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死期

心理罪:城市之光 雷米 第2頁,共2頁

突如其來的歡快旋律讓餐桌邊的氣氛更加詭異,也把一句髒話生生地憋在方木的喉嚨裡。他咬緊牙關,狠狠地對廖亞凡指了幾下。後者卻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悠然自得地吐著菸圈。

方木摸出手機,因憤怒而痙攣的手指把手機的塑膠外殼捏得咯吱作響。

「喂?」

「你在哪兒呢?」楊學武的聲音焦躁不安,「趕緊過來,有情況!」

直到被方木跌跌撞撞地拽上吉普車,米楠依舊處於一種失神的狀態,臉上甚至還掛著一絲微笑。她只是呆呆地看著前方,似乎對周圍的一切都失去了感知力。

任何一個人,被這樣當眾羞辱,都無異於揭開癒合已久的傷疤,有撒上鹽後恣意揉搓一番。其痛楚,即使是堅強如米楠者也難以承受。

此時,任何安慰和道歉都是沒有用的。方木咬著牙,不聲不響地把車開得飛快。進入市區後,方木突然感到身邊有異。扭頭一看,米楠全身僵直地坐在副駕駛座上,大顆大顆的淚珠從臉上滑落。

那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流淚,作訓服的胸前已經是一大片亮晶晶的淚漬,而且範圍還在不斷擴大。米楠全身的水分似乎都已經通過淚腺噴湧而出,順著臉頰而下,在下巴上形成一條不間斷的淚流。

方木心中大駭,甚至懷疑她很快就會因脫水而失去意識。他手忙腳亂地從衣袋裡翻出紙巾遞給米楠,卻被她揮手開啟。

「我要下車。」說罷,米楠竟不管不顧地伸手去拉車門。

這可是七十公里以上的時速!方木急忙拉住她的手腕,觸控之下,只感到一片冰涼。

米楠劇烈掙扎,吉普車也隨之搖晃起來。方木無奈,只好減速,把車停在路邊。

不等車停穩,米楠就拉開車門跳了下去。也許是僵硬了姿態保持過久,剛一落地,她的腳就一軟,幾乎撲到在地上。方木解開安全帶,也跳下車,把她攙扶起來。

米楠的眼中仍是一片茫然,死死地別過頭去,看也不看方木,手上的力氣卻大得出奇,一下子就甩開了方木。

方木又上前一步,緊緊地拽住她的胳膊。

「你別這樣……我們先回局裡,學武說那邊出了情況……」

「和我沒關係!米楠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吼起來,整個人也劇烈地顫抖著,透過被淚水粘在臉上的亂髮,佈滿血絲的雙眸裡射出刺骨的寒光,任川死了和我有什麼關係!你們統統死了,跟我也沒有關係!」

方木已經心亂如麻,卻只能好言相勸:「要不我先送你回去……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米楠不再開口,只是狠狠地看了方木一眼,再次重重地甩開他,幾步跑到路邊,抬手攔下一輛計程車。

眼看著計程車一溜煙走開,方木叉著腰,站在路邊喘了半天粗氣,才腳步沉重地回到車上,拿出警燈裝在車頂,腳上發狠似的猛踩著油門。

十幾分鍾後,吉普車開進市局的院子。方木一路小跑著上樓,楊學武已經早早地在辦公室裡等候。見到方木,楊學武徑直帶著他去了網監室。

當天晚上九點十三分,「城市之光」曾使用的電子裝置再次接入網際網路,並登陸「c市資訊港」網站,一分十一秒後下線。小毛等人迅速鎖定他的位置,專案組已經派人前往「城市之光」的上網地點,尚未得到資訊反饋。不過,根據以往的經驗,這次恐怕又是無功而返。

