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韓亮並沒有被困神擊倒,他安全地把我們帶離了群山的懷抱。
「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楊大隊停下車,敲了敲我們的車窗玻璃,說,「既然你們都來了,雖然死因都已經很明確了,但還是幫我們一起把案件辦妥當吧。」
我知道楊大隊「把案件辦妥當」的意思,就是幫助他們完成五具屍體的屍表檢驗。我知道不是楊大隊對自己人的技術能力沒信心,而是他們太累了。這時候多出我和大寶這兩個「壯勞力」,那可要輕鬆不少。
「哦。」剛剛醒來,嗓子有些沙啞,我直了直身子,看了看手錶,說,「那是必須的。一來,在村主任面前是我堅持要按程式檢驗的屍表。我不在屍檢現場如何向老百姓解釋?二來,我們算是睡了三個小時,韓亮則是一直在和自己做鬥爭,他太困了,不能再繼續往省城開了。他休息的時間,正好就是我們屍檢的時間。」
韓亮使勁點了點頭,說:「給我的眼皮支上牙籤,都能把牙籤給夾斷了。」
「那我們找個房間給韓亮休息,你們坐我的車去殯儀館。」楊大隊說,「屍檢完事兒,再回去。」
殯儀館的運屍車行駛比較緩慢,我們又在楊大隊的車上沉沉地睡了一覺。上午10點,五具屍體全部拉到了。
按照群體性死亡事件的屍檢要求,我們花了十分鐘的時間做好了識別標尺。所謂識別標尺,就是在拍照用的比例尺上貼上一張紙條,紙條上分別寫上死者的姓名以及案發的時間。
刑事攝影中,不僅要對屍體的全貌照相,也要對各個部位進行細目拍照。拍細目的時候,就是人體的某個部位、某個細節。單單是一個死者的時候,隨便怎麼拍都沒有關係。但如果是多個死者,通過一張簡單的部位或細節照片,就不可能辨認出它屬於哪個死者的。一旦照片混淆,證據體系也就完全混淆了。所以在群體性死亡事件中,必須明確每一張細目照片是屬於哪名死者的。在照片必須的比例尺上貼上死者姓名,則是最好的辦法。
「按照跌落山崖的反序,我們屍檢的順序以及屍體編號分別是:一號屍體房玄門,二號屍體房塔北,三號屍體房塔南,四號屍體房三門,五號屍體——一切因之而起的房塔先。」我依次說道。
林濤按照我說的,在五本屍體檢驗記錄本上進行編號和書寫,而大寶則根據屍檢見證人村主任的辨認,把五個貼有姓名的比例尺放到相應的屍體上。
「我們分組進行,我和大寶一組,林海法醫帶一組。」我一邊穿解剖服一邊說,「屍表檢驗比較簡單,關鍵是對每名死者的衣著進行拍照、檢查,然後檢查屍體關鍵部位有沒有損傷,最後觀察窒息徵象。」
「二氧化碳中毒的根源,還是呼吸中樞麻痺,導致窒息死亡。」大寶說,「所以屍體應該有心血不凝、口唇青紫、指甲發紺、屍斑濃重的徵象。」
「心血是用注射器抽取嗎?」林海問道。
我點點頭,說:「和常規毒物檢驗攝取心血的辦法一樣,第四、五肋骨間隙入針,如果能順利抽出,則是心血不凝的表現。如果有凝血塊,針頭很快就會被堵住。」
「還要脫衣服?還要扎針?」村主任有些不滿。
「為了逝者的尊嚴,為了萬無一失。」我盯著村主任說。
村主任點頭認可。
屍表檢驗按部就班。因為只是簡單的屍表檢驗,工作進行得很快。大約中午11點半的時候,我們兩組分別檢驗了兩具屍體。
這四具屍體,除了面部和手部有一些細小的擦傷,沒有其他任何損傷。而這些細小的擦傷,很容易理解,就是在滾落山坡的時候,被灌木劃傷的。因為此時已經入冬,天氣漸冷,加之山裡氣溫更低,所以村民們都已經穿上了小棉襖,有了較厚的衣服保護,擦傷也就僅限於手部、面部等暴露部位。四名死者的屍僵都已經形成併到了最硬的程度,死亡時間和村民們反映的時間也是吻合的。另外,四名死者的窒息徵象都非常明顯。從這四具屍體的表象來看,完全符合村民敘述的死亡過程,沒有任何疑點。
