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要說什麼。我已經去過兩個洗手間,先是在多米尼西亞人的小賣部,然後在博物館,我花時間在第一個地方買了一份自己根本看不懂的報紙,然後在第二個地方幹了點兒犯法的事情,我在每個洗手間裡都很忙,以至於根本沒時間用兩個洗手間做傳統意義上該做的事情。而且那些時候我也沒有真正感覺到需要用,所以沒有采取任何積極行動,但是現在我很需要上。
真是地獄啊。
我走了三個街區,找到了一家有著愛爾蘭名字的酒吧,裡面的客人大多是拉丁裔。酒吧裡的電視上正在播放一場足球比賽,但是沒有開聲音。吧檯的調酒師是個體形沉重的傢伙,臉上留著鬍子,看上去不怎麼高興,我的到來顯然也沒有提起他的精神。我還戴著墨鏡,這可能也有關係,誰會高興看到一個在黑咕隆咚的鬼地方還戴著墨鏡的精神病?
也可能因為他是洋基的粉絲。
我不需要買任何東西,但是我不得不花錢買去洗手間的權利。我不能買啤酒喝,尤其是當該乾的活兒只幹了一半的時候,而且我知道這裡也不是買巴黎水的地方。所以我說給我來杯可樂,他臉上的表情變得更陰暗了。趁著他往玻璃杯裡裝冰塊的時候,我找到了我要去的地方。這次我沒有其他的雜事分心,踏踏實實地做了我需要做的事情。然後我回到吧檯,付了可樂的錢,喝了一口就把它放下,向門口走去。
「嘿。」
我轉過身來。
「這可樂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但我一直想戒了它呢。」我說完便毫不猶豫地逃出了這個鬼地方。
我乘了不同的地鐵線回家,從百老匯街第七十二街步行到我在西區第七十街的公寓。在路上,我把紐約大都會隊的棒球帽送給了在地鐵裡滿眼羨慕地盯著它的小男孩,我也考慮是否要甩掉身上的鸚鵡襯衫,但是穿著這件衣服回家似乎更簡單,同時還可以留著墨鏡在貼身口袋裡。
我的門衛沒有對我或我的襯衫看上第二眼。我走上樓,脫下鸚鵡襯衫和其餘衣物,在淋浴下花了十五分鐘痛痛快快地洗了個澡。然後我有一種想給什麼人打電話的衝動——也許打給卡洛琳,或者我的客戶。不過最終決定我還是不想在事情幹到一半的時候就打電話給他們。再過幾個小時,當我把今天一天的工作完成後,我就可以去打那通帶著勝利感的電話。
不過如果事情不如我願,出了大差錯,我恐怕那通電話就要打給我的律師沃利·亨普希爾了。
然後,我又想到我或許可以打電話給女朋友。當然前提是如果我有一個的話……
我走進客廳,看了看牆上的畫,在白色的畫板上有黑色的水平線和垂直線,線與線的交匯形成了矩形方塊,方塊裡面則填著各種原色。畫看上去像是彼埃·蒙德里安會畫的東西,事實上也確實是蒙德里安畫的。這幅畫,至少值個公爵甚至是國王的贖金,就掛在我家的牆上。幾年前,我被捲進一場亂事,整個過程異常複雜,我親自監督了幾幅蒙德里安偽作的誕生。塵埃落定時,那幾幅偽作被輾轉送到不同買主家的牆壁上,只剩一幅無人問津,我便把它帶回了家。
而陪我回家的這幅才是真跡。
只是這畫也就好到這個地步。我的意思是,我也不可能選擇去賣掉它。這幅畫沒有任何來源證明,我也沒有對它的合法擁有權,稱不上什麼合法交易。
