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又?」斯特萊克謹慎地問。
「他搶了我的東西。」她說。
羅賓注意到,她直率的語氣只是在逞強。洛蘭說話時,手裡細長的香菸一直在抖。
「什麼時候的事?」斯特萊克說。
「他消失時。把我所有的首飾都拿走了。我媽媽的結婚戒指,還有其他所有珠寶。他明明知道那戒指對我有多重要。媽媽剛去世不到一年。是啊,萊恩就那麼突然走了,再也沒回來過。他剛出走時,我報了警,以為他出事了。然後我才發現錢包空了,所有的首飾都不見了。」
這件事至今仍讓她感到恥辱,她憔悴的臉頰上泛起紅暈。
斯特萊克在夾克襯兜裡摸索片刻。
「我想先確定我們說的是同一個人。你認識這張照片上的人嗎?」
他把萊恩前岳母在梅爾羅斯給他的一張照片遞過去。照片上的萊恩穿著藍黃相間的蘇格蘭短裙,身材魁梧,鼬鼠般漆黑的小眼睛和推成平頭的狐紅色頭髮清晰可辨。他站在登記處門外,羅娜挽著他的胳膊,肩寬不及他的一半。羅娜穿著婚紗,婚紗看起來非常不合身,可能是二手的。
洛蘭盯著照片看了很久。最後說:
「我覺得是他。有可能。」
「這裡沒照出來,他左上臂有個很大的黃玫瑰刺青。」
「嗯,」洛蘭語氣沉重地說,「沒錯。是有一個。」
她盯著照片,抽了口煙。
「他以前結過婚,是吧?」她問,聲音微微發顫。
「他沒告訴你?」羅賓問道。
「沒有。他說他沒結過婚。」
「你是怎麼認識他的?」羅賓問。
「在酒吧裡,」洛蘭說,「我認識他時,他不是這個樣子。」
她轉向身邊的櫥櫃,掙扎著想起身。
「我幫你拿吧?」羅賓主動說。
「在中間那個抽屜裡。可能還有兩張照片。」
羅賓起身開啟抽屜,梗犬又叫起來。抽屜裡堆放著餐巾環、針織桌巾、紀念品模樣的茶勺、牙籤和不成捆的照片。羅賓把能找到的照片都拿在手裡,回到洛蘭身邊。
「在這兒呢。」洛蘭翻了一會兒照片後說,抽出一張,遞給斯特萊克。多數照片裡都是同一位老態龍鍾的老太太,羅賓猜那是洛蘭的母親。
兩人如果在街上擦肩而過,斯特萊克不會認出對方就是萊恩。曾經的拳擊手體型臃腫了不少,特別是臉。他的脖子已經看不見了,皮膚繃得發緊,五官都變了個樣。照片上,他一手攬著微笑的洛蘭的肩,另一隻手垂在身側。他沒有笑。斯特萊克眯眼細看。黃玫瑰的刺青還在,但有一部分被鮮紅的皮膚斑遮住了。紅斑向下蔓延,幾乎覆蓋他的整條前臂。
「他的皮膚怎麼了?」
「牛皮癬性關節炎,」洛蘭說,「很嚴重。所以他才能領患病津貼。他已經沒法工作了。」
「哦?」斯特萊克說,「他之前做什麼工作?」
「他到這兒是給一個大型建築公司當經理,」她說,「但他沒幹多久就病了,沒法再工作。他以前在梅爾羅斯開過建築公司,是總經理。」
「真的?」斯特萊克說。
「嗯,家庭企業,」洛蘭說,繼續翻找照片,「從他爸爸手裡接過來的。喏,還有張照片。」
他們在照片裡牽著手,背景似乎是個啤酒花園。洛蘭笑容燦爛,萊恩則一臉木然,腫脹的臉龐將眼睛擠成兩條細縫。他的外表完全就是個要定期注射類固醇的病人。他的頭髮還是像狐狸一樣紅,但除此之外,斯特萊克很難認出那個一口咬住他臉頰的年輕拳擊手。
「你們在一起多久?」
「十個月。我認識他時,我媽媽剛去世。她九十二歲了,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我當時還在照顧隔壁的威廉斯太太,她八十七歲了,老年痴呆。她兒子在美國。唐尼對她很好,幫她割草買菜。」
斯特萊克心想,這傢伙太會為自己打算了,洛蘭會做飯,有自己的房子,剛繼承了母親的遺產,又沒有需要照顧的家人。而他那時病了,沒工作,沒收入,能遇到這麼一位可愛的中年婦女簡直是天賜良機。他只要稍微費神隱藏起本性,就能在這裡落穩腳跟。萊恩如果願意,完全可以表現得很迷人。
