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下一個受害者

林嶽最近本來應該春風得意的——斯內克集團一網成擒,他因參與這起誘捕跨國販毒集團的大案,得到了上級的嘉獎,從組長被提升到了隊長。

但是林嶽還是開心不起來,他心裡壓著事兒:之前調給2隊的連環殺人案還是沒有進展,犯罪人也沒有歸案,因為案子跟斯內克集團有關,現在案子又扔回給他了!

這些天通過審訊斯內克集團的國內成員,已經可以確認錢微茵、成宇航都有參與販毒、走私等犯罪活動,他倆是斯內克集團的骨幹成員,但是錢微茵、成宇航為什麼被殺,那些斯內克集團的中下層成員卻不知道了。

而斯內克和丁宏的嘴又很難撬開——這兩個人從被捕到現在就沒開過口。

另外,雖然丁宏的樣貌看起來是中國人,但是他和斯內克一樣都是外籍,審訊起來還需要走一些程式,讓林嶽十分苦惱。

林嶽趴在辦公室的桌子上翻看著連環殺人案的法醫報告、現場採集回來的證據照片,並把它們按照案發的時間順序一字排開,整整鋪了一桌子。林嶽盯著一桌子的報告和照片,又看看豎在一旁的案情板上的案發時間:

12月7日,錢微茵在別墅被虐殺。

12月8日,成宇航的屍體在碼頭倉庫被找到,器官被摘除後被丟棄在現場。

錢微茵和成宇航身上都有被折磨過的痕跡,兩人死狀極慘。犯罪人過度殺戮的行為讓他們最開始的調查方向是傾向於犯罪人是斯內克集團的競爭對手或仇家。

然後,12月9日,二十九歲的模特聞雯被害。

聞雯生前和男朋友同居,12月9日上午10點至12點間,她的男朋友在上班,但是有人用技術手段撬她家的門後入室作案。根據聞雯男朋友的說法,聞雯前一天晚上有走秀,所以第二天被害的那個時間聞雯應該還在補眠。

犯罪人來到聞雯的臥室,擊傷她的頸椎,沒給她任何反抗的機會,然後用利刃挖了聞雯的眼睛,並且用聞雯的血在牆上畫了蛇纏著眼睛的圖騰,之後將聞雯用獵刀釘入了圖騰裡,聞雯是直到此時才死亡的。

現場沒有找到聞雯被挖走的眼睛,也沒有發現犯罪人的指紋或者是足跡——也許是被清理了?

這起案子沒有目擊者,他們調取了聞雯家所在小區正門及附近街區的攝像影片都沒有發現可疑的人……現場除了一具被挖了眼睛釘入牆上的屍體,兇手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之後5天內,又出現了三名被害人。

每一個都是先被擊傷頸椎,又摘走器官,最後被釘入圖騰。

除了聞雯當時在睡覺,另外三名被害人都是清醒狀態下很快被制服的。

可既然被害人是清醒的,按道理來說面對犯罪人起碼應該做出一些反抗行為,這樣,犯罪人就比較容易留下痕跡。可是這三起案子都沒有留下任何可供警方調查的痕跡,太乾淨利落了。如果不是兇手摘取器官、將屍體釘入圖騰的犯罪特徵太過明顯,警方都不一定敢斷定這些案子是同一個人所為。

什麼樣的犯罪人能做得這麼幹淨利落呢?

林嶽看著桌子上的照片,煩躁地抓抓頭髮,起身去給涼了的茶添了點熱水,他將茶端回來喝了兩口,才坐回椅子繼續盯著照片——根據現有的線索可以推斷出犯罪人的一些基本特徵:

犯罪人是個男性:聞雯身高179cm,體重52kg;柳曉雙身高165cm,體重59kg;成宇航身高179cm,體重74.5kg;李宏博身高176cm,體重74kg;溫加剛身高171cm,體重80.5kg。

所有被害人的身高體重都在正常成年人的身高體重範圍內,那麼犯罪人要將被害人釘到牆上的圖騰裡,女人是沒有這個力量的。他們在現場也沒有發現使用工具輔助的痕跡,所以,犯罪人肯定是男性,且身高在179以上!

犯罪人有交通工具。幾個犯罪現場距離很遠,犯罪人殺人後摘走器官,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很容易會被發現,所以犯罪人應該有自己的交通工具,那麼就會將被發現的風險降至最低!

犯罪人善於偽裝,精通格鬥,具備開鎖的技術,具備反偵查能力。幾個犯罪現場比較重要地點的監控都有被破壞的痕跡,犯罪人對於監控的佈置瞭如指掌,很可能之前踩過點。

可是他們檢視了幾個犯罪現場監控被破壞前的影片,都沒有發現可疑的人,要麼是存在共同犯罪人,要麼是犯罪人自己十分善於偽裝。林嶽傾向於前者。

六起犯罪,沒有一起沒被外人撞破或被發現,最大的可能就是犯罪人有幫兇,雖然那個幫兇沒有出現在現場,但是很可能在犯罪人作案時,為犯罪人留意現場外的情況!

犯罪人不是新手。所有的犯罪現場都很血腥,可是犯罪人沒有留給警方一點可追查的線索,作案手法又這麼幹淨利落,怎麼看,這個犯罪人都不像是第一次犯罪!

犯罪人有一定的經濟條件。幾名被害人經濟狀況都非常好,從商的溫加剛和富二代柳曉雙家裡甚至有大量的現金和貴重的首飾,可是犯罪人動都沒動這些東西。

這樣一個有技術、有智慧、有手段,不缺錢的人,跟斯內克集團有什麼仇怨?如果是跟斯內克集團有仇,殺害錢微茵和成宇航可以說得通,可是犯罪人為什麼要殺之後那四名被害人呢?他們並沒有查到後四名被害人跟斯內克集團有關!

林嶽想不通。

還有一點,除了錢微茵,其他被害人都有器官被摘除,可是犯罪人對器官的態度又不一樣。成宇航的器官被丟在犯罪現場,後四個被害人的器官則是被兇手帶走了?

他為什麼要帶走這些器官?

等等!

器官!器官是關鍵。林嶽腦中靈光一閃,他飛快地翻看幾個犯罪現場的照片,然後從其中抽出幾張匆匆地跑去了法醫室。

法醫室裡。

高應冬拿著林嶽指給他看的溫加剛和柳曉雙家的現場照片,仔細辨認照片角落裡露出的很小一角的藥瓶標籤道:「好像是抗排斥反應的藥物,這種藥物是用於異體器官移植後降低排斥反應的!」

林嶽拍掌,「這幾名被害人可能都進行過器官移植。」

高應冬想了想點頭,「很有可能他們被摘走的器官,就是他們後來移植的器官!」

「我找人去查!」說著林嶽拿著照片風風火火地跑了。

很快,賀蕭、秦幼峰、麥惜玉他們經過對幾名被害人家屬的詢問,確定了在2年前,幾名被害人都曾經到美國做過器官移植手術。

聞雯的男朋友說,聞雯因為一次走秀事故造成了視網膜脫落,2年前去美國做的視網膜移植。

溫加剛的妻子說,2年前溫加剛在美國做的腎臟移植。

李宏博的妻子說,2年前李宏博在美國做的脾移植。

柳曉雙的父親說,2年前柳曉雙在美國做的肝移植。

這就是這些被害人的共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