都難以忘記。」

高德森一邊說一邊輕撫著太師椅的把手,品味著某種美妙的感覺。片刻之後他繼續說道:「那天的宴席很豐盛,菜好,酒也好——可惜我身為小弟,只能在大哥身後站著,沒機會一飽口福。鄧驊頻頻舉杯,熱情得很,那樣子好像已經忘掉了以前的恩怨。不過他再怎麼熱情和氣,容顏中卻總有一副掩蓋不住的威嚴,令人不敢正視。在座的幾位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陪著,惴惴不安。後來我大哥見鄧驊始終不提正事,就主動端了酒敬對方,並且表達了賠罪的意思。鄧驊痛快得很,端起杯子一口乾了,說:‘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你們幾個能來這裡喝酒,就是給了我面子,喝了這頓酒,以前的事情一筆勾銷。’他這麼一說,幾位大哥才放寬了心。大家你來我往,有吃有喝的,不亦樂乎。不過我卻有些擔心。別人且不說,我大哥那兩年和鄧驊拼得你死我活,這事能這麼輕鬆就過去了?鄧驊越是不動聲色,這裡面積攢著的能量就越可怕!而後來發生的事情也印證了我的擔憂。」

這故事說到這裡,已足夠吊起聽者的胃口。便是阿華也忍不住要問道:「後來怎樣?」

高德森的目光轉回來,又盯住了桌上的那條金龍魚,然後他幽幽說道:「當幾位大哥酒足飯飽之後,鄧驊忽然放下筷子起身,他指著身後的那個魚缸,請大家賞魚。在座的當然極力奉承,直誇這條魚好。鄧驊看起來很高興,講了一通這魚的妙處。最後他又想起什麼似的,嘆道:‘唉,我們倒是吃飽了,可這麼好的一條魚,它還餓著呢!’於是大家紛紛建議趕緊給魚兒餵食。鄧驊這時便提出了一個問題……他問:‘你們知不知道,這條金龍魚最喜歡吃什麼?’」

先前高德森正是用這個問題作為引子揭開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而他此刻語調極為森然,顯然是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同尋常。在場眾人全都豎起了耳朵,等待著他的下文。

高德森繼續說道:「那三個大哥各自胡亂猜了一通,卻沒有一個猜對的。後來鄧驊搖搖手說:‘你們恐怕猜不到。因為這魚最喜歡吃什麼,連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而我也是偶然才發現的——這條魚的主人原先是個東南亞的老闆,這個人得罪了我,被我抓住。他就獻了這條金龍魚出來,想求一條生路。我一見這魚就非常喜歡,不過又不甘心輕易饒了對方。於是我就讓那傢伙拿一隻眼睛來餵魚,如果魚兒愛吃,我就放了他。那傢伙為了活命,真的剜了自己一隻眼睛扔進魚缸裡,結果魚兒吃得歡快無比——嘿嘿,我後來又養了這魚多年,再也沒見它吃食吃得那麼香。所以這魚最愛吃的東西,原來卻是人的眼睛!’」

高德森模仿著當年鄧驊說話時的語氣,不急不緩,悠然自若,就像在寵物市場中的閒聊一般。但深藏在那番話語中的寒流卻令人不寒而慄。聽者幾乎難以想象那個東南亞人的慘景:剜出自己的一隻眼睛,然後卻要用剩下的一隻眼睛巴巴地看著,企盼魚兒將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這肉體上的痛楚已然駭人,而精神上的摧殘更要殘酷十倍!

豹頭等人看著桌面上那條已被蒸熟的魚,只覺得胃腹間一陣翻湧,勉力壓了壓才止住了嘔吐的慾望。

唯有阿華不動聲色。他跟隨鄧驊多年,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風格——對於敵人,如果不能在肉體上消滅,那就要從精神上徹底地摧毀對方。當一個人親眼看見自己的一隻眼球被吃掉,他在恐懼和絕望之餘,一定會對自己的另一隻眼球極為珍惜,這種情感將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鬥志。

話到此處,眾人已然明白當年鄧驊宴請三個對頭的真正用意:要想求和可以,但必須留下自己的一隻眼睛。見高德森好像不願再多說什麼,阿華便帶著絲嘲諷的語氣追問道:「你們那三位大哥,都用自己的眼睛餵魚了嗎?」