這也是我們之前就預料到的,只是按照程式把必要的工作完成罷了。
此時,楊大隊已經看出了我和大寶的疲憊,讓我們脫去解剖服,到一旁的更衣室休息。最後一具屍體——房塔先的屍體,交給林海一組繼續進行。
我們還沒有在更衣室裡坐下,就聽見解剖間裡一陣驚呼。我和大寶慌忙跑過去看。
「怎麼了?」我問。
「奇怪了!死者的內衣上有血!」林海說。
我抬眼望去,果然看到死者白色的襯衫上有殷紅的血跡。
我和大寶趕緊重新穿上解剖服,幫忙收拾死者的衣服。
「死者的右側季肋部(季肋部,就是腹腔的上部)下方有個圓形的小孔!」林海說。
「啊!死者的左側肩膀後方有一個圓形的小孔!」林海的助手也有了發現。
「槍彈傷!」大寶驚叫道,「難道這裡還隱藏著一個案件?」
村主任在一旁插話:「怎麼可能!打獵,也有可能誤傷自己啊!」
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說:「我真是笨,這麼重要的問題都忽略了!」
「什麼問題?」林濤問。
我說:「可能是太困的原因吧。你記得嗎,我們到現場的時候,楊大隊就介紹了案情。村民是怎麼知道房塔先掉落在現場那個山坡下的?」
「先在山頂看到了他的槍,然後看到了山坡下有他的腿。」大寶說。
「就是啊。」我說,「一個獵人,怎麼可能讓槍離開自己?然後自己不帶槍,貿然下山坡?不可能啊。」
「是啊,你說得有道理。」林濤說,「在看屍體之前,我們就該想到,房塔先為什麼會跌落山崖,還沒有帶槍。他跌落的理由自然和其他四個人不一樣。」
「是啊,我們忽視了這一點。」大寶說,「房塔先是在中槍後,跌落山崖的。」
「可是,為什麼現場沒有血啊?」林濤說。
「因為冬天穿的衣服太多了,加上槍的威力又不大,口徑也不大。」我說,「在衣服上和皮膚上鑽出來的小孔,很快被外層衣服和皮下組織堵上了,所以血液流不出來。」
「可是,屍體的窒息徵象很明顯啊。」大寶拿起死者的十指,說,「按理說,內臟被擊穿破裂、失血死亡,都不該有這麼明顯的屍斑和這麼明顯的窒息徵象。」
「那是因為他被擊傷後,滾落山崖,在失血死亡之前,就已經窒息死亡了。」我微微一笑,說。
「分析得有道理。」村主任捋了捋長鬍子,說,「那就這樣吧,麻煩政府了。」
「這樣可不行。」我說,「我們要解剖屍體。」
「我說了這不可能是命案!」村主任跳了起來,「他打獵誤傷了自己,跌落山崖,還連累這麼多青壯年的村民跟著死!這事兒已經夠大了!你們不能再解剖屍體!誰敢解剖我就去上訪!」
「上訪也要有理由,老同志。」楊大隊前來調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在死因不明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
村主任仍在解剖室外跳腳,堅決反對解剖。楊大隊皺了皺眉頭,朝身邊的刑警使了使眼色。兩名刑警把村主任拉進了警車。
「先辦手續吧。」我說,「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如果死者家屬拒絕到場,在筆錄中註明,然後我們照常解剖。」
「可是,村主任說得不錯,看起來這個案子並沒有什麼疑點。」林濤說。
我說:「不管有沒有疑點,出現了可以致命的損傷,我們就必須要搞清楚原因。死者身上的損傷是不是槍彈創,兩個洞眼哪個是入口哪個是出口,死者處於什麼姿勢,子彈如何打入,這些問題都是需要解決的。」
「又是獵戶,又是圓孔損傷,肯定是槍彈創啊。」大寶說。
「可不要先入為主。」我說,「記得我們之前的一個案子嗎?若是簡單地相信調查情況,認定是槍傷,那可就誤導了偵查了。」
