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汪瓜子被殺的第三十天裡,沒有發生什麼事。
第二天早上,閔四傑鬆了一口氣。
現在有了兩種可能:
一、那個劇本只是個巧合。
二、警方掌握了那個劇本之後,這個日子已經變得很敏感。李徑文擔心有埋伏,沒敢輕舉妄動。
閔四傑覺得第二種可能性更大。
無論如何,他對李徑文都無法信任起來,他的種種行為太古怪了,找不到合理的解釋。
上班時,閔四傑在門口看到了米環,她正走下來。
昨夜,她果然是在三樓住的。
他有些尷尬,朝她笑了笑,讓開了路。
米環也對他笑了笑。
他一直聽著米環走出了樓門,開車離開,才準備下樓。
對門開了,李徑文走了出來,他小聲說:「劇本臨時改了。」然後,朝著閔四傑謙卑地笑了笑,從他面前走了過去,慢慢下樓了。
閔四傑不知道他什麼意思,愣愣地在後面望著他。他依然穿著那雙黑趟絨布鞋,走路無聲無息。
他走到樓梯拐彎處,又回過頭來,小聲說:「不過,改動不會很大。」
說完,他順著樓梯走下去了。
閔四傑忽然想,應該馬上把李徑文說的這兩句話報告給公安局,它們是很重要的把柄。還有他廁所裡的那些被揪掉腦袋的泥人……他又覺得,這樣做一定還是白費力,警方即使抓了李徑文,他還會被放回來。那時,他會對自己更加仇恨。
出了門,閔四傑的電話響了。他接起來,是衣小天。
「昨天夜裡沒出事?」
「沒有。」
「看來不一定是李徑文乾的……這幾天,我還是搬回去住吧。」
「不過……」
「不過什麼?」衣小天警惕地問。
「我仍然覺得兇手就是李徑文。」
「你又發現什麼了?」
「我在他家衛生間裡看到了幾十個泥人,腦袋都被他揪掉了。那些泥人都是按照我們這些人捏的,其中還有你呢!」
衣小天沉默了半天才說:「我還是住在外面吧。」
「我現在就去看看有沒有合適的公寓,我也要搬出玫瑰小區了。」
閔四傑在環城南路旁邊選中了一套房子,只是租金略高,但是他現在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當時就跟那個公寓的管理公司簽了半年的租住合同。
這是他第一次沒跟老婆打招呼就做了這麼大的決定。不管老婆同意不同意,第二天他都要搬家。
沒想到,晚上老婆聽了他的決定,竟然很贊同。
於是,第二天,閔四傑趁大家都上班之後,打電話叫來了搬家公司的車,風忙火急地開始搬家了。
他沒有跟單位請假,他不想讓大家都知道他突然搬了家,搞得滿城風雨。
他把家裡的所有東西都運到環城南路那個公寓之後,便匆匆趕到了單位。
在電梯裡,他遇到了周角。
「幹什麼去了?」周角跟他打招呼。
閔四傑停下來,四下看看,神秘地說:「我搬家了。」
「為什麼?」
「那棟樓太兇險了,我老婆害怕,非讓我租個房子搬走——我勸你也搬走吧!」
電梯停了,閔四傑到了,他匆匆忙忙跑了出去,到辦公室打卡。
周角一個人愣在了電梯裡。
玫瑰小區1號樓只剩下三戶人家了。
一個是周角,在一層。
一個是李徑文,在二層。
一個是米環,在三層。
天黑下來之後,1號樓裡顯得更加寂靜,甚至有些淒涼。只有周角的房子亮著燈,而二層和三層都一片漆黑。
不祥之兆周角越來越擔心了:
假如這個米環真是米絹的冤魂幻化而成,假如汪瓜子的命真是這個惡鬼索走的,那麼,她接下來會害誰?
最危險的就是文豪兒。
因為她跟米絹一樣是女人,而且也是電視主持人。
他曾經勸文豪兒不要跟他住在一起,但是大大咧咧的文豪兒根本不當回事,她對周角說:「你是不是又有了新女人?我偏住這裡!」
周角意識到,他得全力保護她了。
夜裡,文豪兒總是睡得叫都叫不醒,周角卻一直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總覺得好像有人在樓梯上慢慢地走動,走上去,走下來……閔四傑搬出玫瑰小區的這天晚上,文豪兒到外地拍節目去了,兩天之後才能回來。
而李徑文也不在。白天,廣告部主任曾經到辦公室要車,說要派李徑文去三爻縣籤一個飼料廣告合同,第二天才能回來。
也就是說,這一夜,整個1號樓裡只剩下了一樓的周角和三樓的米環。
周角感到了孤獨和恐懼,不過他的心裡也減去了另一種負擔——文豪兒不在。
夜慢慢地流淌著,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的眼皮終於沉沉地合上了。
這時候,響起了敲門聲。很慢,很輕,敲了三下。
他一下坐起來。
這麼晚了,是誰在敲門?
這樓裡只剩下了兩個人,還能是誰?
周角馬上想到:今夜,輪到他完蛋了……身子一下就軟了。
敲門聲又響了三下,依然很慢,很輕。
「誰?」周角顫巍巍地問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