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的心情差到了極點。長久以來一直迴避的事情,突如其來地擺在眼前,熱情是以令人如此尷尬的方式。他無意去責怪廖亞凡,誠如她所說的那樣,方木有工作、朋友、同事,有充滿刺激與挑戰的疑案。廖亞凡除了他,睡眠都沒有。在她心目中,唯一能依靠和把握的,只有方木而已。
然而,他不能不對她心生怨氣。看來廖亞凡當初提出想去公安廳工作,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監控」自己,順便監視米楠,當然,他不知道米楠並不是方木的同事,而是在分局工作。在得知不可能去公安廳的時候,廖亞凡退而求其次去市人民醫院,多半也是出於對邢璐的興趣。
方木終於知道在得知陸海燕皈依佛門的時候,廖亞凡為什麼忽然對她表達出善意。
在她的心目中米楠、陸海燕和邢璐都是她的競爭對手。如今陸海燕已經不存在威脅。米楠的生活圈子和她毫無交集。唯一可以接近並「打敗」的對手,就是同樣年輕的邢璐。
對廖亞凡幼稚到近乎愚蠢的想法,方木卻不覺得可笑。在她出走的那幾年之中,險惡的環境和生存條件讓她的本性中僅留下動物般的掠奪和佔有慾。把握住方木這樣一個男人,無疑是廖亞凡唯一的生活目標,其他的異性對她而言,統統可以當做敵人。
好在她沒把年近五十的楊敏也當作情敵——方木悻悻地想到,否則指不定在醫院裡鬧出多大的亂子。
想到楊敏,方木的心情更加低落。如果她把廖亞凡的話轉述給趙大姐,趙大姐又會作何反應?
剛剛理順的生活軌跡,又被攪得一團亂麻。
凌晨3點左右,方木才迷迷煳煳地睡著。再睜開眼,已經是天光大亮。
他睡眼惺忪地爬起來,一眼就看到了餐桌上的粥和煎雞蛋。方木想了想,推開臥室的門看看,廖亞凡已經不見蹤影。方木又些發慌,以為廖亞凡又出走了,可是看大衣服和鞋子什麼的還在,稍稍放下心來。
他給廖亞凡發了一個簡訊,只有三個字:在哪兒?
廖亞凡很快回復,也只有兩個字:上班。
方木徹底安心,呆坐了一會兒就匆匆洗漱。喝了一碗粥,吃了兩個煎雞蛋之後,他出門上班。
今天的目的地不是公安廳,而是寬城分局。雖然市局已經認可對系列殺人案進行串併案偵查,但是方木在陳述理由時仍然有所保留。
因為他不能確定,那個神秘的膠底再次出現在火災現場。
米楠看到方木的時候神色明顯一怔。
「你怎麼了?」她看方木臉上大大的黑眼圈,「臉色這麼差?」
方木無心跟她解釋,直截了當地問道:「有發現麼?」
米楠搖搖頭。
「室內現場經過焚燒和水龍撲救,已經徹底破壞了。」米楠的語氣也顯得很無奈,「走廊裡和樓下也被多人踩踏過,一點勘驗價值都沒有。」
「那車輛附近呢?」方木不甘心,又追問道。按照警方的推測,兇手本人將車開到消防道上,那麼,在車輛附近也許會留下足跡。
「我考慮過這種可能。不過,兇手在作案時肯定戴了腳套,因為在駕駛座下方只提取到死者吳兆光的足跡。另外,火災發生後,多人到車輛附近檢視,最後還把車輛生生撞開,地面痕跡肯定被破壞了。」
方木大失所望。米楠察覺到表情變化,想了想,又補充一句:「沒發現那個足跡,並不意味著他沒到現場,不是麼?」
這只是安慰。從證據的角度來看,只有發現並提取到那個足跡,才能證明系列案件為同一人所為,而不是想反。
再留下也沒什麼意義,方木起身告辭,米楠送他到門口,問道:「心理畫像做的怎麼樣了?」
「分析得差不多了。」方木隨口說道:「明天開案情討論會,你去麼?」
「去」米楠的神色猶豫,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方木心裡一動,停下腳步,用眼神詢問她、「你有沒有想法,」米楠堪酌著詞句,「像兇手那麼謹慎的人——甚至在有些現場還用了腳套——怎麼會留下足跡呢?」