「不過說來也奇怪,一般槍彈創的出入口都是有區別的。這具屍體上看到的就是完全相同的兩個圓洞,說不定還真是無刃刺器損傷。」大寶說。
「這我也不認可。」我說,「無刃刺器一般是很難貫穿整個人體的。我奇怪的是,獵戶用的,不都是霰彈槍嗎?」
槍支分為霰彈槍和膛線槍,霰彈槍發射區域大,但射程近,一般被用於狩獵。膛線槍則是我們平時知道的制式槍支,射程遠、精度高。
「我們這‘湖東造’,還真就不僅限於霰彈槍。」楊大隊說,「在我們收繳的槍支中,很多都是膛線槍。因為是手工製作,所以沒有軍工廠生產的膛線槍精緻。‘湖東造’的膛線槍,威力不太大,但好歹是膛線槍。」
「死者帶著的?」我問。
楊大隊說:「他帶的就是一把四十釐米長的膛線槍。」
「哦,那一切就好解釋了。」我說。
說話間,一名民警駕駛著警車風馳電掣般地開到了解剖室門口,如果不是及時剎住,我還以為他要開上解剖臺呢。
「手續辦好了。」民警說,「家屬杜鵑,同意解剖。」
這個結果倒是出乎意料,我們暗暗地稱讚杜鵑的大義。
屍體解剖立即進行。因為已經完成了屍表檢驗工作,我們就直奔主題了。開啟死者的胸腹腔後,我們沿著兩個圓孔之間的創道進行了細目解剖。看起來,子彈是從肩膀後側進入,打碎了肩胛骨的上端,然後擊破心包,掠過心臟,穿過膈肌,打碎了肝臟,在右側季肋部出了身體。
「力量如此之大,肯定是槍彈創了。」大寶下了結論。
「不僅如此。」我說,「損傷部位生活反應明顯。損傷不僅限於創道,周圍的組織也有挫碎,這是彈後空腔效應導致的,也可以完全印證這就是一個槍彈創。」
「體內出血少,肝臟雖破但是不會馬上致命,心臟沒有破裂,說明他是受重傷後,跌落山崖,然後和其他人一樣,二氧化碳中毒死亡。」
「死因明確了,死亡時間呢?」大寶一邊說,一邊開啟了死者的胃。胃內的稀飯和鹹菜還都成形,大寶說:「初步消化,十二指腸內還沒有食物進入,結合胃內容物形態,符合他早晨的早飯成分,所以他應該是上午9點之前就死亡了。」
我點點頭,說:「這是什麼?」
順著我的止血鉗看去,死者左側季肋部後面的胸廓上有一片出血區。
「這是左側季肋部,子彈穿出是在右側季肋部,這顯然不是槍彈所致。」大寶說完,用手術刀對出血的位置進行了分離。
分離完畢,我把手伸進屍體的腹腔探查,說:「是第十二肋骨骨折。」
「哦,這個可以理解,滾落山崖的時候形成的。」大寶說。
我皺皺眉頭,沒有說話。
「現在問題來了。」大寶說,「這兩個創口,到底哪個是射入口,哪個是射出口?」
「是啊,這確實是個問題。」我說,「衣服上也看不出火藥痕跡,形態也完全一致。」
在膛線槍射入口和射出口的分辨中,還是有很多依據的。比如子彈射入時是高速旋轉的,容易導致射入口皮膚缺損,容易導致射入口皮膚焦灼。而射出口則大多呈現星芒狀挫裂創,沒有皮膚缺有焦灼。
可是,眼前的這具屍體,身體上的兩處創口,形態幾乎是完全一致的。
「從我們的經驗看,我們這裡自制的膛線槍,因為威力不大、彈頭旋轉不夠強烈,所以經常會導致類似單刃刺器一樣的槍彈創。」楊大隊湊過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從皮膚創口上判斷哪個是射入口、哪個是射出口的。」
「既然不能從屍體上直接看出來,不如就直接從彈道上判斷好了。」林濤說,「我們痕跡檢驗研究的就是手、足、工、槍、特五種痕跡,槍彈算是其一。」
「那你分析一個我看看。」大寶說。
林濤說:「如果肩膀上這個是射入口,那麼死者自己肯定是無法完成的。那麼長的槍,怎麼翻轉槍口,對準自己的肩胛後部?肯定不可能。」
「那若是別人形成的呢?」大寶追問。