方木問道:「他釋出訊息了麼,又是投票帖?」

「不是,」楊學武的臉色突然變得凝重,伸手把顯示器扭向方木,「你自己看吧。」

方木彎下腰湊過去,又是那個熟悉的頁面,一條網貼高高地顯示在論壇首頁上,點選率及回覆都已超過四千。網貼的內容卻很簡單,只有區區幾個數字。

1129

方木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抬腕看錶,今天是11月26號。他想了想了,一抬頭,恰好遇見楊學武的目光。

「還有三天。」

「對。」方木點點頭,「而且就是‘城市之光’要下手的日期。」

「肯定是了。」一直坐在顯示器前的小毛突然開口,「網民也猜到了。」

「呵呵。」方木笑笑,「又是萬眾矚目——符合他的風格。」

楊學武罵了一句髒話臉頰上突起一條硬冷的肌肉。

「真他媽囂張!」

半小時後,前往「城市之光」上網地點的警察收隊歸來。根據他們的彙報,這次接入網際網路的位置是城西一家美式咖啡館,「城市之光」利用的同樣是無線網路。經調取店內監控錄影,沒有發現異常,懷疑他還是沿用老辦法,利用覆蓋至街面上的無線訊號上網發帖。

楊學武立刻向專案組領導做了彙報,領導指示,除了負責保護任川的一組人馬之外,所有專案組成員馬上返回市局開會。

臨近午夜,市局第三會議室燈火通明。剛剛從被窩裡爬出來的專案組成員們,雖然大多衣冠不整,但各各精神抖擻。讓方木沒想到的是,米楠居然也來了。她已經換上一身便裝,臉色卻依舊蒼白,眼皮也腫得厲害,引得楊學武不住地打量她。

方木也偷偷地瞄了她幾眼,可是米楠進入了會議室就垂著頭坐在牆角,膝蓋上攤開一個筆記本,看也不看方木一眼。

聽完楊學武的報告後,專案組成員們先是驚訝,繼而憤怒——這他媽擺明了是挑釁!分局長倒是挺沉得住氣,抽了半根菸之後,低聲問方木:「有沒有這種可能——‘城市之光’是虛晃一槍,把犯罪時間提前或者延後?」

方木略想了想,搖頭否定。

「城市之光」既然敢公開向警方挑釁,肯定是有必然的把握殺死任川。雖然他所依據的優勢條件尚不明知,但是從他在前幾起案件中表現出來的心理痕跡來看,「城市之光」不是一個輕言放棄的人。而且,他十分享受這種萬眾矚目的感覺,相信他此刻正使用別人的電子裝置,在網上得意洋洋地看著網民瘋狂的點選、回覆以及轉載。他樂於讓「城市之光」這個稱唿在社會上廣為流傳,樂於讓民眾相信他是掌握懲罰大權的制裁者,並沉浸於這種肯定和崇拜。如果「城市之光」想維繫這種地位與身份,就必然不能失信於民眾。換句話來說,既然他已經公佈要在11月29日這天殺死任川,他就一定會這麼做。聽完方木的敘述,分局長的表情反而輕鬆下來。

「怎麼樣,夥計們?」分局長敲敲桌子,‘城市之光’已經公佈了作案的日期,也確定了被害人。如果這樣我們還不能阻止他,那我們就是一群傻子了。「專案組成員的情緒一下子就被點燃起來。」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城市之光」會在幾點幾分,用什麼手段,在哪裡殺死任川?

案情分析會一直開到凌晨,針對目前的情況共制定瞭如下方案:第一,對仁川的監護措施升級,增派人手,並攜帶更好的通訊裝置與武器裝備,必要時,將其轉移至秘密地點保護起來。

第二,鑑於「城市之光」的最新殺人預告已經在網路上鋪天蓋地,通知相關網站和論壇負責人組織刪帖,儘量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第三,根據方木的推測,「城市之光」的犯罪手段將會進一步升級。在富都華城案中,兇手不惜採用縱火的方式達到目的。那麼在本案中,「城市之光」很可能採取破壞性更大的手法實施殺人行為。故此,警方將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危險武平整治活動,至11月29日24時之前,對爆炸性物質、易燃物質、有毒物質、活性化學物質實行管制,所有交易行為必須報當地公安機關,並在二小時內報專案組備案。

