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棒球的規則說來複雜,但如果一言蔽之,就是一場進攻與防守的遊戲,和我們當前的處境相同。」說話間,林珩在紙上畫了一個直角扇形,又在直角的內側畫了一個小型的正方形,使得大扇形與小正方形共用同一個直角。畫好基本圖形,林珩介紹說,「看圖,這個扇形就是棒球比賽的場地,其中正方形之內的區域稱為‘內野’,正方之外、扇形之內的區域稱為‘外野’。大家都聽懂了嗎?」

林珩的隊友們還是很配合的,一些人緊緊盯著林珩的板書,生怕錯過了重要內容,還有一些自覺記憶力差的,趕緊要來紙和筆做筆記。

林珩很欣慰,繼續介紹說,「我們來看代表內野的正方形,正方形有四個角,每一個角上有一個‘壘’,而這四座‘壘’就是防守方需要守護而進攻方需要拿下的東西。我們將正方形與扇形共用的直角稱為‘本壘’,之後按照逆時針順序,扇形右邊上的角為‘一壘’,本壘對面不與扇形連線的角為‘二壘’,扇形左邊上的角為‘三壘’。」林珩用他的長杆筆分別點出正方形的四個直角,又引導大家看向角落中的沙盤,「大家看過圖中的正方形,再看這座城的沙盤,發現共同點了嗎?」

「我發現了!」宇卓立刻領會了林珩的意思,「我們的襄陽城四四方方,可以被視為內野區域,而外面的樹林是抽象化的外野區。」

林珩讚許地說,「對極了!我們的四座城門恰好對應著棒球場地中的四座壘包。南門是本壘,之後按逆時針順序,東門為一壘,北門為二壘,西門為三壘。」

布萊恩舉手示意,「你將我們的城池比作棒球場地,這一點我已經可以理解,但是為什麼南門是本壘?」

「問得好!為什麼南門是本壘?等我介紹過比賽規則大家就明白了。」林珩很開心大家聽得這麼認真,他想起自己剛接觸棒球的時候,布里恩也曾這樣不厭其煩地講解規則,回想起那段時光,心中忽然有些懷念。

林珩繼而說道,「比賽時,兩支隊伍進行對抗,一方為進攻方,另一方為防守方,每支隊伍各有9名隊員。兩隊的攻守關係是可以轉換的,但是結合現實,目前我軍為防守方,而城外的蒙古軍隊為進攻方。比賽中,攻方隊員依次站在本壘處,而守方隊員全部在場上。攻方隊員用球棒擊打守方投手投過來的球,擊打成功後,該名攻方隊員開始跑壘。所謂跑壘,就是攻方隊員按照逆時針順序依次踏過一、二、三壘,最終安全回到本壘,跑壘成功便可以記作一分。」

林珩停頓了片刻,留出時間讓大家充分理解規則。幾分鐘後,他繼續講道,「基本規則清楚之後,我們再結合到現實中,為了方便描述,現在我們直接將南、東、北、西四座門稱為本壘、一壘、二壘和三壘。通過之前四夜的情況可以看出,敵人真正的進攻來自一壘和二壘,並持續整夜。但是每一次敵人進攻前的半小時,本壘外都會先遭受幾分鐘的打擊,彷彿預警一般。可見本壘處的第一次打擊並不是真正的進攻,而是相當於敵方先打出一計安打,安打之後,敵方開始跑壘……」

「我明白了。」宇卓說,「所以敵人的跑壘時間為半小時,也就是兩次進攻之間的時間間隔。因為奔跑速度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有時時間長一點,有時則不到半小時。」

「很對。」林珩說,「第一夜,敵方1號隊員在本壘‘擊球’,之後跑向一壘,跑壘時間為半小時。半小時後,1號成功佔領一壘,一壘也就是東門外的攻擊開始。第二夜,換敵方2號隊員‘擊球’,2號依舊打出安打,之後2號隊員跑向一壘,而前一夜守在一壘上的1號隊員從一壘跑向二壘,半個小時後,一壘和二壘都被敵方佔領,對應著東門和北門外同時發動攻擊。」

「總不能由著他們跑下去!」利安激動地說,「防守方呢?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好問題!」林珩解釋說,「在攻方跑壘的同時,守方可以通過一些手段迫使攻方成員離開球場,常見的方法有‘截殺’、‘封殺’和‘觸殺’三種。所謂‘截殺’,是指擊出的棒球在落地之前被守隊員成功接住,則跑壘的攻方隊員被守方截殺。然而這個世界中的球是虛擬的,我們連球都看不見,更不存在將球接住的可能,因此截殺的方法被首先排除了。」

「沒關係。」埃裡克說,「我們還有封殺和觸殺。」

「對,目前我使用的手段正是‘封殺’。封殺是指守方拾起攻方擊出的球后,持球率先佔領壘位,那麼正在跑壘的攻方隊員沒有壘位可以佔領,則視為被守方封殺。」

「可是球是虛擬的。」布萊恩問,「我們有可能‘拾’起來嗎?」

「事實是,我們雖然不能直接‘拾’起,但是我們可以完成封殺。」林珩解釋說,「因為第三夜和第四夜的例子告訴我們,我們已經在三壘使用了‘封殺’。」

眾人面面相覷,片刻之後,依舊是宇卓最先交出答案,「我知道了,封住三壘的並不是我們,而是燈訊。」

「對,昨夜我們在西門也就是三壘亮出燈訊,相當於我們率先封住了三壘,於是從二壘跑向三壘的敵方1號無壘可上,被我們淘汰出局。三壘上沒有敵人,所以西門處沒有出現被攻打的情況。即將過去的今夜也是同樣的原理,我們用燈訊又一次佔領三壘,所以敵方2號同樣被我們淘汰出局。因此目前的情況是,三壘上無人,敵方3號佔據著二壘,敵方4號佔據著一壘。」林珩一邊講解,一邊將‘3’字寫在北門外,又在東門處寫上一個‘4’字,而‘1’和‘2’分別寫在紙的左下角,打上叉子代表已經出局。

「如果一直有燈訊,我們就可以一直封殺三壘外的敵人,那西門就始終是安全的。」布萊恩問,「規則要求我們淘汰幾個人?」

「問得好!」林珩解答說,「棒球比賽還有一條規則,就是當攻方三人被‘殺’出局,則攻守關係發生轉換,只是不知道在我們的世界是否適用。」

宇卓馬上說,「好訊息是至少我們已經淘汰了兩名!」

「還有一種‘觸殺’是什麼,也簡單介紹一下。」利安說。

「好,觸殺是指防守隊員持球后,用身體接觸離壘或跑進中的攻方跑壘員,則該名跑壘員出局。」

「但是敵人並沒有現過真身。」

「所以觸殺能否實現還有待探索。」林珩環視眾人,「基本規則就是這些了,判定時還要再結合實際情況,大家都聽明白了嗎?」其實棒球的規則還有很多,但是聯絡實際,林珩認為解釋這些已經足夠。

眾人都配合地點了點頭,布萊恩說,「你說的規則我們大概聽明白了,總結來說,目前我們就只有封殺這一種手段。」

林珩頷首,有些遺憾地說,「是的,只有一種。」

利安說,「好在我們城堅池固,再多挨幾天打也不在話下。」

「話雖如此,但是被動挨打也不是長久之計。」布萊恩抓住重點,「想要退敵,重中之重就是燈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