林濤說:「如果是別人形成的,怎麼會有那麼大的身高差?可以形成從上到下幾乎垂直於地面的槍傷?如果右腰部是射入口,那麼就很容易理解了。死者右手拿著槍,槍口朝上,突然走火,子彈從右腰部穿入,從左肩部打出。」
「說得太有道理了!」大寶戴著手套的手,鼓起掌來發出砰砰的悶響。
「看起來,林濤說的是有一定的道理。」我說,「但是射入口、射出口直接影響到現場的還原,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定性,不能兒戲。我們切下兩個創口周圍的軟組織,馬上送到省廳,讓組織病理實驗室的方俊傑科長對這些組織進行組織病理學診斷,看看從他的顯微鏡下,能不能為我們做一個判斷。」
4
五人意外落崖的事故,因為這一處突如其來的槍彈傷而陷入了撲朔迷離的境況。我們顯然一時半會兒也走不了了。方科長在電話中說,最快也要到明天早晨才能出結果。我們在現場傻等也沒用,就紛紛回到賓館倒頭補覺。
我這一睡不要緊,直接睡到了第二天清晨才醒來,直感覺肚子餓得快要罷工了。
我連忙叫起了大寶、林濤和比我們睡得還早的韓亮,一起到街邊的鋪子裡喝一碗牛肉湯。正喝著,看到一輛省廳牌照的警車停在了對面的賓館門口。
「哎?老方怎麼來了?」大寶嚼著餅,含糊不清地說。
我隔著馬路,喊住了組織病理實驗室的方俊傑科長,叫他過來一起吃早飯。
「清早出了結果,我就趕緊趕過來了。」老方說,「這結果有些出乎意料,我覺得在電話中講不清,就找車隊派了車,送我過來了。」
「一個案子派兩輛車出勘,你不怕別人說你浪費納稅人的錢啊?」大寶還是滿嘴食物,含糊不清地說。
我用筷子敲了一下大寶的腦袋,轉頭對方科長說:「什麼情況?」
「從組織病理學的結論來看。」老方說,「肩膀上的,才是射入口。」
「啊?」我們三個人異口同聲,把鄰桌的幾個姑娘嚇了一跳。
幾個姑娘看到了一臉驚愕的林濤,轉頭嬉笑議論。
「等會兒再說。」我環顧四周,說,「回賓館房間再說。」
匆匆吃完,我們一起回到了我的房間。我開啟電腦,接過老方遞過來的u盤,點開了u盤裡的幾張照片。
「你們看。」老方說,「這幾張是肩膀上創口的軟組織切片。我們可以看到,在顯微鏡下,創口邊緣的皮膚組織有捲曲,還有細胞的灼傷壞死。而在腰部的軟組織切片上,我們就看不到這樣的情況。」
「僅僅依靠這一點細胞壞死能定嗎?」我問。
老方搖搖頭,說:「那還欠缺了一點,但是我在切片裡發現了這個。」
說完,老方又切換了一張顯微照片,說:「肩膀創口周圍的肌肉組織里,有幾根纖維!這幾根纖維經過he染色(he染色,全稱蘇木精一伊紅染色法,是一種用於病理分析的染色技術)可能變色了,但是依我的經驗,大概可以判斷這是綠色衣物上的纖維。」
「死者裡面穿著白色襯衫啊。」大寶說。
「可是外面確實是一件綠色的迷彩服!」我說。
「可是,這又能說明什麼問題呢?」林濤問道。老方的結論推翻了林濤的推斷,他是第一個不服氣的。
「我們想一想,子彈是單一方向的。」老方說,「子彈從後背的衣服開始,打破衣服,再打破皮膚,然後從體內打破另一側皮膚和衣服。也就是說,子彈只會把射入位置的衣服纖維帶入肌肉組織,而不可能把射出位置的衣服纖維帶入射出口的肌肉組織。否則,子彈就逆行了。」
「我懂,很有道理!」我點頭認可。
林濤一時有些蒙,想了半天,他也緩過了神,說:「可是……可是會不會是你把我們取下的兩塊組織弄混了啊?」
「這在我們法醫組織病理學實驗室,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老方斬釘截鐵地說,「一來,我們取材的時候,會嚴格分門別類;二來,從鏡下也可以看出肩膀部位和腰部的皮膚、肌肉細胞排列的不同。所以,不可能弄錯。」
「那就奇怪了,什麼情況下,子彈能從肩膀後面垂直於地面打進身體內呢?」林濤撓著後腦勺。