自本年度9月份起,本市接連發生三起手法詭異的殺人案,經警方分析認定,可初步判斷三起案件系同一人所為。
從生理屬性來看,兇手為男性,年齡在25歲-35歲之間。身高在170-175cm之間,體重在75-80公斤左右。體格健壯,體表特徵及步幅特徵不詳。慣用手為右手,肢體無殘疾。
對兇手的生理屬性分析結論為較模煳。原因在於兇手除了半枚殘缺足跡外(在第47中學殺人案現場提取),並沒有在現場留下可供鑑證的痕跡。因此,只能大致描繪出兇手的身高及體重。不過,這三起兇殺案件的現場來看,兇手曾有徒手製服死者及負重等情節方木據此推斷兇手位體力較好的青壯年。從其中兩起案件中,束縛死者手腳的膠帶纏繞方向,可推斷出兇手的慣用手位右手。
從社會屬性來看,兇手未婚或已離異,沒有子女,獨自居住,或另有住處。居住地物品擺放有序,環境整潔。經濟狀況尚可。主要依據是兇手往往要為犯罪做大量準備活動,如果與他人同居會有諸多不便。另外,現場的種種痕跡表明兇手擁有可自行支配的機動車輛,據此可推斷兇手的經濟狀況。
兇手有較高學歷或通過自學具有相當文化程度。關注社會動態。有閱讀報紙及新聞的習慣。可能從事技能型工作或自營職業,有一定可供自由支配的時間。其中兇手所處的黃金可能接觸到非常用類藥品,例如乙醚等強效麻醉劑。兇手有相當程度的反偵查能力,可能專門學習過刑事偵查策略或曾受過打擊處理,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比較偏愛刑偵涉案類題材的文藝作品。
從地域屬性來看,三起殺人案件均無現場感知人,因此,武昌得知兇手的口語、衣著打扮等資訊。登時,三起殺人案件均發生在本市,切分散於不同地區。據此,可以推斷兇手位本市居民。兇手非常熟悉作案現場的周邊環境,現場出入口都經過精心安排。因此,兇手可能已在本市居住十年以上。
對兇手的心理熟悉分析是方木的犯罪心理罪畫像的重點。在方木看來,兇手具有異於常人,切相對穩定的心理素質。有獨特的報應現念,相信惡行與惡果之間的必然聯絡。從認知風格來看,偏愛獨立切細緻入微的思考方式,很少徵求他人意見。敏感,多疑,自我控制能力強。對作案現場條件有較高的觀察力,應變能力及行動能力較強。情感豐富,有獨特且強烈的善惡觀。肯呢過有宗教信仰。行事風格謹慎、周詳,執行果斷。
儘管上述分析表明兇手是一個內心強大的敵人,然而方木仍燃認為他存在某種程度的心理異常。鑑於三起殺人案中均無女性被害人,切現場資訊中並沒有性行為反常的因素,因此方木認為兇手的心理異常主要反映在人格障礙上。
首先,兇手的作案手法具有高度破壞性和攻擊性,行為受較原始的報應觀念(以牙還牙,以血洗血)驅使。以兇手自身的素養而言,不可能不知道魏明軍、姜維利及吳兆的所謂「惡行」僅僅是一般違法行為、輕微刑事犯罪,甚至只是違反道德。然而,他仍然固執地認為他們必須付出生命的代價方可消弭其罪過。在這個過程中,刑事可能在內心完成自我道德辯護,消除自我約束的屏障。同時,也可能對死者進行醜化,甚至將其視為實現其價值觀的工具,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從而一再強化殺死對方的動機。這的注意的是,富都華城縱火殺人案反映出兇手開始有意將犯罪手段升級,從危及單個人生命安全至公共安全。換句話來說,為了實現其內心的所謂「公平」與「正義」,不惜威脅到吳兆意外的其他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只是一種比較典型的反社會型及偏執型人格障礙。其次,兇手有意選擇一些引起較大社會反響的新聞事件的當事人作為加害目標。然而,從案發期間來看,具有轟動效應的負面新聞何止三起?從工程事故到食品安全,在全市乃至全國範圍內層出不窮。