第四,全市公安幹警取消休假,實行24小時備勤,在11月29日當天通知消防、衛生及排爆部門隨時待命。

方案事無鉅細,不可謂不精細,然而,其中部分措施並非公安機關可自行決定的範疇,需要協同其他政府部門聯合執行。而且,這樣的應對方案在c市歷史上尚屬首次,勢必耗費鉅額資金並且會影響到社稷民生的方方面面。單單就審批程式一項,就不知要經歷多少時日。因此,專案組也不指望在11月29日當天,所有的方案細節都能全部落實。就像分局長所說的那樣——「不要依靠別人,就靠我們自己,撐也要撐過29號午夜!」

不過,第二天,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儘量排除網路資訊對自己的干擾。相反,每天下班回家,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開啟電腦,搜尋關於「城市之光」和自己的所有資訊。在仁川看來,這也許是一種自保行為。所以,昨天他第一時間就發現了「城市之光」的最新殺人預告,也從網民的評論中猜出了「1129」的確切含義。一個不眠之夜後,當強作鎮定的任川發現監護小組的人數驟增時,立刻慌了手腳,幾乎是脅迫監護人員,要求面見專家組領導。

分局長代表專案組單獨會見了任川,具體談了什麼不得而知,但是從會議室裡不時傳出的咆哮來看,任川已經徹底失去了理智。半個小時後,一臉惱怒的分局長大步邁出會議室,吩咐兩名幹警進會議室看往任川。

「他媽的,這小子已經嚇瘋了。」分局長一口氣喝下半瓶水,「剛才居然威脅說要自殺,說寧可自己死也不讓‘城市之光’得逞。」

整整大半天,專案組都在焦躁不安的情緒中度過。分局長和楊學武不停地打電話、接電話,每隔幾個小時就樓上樓下地參加各種會議。任川在會議室裡也沒閒著,據他看守的警察講,他和一個人足足通了將近兩個小時的電話,說到情緒激動時,居然涕淚俱下。正當大家紛紛猜測是誰讓任川如此牽掛的時候,這個人自己來到了公安局。

然而,讓大家萬萬沒有想到的事,這個人居然是齊媛。

齊媛一到現場任川就把她拉近會議室,並且對看守措辭強硬地要求和她單獨免談。在徵得領導同意後,兩名幹警撤出會議室。

這一談,就是足足半個小時,方木幾次來到會議室門口,看到兩名幹警依舊守在門口,也是一臉好奇。

「還沒出來?」方木皺皺眉頭,「他們幹什麼呢?」

「不知道。」一個幹警聳聳肩,「反正倆人一直在說話,就是不知道在說什麼。」

方木想了想,抬手在門上敲了敲,卻無人回應,方木失去了耐心,直接推門而入。

空蕩蕩的會議室裡,任川和齊媛坐在長條會議桌一角,姿勢卻頗為滑稽。任川只有半個屁股搭在椅子上,一條腿幾乎半跪在地上,握著齊媛的手連連搖動,從臉上的表情看,充滿了悔意與感激。

方木心下驚異,忍不住問道:「這是?」

齊媛聞聲回過頭來,雙眼噙滿淚水,聲調發顫:「任法官都跟我解釋清楚了,那個判決真的不是他的責任,我原諒他了……你們千萬要好好保護他……別讓他出事。」

方木更煳塗了,急忙把視線轉向任川。任川卻連連搖頭,已經哽咽得說不出話來。

方木心想這是唱的哪一齣啊,隨即就聽到走廊裡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轉眼間,楊學武就闖了進來。