房間裡頓時安靜了下來,大家都在靜靜思索,只能聽見我點選滑鼠的聲音。
「我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我重重地呼了一口氣,滑鼠停留在電腦螢幕顯示的一張圖片上。
大家都來看電腦。
「房塔先的腳?」大寶說,「這能說明什麼啊?」
「死者的鞋帶是散開的。」我說,「我們假想一下,如果死者因為鞋帶散開了,蹲下身來繫鞋帶,那麼是不是就可能有人從他的左側肩部垂直於地面打上一槍?」
「啊?你……你是說,這是一起命案?」林濤說。
「你說的,如果肩膀上的是射入口,那麼死者自己是絕對不可能形成的。」
我笑著說,「我認可你這個觀點。只是你說別人也形成不了這樣的槍傷,我不認可。我剛才說的這種情況,有可能形成這樣的槍傷嗎?」
林濤點了點頭。
「那……我們僅靠這一點就確定這是一起命案?」大寶說,「依據足夠嗎?偵查部門會因此而立案偵查嗎?」
「當然不僅僅是這一點。」我說,「之前,我就一直有個疑惑。如果是在山頂上自己誤傷了自己,也不會立即跌落山坡啊,這又不是在拍電視劇。」
「那……是被別人扔下去的?」大寶說。
我指了指照片中房塔先的屍體,說:「這人有180斤吧?誰也沒那麼容易扔他下去。但是踢他,讓他滾動起來,滾下山坡還是有可能的。」
「我知道了,你說的是死者第十二肋骨骨折的事情。」大寶說,「那為什麼不能是摔的呢?」
我點頭讚許,接著說:「首先,骨折的地方,有不少出血,說明不是死後損傷,也不是瀕死期損傷,而是生前損傷。其次,骨折的是第十二肋骨。你們都知道,和別的肋骨不一樣,第十二肋骨很短,且一端是游離在腹腔的,韌性十足。如果是摔跌或者和平面物體撞擊,那麼斷的應該是其他較為堅硬、固定的肋骨。第十二肋骨斷了,只有可能是突出的物體直接擊打在第十二肋骨上,才會導致這根孤零零的肋骨骨折。」
「我明白了。」大寶說,「一個人趁房塔先繫鞋帶的時候,對他開了槍。他倒地後,那個人又踢著他的腰部,把他踢下了山坡。房塔先在滾落到二氧化碳湖平面以下時,立即窒息死亡。整個過程就是這樣了。」
「還有一點,就是這個人可以拿著槍站在房塔先的身邊,房塔先還毫無防備。」我說,「這是犯罪分子刻畫。」
「即便是刻畫了,還是很麻煩啊。」林濤說,「第一,從前期調檢視,房塔先到底是一個人去打獵,還是約了別人一起去打獵,沒有人看到。第二,即便是有人看到了他和誰一起去打獵,我們也沒有任何可以甄別犯罪嫌疑人的依據啊。沒有任何證據,如何談破案?」
林濤說的是事實,大家夥兒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先把情況給縣局通報吧,事不宜遲。」我說,「我們要相信偵查部門,能夠查出這個背後打黑槍的人。」
「現在想想真是後怕。」大寶說,「如果真的依了村主任,不進行屍表檢驗,屍體一燒,就真的產生冤魂了。」
「冤案就冤案,什麼冤魂?」林濤捶了大寶一下。
「所以說,法律和規範的制定,都有它的道理。」我自豪地說,「既然有這些規範,我們就必須要嚴格執行。」
說這話的時候,我想起了數年前,我第一次出勘命案現場。死者是我的同學饒博(饒博的案子,見「法醫秦明」系列第一季《屍語者》中「初次解剖」一案)。若不是嚴格的屍檢,怕是也無法對幾名傷害他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追責了吧。
雖然我們的這個勘查結果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我們言之鑿鑿,楊大隊和諸多偵查員也並沒有提出異議。