「有一個餵了,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個人卻沒有。」高德森說話的同時眼角抽動了一下,很顯然那段血腥的回憶不會令人愉快。

「你大哥做了一個愚蠢的選擇。」阿華聳聳肩,好像有些遺憾,「那隻眼睛可以保他後半輩子的平安。」

高德森仰頭看著天花板,喟然一嘆:「你說得不錯。在當時的局面下,這其實是鄧驊留給他們唯一的機會。可惜我大哥卻不能當機立斷。當時我甚至主動請纓,想要獻出自己的一隻眼睛。」

「哦?」阿華看著高德森,目光中略顯敬意,「你對大哥倒還忠心得很!」

高德森嘿嘿一笑:「阿華兄弟啊,你誇我,我當然高興。不過我當時的想法卻並不那麼簡單,我只是在尋求最大的利益。我大哥如果和鄧驊談崩了,我作為他的心腹,肯定也沒什麼善終。所以我冒險一搏,更多還是為自己考慮。如果鄧驊要了我的眼睛,我們兄弟不僅可以落個平安,我在道上還能博個美名,至少壓過我那大哥是不用說了。以後不管自立山頭還是投靠鄧驊,我都有了響噹噹的資本,這樣計較起來倒也不虧。」

阿華一愣,苦笑道:「原來我是用君子之心,度了小人之腹。不過你能自己說出這番話,也算個真小人,比偽君子還是要好不少。」

高德森不羞不臊,面不改色地拱手說:「過獎過獎。只可惜鄧驊卻沒給我這個機會,他當時瞪了我一眼,呵斥我說:‘我又沒請你喝酒,你有什麼資格幫我餵魚?’」

阿華「哼」了一聲:「以鄧總的眼力,你這種小把戲又怎能騙得過他?」

高德森做出苦惱的樣子:「我在鄧驊面前碰了一鼻子灰,我老大也對我非常不滿,我是兩頭不是人啊。不過我大哥不肯留下眼睛,鄧驊也沒有強求,他只說:‘你們既然不願幫我餵魚,那今天的酒就算沒喝過好了。’」

阿華心中早已有數,淡淡問道:「那你大哥後來怎麼樣了?」

高德森道:「另一個不肯餵魚的大哥沒幾天就失蹤了,連個屍首也沒找著。我大哥回去之後越想越不是味,後來就找了個地方躲起來了,這一躲就是十一年。」

阿華微微頷首說:「能躲得住,也算有些本事。」

「我大哥找了個好地方啊,他躲在省城監獄的重監區,就算鄧驊也追殺不到那個地方去。」

阿華目光一跳,猜到了那個大哥的身份:「原來是平四。」

高德森無語預設。片刻後他又用手在太師椅上拍了拍:「好啦,不說我那個大哥了,還是說我自己吧。那天鄧驊當眾羞辱我,說我沒資格給他餵魚。我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卻暗暗發誓:終有一天,我要讓這條魚成為我口中的美餐!」

阿華瞥了對方一眼,說:「那你現在算是得償所願了。」

高德森的目光還是盯在那條金龍魚上,半晌之後他又仰起頭來環顧著金碧輝煌的宴會廳,感慨道:「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魚沒吃到我的眼睛,今天卻要被我所吃,而請我吃魚的人一週前還口口聲聲要取我的性命,嘿,這人世間的反覆變化,真是從何說起呢?」

阿華冷眼看著高德森,他知道現在正是對方一生中最為風光得意的時刻,他願意成人之美,索性讓對方好好地享受一番。所以他就這麼等著,直到高德森自己把情緒冷卻下來了,他才切入正題問道:「高老闆,那捲錄音帶你帶來了吧?」

「那當然。」高德森自信地一笑,「我知道你一定還想仔細聽聽。」說完他伸手往後招了招,便有隨從把一個行動式的錄放機送到他手裡。高德森按下播放鍵,同時將放音機推到桌面上,喇叭正對著阿華的方向。

磁帶早已調好了進度,只略略空轉了一圈,一個男子低沉的聲音隨即響起:

我是省城刑警隊隊長韓灝,今天我錄下這段自白,以揭示一樁即將發生的血案真相。

龍宇大廈的安保主管饒東華將要謀殺龍宇集團的兩名高管:林恆乾和蒙方亮,時間定在明天——也就是十一月二日。謀殺地點在龍宇大廈1801房間,此處即龍宇集團總裁鄧驊生前的辦公室。

昨天饒東華以殺手eumenides的名義向兩名被害人遞送了一份死亡通知單,被害人已經接受他的建議,會在龍宇大廈1801房間躲避eumenides的刺殺。而饒東華此後又和蒙方亮進行了密謀,在明天晚上十一點三十五分左右,蒙方亮會首先殺死林恆幹,然後他自己會在房間內假裝昏睡。

根據饒東華制定的計劃,當蒙方亮殺死林恆幹之後,我和饒東華會伺機進入1801房間,由我動手將蒙方亮殺死,殺人過程會模仿eumenides慣用的手法。

饒東華和蒙方亮密謀的過程已經被我暗中錄音,那段錄音將作為揭示案件真相的第一份證據;而我的這份獨白錄音則用來證實蒙方亮之死也是出自饒東華的策劃,為了證實本人獨白的真實性,我在殺死蒙方亮的時候將留下一些特定的痕跡:

1.除了死者喉部的致命傷之外,我會在死者的右側耳根部位劃上一刀;

2.我會在死者口中放入一枚1999年鑄造的一元硬幣。

3.我會拔下死者的一綹頭髮,棄於死者傷口附近的血液中。

以上細節除了勘探此案的警察之外,只有行兇者本人才會知道,我現在說出這些細節,足以證明我就是本案最直接的參與者。我本身並沒有殺害蒙方亮的動機,我的行為全都是出自饒東華的指使,沒有饒東華的安排,我也不可能於案發時進入現場。

從孩童時代開始,我畢生的夢想就是成為一名好警察。然而一次意外讓我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現在我已經無法回頭。我只希望能有機會抓住eumenides,否則我死不瞑目。這就是我參與此案的唯一原因。只要我的願望實現,我就會向警方自首,將案件的主謀饒東華繩之以法。

如果我本人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意外,那我留下的兩份錄音資料將作為最有力的證據,還法律與正義的尊嚴。

我是韓灝。我的這段自白髮生於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一日。

這段錄音就是高德森所說的送給阿華的「禮物」,不過那禮物只是複製了一個片斷,並不完全。阿華今天第一次完整地聽完了磁帶中男子的講述,他越聽神色越是凝重。不錯,那的確就是韓灝的聲音,而前刑警隊長的這番自述足以將阿華推向極為不利的境地。

阿華有些後悔,自己當初還是太小看那個傢伙了。他和韓灝商議謀殺計劃的時候,每次都做了反錄音的安排,但他沒想到對方會偷錄自己和蒙方亮的對話,而這段獨白更是出乎他的意料,那三個留在案發現場的細節可謂神來之筆,令自己在警方面前難以辯駁。

不過此刻懊惱已然全無意義,阿華關心的是另外一個問題。

「你從哪裡得到的這卷錄音帶?」

高德森往太師椅上一靠,大咧咧地說道:「韓灝當初製作了這份錄音,並且在死後寄到了蒙方亮家人手中,不過你也早有防備,一直派人盯在蒙方亮家附近。所以你的人比警方提前一步截走了這份錄音。沒想到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又有一個神秘男子打暈了你的手下,把錄音帶搶走。這個男子據說就是你想要栽贓的殺手eumenides。」

「你知道的倒不少。」阿華一邊說一邊斜眼瞪著豹頭。當初盯防蒙方亮家人的任務他就是交給豹頭去辦的,現在豹頭已經投靠了高德森,關於這卷錄音帶的來龍去脈後者自然也瞭如指掌了。

豹頭厚著臉皮,假裝沒看到阿華的目光,對以前的主人毫不理睬。

阿華心中忽又一凜:難道這小子早就藏著一手,當時就留下了這半份錄音?不過他隨即又推翻了自己:不可能,以eumenides的手段,做事情不會這麼不乾淨的。

高德森從阿華的神色變化中看出了對方所想,笑道:「阿華啊,你錯怪你的兄弟了。我得到這份錄音,完全是一段機緣巧合。前一段刑警隊的人盯上了我的兩個小弟,要搜他們的住所。我那兩個小弟摸不清底細,就往上彙報了。我託人一打聽,原來刑警隊盯的就是龍宇大廈那起案子。我連忙帶人過去,趕在警方之前找到了這卷錄音帶。」

