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星期一

時鐘剛剛報過4點,天開始黑了。現在本還不會回家,但我一邊坐著寫日誌一邊還是留意著他的汽車聲。鞋盒放在我腳邊的地板上,裡面包裹這本日誌的棉紙掉了出來。如果他回家的話我會把日誌放進衣櫃告訴他我一直在休息。這的確是說謊,不過也不是什麼彌天大謊,而且想要為自己的日誌內容保密沒有什麼錯。我必須寫下見到的、瞭解到的。但那並不表示我想讓別人——不管是誰——讀到它。

今天我跟納什醫生見面了。我們面對面地坐著,中間隔著他的書桌。他的身後是一個檔案櫃,櫃頂放著一個塑膠的大腦模型,從中間切開,像一個橙子一樣分開。他問我進展得怎麼樣。

「還好吧。」我說,「我想。」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從今早醒來開始的幾個小時是我可以清楚記得的唯一一段時間。我遇到了我的丈夫,彷彿是初遇,雖然我知道那不是事實;接到了我的醫生的電話,他告訴我這本日記本的事情。接著午飯後他來接我,驅車帶我來到他的這個診所。

「我寫了日誌。」我說,「在你打過電話以後。上週六。」

他似乎很高興:「你覺得有點用嗎?」

「我覺得是的。」我說。我告訴他我記起的回憶:派對裡的女人、知道父親病情的那一幕。我一邊說話他一邊做筆記。

「現在你還記得這些東西嗎?」他說,「今天早上醒來記得這些東西嗎?」

我猶豫著。實情是我不記得,或只記得其中一些。今天早上我讀了星期六的記錄——讀到了我和丈夫一起吃的早餐,還有國會山之行。它感覺和小說一樣不真實,跟我毫無關係,而且我發現自己在一遍又一遍地讀同一節,試圖把它在我的腦子裡粘牢,修補好它,整個過程花了我不止一個小時的時間。

我讀著本告訴我的事情:我們是怎麼相識怎麼結婚怎麼生活的,可我什麼感覺也沒有。不過其他一些東西留了下來。比如說那個女人——我的朋友。我不記得細節——不管是煙火派對,還是在屋頂跟她在一起、遇見一個叫基斯的人——但對她的記憶仍然存在,今早當我一遍又一遍地讀著週六的記錄時,更多的細節浮現了。她活力四射的紅頭髮、她偏愛的黑色衣服、打上裝飾釘的皮帶、猩紅唇膏,還有她抽菸的模樣——彷彿那是世界上最酷的事。我記不起她的名字,但現在回憶起了我們相識的那天晚上,是在一個籠罩著香霧的房間裡,屋裡滿是口哨聲、彈球機的「嘣嘣」聲和點唱機尖細的聲音。我問她要火,她給了我一根火柴,然後做了自我介紹並建議我加入她和她的朋友。我們喝了伏特加和啤酒,後來當我把這些東西幾乎全吐出來時,她抓著我的頭髮不讓它掉進馬桶裡。「我想我們現在絕對是朋友了!」當我勉強站穩的時候,她大笑著說,「我才不會為隨便一個人這麼做呢,知道吧?」

我謝了她,彷彿為了解釋剛才做的事情,我沒頭沒腦地告訴她我的父親死了。「他媽的……」她說,她不再醉醺醺地發傻,而是迅速變得充滿了同情心——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體現出這種轉變,以後她又做過許多次——她帶我回到她的房間,我們吃著麵包喝著黑咖啡,一直聽著唱片,談著我們的生活,直到天矇矇亮。

她的畫在牆上和床尾堆得到處都是,素描冊亂七八糟地散在房間裡。「你是個藝術家?」我說,她點了點頭。「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在大學裡。」她說。我記得她告訴我她正在學藝術。「當然最後我只能當個老師,不過人是要做夢的。對吧?」我笑了。「你呢?你學什麼?」我告訴了她我學英文。「啊!」她說,「那你是想寫小說呢還是教書呢?」她笑了,並非不友善,但我沒有提到來這兒之前我還在房間裡寫的故事。「不知道。」我反而說,「我猜我跟你一樣。」她又笑了,說:「好吧,敬我們!」我們用咖啡乾杯,我感覺——好幾個月來第一次感到——事情終於好起來了。