按照我們的部署,偵查員們開始對全村的村民進行排查,排查那些和房塔先較為熟悉,而且喜歡打獵、具備自制槍支能力的人。
在我的要求下,重點排查物件是以前和房塔先結伴打獵的青壯年。我覺得,能用腳把一個180斤重的人踢下山谷,必然是個青壯年男性。
而林濤在會後,提出再赴現場的要求。
「你是說,要我們尋找彈頭彈殼?」我驚訝地說,「那麼空曠的地方,怎麼尋找那麼小的東西啊?」
「找不到也要找。」林濤說,「我的牛都已經吹了,槍痕是我們痕跡檢驗專業的專長。事實也是如此,一旦我們找到彈殼或者是彈頭,就可以依據那上面的痕跡來和發射它的槍支進行比對。」
我也知道,槍支撞針打擊彈殼底火的時候,在彈殼上留下的痕跡都是很有特異性的。而槍管裡的膛線在彈頭上形成的痕跡,也一樣可以作為同一認定的依據。也就是說,案件至此,只有彈殼或者彈頭,才是唯一可以作為證據的線索。
「我要是兇手,一定會把彈殼帶離現場。」大寶說。
「是的。但是,彈頭穿過人體,從上往下,打進泥土裡,怕是連兇手都找不到吧。」林濤說。
「連兇手都找不到的東西,我們怎麼找?」大寶說,「我們連開槍的地點都不能認定。況且,現在我們重新回到現場,天又該暗了,光線不足啊。」
「那是因為兇手啥也沒有。我們嘛,即便是天黑,也不怕!」林濤神秘一笑,從勘查車的後備廂裡拿出一個物件,說,「你們看看這是什麼。」
這是一個長相和戰爭年代的探雷器一模一樣的東西,只是小了很多,大小和一個大號的鍋鏟子差不多。
「這不是鬼子的探雷器嗎?」大寶說。
「道理是一樣的。」林濤說,「這是金屬探測器,我把這玩意兒改良了,很小,易於攜帶,而且探測效果確實棒棒的。」
說完,林濤把探測器在我的身上掃了一下,發出了嘀嘀嘀的聲音。
「那你還不如把機場安檢的物件拿過來直接用。」我嘲笑林濤的故弄玄虛。
「和那個差不多,反正很好用就是了。」林濤尷尬地說。
雖然我知道金屬探測器這個東西,但是我們很少用它。不過,我確實小覷了這個東西。在現代化社會,到處都是金屬,所以用這個東西在一般現場尋找金屬,一點兒也派不上用場。可我沒有考慮到的是,這是個在野外的現場。在這個被植被覆蓋的山頂上,想用肉眼尋找一個小物件確實不容易,但是用這個金屬探測器尋找一件金屬製品確實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畢竟,荒山野嶺,是沒有金屬物件的。
據說,他們只用了半個小時,就找到了彈頭的位置,然後用了十分鐘,就從泥土裡挖出了彈頭。
之所以用「據說」,是因為我實在爬不上山坡了,在車裡等著他們凱旋。
找到了這枚彈頭,不僅僅印證了方俊傑的推斷——子彈是從上往下打的,也為破案堅定了信心。有了這個確鑿的證據,只要能找到槍,我們就能進行認定。
我們一路哼著小曲兒回到了專案組,專案組還不知道我們這個好訊息。在楊大隊的率領下,所有的偵查員都眉頭緊鎖,翻看著卷宗。
「我們找到證據了!」我從物證箱裡拎出一個物證袋,袋子裡裝著一個黏附有泥土的彈頭。
「真的嗎?」楊大隊異常興奮,說,「我們也有嫌疑人了。」
「哦?怎麼發現的?」我問。
「通過一系列梳理,我們大概知道了有八九戶人家是有槍的。」楊大隊說,「但是這些槍是不是都藏起來了,誰也不知道。所以,我們用了一招‘打草驚蛇’。」
「打草驚蛇?」我驚訝道,這破案就和打仗差不多,三十六計都用得上。
「我們請示了市局,然後在村裡張榜公佈。因為這起原本大家都認為是意外事故的案件,涉嫌槍殺案,所以我們對所有的槍支都進行了摸排。」楊大隊說,「現在公安局完全掌握了槍支的動態,並要進行搜查。今天晚上為最後期限,如果在這之前上交槍支,一律不拘留,只罰款。如果不交,就會按照涉嫌殺人進行處理。」
「結果,所有人都交了槍?」我說。
「是的,除了村主任家。」楊大隊說。