阿華卻越聽越糊塗了:「這錄音帶怎麼會在你的小弟那裡?」

「我那兩個小弟是剛剛搬到那邊住的。」高德森解釋道,「這卷錄音帶是前一個租客留下的,根據房東的描述,這個租客就是此前奪走錄音帶的eumenides。」

高德森並不知道eumenides奪走錄音帶之後曾和阿華有過一場交易。他認為話到此處已非常明瞭:eumenides把錄音帶一直藏在住處,直到自己失手被捕。而警方正是循著eumenides的線索找到了這裡。

阿華的思緒卻更多一些,當初eumenides和自己交易的時候,曾親口保證沒對錄音帶進行復制。他倒真的沒有複製,但卻留下了半份錄音,這麼看來,那傢伙終究還是對自己有所防備。如果自己沒有守約,那這半份錄音就會派上用場了。只是大家都不會想到,這錄音最終竟會落在高德森手裡。

「阿華啊,我可是救了你一命呢。」見對方不說話,高德森悠然提醒,「如果這帶子到了警方手裡,那你的麻煩可就大了。」

阿華的思緒轉回來,他沉吟了一會兒,說道:「不錯,你救了我一次。如果你把這帶子給我,或許我們可以做一次交易。」

「交易?」高德森笑了,「什麼樣的交易?」

「這個需要你來考慮。」阿華指著那個錄放機說,「我要這卷帶子,你可以提一個你想要的條件,如果合適的話,我們就做交易。」

高德森看著阿華,他笑得更加厲害,就像是一個大人看著童言幼稚的孩子。等他笑完了之後,他這才說道:「我不會和你做交易的。你想要這卷帶子嗎?可以,我現在就給你。」

高德森掏出錄放機裡的磁帶扔給阿華,阿華皺了皺眉頭,沒有伸手去接,帶子落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坦白告訴你吧,這帶子我已經做了複製,而且不止一份。你永遠也別想它們全部銷燬。」高德森還是笑嘻嘻的,語氣卻有些變了味道,「你有什麼資格和我做交易?你只能求我,求我好好地保管它們。否則我一不小心,那帶子就有可能流傳出去。」

「那確實沒有交易的必要了。」阿華有些遺憾地聳了聳肩膀,又說,「你本來可以要求我做一件事情的,這樣我至少會晚一點殺了你。」

「你?殺了我?」高德森好像聽不懂對方在說什麼。

「我已經告訴過你了,我會殺了你。」阿華的語氣極為自然,「即使我們做交易,這件事也不會改變的。」

高德森不得不再次提醒對方:「你殺了我,立刻就會有人把這帶子送到警方手裡。」

「我知道。所以我才會給你一次做交易的機會。」

高德森凝起目光盯著阿華,然後他很嚴肅地問了句:「你的腦子是不是有病?」

阿華搖了搖頭,他知道自己和對方是兩個世界的人,根本聊不到一起去。

高德森卻不願放棄,他試圖改變對方的想法:「你為什麼要殺我?你也不應該和我做交易,你應該和我合作。懂嗎?合作!合作能讓我們雙方都變得更好。還有你的兄弟,我的兄弟,大家都成了自家人,何必要殺來殺去、兩敗俱傷?」

「合作?」阿華反問,「你覺得我們現在還可能合作?」

「為什麼不能?你幫我做事,我就永遠保守磁帶的秘密——這就是我們共同的利益。既然有共同的利益,為什麼不能合作?」

阿華沉默了一會兒,又問:「我們如果合作了,龍哥怎麼算?被你們燒傷的那個女孩又怎麼算?」

高德森啞然失笑:「你還考慮他們?」

「你不考慮?龍哥難道不是在給你做事情嗎?」

「他給我做事,因為當初我們之間有共同的利益。現在我們的利益紐帶已經不存在了,我為什麼還要考慮他?那個女孩我瞭解過,她不過是個小姐,你和她在一起不也是各取所需嗎?現在她已經成了一個怪物,你還想著她幹什麼?」