兇手只選擇在本市發生的新聞事件,切只選擇魏明軍等三人則耐人尋味。一方面,兇手可能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長事件離開本市,難以擴大其「以惡制惡」的範圍;另一方面,同期發生的、具有較大社會反響的負面新聞中,有相當一部分當事人為女性,例如虐待公婆的兒媳、拋棄親生兒女的母親等等,從「惡行」的程度來看,絲毫不亞於魏明軍等三人,兇手為什麼只選擇這些男性當事人下手呢?方木認為,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兇手自我評價很高的心態。也許在兇手看來,殘害女性是相當低階且有違道德的行為。換句話來說,兇手將殺害與自己同樣性別、同等體力、同樣具有攻擊本能的男性視為實現自我價值的一種方式,而殺害女性則不能帶來同樣的成就感。他甚至會覺得以女性作為殺害目標是件有損個人尊嚴、恥辱的事情。因此,他不屑或者不願選擇那些女性新聞當事人。這似乎以為著兇手同樣帶有一定程度的強迫性人格障礙。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兇手應該是一個性心理及性行為正常嗎,格外尊重異性,對女性彬彬有禮的人。這也可以在某個角度對兇手進行外貌刻畫:頭髮整潔,注重外面和衣著,相貌中等偏上,至少不惹人討厭。
此外,方木認為,兇手即使是刻意選擇男性被害人,魏明軍等三人最終成為目標也具有某種典型意義。如果將三名被害人的所謂「惡行」進行總結的話,分別是過分懲罰、忤逆和漠視他人安全。
在道德底線一再跌破的當下,人們似乎早已對各種背德行為習以為常。在案發期間,媒體刊載的國內社會新聞中,有70%以上屬於負面新聞。令人氣憤難平的社會現象並不罕見。兇手為什麼單單對摺三種行為產生過激反應呢?根據負面的推出,也許是兇手曾深受類似「惡行」之苦,因此才會比其他看客哽咽「感同身受」的體會。這野是方木推出兇手沒有子女的原因。因為同期還發生一起幼兒園位兒童提供過期、變質食品的事件,相關負責人同樣推卸責任,態度惡劣。然而,兇手似乎對這種「惡行」毫無反應。如果方木推測成立,那麼兇手的早期經歷應該比較坎坷,也許曾經歷家變、父親一方的虐待、學校開除以及就業困難等。
最後,兇手的犯罪重點在形式,而非結果。實際上,他梭追求的是一種「報應儀式」的表演。表演,就必然在萬眾矚目下進行。位了達成這種表演的效果,兇手可謂不遺餘力。他並不刻意隱瞞罪行,而是竭力讓犯罪現場原貌展現在公眾面前。第47中學殺人案中,屍體擺放在教室裡。富民小區殺人案中,寓意為子宮的水囊被懸掛於室外走廊。富都華城殺人案是唯一一起主現場位於室內的犯罪,也採用了縱火這種勢必產生轟動效應的手段。兇手有可為被公眾認知的強烈願望,並宣稱自己有加以懲罰的權力,而這一點又與其謹慎的行事作風矛盾。據此,方木認為兇手似乎有某種人格分裂的趨向。表面上,他是一個內向、沉默、待人接物彬彬有禮,人際交往正常的人,而在她的內心深處,有獨特的價值觀念,渴望被矚目及認可,同時表現出對他人的漠視,甚至是物化的心態。
從兇手的既往犯罪屬性來看,方木認為第47中學殺人案並非兇手的初次作案。他應該有犯罪前科,並可能受過刑罰。此外,方木還重點分析了兇手在現場實施的慣技行為、標記行為以及反偵查措施。