「村主任家有槍?」我問。
「有的。」楊大隊說,「而且村主任的兒子房鐵門,是房塔先的好友,經常相約打獵。」
「那就很可疑了。」我說。
「不僅如此,我還聯想到,村主任一直在妨礙我們解剖屍體。」楊大隊說,「當時我就覺得他很可疑。」
「那現在咋辦?」大寶問。
「我們已經在部署對他家進行強行搜查了。」楊大隊說,「村子裡一直有我們的人,所以這段時間,他想出去丟棄槍支都不可能。」
「那我們就回去睡覺,等好訊息嘍?」我笑著問。
「你們可以,林科長不行。」楊大隊拍了拍林濤的肩膀,對我說,「等我們找到槍,還需要林科長立即進行槍支檢驗呢。」
第二天早晨,見林濤在我隔壁床上呼呼大睡,我就知道,案件已經順利偵破了。
在強行對村主任家進行搜查的時候,民警還遭到了村民的抵抗。好在楊大隊也是山裡人出身,對他們還是很有辦法的。很快,楊大隊就做通了村民們的思想工作,組織民警對村主任家強行搜查。
當楊大隊在村主任家的鍋灶裡發現一把短槍的時候,就確定了房鐵門是犯罪分子。槍在鍋灶裡燃燒,周圍的木質部分大部分都被燒燬了。
當時楊大隊還緊張了一下,好在林濤確定地說,進行痕跡檢驗認定,是根據鐵質槍管內的膛線進行檢驗,楊大隊才放下心來。
在林濤進行比對的同時,審訊工作也在進行。
房鐵門實在找不到自己燒槍的理由,又擔心公安機關以包庇罪處理他的父親,所以他很快就低頭認罪了。
房塔先比房鐵門大十幾歲,但是因為他們的共同愛好是打獵,所以自十年前就有很深的交情。本來這一份忘年交是值得珍惜的,但是上了年紀依舊色心不改的房塔先不斷地挑戰房鐵門的心理底線。
房鐵門在結婚的時候,就看出了異樣。房塔先總是握著房鐵門漂亮媳婦兒的手不放。再往後,每次聚會喝酒,房塔先總是要求房鐵門帶上媳婦兒,然後借酒裝瘋地揩油。這一點讓房鐵門很不痛快,畢竟這是個叔叔輩的人,怎麼總惦記著自己侄子的媳婦兒呢?
事情還在不斷發展。房塔先每次醉酒後,都會在深更半夜給房鐵門的媳婦兒打電話,還不準掛。這些齷齪事情,讓房鐵門天天都憋著一口氣沒地兒出,又不能張揚出去,怕有損自己和媳婦兒的聲譽。而且這種事情說出去,實在是很難堪。在這個還受著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影響的山區,一旦張揚出去,大多數人會說是房鐵門的媳婦兒勾引長輩。這樣的惡名,房鐵門絕對不能讓媳婦兒背。
考慮再三之後,房鐵門準備利用房塔先對他毫無防備這一弱點,在他出門打獵的時候幹掉他。
事發當天,房塔先是準備獨自出門打獵的,經過房鐵門家的時候,被房鐵門看見了。於是房鐵門帶了槍,悄悄地跟在他的後面,準備實施突然襲擊。沒想到房塔先居然發現了跟在身後的房鐵門。
這個時候,房塔先還是沒有對房鐵門產生戒備,以為是在打獵途中邂逅了知己,很是高興,就主動邀房鐵門同行。
房鐵門將計就計,把他引到了一個從來沒有人去過的山頭上,然後在他蹲下身去繫鞋帶的時候,開槍打死了他。
事發三天,房鐵門天天被自己的良心譴責。他完全沒有想到自己的這一行為,害死了其他四個無辜的村民。他想過自首,但因殺人要償命,作為村主任的父親一直在制止他。村主任不能讓自己的獨子赴死。
「我已經全部交代了。」房鐵門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可不可以放過我的父親?」
全部交代,對房鐵門來說,可能是一種解脫。
「我們很同情你。」楊大隊說,「但是法律是無情的。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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