「我剛認識他時,覺得他人挺好的,」洛蘭憂鬱地說,「他那時幫不上多少忙,因為生病,關節都腫了起來。他得定期去醫院打針……後來他開始發脾氣,我還以為是因為生病。病人不可能整天樂呵呵的,你說是吧?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我媽媽那樣。她可棒了,身體那麼差,還一直面帶微笑,而且……而且……」
「我幫你拿張紙巾。」羅賓說,動作緩慢地俯身去夠針織套裡的紙巾盒,以免驚動把頭枕在她腿上的梗犬。
「你發現他偷走首飾以後,報警了嗎?」洛蘭拿到紙巾,在大口抽菸的間隙擦好眼淚後,斯特萊克問道。
「沒有,」她粗聲說,「有什麼意義?肯定追不回來了。」
羅賓猜測洛蘭並不想將自己的丟臉事公諸於眾,不由得心生同情。
「他使用過暴力嗎?」羅賓溫和地問。
洛蘭表情驚訝。
「沒有。你們是為這個來的嗎?他傷害到誰了?」
「我們還不確定。」斯特萊克說。
「我想他不會傷害別人,」她說,「他不是那種人。我對警察也是這麼說的。」
「抱歉,」羅賓說,摸著昏昏欲睡的梗犬的頭,「你不是沒報警嗎?」
「那是後來的事了,」洛蘭說,「他走了以後一個多月吧。有人闖進威廉斯太太家裡,打暈了她,把她家洗劫一空。警察想知道唐尼去哪兒了。我說:‘他早走了,搬出去了。’反正不會是他乾的,我這麼告訴警察。他對威廉斯太太一直很好。他不會打暈一個老太太的。」
他們曾經在啤酒花園裡手挽手。他給老太太割過草。她不肯承認萊恩有那麼壞。
「我想你鄰居沒能形容出劫匪的樣子吧?」斯特萊克問。
洛蘭搖搖頭。
「她沒再回來過,在養老院裡去世了。現在隔壁住著一大家子,」洛蘭說,「三個小孩。你真該聽聽他們平時有多吵——他們還好意思抱怨狗叫!」
這趟旅程是真正的一無所獲。洛蘭不知道萊恩去哪兒了,想不起他除了梅爾羅斯提到過哪些城市,也沒見過他的朋友。她意識到萊恩再也不會回來,就刪掉了他的手機號碼。她允許他們拿走兩張萊恩的照片。除此之外,她沒能提供任何線索。
兩人起身告辭。梗犬大聲抗議羅賓撤走溫暖的大腿,強烈表示想拿偵探出氣。
「夠了,跳跳虎!」洛蘭嚴厲地說,動作艱難地把掙扎的小狗按在沙發上。
「不用送了,」羅賓提高聲音,壓過梗犬的狂吠,「非常感謝你的幫助!」
他們走了。洛蘭繼續坐在煙霧繚繞、雜亂無章的客廳裡,綁著繃帶的腳踝架在躺椅上,心情也許比他們上門之前更加哀傷。兩人在歇斯底里的狗叫聲中走出院子。
「我們至少應該幫她泡杯茶什麼的。」羅賓回到路虎裡,內疚地說。
「她還沒意識到,能擺脫他是件多幸運的事,」斯特萊克安慰她,「想想那位可憐的老太太,」他指向北野,「因為兩百磅,被人打得半死。」
「你認為是萊恩乾的?」
「當然是他媽的萊恩。」斯特萊克說,羅賓發動引擎。「他幫老太太割草買菜時,就踩好點了。別忘了一點,他得了那麼嚴重的關節炎,仍然有能力割草,還差點打死一個老太太。」
羅賓感到又餓又累,被煙味燻得頭疼。她點點頭,說她也這麼想。這是一次令人抑鬱的會面,而她還要開兩個半小時的車才能回到倫敦。
「不休息了,行嗎?」斯特萊克說,看了手錶一眼,「我跟埃琳說了今晚過去。」
「沒問題。」羅賓說。
但是,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也許是因為頭疼,也許是因為那位坐在夏野房裡,想著所有離開她的心愛之人的孤獨女人——羅賓覺得自己隨時都有可能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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