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用奇

周正奇的做事方式很奇怪,動不動就說把精力用在刀刃上。大部分科目都很爛,但司法考試他考五百七十分,只有法學系的人知道這個成績意味著什麼。他說,「將來靠這個吃飯,不學到第一怎麼成?」畢業到現在,他開了兩家律師事務所,現在對小打小鬧的案子連問都不會,讓其他律師做。他對兩種案子感興趣,跨國民商訴訟和案情重大的刑事案件。他打官司基本沒輸過,因為必輸的官司他根本不會代理。

下午周正奇就到了,沒去看守所,直接去了刑偵大隊。

見到金四九,周正奇興高采烈很是高興,「你怎麼在這裡啊,想死我了呢,一日不見如隔三秋,還好吧?」

金四九說,「滾犢子。」上午用他的手機打的電話,他還裝。

周正奇哈哈笑,往金四九肩膀上打了一拳,真用力了,打得金四九疼半天,「開玩笑的,當什麼真?」

孫一水一進屋,周正奇臉色刷地一下嚴肅了下來,跟變戲法似的,金四九向周正奇介紹孫一水,周正奇微微點了點頭,奉上一張名片,「你好,我是市裡正奇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正奇,代理江有沱的案子,我的當事人已經給我打了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嫌疑人在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委託代理人。由於種種原因吧,委託代理書還沒有籤,你們要是需要,我現在就去一趟看守所。」

「肯定需要,先說吧,說完再補。」

「先不急,我要查閱一下卷宗和詢問記錄,看看我當事人到底犯了什麼事。放心,我忠於法律和當事人,你們抓他於法有據,程式得當,沒牙啃我馬上就走。」他看著孫一水,又強調一句,「我打官司沒敗過,因為從來不為惡人代言。」

最後這一句是真的,孫一水聽說過這個人,知道遇到難纏的人了。

「江有沱怎麼找到你的?」孫一水皺著眉頭,有些質問的口氣。

周正奇微微笑了一下,「哦,有一回逛商場買襪子的時候認識的。」這句話明顯就是瞎編的了,接著滿臉嚴肅地說,「我要看卷宗和相關的記錄,好不好?」

孫一水朝門外大聲喊了一聲「小楊」,接著說,「有人帶你去,我要先告訴你,江有沱身上背了二十條人命,你可要想好了。」

「會想好的。」周正奇聲音很小,但是很有力量。

小楊帶周正奇去了,孫一水看著金四九,「江有沱怎麼知道這傢伙的?」

「是跟宋修德有交情。」

周正奇用了一個小時才看完全部卷宗,警方關注的焦點就是一週前江有沱自首那天夜裡,殺掉了闖入到家裡的八個歹徒,是否構成刑法意義上的故意殺人行為。

他跟孫一水說,「除非我的當事人供述,那天晚上與對方會面的目的就是為了殺掉他們,併為此進行了積極準備,否則,警方永遠不會找到繼續羈押他的理由。我的當事人在歹徒闖進家之後主動報警,事後積極聯絡警方要求派救護車進行施救,足可證明其沒有主觀惡性,聯絡到其一貫良好的社會表現,為人老實本分,是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

又說,「警方刑事立案的標準是有犯罪事實,案發當晚我的當事人面臨的情勢極其緊迫,條件根本不允許他繼續等待警方救援,況且,之前他有數次死裡逃生的經歷,面對的歹徒是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分子,對方來的目的就是為了殺他。在這種情況下,我方當事人拼盡全力進行的防衛是唯一能夠活命的自保手段,雖然殺掉對方八人,但手段正當,對沒有手持兇器的犯罪頭目,他沒有濫殺,而交給警方,為當地掃除了一股黑惡勢力,怎麼就成了犯罪嫌疑人、成了故意殺人的嫌犯了呢?」

孫一水跟金四九商量怎麼辦,金四九說,「我們的法律風險很大,江有沱是正當防衛,不屬於犯罪事實。刑法是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安寧,而不是黑社會的保護傘!」

憑金四九對周正奇的瞭解,達不到目的,他會馬上採取法律手段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甚至起訴。

孫一水向郭旆請示,郭旆說,「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辦理。不要憑主觀,有證據,抓,沒證據,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