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吃意麵?」馬修說。
「對,」羅賓冷冷地說,「有問題嗎?」
「老天,當然沒有,」馬修說,從身後靠過來,摟住她,「我愛你。」他在羅賓耳邊說。
「我也愛你。」羅賓機械地回答。
兩人往路虎裡裝滿旅行所需的一切物品。他們要先北上回家,然後在斯文頓公園酒店舉行婚禮,之後再去度蜜月。對於蜜月旅行地,羅賓只知道那是個「很熱的地方」。第二天早上,他們十點出發。明亮的陽光下,兩人都只穿了t恤。羅賓鑽進車裡,想起四月那個迷霧籠罩的清晨:馬修追出門來,她開著路虎頭也不回地走了,急切地想要逃離這個家,趕到斯特萊克身邊。
她的駕駛技術遠勝馬修。但兩人每次一起出門,擔任司機的總是馬修。他開著路虎,轉上m1高速公路,哼起丹尼爾·拜丁菲爾德(danielbedingfield)的《nevergonnaleaveyourside,永伴你左右》。這首老歌流行時,他們都剛上大學。
「能不能別唱了?」羅賓突然說。她聽不下去了。
「抱歉,」馬修嚇了一跳,「我還以為這首歌挺應景的。」
「也許這首歌裡有你不少的美妙回憶,」羅賓說,轉頭望向窗外,「對我可沒有。」
她用眼角餘光看到馬修瞥了她一眼,又回頭望向前方。路虎在沉默中開出一英里,羅賓有些後悔,希望自己什麼都沒說。
「你可以唱點別的。」
「沒事。」馬修說。
他們在多寧頓公園服務站停下來喝咖啡,這裡沒有倫敦那麼熱。羅賓把外套掛在椅背上,起身去了洗手間。馬修伸了個懶腰,t恤向上爬去,露出平坦的小腹。咖世家櫃檯後的女孩望過來。馬修對自己和人生都心滿意足,衝女孩咧嘴一笑,眨了一下眼。女孩臉頰緋紅,轉回身去,和旁邊把一切都看在眼裡的同事嬉笑起來。
羅賓外套裡的手機響了。馬修以為是琳達打來電話,問他們還有多久才到家,就懶洋洋地伸出手,在兩個姑娘的目光下掏出羅賓的手機。
是斯特萊克。
馬修盯著震動的手機,彷彿不小心撿起了一隻狼蛛。手機鈴聲繼續響著。馬修環顧四周,不見羅賓的人影。他按了接聽,隨即立刻結束通話。螢幕上顯示出「未接電話:科莫蘭」。
馬修可以肯定,那個大個子醜八怪一定是想叫羅賓回去。過了五天,斯特萊克發現自己找不到比羅賓更好的人。他也許面試了好多人,發現沒人能勝任這份工作;也許應聘者一聽說薪資標準,就對他哈哈大笑,甩手走人。
電話又響了:斯特萊克重撥一次,想確定電話結束通話是有意還是無心。馬修盯著手機,猶豫不決。他不敢代替羅賓接電話,叫斯特萊克滾蛋。他知道,斯特萊克一定會繼續堅持不懈地打過來,直到和羅賓本人說上話。
電話轉入語音信箱。馬修意識到,斯特萊克如果在留言中道了歉,那將是最糟的情況。羅賓也許會一遍又一遍地反覆播放留言,然後心軟……
他抬起頭,看到羅賓走出洗手間。馬修拿著手機站起身來,假裝在打電話。
「我要打給我爸爸。」他對羅賓撒謊,用手捂住話筒,心裡暗自祈禱斯特萊克不要在這個時候打過來。「我的手機沒電了……嘿,你的密碼是什麼來著?我得查一下蜜月航班的資訊,告訴我爸爸——」
羅賓把密碼給了他。
「等我一下,我不想讓你現在就知道蜜月的事。」馬修說,拿著手機走遠,對自己敏捷的思維半是愧疚,半是驕傲。
他躲到男廁所裡,給羅賓的手機解了鎖。刪掉斯特萊克的來電,就等於刪掉羅賓與斯特萊克的全部通話記錄。他動手刪了,然後開啟語音信箱,聽完斯特萊克的留言,把留言也刪了。最後他點進手機設定,把斯特萊克列入黑名單。
馬修對著鏡子裡英俊的倒影深吸一口氣。斯特萊克在留言裡說,羅賓如果不回電話,他就不會再打了。婚禮還有不到四十八小時就要舉行。馬修緊張而決絕:他相信斯特萊克會信守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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