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罪惡生涯 J.K.羅琳 第2頁,共2頁

不開心的客戶站起來,一臉慍怒。

「不,不,沒關係,」他說,「是我沒預約就來了。我這就走。把最後一張發票寄給我就好,斯特萊克。」

他大步走出門。

一個半小時後,羅賓和母親沉默地坐在計程車裡,前往國王十字車站。琳達的行李箱在車裡微微搖晃。

琳達堅持要在回約克郡前見斯特萊克一面。

「你在他那兒工作一年了。他應該不介意我去打個招呼吧?至少讓我看看你工作的地方,這樣你說起辦公室裡的事情時,我能想象出畫面……」

羅賓極力婉拒,光是想到把母親介紹給斯特萊克,就覺得萬分尷尬。這舉動似乎幼稚、愚蠢又不合禮節。她最擔心的是,斯特萊克見到她和母親一起出現,恐怕會更堅信,凱爾西事件把她嚇得六神無主。

羅賓非常後悔,她接到那張印有維特利亞諾畫作的卡片時不該表現得那麼慌張。她應該盡力掩飾心裡的恐懼。畢竟,斯特萊克已經知道強姦案的事。他嘴上說那無關緊要,但她心裡清楚,那件事對斯特萊克有影響:已經有太多人告訴她應該做什麼,又不該做什麼。

計程車在內環上轉彎。羅賓提醒自己,她們撞上「第二次」並不是母親的錯。她應該事先給斯特萊克打個電話。她本來希望斯特萊克已經出門,要麼就還在樓上。她打算帶琳達參觀一下辦公室,然後不等斯特萊克出現就走人。她怕如果事先打電話,斯特萊克會特意來迎接她母親——他總是充滿好奇心,喜歡惡作劇。

三人見面後,琳達和斯特萊克聊天。羅賓在一邊泡茶,故意保持沉默。她懷疑,母親之所以這麼想見斯特萊克,是為了親自判斷他和女兒有多親密。還好,斯特萊克外表邋邋遢遢,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老十歲——他顯然又為了工作犧牲睡眠,下巴上都是胡茬,掛著濃重的黑眼圈。琳達現在總不會認為羅賓對老闆暗懷情愫吧。

「我挺喜歡他的。」琳達說。她們已經可以看見聖潘克拉斯車站的紅牆了。「我得說,他雖然其貌不揚,人還挺有魅力的。」

「是啊,」羅賓冷淡地說,「薩拉·夏洛克也是這麼想的。」

她們出門趕車之前,斯特萊克要求在裡間和她單獨談五分鐘。斯特萊克給了她一份清單,上面都是肖爾迪奇的按摩店、脫衣舞場和大腿舞俱樂部的名字。斯特萊克叫她按這張清單挨個打電話,追尋諾爾·布羅克班克的蹤跡。

「我越想就越覺得,」斯特萊克說,「他應該還在當保鏢。那麼大的個子,有前科,還有腦損傷,還能幹什麼?」

琳達在一邊聽著,斯特萊克沒說他認為布羅克班克還待在色情行業裡,在這一行最容易接觸到脆弱女性。

「好,」羅賓說,把斯特萊克的清單留在桌上,「我去送媽媽,回來再——」

「不,我想讓你在家裡調查。把打過的電話號碼都記下來,我回頭給你報銷電話費。」

羅賓想起真命天女的《百戰嬌娃》海報。

「那我什麼時候才能回來?」

「看你需要多久才能打完那些電話。」他說,然後正確理解了她的表情:「你瞧,‘第二次’這下是徹底跑了。我一個人也能應付瘋爸爸——」

「凱爾西呢?」

「你不是要調查布羅克班克嗎,」他說,指著羅賓手裡的清單,然後又說(他頭疼欲裂,但羅賓並不知道),「你想啊,明天沒人上班,銀行假,加上皇室婚禮——」

斯特萊克的意思再清楚不過:斯特萊克想讓她回家待著。她不在時,有什麼東西變了。斯特萊克也許終於想起她沒接受過軍事警察訓練,接到人腿之前從沒見過屍塊,在這種極端情況下根本幫不上忙。

「我剛休了五天——」

「看在老天的分上,」他失去耐心,「你只要打打電話,做做記錄就行——幹嗎非得到這兒來?」

只要打打電話,做做記錄就行。

她還記得,埃琳稱她為「斯特萊克的秘書」。

羅賓此刻坐在母親身邊,火山噴發般的憤怒和怨懟吞沒了理智。斯特萊克在沃德爾面前讓她看碎屍的照片,還說她是自己的搭檔。可是她沒簽過新合同,兩人也沒就她的待遇做過正式溝通。斯特萊克的手指很粗,羅賓打字要快得多;大部分收據和電子郵件是羅賓處理的,檔案歸檔也是她在管。羅賓心想,也許是斯特萊克自己親口告訴埃琳,她只是個秘書。也許所謂的「搭檔」只是個安慰她的說法,只是種比喻。也許(她自己也清楚,她現在正故意給自己火上澆油)斯特萊克和埃琳揹著埃琳的丈夫共進晚餐時,曾經拿自己的種種不適宜之處作為談資。他可能向埃琳坦誠,不該僱個女人;畢竟她最開始只是個臨時工。他說不定把強姦事件也告訴了埃琳。