我想起了這一切,費盡心力地搜尋那個記憶的空洞,試圖找到任何可能引發回憶的微小細節,這讓我筋疲力盡。可是跟我的丈夫在一起的回憶呢?它們已經不見了。那些敘述連一點兒殘留的記憶的火花都沒有打燃,彷彿不僅國會山之行沒有發生過,而且他告訴我的事情也沒有發生過。

「我記得一些事情。」我對納什醫生說,「年輕時候的事情,昨天想起來的,它們還在,而且我可以記起更多的細節了。可是我完全不記得我們昨天做過的事情。星期六發生的也不記得。我可以試著營造一個我在日記裡描述過的場景,但我知道那不是記憶,我知道只是我想象出來的。」

他點了點頭:「你還記得前天的什麼事嗎?記得任何一個你寫下來的小細節嗎?那天晚上,比如說?」

我想起了我記下的睡前的一幕。我意識到自己感到內疚,內疚的是儘管他善良體貼,我卻沒有辦法回應我的丈夫。「不。」我說謊道,「什麼也沒有。」

我不知道他要採取什麼別的做法我才會想抱他在懷裡,讓他愛撫我?送花?巧克力?是不是每次他想做愛都需要來一個浪漫的開場,彷彿是第一次?我意識到了誘惑的大道對他是如何大門緊閉。他甚至沒有辦法放我們婚禮上一起跳的第一支舞曲,或者按我們第一次約會外出時吃的選單重新擺上一遍,因為我不記得。在任何情況下我都是他的妻子;當他想發生關係時他不該不得不勾引我,彷彿我們剛剛第一次遇見。

但是不是曾經有一次我同意了他的要求,甚至想跟他做愛呢?有沒有過我醒來時殘留的記憶足夠支撐慾望,因此心甘情願的時候呢?

「我甚至不記得本。」我說,「今天早上我完全不知道他是誰。」

他點了點頭:「你想記得嗎?」

我幾乎笑了起來。「當然!」我說,「我想記起我的過去。我想知道我是誰、跟誰結了婚。這些都是同一件事——」

「當然。」他說。他停頓了一下,把手肘擱在書桌上用手捂著臉,似乎在仔細考慮該說些什麼或者怎麼說,「你告訴我的事情很讓人鼓舞,這表明記憶沒有完全喪失,問題不在於儲存,而在於讀取。」

我想了一會兒,然後說:「你是說我的記憶在那兒,只是我沒有辦法觸及它們?」

他笑了。「如果你這麼理解的話,」他說,「的確就是那樣。」

我感到又沮喪又心急:「那我要怎麼做才能記起來更多東西?」

他向後仰,看著面前的檔案。「上週,」他說,「在我給你日誌的那天,你記下我給你看了你小時候的家的照片嗎?我把它給你了,我想。」

「是的。」我說,「我記了。」

「看到那張照片之後,比起剛開始我沒有給你看照片前問你以前住的地方,你似乎又記起了許多東西。」他停頓了一下。「這沒有什麼好奇怪的。不過我想看看如果給你一些你不記得的時期的照片會發生什麼事。我想看看你能想起什麼。」