楊學武氣得臉色發青,手指著任川連連抖動,半天才說出話來:「你……你他媽的無論做什麼,能不能提前和我們商量一下?」

原來,就在幾分鐘前,「c市資訊港」網站突然出現一段影片。其中的男女主角正是任川和齊媛。影片中,齊媛言辭懇切地表示那個不公正的判決不能全怪罪任川法官,自己已經原諒這個身不由己的人,並唿籲民眾——尤其是「城市之光」放過仁川。任川自己則涕淚俱下地向公眾致歉,甚至語無倫次地求「城市之光」饒自己一命。

影片一齣,立刻引起網名的狂熱點選與轉載。不到二十分鐘,這段影片就已經出現在近百家網站上。好事者甚至將這段影片命名為「無良法官求連環殺手饒命」。

方木啼笑皆非。這段影片想必是剛才和齊媛面談時,任川用手機拍攝併傳送到網路上的。任川求生心切尚可理解,但是一個法官不信任警方,卻向兇手告饒,又讓警方情何以堪呢?

分局長很快就看到了影片,暴怒之下,將任川臭罵了一頓之後,安排警察把齊媛護送回校。單純的小姑娘臨走時還百般懇求分局長一定要保護好任川。

「我承認我當時恨不得殺了他,可是,他不該死……你們……」

分局長突然打斷他:「你參與過投票沒有?」

齊媛愣住了,半天才紅著臉點了點頭,緊接著又分辯道:「我那時是氣不過,可是……」

早已失去耐心的分局長揮揮手,示意讓她快點離開,自己也轉身走了。

方木看看坐在桌旁、一臉委屈的任川,苦笑著搖搖頭,正想離去,任川就一把拽住方木的衣服,帶著哭腔懇求道:「方警官,能不能和你說幾句話?」

方木想了想,拉過一把椅子坐下,問道:「說什麼?」

任川侷促不安地絞著手,低聲說道:「我知道我給你們丟臉了。可是,你就當我認慫行不行,就當我怕死行不行?換作是你……」

「換作是我就相信警察!」方木提高了聲調,「你以為你這麼做就會打動‘城市之光’麼?不是每個人都像齊媛那麼好心!」

「是啊,是啊,小姑娘真是好人。」任川的情緒更加煩亂,「操他媽的,我剛才也給胡老太太打電話了,沒等我說完人家就把電話掛了,再打過去,連電話也不接了。」

「行了。」方木不想再跟他糾纏下去,「你只要老老實實聽話,就沒事。」

任川抬頭看了方木一眼,目光中去盡是閃躲之意,吭哧了半天,他結結巴巴地說:「能不能就讓我呆在公安局?關在這裡最安全,留置室都行。」

方木想了想,說道:「我去跟領導申請一下。」

任川的想法不無道理,從當前的形勢和「城市之光」的決義來看,無論是任川的私宅還是工作單位都不夠絕對安全。相比之下戒備森嚴的公安局是一個不錯的監護場所。

然而,讓方木沒有想到的是,分局長沒有同意任川的要求。

「把他保護在公安局,的確是萬無一失,不過——」分局長目光炯炯地看著方木,「你是想保護這個王八蛋,還是一舉抓住‘城市之光’?」方木一時語塞。

「不讓任川出事當然是我們的主要目的。不過,以後怎麼辦?總不能讓他一直呆在公安局。而且,難保將來不會出現張川、李川。」楊學武也勸方木,「這件事已經把大家折騰得夠嗆了,不如趁這個機會拿下‘城市之光’?說穿了,就是把任川當‘餌’,釣出‘城市之光’這條兇猛的食人魚。」

方木依然覺得不妥,儘管他也曾動過利用任川引出「城市之光」的念頭,然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麼做,一來對任川不公平,二來風險很大,搞不好就讓食人魚吞餌而逃。

不過,分局長的心意已決,當即就命令第二天把任川轉移到其他場所保護起來。

此時,已是11月27日下午6點40分。距離「城市之光」公佈的死期,只有五十多個小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