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車站旁邊的小賣部前面,就路上撿的。」
「你帶我看看去。」
宋迎秋有點驚訝,她張了張嘴。母親這時走了出來,小聲問道:「出什麼事兒了?」
「馬上回來,等一會兒再吃飯。」宋遠成擺擺手,拉著宋迎秋就走了。
宋迎秋帶著宋遠成走了五分鐘,指了指馬路邊的一條溝,說:「就在那兒撿的。當時我撿完錢,還去問那邊那個小賣部的人是不是他們丟的,他們說不是。我又在這兒等了一會兒,見沒人回來找,我想大概是丟錢的人沒發現,就走了。」
小賣部就在幾步之外,宋遠成讓宋迎秋等著,獨自走進去,幾分鐘後走了出來。
宋迎秋覺得宋遠成出來時全身洋溢著快樂,又聽他說:「我問過了,老闆還記得你,因為從來沒人撿到錢還去問他,他印象很深。但是以後這種事還是要先跟家長說,知道了嗎?」
宋迎秋點了點頭,剛想道歉,宋遠成就塞給她兩塊檸檬糖。
「趕緊吃,別讓你媽發現。」
她趕緊撕開包裝,將糖塞到嘴裡。不知道為什麼,那顆糖原本的酸味全都消失了,只有甜甜的滋味。
那天晚飯後宋遠成又向母親說了這件事,聽完母親的臉上露出有些尷尬的表情,然後訕訕地說:「這樣啊……但本來也該先和家長說的,再說了,小孩子多受點教育也沒有壞處。」
原本宋迎秋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有這樣的結果對她來說已頗為意外了。沒想到第二天早自習時,宋迎秋被老師叫到了走廊的拐彎處。她發現宋遠成也在。
「上次春遊,你……撿錢的事,你父親跟我說了。對不起,老師沒有弄清楚怎麼回事,以後老師會注意的。」
宋迎秋吃了一驚,她看著一臉尷尬的老師,又看看笑嘻嘻的宋遠成,馬上意識到是怎麼回事了。雖然老師的聲音不大,但這句話在她的心裡產生了巨大的迴響。
「行了,回去上課去吧。」
宋迎秋點點頭,感覺眼角有一點溼,必須抬起頭走路,不然她很怕會不爭氣地哭出來。那一瞬間,她突然產生了一種衝動,她想喊一聲「爸爸」。然而這個再簡單不過的詞語一到嘴邊就又變得極其複雜,無論如何都說不出口。
就這樣,直到宋遠成失蹤那天,她也沒有把這兩個字說出口。
宋遠成來到這個家後,母親的心情好了很多,週末還會偶爾帶著她去商業街買件新衣服。家裡經常響起歡聲笑語,在學校,老師和同學也都親切了許多。
升上初中後她開始住校,父母每週會給她一點零花錢。同宿舍的女生喜歡買些零食飲料或者小飾品,宋迎秋也很喜歡這些東西,但還是儘量忍住慾望,把錢攢下來,去舊書市場買一些過期雜誌。有明星雜誌、體育雜誌和時裝雜誌,倒不是對偶像明星感興趣,她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再像上小學時那樣被孤立。
她記性很好,看過一遍就能記住大部分。上初中後,正如她所設想的那樣,同學之間課間閒聊的內容不外乎雜誌裡刊登的那些。這一次,她很快就融入了大家,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她都能輕易地融入話題。再加上她學習成績不錯,每次有小組作業或分組討論時,總會有兩三組人來邀請她加入。
買完雜誌剩下的錢她就會去買一些小說來看,她最喜歡的就是偵探小說。
宋迎秋很喜歡看書,小學時她只能去書店站著蹭書來看。初中學校的圖書館裡也有一些偵探小說,不過數量不多,而且大多被翻得十分破舊,因此她還是喜歡去書店看書。偵探小說都不長,一般一天就能看完一本。寒暑假她幾乎每天都去書店站上半天。
可是,書店裡能免費看的大多是一些暢銷書,看幾天就看完了,隨著讀的偵探小說越來越多,她開始對一些冷門小眾的作品產生了興趣。但這類書大都包著塑封,沒有拆開供人試閱的,學校的圖書館裡也沒有。因此,她就用省下來的零花錢去買了一些這樣的小說來看。
拜這些偵探小說所賜,現在她所想到的計劃也的確借鑑了過去在小說中讀到的幾個詭計。當然,殺人的方法除外。
她曾經設想過很多種殺死王治國的方法,也試著想過參考偵探小說,但是書中的辦法大多過於複雜,或者需要非常嚴格的條件。最後,她使用了一種最簡單的方法。雖然簡單,卻行之有效。
一定要確保最關鍵的環節,這才是最重要的。
目前來看,每一步都和預想的差不多。
今天與警察的交流中有沒有露出破綻呢?應該沒有吧。因為她沒有撒謊。警察出示王治國和馬雪瑩的照片給她看時,她是隻看著馬雪瑩的照片說「不認識」這三個字的。
「認識」應該是指「互相認識」吧,她和馬雪瑩的確互不相識。在這一點上她並沒有撒謊,因此,她相信自己沒有露出破綻。
至於王治國,她當然不可能不認識。因為就在一週多前,她親手殺死了王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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