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規律啊,怎麼沒規律,三次殺人都選在沒有監控攝像頭的地方,這就是規律。」陳紹輝無可奈何地抱怨道。他的這句抱怨道出了此次連環殺人案的難點,即兇手是個具備反偵查意識和技能的人。
「還有一點,兇手是個酒鬼。」駱松補充道。
……
針對殺人兇手選擇目標的特點,駱松選擇了本市的十幾處如橋洞、垃圾場、棚戶區等流浪漢可能會選擇的棲身之地作為埋伏點,派出了一批格鬥技能卓越的刑警裝扮成流浪漢的模樣埋伏在這些地方,試圖撞上再次行兇的兇手。這樣的方式對於警員來說是極為危險的,卻也是當時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危險係數過大,警方不敢有一絲懈怠,一時間刑警隊上上下下全部都處於高度緊張的精神狀態之中,可是,這種守株待兔式的行動才進行了幾天,一個顛覆性的重大線索就出現了——其實這條線索早就出現了,只是專案組沒有一個人注意到。
因為當時專案組所有警員都忙於這個案子,誰也沒有時間和心情上網,竟導致他們差一點錯過一個重要的線索,直到市局局長打電話將陳紹輝臭罵了一頓,暴怒地叫他「你自己上微博看看」後,他們才知道原來這起警方沒有公開的連環殺人案早就在網路上傳開了。
微博網友起先並不知道真的發生了殺人案,這件事成為熱點話題是因為有一名網名為「我的殺人日記」的人在微博上釋出了一篇日記,講述了自己殺死一個陌生人的原因和經過——他在誤殺了一個人之後,天天做冤鬼纏身的噩夢,這令他的精神瀕臨崩潰。當他實在無法忍受的時候,他想出了以殺人來讓自己克服對噩夢的恐懼的辦法。
起初網友們都認為這只是一個虛構的故事,是以第一人稱為視角敘事的小說,甚至有很多人在這條微博下面的評論頁裡發出「求博主快點更新」的呼聲。直到該博主釋出第三篇日記之後,文章中所傳遞出的強烈的真實感終於讓一些人覺得可疑,於是微博上便出現了對立的兩方。一方仍然認為這是假的,另一方則堅持認為這是真事。兩方網友在微博上進行著激烈的辯論,有人甚至為此專門寫了一篇幾千字的分析文章以證明自己的推斷,擺出各種論點,說得頭頭是道,「殺人日記」的微博很快就躥到微博熱門話題的前十位。幾日後,一名自稱是第一篇《殺人日記》中死者妻子的人出現在了微博上,發出求助的吶喊,訴說著自己的悲痛,這又掀起了另一波辯論高潮。一方認為這個所謂的死者妻子是在譁眾取寵,自我炒作,另一方則大力聲援這個女人,在微博上催促警方儘快破案。
只有警方知道真相,這三篇微博文章,都是在殺人案發生後的第二天發到網上的,而且所述內容與真實發生的案子一模一樣。駱鬆通過這三篇《殺人日記》終於明白了現場為什麼會有酒精味,以及為什麼死者體內的血量較一般人要少很多,原來兇手每次殺人都會帶著白酒,在殺人的過程中,將被害者的血液兌進白酒後喝下。
兇手在釋出第三篇微博文章之後,《殺人日記》就停止更新了,h市也沒再發生流浪漢被殺事件。兇手在這最後一篇文章中,講述了他準備對一個老年流浪者下手時產生了惻隱之心,最終放棄殺人行動的心理過程。他在文章的最後,對自己殺害無辜的流浪漢表示了懺悔,聲稱自己不該殺他們,而是應該殺真正該死的人。這篇文章的最後一段文字這樣寫道——
毫無疑問,這一次我失敗了,我也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回到家後我開始反思,我認為我不應該殺那些流浪漢,雖然他們是靠著生存的本能苟活著,但社會為什麼要拋棄他們?不是說人生而平等嗎?社會人又憑什麼不善待他們!
新的痛苦隨之而來,我憎恨我自己,我為自己挑選的目標而感到悲哀。那些被我殺掉的流浪漢,其實他們活著已經沒有意義了,維持他們生存的並不是活下去的信念,而是生存本能,他們比任何人都想死。一開始我認為殺掉他們是讓他們得到了解脫,後來我意識到,他們並不該死。那麼為什麼我不能去殺那些該死的人呢?
可問題是,誰又真的該死呢?我的心裡已經有了幾個人選。他們該死——我認為的。
因為這三篇《殺人日記》,警方這才知道原來這個兇手先後共殺了四個人,在西郊發現的第一具屍體,其實是兇手殺掉的第二個人。而第一名死者之所以一直沒有出現,駱松懷疑兇手在文章中說的醉酒後殺死的第一個人可能也是流浪人員,而他的非正常死亡沒有引起當地派出所的重視,也有可能他的屍體根本就沒有被人發現。
但當時最重要的不是找到第一具屍體,而是阻止兇手繼續作案,第三篇文章的最後一段文字引起了專案組的高度重視——到底誰是他認為的該死之人呢?或許他是想自己制定「該死」的標準,然後再在人群中挑選目標,又或許,他心裡已經有了明確的殺戮目標,比如他討厭或憎恨的人。
可是從那時起,兇手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兇手抓不住,這案子便無法結案,更重要的是,這個兇手可能仍然藏身於城市的某個角落,正在策劃著新的殺人計劃。他就像是一枚不定時炸彈,不知道何時會爆炸。
後來h市又發生了幾起性質更加惡劣的殺人案,刑警隊的破案重點轉向了別處,同時,微博網友們對這個連環殺手的興趣也慢慢減退,輿論壓力減輕了,上級的催促也隨之減少,這起流浪漢殺人事件也就慢慢成了刑警隊警員心中一段封存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