「利益……」阿華咀嚼著這兩個字,他已經全然明白自己和對方的思維差異所在,「你所考慮的一切,都離不開這個詞。」

「是的。這就是我們所處的時代:利益高於一切。」高德森鄭重地看著阿華,「你如果不能適應,你就會被這個時代所淘汰。」

阿華又不說話了,他似乎在考慮著重要的事情。高德森靜靜地等待著,不知對方是否會改變主意。片刻之後,阿華從口袋裡摸出一盒香菸,自己抽出一支,同時把煙盒衝高德森晃了一下。

高德森搖搖手:「不用。」他並不是不抽菸。只是此刻局勢不明,他還不敢抽阿華帶來的香菸而已。

阿華便自己把那支香菸叼在嘴裡,旁邊豹頭主動掏出打火機,幫他點著。

阿華深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些菸圈。然後他忽然轉了話題問道:「你知不知道我和鄧總是怎麼認識的?」

面對這樣的話題跳轉,高德森多少有些奇怪。不過他對新話題仍有興趣。省城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鄧驊和阿華之間並無血緣親情,但兩人卻極為親密默契,直如父子。這份情感背後一定有著某段不尋常的故事吧?於是高德森便應了句:「不知道。你倒說說看?」

阿華把香菸夾在手中,不緊不慢地講述起來:「我是一個孤兒,從小在福利院長大。那個時候福利院的條件不是很好。我上小學的時候,用的書包都是社會上淘汰下來的舊貨。看到其他同學的新書包花花綠綠的,我非常眼饞,非常希望自己也能有一個新書包。後來在我十歲那年,有個叔叔給福利院捐了一筆錢,這筆捐款使我的願望得以實現,我也有自己的新書包了。」

高德森在一旁猜測:「這個人就是鄧驊吧?」

阿華點了點頭。

高德森「哧」地一笑:「他是壞事做多了,才會刻意找個地方行善。你們只是他尋求良心慰藉的工具罷了!」

阿華沒有搭對方的話茬,只是繼續說道:「當時福利院的阿姨發書包的時候告訴我們,等到了春節,這個叔叔會親自來福利院裡看望我們,到時候還會給我們送一批年貨。別的小朋友聽了這個訊息都很興奮,紛紛猜測過年時那叔叔會帶來什麼好東西。唯有我的想法與他們不同。」

「哦?那你是怎麼想的?」

「我在想怎樣報答對方。既然那個叔叔實現了我的夢想,我願意把我最好的東西回贈給他。當時在福利院裡,小朋友們很少有機會吃到零食。只有到了星期天,阿姨才會給大家發一些小食品,有時候是棒棒糖,有時候是奶油餅乾,有時候是巧克力之類的。這些零食在孩子們眼中就是最美妙的東西了。當我決定報答那個叔叔之後,我就把每一週發放的零食都積攢起來。一直到春節前夕,用一個紙袋積攢了滿滿一包。過年的時候,那個叔叔果然來了,他帶了很多禮品送給小朋友,每個人都有份。但只有我在拿到禮品的時候,不僅說了謝謝,還回贈給對方一個裝滿禮物的小包。鄧總當時並沒有特別的反應,他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後問了我的名字。不過後來我知道,這個瞬間已經改變了我的一生。」

說到此處,阿華的眼神有些迷離,思緒似乎又回到了曾經的童年時代。夾在他手指中的香菸慢慢燃燒著,蕩起悠悠的青煙,孤獨的菸灰已經積攢了近半寸長。

「鄧驊就是因為這件事情對你青睞有加?」高德森眯著眼睛問道。他多少有些詫異,以鄧驊的鐵血石心,難道會如此輕易地被一個孩子打動?