我有點猶豫,不確定這條路會通向哪裡,但這無疑是一條我必須走的路,別無選擇。

「好吧。」我說。

「好!今天我們只看一張照片。」他從卷宗的背面取出一張照片,繞過書桌坐到我的身邊,「在看照片之前,關於你的婚禮你還記得什麼嗎?」

我已經知道那兒什麼也沒有。就我而言,我和今早醒來睡在身邊的那個男人的婚姻根本沒有發生過。

「不。」我說,「沒有。」

「你確定嗎?」

我點點頭。「是的。」

他把照片放在我前面的書桌上。「你是在這裡結的婚。」他說著用手指敲敲它。相片上是一座教堂,小巧玲瓏,有個矮矮的屋頂和一個小尖頂。全然陌生。

「想起了什麼?」

我閉上眼睛努力清空腦海。看到了水。我的朋友。一個瓷磚鋪的地面,黑白相間。沒有別的了。

「不。我不記得曾經見過它。」

他看上去有點失望:「你確定嗎?」

我又閉上了眼睛。黑暗。我努力回想我的婚禮當天,想象本和我,一個穿著西裝一個穿著結婚禮服站在教堂門前的草地上,可是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沒有記憶。悲傷湧上了我的心頭。跟所有新娘一樣,我一定花了好幾個星期策劃我的婚禮,挑我的禮服、焦急地等待著改好尺寸,找好髮型師,考慮怎麼化妝。我想象自己苦苦地思考著選單,挑選聖歌和鮮花,一直希望那天能夠達到我高得不得了的期望。可是現在我卻無法知道它是否滿足了我的期望。它被奪走了,每一絲痕跡都被擦乾淨了。除了我嫁的男人,一切都沒有留下來。

「不。」我說,「什麼也沒有。」

他拿走了照片。「根據你早期進行的治療的記錄,你是在曼徹斯特結的婚。」他說,「那個教堂叫聖馬可。這是一張最近的照片——是我唯一能夠找到的一張——但我想它現在的樣子跟當時差不多。」

「我們沒有婚禮的照片。」我說。這句話既是一個疑問,又是陳述一個事實。

「是的,丟了。顯然丟在你家的火災裡了。」

我點點頭。聽他這麼說似乎讓這番話變得可信了,讓它更加真實,彷彿他醫生的身份令他的話比我丈夫的更具權威。

「我什麼時候結婚的?」我問。

「上世紀80年代中期。」

「在我的意外之前——」我說。

納什博士看上去有些不自在。我不知道我是否跟他談過讓我失憶的那場意外。

「你知道你的失憶症是怎麼引起的嗎?」他說。

「是的。」我說,「那天我跟本談過。他告訴了我一切,我記在日誌裡了。」

他點了點頭:「你有什麼感覺?」

「我不知道。」我說。事實是我不記得那場意外,因此它似乎並不真實。我所擁有的不過是它留下的結果、它把我變成的模樣。「我覺得我應該恨那個對我做了這些的人。」我說,「尤其是因為他們至今還沒有被抓到,沒有因為讓我變成這樣而受到懲罰,沒有為毀了我的生活付出代價。可奇怪的是我不恨,真的。我恨不起來。我無法想象他們的樣子,就像他們甚至不存在一樣。」

他流露出失望的表情。「你是這麼想的嗎?」他說,「你的生活被毀了?」

「是的。」過了一會兒我說,「是的。這就是我的想法。」他沉默了。「不是嗎?」

我不知道自己期望他怎麼做或說些什麼。我猜我有點想讓他告訴我我錯得多麼厲害,讓他試圖說服我我的生活是有價值的。但他沒有,他只是直直地凝視著我。我注意到他的一雙眼睛是多麼驚人。藍色,帶著灰色的斑點。

「我很抱歉,克麗絲。」他說,「我很抱歉。但我在盡我所能,而且我想我可以幫到你,真的。你必須相信這一點。」

「是的。」我說,「我相信。」

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在我們中間的書桌上。感覺沉甸甸的,溫暖。他捏了捏我的手指,有那麼一秒鐘我感到尷尬,為他,也為我自己,但後來我看著他的臉,看見了悲傷的表情,隨即意識到他的動作是一個年輕的男人在安慰一個年長的女人,僅此而已。

「對不起。」我說,「我要去洗手間。」

我回來時他已經衝上了咖啡,我們坐在桌子的兩邊小口喝著飲料。他似乎不願意對上我的目光,轉而翻起桌上的檔案,狼狽地把它們疊在一起。起初我以為他對捏了我的手不好意思,但接著他抬起頭說:「克麗絲。我想求你一些事。兩件事,實際上是。」我點點頭。「首先,我已經決定寫下你的病例。它在這個領域非常不尋常,而且我認為把病例細節讓醫學界更多的人知道是真正有益的。你介意嗎?」

我看著辦公室書架上隨意擺成堆的期刊。他是打算這樣推進他的職業生涯嗎,或者讓其更加穩妥?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在這裡的原因?有一會兒我想過告訴他我希望他不用我的故事,但最後我只是搖搖頭說:「不介意。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