「我那段時間過得也很艱難,你知道嗎?」

「你只要打打電話,做做記錄就行。」

她為什麼要哭?憤怒和沮喪的淚水流過臉頰。

「羅賓?」琳達說。

「沒事,沒事。」羅賓急忙說,用手掌抹著眼睛。

她在家與母親及馬修一起待了五天,迫不及待地想回去工作。狹小的公寓裡充滿三角的尷尬沉默,琳達和馬修一定趁她去廁所時小聲說過話,但她選擇緘口不問。她不想再困在家裡。有種念頭毫無理由:她覺得倫敦中心比赫斯廷斯路更安全,她在中心區可以隨時警惕戴毛線帽的大個子。

計程車終於在國王十字車站停下。羅賓極力控制心裡的情感,時刻感覺到琳達在一邊投來的關注的目光。她們穿過人群,走向琳達乘車的站臺。今晚,羅賓又要和馬修單獨在一起了,那場決定命運的談話已經不遠。她本來不想讓琳達來,但羅賓和母親離別在即,不得不承認,母親給予了她慰藉。

「好了。」琳達上車,把行李箱在行李架上放好,回到站臺上來,與女兒共度最後的兩分鐘。「這個給你。」

她遞出五百英鎊。

「媽媽,我不能要——」

「你拿著,」琳達說,「存起來,找個新住處——要麼就為婚禮買雙週仰傑的鞋。」

週二,她們去邦德街閒逛了一陣,透過櫥窗眺望完美無瑕的珠寶,比二手車還貴的包,還有兩人都無法欣賞的設計時裝。那裡與哈羅蓋特的商店天差地別。羅賓注視最久的是鞋店。馬修不喜歡她穿高跟鞋。她說自己想要幾雙五英寸高的高跟鞋,以此作為挑釁。

「我不能拿。」羅賓重複道。車站裡一片喧譁。再過幾個月,父母就要為她哥哥斯蒂芬的婚禮付一半的錢。他們已經為她的婚禮付過定金,而典禮已經推遲過一次;他們還買了婚紗,付了改衣費,損失了第一次的婚車定金……

「我讓你拿著,」琳達嚴厲地說,「要麼投資在單身生活上,要麼去買婚禮用的鞋。」

羅賓掙扎著不讓自己哭出來,沒說話。

「不管你的決定是什麼,爸爸和我都完全支援,」琳達說,「但我希望你問問自己,你為什麼還沒把婚禮取消的事告訴任何人?你不能一直生活在這樣的僵持狀態裡,對你們兩個人都不好。錢你拿著。好好做決定。」

她緊緊抱住羅賓,親了她的耳側一下,上了火車。羅賓一邊揮手一邊保持微笑。火車開了,把母親帶回馬沙姆,帶回父親、拉布拉多犬和一切友好熟悉的事物身邊。羅賓無力地坐到冰冷的金屬長椅上,用雙手捂住臉,對著琳達剛給的鈔票無聲地大哭。

「振作點,親愛的。天涯何處無芳草。」

她抬起頭。一個蓬頭垢面的男人站在她面前,凸起的大肚子下勒著皮帶,臉上掛著不懷好意的笑容。

羅賓慢慢站起來。她的身高和男人差不多,兩人的目光在同一個高度。

「滾。」她說。

男人眨了眨眼,笑容消失。羅賓轉身走了,把琳達的錢揣進口袋裡。男人在她身後喊著什麼,但她沒聽清,也不在乎。她心裡升起一股對此類男人的憤怒:他們認為外露的情感就等於一扇誘人的門,假裝逛著葡萄酒架偷窺胸部,將女性的存在本身視為恬不知恥的邀請。

她的憤怒越燃越烈,物件裡也包括斯特萊克。斯特萊克認為她是個負擔,最好回家守著馬修;對於她幫忙發展起來的生意,斯特萊克寧可冒著前功盡棄的風險一手包辦,也不想讓她去做她擅長的事,她有時候比他更能勝任的事,就因為他覺得她七年前在錯誤的時間進了不該進的樓梯間,從而有了某種無法跨越的障礙。

好吧,她會給斯特萊克那些該死的大腿舞俱樂部和脫衣舞俱樂部打電話,尋找那個叫她「小姑娘」的混蛋。但除此之外,她還有別的事要做。她本來想找機會告訴斯特萊克,但琳達要趕車,她沒來得及提。斯特萊克叫她老實待在家裡時,她已經沒有了告訴他的心情。

羅賓繫緊腰帶,緊皺眉頭,大步前行,打算獨自一人去調查斯特萊克也不知道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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