阿華沒有正面回答,他垂下眼睛看著指間的香菸,自言自語般說道:「我後來也想過。鄧總難道會看得上那包零食?不是。他後來對我如此信任,只因為他知道我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別人給予過我的,我一定會加倍奉還,所以他對我絕不吝嗇。我和鄧總之間的關係,真的像父子一般沒有隔閡。」

見阿華的情緒好像有些消沉,高德森便把身體往前探了探,兩隻胳膊支在了桌面上:「鄧驊對你再好,他也已經死了。以後的省城,會是我高德森的天下。你看,我已經是這幢大廈的主人,鄧驊鍾愛的金龍魚也淪為了我的盤中餐。我看得起你阿華,知道你是個人物。你的眼光應該放遠一點,聰明的人不要往身後看,要看到自己的未來!」

阿華還是沒有搭腔,他的食指輕輕一彈,一截鬆動的菸灰散亂飄落。然後他抬起頭,思緒從過往中掙脫出來,道:「好了,不說鄧總了,說說那個女孩吧。」

「靠!」高德森翻了翻眼睛,「一個小姐有什麼好說的?」

阿華淡淡說道:「是,她是個小姐。我們當初相識也的確是在各取所需——她衝著我的錢,我衝著她的色。不過後來的情況就有些不同,她開始真心對我……」

「做小姐的能有什麼真心?最多是放長線釣大魚罷了。」高德森打斷阿華的話頭,臉露不屑之色,「沒想到你阿華竟會沉迷女色,連這點判斷力都沒了。」

面對對方的言語羞辱,阿華並未發怒,他只是認真地看著對方,道:「你錯了,我看人一向很準。那女孩後來受我連累,生不如死,可她卻沒有一點點後悔。因為幫我擋過了一場劫難,她甚至還感到高興。她已經為我失去了最寶貴的容顏,她對我還能有什麼所圖?」

高德森還想說些什麼,但一時間又有些詞窮。他略張開嘴,最終卻只是搖搖頭輕咂了一聲。

「江湖上有句古訓:婊子無情,戲子無義。一個做小姐的,為什麼會這樣對我?這件事別說是你了,就是我自己都覺得奇怪。所以我也問過她,而她的答案特別簡單。」說到這裡,阿華衝高德森一笑,「這事跟你有點關係呢。」

「跟我有關?」高德森一愣,成了摸不著頭腦的丈二和尚。

「那女孩原本在凱旋門大酒店上班。那次你給凱旋門栽贓,讓刑警隊的人封了酒店,女孩穿著單衣被趕出來,可憐得很。正巧我看見了,我就把自己住處的鑰匙給她,讓她先有個地方容身。」阿華把香菸湊到了嘴邊,雖然沒吸幾下,但那煙在阿華說話的時候已經燃去不少。這次他把菸圈吐出之後,又眯眼看了看菸頭殘餘的長度,然後頗為感懷地說道,「那女孩告訴我,正是我的這個舉動讓她的態度徹底改變。在她眼中,我不再是一個客人,而是一個懂得關心她、可以給她庇護的男人。所以她願意為我付出,甚至獻出自己的整個生命來報答我。」

高德森「嘿嘿」怪笑著:「那我還成了你們兩個的紅娘了?」

對於高德森的反應阿華似乎有些失望,他的視線從菸頭轉向對方:「你還是聽不明白我想說的重點到底是什麼。」

高德森冷言反駁:「我確實聽不明白。我都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了,你不去考慮自己的生死命運,卻要向我們歌頌一個小姐的感情?」

阿華嘆了口氣:「你認為我不該提及這個女孩?現在我在和高老闆談判,一個即將成為省城主宰的人。我怎麼能再三提起一個小姐?她根本不配出現在這個場合。」

高德森目光強硬,並不否認他的這番潛臺詞。

阿華卻搖搖頭:「可我的想法恰恰相反。我覺得是你不配和我們相提並論。我們是懂得感恩的人,而你不懂。在你的世界裡,約束行為的最高準則是利益,而在我們的世界,取代利益的準則是恩仇——有恩報恩,有仇報仇,不管是哪個方面都容不得半點含糊。」

高德森再也無法忍耐,他伸手在桌面上重重一拍:「愚昧!你這是自尋死路!」

「你會先死。」阿華直視著高德森的眼睛,他說話的氣力不大,但語氣極冷,像極了從地府深處飄來的聲音。

高德森怒極反笑。他實在不明白,阿華還有什麼資格這樣和自己叫板?對方的勢力已經日趨衰微,而致命的把柄還被自己握在手中。即使在這個宴會廳現場,對方的力量也處於絕對的弱勢,他連拼死一搏的機會都不存在!