當我非常罕見地有位女性訪客的時候,她也會自然而然地認為這是幅仿作。有些來過的訪客也會問我是否是我自己畫著玩兒的。其中一位,比其他來做客的稍有些學問,對畫上的龜裂紋很有研究。「看來有人費了很大的力氣來把這畫給做舊,」她說,「不過這畫仿得顏色不太對,你不覺得嗎,伯尼?蒙德里安的藍色並沒有那麼強烈,而他的黃色也透著一點綠色。」
我告訴她,她觀察入微,眼睛很尖。
你猜怎麼著?我想我對這幅蒙德里安的真跡最喜歡的一點就是沒有人知道它是真的。真跡偽裝成贗品,而這是我的小秘密,我想什麼時候來看它都可以。
當然大部分時間我都對這幅畫視而不見。我想我每天對掛在牆上的任何東西都一樣不怎麼注意。它們是視覺噪音,和背景噪音的效果一樣。但是今天,在琢磨過那幅倫勃朗的真偽之後,我又細細地端詳起我的蒙德里安,好似初見一般。
我倒在床上伸展開四肢,然後閉上眼睛。眯一覺是個不錯的主意,但是我的心思過於雜亂而無法沉沉睡去。事實上我的大腦像個輪子一樣在不停地轉,對此我並不覺得驚訝。畢竟,我就像一箇中場休息的戲劇演員,仍然在十分入戲的狀態,休息幾分鐘後便要重返舞臺。淋浴也許會讓我稍感放鬆,蒙德里安的畫也許讓我稍覺輕快,但是我正在進行一次盜竊,在完成這次行動之前,我不能完全放鬆心神。
餓了嗎?我想了想但是無法判斷。那頓我不知內容的臺灣午餐味道不錯,也一直讓我覺得還飽,但自午餐之後已經過了好幾個小時,久到足以讓我開始考慮晚餐的內容。
但是,我向來不太願意撐著肚子闖入或者溜出某個作案現場。在我看來,飢餓的盜賊有著明顯的優勢。
雖然有的賊可以做得特別過分。但是至少有一次,我偷了一半停下來,到廚房裡檢視是否能夠找到被主人藏在家裡的應急現金。(你不會相信有多少人在廚房檯面上的罐子裡留下應急的現金零錢,也有人把零錢塞進冰箱裝黃油的格子裡)那一次我設法讓自己相信裝花生醬的罐子裡有好幾沓百元現金等著我,當我在那堆罐子裡除了花生醬什麼也沒找到的時候,我就轉而去找麵包和果醬,花了一兩分鐘時間給自己做了一個花生醬三明治,然後又花了幾分鐘吃掉它。最後我把留下指紋的黃油刀洗乾淨,然後回到手頭上偷盜的活兒。
高頓堂會有面包、花生醬和果凍吃嗎?似乎不大可能。我自己的廚房裡倒是有這些東西,但是那真是我想要的嗎?
我真正想要的,我最後決定,是回到偷竊行動上。
我煮了一杯咖啡,開啟電視,喝了幾口,又把電視關掉,然後換好了衣服。我仍穿上卡其布褲子和運動鞋,但是換上了一件淡藍色的翻領襯衫,並在外面套了一件深藍色的西裝外套。要不要加條領帶?我考慮了兩條備選,選了那條帶著金色和綠色斜條紋的,然後又決定還是不戴領帶的好。一件襯衫,一件外套,沒有戴領帶。活脫脫一位勤奮工作的小夥子,在辦公室工作到晚上,然後走在回家的路上。他的衣領鬆開了,毫無疑問的是,原來系在脖子上的領帶被他小心捲起來,妥帖地放在西裝外套的口袋裡,以免弄皺了。
我將咖啡喝完。
時間到了沒有呢,求你了上帝,是時候去了嗎?我決定是時候了,然後出發。
彼埃·蒙德里安(pietmondrian,1872—1944),荷蘭畫家,理論家。被視為二十世紀現代抽象畫的先祖。他的代表作多由三原色紅藍黃,三原值白黑灰,以及兩種指向線橫與豎組成。此處所提到的故事詳見《像蒙德里安一樣作畫的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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