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二〇〇七年
卡爾向前走一步靠近鏡子,用食指摸著子彈擦過太陽穴的地方,傷口雖然已經癒合,可是隻要定睛細看便能見著髮際上這道明顯的疤痕。
「呸,但誰會這么做呢?」他細細審視鏡中的臉,心中暗忖著。
他變了,不僅嘴巴四周的紋路加深,眼下的陰影也變得明顯,如今這雙眼睛裡流露出冷漠的神情。不,卡爾‧莫爾克(carlmørck)不再是過去的他了,不再是那種肯為工作燃燒、經驗老到的刑事警察,也不再是那種高大優雅、引人注目的日德蘭人(丹麥國土多半位於日德蘭半島上)。該死,這又意味什么?
他扣好襯衫,穿上外套,喝掉最後幾口咖啡便甩上大門離去。關門的音量會令房子裡其他人察覺到:該是離開被窩的時刻。在大門關上之際,他瞄了住家門牌一眼,心想該找個時間換下來,維嘉已經搬出去一段時間,即使兩人沒有正式離婚,但事情終究會走到這步田地。
他朝著賀斯町方向前進。如果可以趕上二十分鐘之後的那班火車,那么在進入總局辦公室之前,還有半小時先去探望住院的哈迪。
他遠遠就看到露在稀疏樹林上方的紅色教堂尖塔,因此體認到自己有多么幸運。無論如何他還活著,只要子彈再往右偏個兩公分安克爾就不會死,可是再往左偏一公分遇難的人就換成他,就那么可笑的幾公分,將他與墓園中冰冷的墳墓隔開數百公尺。
通管他希望能夠理智面對這件事,但這並不容易,在發生那件事之前,卡爾對於死亡除了知道它如閃電般不可預料外,其他了解得並不深,但在真正經歷之後內心卻相當平靜。
死亡多么暴力或愚蠢,他全部都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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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依然記得在他的警察生涯中第一個謀殺案受害者,事情發生在他從警察學校畢業剛滿兩星期,一名嬌小柔弱的女子被自己的先生勒斃,被害者躺臥在他的眼前,那毫無生氣的眼眸和臉部神情困擾了他長達數週。自此以後類似的案件多得不勝列舉。每天早上,卡爾都會武裝好自己:今天又要面對血衣、慘白的臉孔和冰冷無情的照片。每天都得聆聽人們的謊言、無意義的辯護,以及見識不同的犯罪案件、不停翩新的犯罪手法,就這么在偵辦刑事警察案件的單位磨練了二十五個年頭。
直到那一天,碰上了那起將他盔甲徹底擊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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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安克爾和哈迪被派往亞瑪格島,在開車經過一條崎嶇不平的碎石路後來到一間破舊的小屋前。
看到現場的屍體便知道發生什么事了。一如之前的幾次案件,屍體的臭味引起鄰居的注意,這一次肯定又是個為自己而活,最後倒臥在自家垃圾堆中結束酗酒人生的傢伙,直到在被害者的頭顱上發現有根用釘槍打入的釘子,哥本哈根警察才介入調查。
這一天剛好輪到卡爾小組值班。雖然因為超時工作、其他小組態度懶散,讓卡爾脾氣不佳,但他和兩位搭檔都對接手這個案子沒有表示異議。有誰料想得到,這起案件將帶來致命性的結局?距離他們聞到屍臭味才不到五分鐘,安克爾就倒臥在血泊中,哈迪命在旦夕,卡爾的工作熱忱因而被澆熄,而這份工作熱忱,是讓他之所以能繼續待在哥本哈根兇殺組工作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