「好好好!」如此勝券在握,高德森便大模大樣地躺靠在太師椅上,「我倒要看看,我是怎麼個死法!」

阿華不再說話,他把香菸叼在唇中最後吸了一口,這一口吸得又重又深,充滿了要做決斷的意味。菸頭上的火光驀然亮旺,快速燃到了菸蒂附近。這時阿華忽然把右手探到屁股下面,攥住了凳子的一條腿。然後他躬著身體一發力,將凳子甩起來向著桌子對面扔去。

那是一張打製於清代的楠木圓凳,質量沉重,如果砸到人也非同小可。不過坐在對面的高德森早有防備,一見阿華扔出凳子便立刻彎腰閃避。而阿華情急之下似乎也失去了準頭,凳子從太師椅上方飛過去,結結實實地砸中了鑲嵌在牆體上的那隻大水箱。水箱玻璃經不起這樣的撞擊,「砰」的一聲碎裂了,大大小小的碎片伴隨著水箱中的透明液體傾瀉而下,直衝著高德森覆蓋而來。

站在高德森身後的兩個黑衣保鏢應聲而上,展開身體護住了自己的主人。那些玻璃碎片大部分被他們遮擋住,並不能傷到高德森分毫。後者除了被淋成個落湯雞之外,在這波攻擊中並沒有任何損失。

而在桌子的另一邊,豹頭的反應更快。阿華剛剛把凳子扔出手,他便「蹭」的一下從自己的座位上躥出去,滿頭金髮舞動,像極了一頭獵食的豹子。面對整個省城的格鬥王者,阿華也難有抵抗之力,他被豹頭一下就勒住了脖子,同時下盤也吃了記掃堂腿,身體失去支撐,只能軟軟地受制於對方的擒拿術之中。整個局勢似乎在瞬間便一邊倒地分成了勝負。

然而高德森等人的心態卻無法樂觀。因為就在阿華被豹頭制服的同時,整個宴會廳內的人都聞到了一股不正常的濃烈氣味。

酒精的氣味!

原來封閉在牆體中的滿滿一箱液體並不是水,全都是酒精!隨著水箱玻璃的破裂,這些酒精傾瀉而下,將高德森和他的兩個保鏢徹底澆了個透!

阿華的身體正在豹頭的鐵肘夾擊下搖搖欲墜,他的四肢都受到了擒拿,但他的嘴還能動。於是他深吸了一口氣,將那燃得正旺的菸頭重重地吐了出去。菸頭在空中打著滾兒,火星閃耀,阿華的目光一路追隨,臉上則浮現出暢快的笑意。

這一切都在電光火石的瞬間發生。隨著「呼」的一聲輕響,菸頭的落點處騰起一團巨大的火焰,然後便有三個火人在其中掙扎起舞,痛苦的哀號聲此起彼伏,令人不寒而慄!

豹頭幾乎看傻了,他愕然鬆開阿華,喃喃罵了句:「我操!」隨即他意識到那火勢很可能危及自己,連忙向著宴會廳門外跑去。守在門口的兩個保鏢也自顧不暇,一邊往走廊裡退,一邊高喊著:「著火啦!快救高總!」眾人七手八腳地去找消防栓,一時間亂成一團。

阿華卻沒有走。他把宴會廳的大門關好,從裡面鎖死。然後他又退回到桌子附近,盯死了在火中掙扎的高德森。只要後者想要逃離,他就舉著張凳子連頂帶踢,把對方趕回到水箱附近的火焰中心。而另兩個陪葬的保鏢則任憑他們在屋內奔跑打滾,不作理睬。

屋外的豹頭等人度過了一場夢魘般的經歷。他們雖然扯出了消防水管,但卻無法撞開厚重的宴會廳大門。只聽得屋內慘叫連連,直如十八層的煉獄一樣。當那慘叫聲越來越弱的時候,他們的心也一點一點地沉下去,直到徹底的絕望。

慘叫聲徹底絕跡之後,宴會廳的大門才終於開啟。阿華從廳內緩步走出來,他的背後是一片火海,他的頭髮、衣服和鞋襪上也兀自飄著零星的火苗。阿華一邊走一邊拍打著這些火苗,他的神色如冰如鐵,就像一個從地獄中走出的閻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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