所謂慣技行為,是指犯罪行為人在犯罪過程中逐漸形成的,相對固定的行為模式。從這三起系列殺人案來看,兇手習慣單獨作案,切犯罪前經過周密策劃。精心選擇作案時間及點點。並且,兇手都對死者進行過一段時間的守候與跟蹤。從犯罪手段來看,兇手都採取了先控制(鈍器敲擊及藥物麻痺),繼而殺害的過程。在方木看來,兇手這麼做並不是出於對自身犯罪能力的不自信,而是不讓搏鬥破壞「報應儀式」的完美。以第47中學殺人案為例,如果直接至魏明軍於死地,恐怕就會使犯罪現場的震撼效果大打折扣。至於加害方式,三起案件有一個明顯的共性,拿就是兇手都不曾直接殺死被害人,而是藉助某種外力使被害人慢慢死去,即失血、溺水、縱火。魏明軍和吳兆在死前都出於意識清醒狀態,即使姜維利,也曾在水囊中有過短暫的掙扎。這似乎意味著兇手在剝奪死者的生命之前,曾給對方追悔的機會。然而,這種追悔並不是為了減輕報應程度,而是增加被害人臨死前的心理恐懼,以及增加公眾對這種「報應儀式」的心理震撼效果。上訴慣技行為能夠證明兇手與被害人之間並無生活上的交集,且犯罪預備活動充分,作案手法愈加熟練,自居為懲罰者的心態強烈。
所謂標記行為,則是指犯罪行為人為了滿足滿足心理上或情感方木的需要而實施的一種特殊行為方式。從有據可查的連環殺人案件來看,兇手在現場留下標記行為的不勝列舉。例如「惡魔的門徒」理查德·拉米雷茲。他在1984年至195年期間,在美國洛杉磯連續犯下多宗命案。在犯罪現場,他都會留下特殊的標記——一個倒轉的五角星。載入「約克郡屠夫」皮得·薩特克里夫。他在1975至1980年期間,在英國多地殺死13個女人。作案後,他喜歡在被害人手裡塞入一張五英鎊面值的鈔票。這些標記行為的共同點事並非實現犯罪目的所必須的。因此,可以明顯地反映出犯罪行為人的特殊心理需要。那麼,在這三起系列殺人案中,兇手的標記行為是什麼呢?從表面上來看,犯罪現場並沒有留下兇手的明態標記。從潛態標記來看,最能夠反映出兇手特殊心理需要的,恐怕就是那些個鮮明「報應儀式」,無論是用血墨解題獲取密碼,還是寓意為子宮的水囊,再到完美複製的火災,都反映出兇手對「善惡有報」的執意追求。一方面,兇手表達出自己對死者的憎恨與憤怒,另一方面,他也通過這種報應儀式宣告自己有報復的權力。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視為是對自身犯罪能力的展示。反映在兇手的日常生活中,他可能是一個具有強烈的道德感,善惡觀念分明,對任何侵犯自身行為均視為無限放大,甚至帶有強迫觀念(例如聯想、回憶、對立思維等),進行圖謀報復等等。
從兇手實施的反偵查措施來看,他具有相當程度的反偵查意識及能力,切呈不斷升級的形態。在三起殺人案的現場均無發現指紋。頭髮及完整足跡。從清除現場痕跡的手段來看,兇手在前兩起案件中採用了事後清掃的手段,而在第三起案件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兇手使用了腳套。這會縮短他在現場停留的時間,且不會因再次接觸器物留下新的痕跡。這表明兇手的作案手法日益嫻熟,並具有一定的總結和提高能力,時時修正和蓋上犯罪手段。在生活中,兇手也許對司法活動及法制時間高度關注,並通過自學或其他途徑瞭解刑事偵查策略與措施。
根據上述對兇手的屬性分析及描述,方木認為兇手再次犯案,目標是引起社會強烈反響的新聞事件當事人。犯罪地點為公開場合,房子手法取決於新聞事件的內容與性質,但一定體現出「報應儀式」的特點。同時,方木不無擔憂地提出,兇手位了追求更強烈的轟動效應,很可能再次採用危害公共安全的手段。
儘管方木對兇手的犯罪心理畫像已經做到儘可能詳盡,然而固定犯罪嫌疑人仍然存在相當大的難度。專案組經過研究,做出如下工作安排:第一,協同交通管理部門,檢視三個案發現場附近的道路影片監控錄影,尋找案發期間同時出現的可疑車輛。
第二,通知網監部門,查詢哦針對三起新聞事件及三起殺人案的網路評論中,內容措辭激烈,帶有引導性及預測性(例如新聞媒體並未公佈的案件細節)的發言人。
第三,採取新聞封鎖措施,案件偵破進展要絕對保密。同時,會同宣傳部門,要求新聞媒體儘量減少對負面新聞的宣傳與渲染,減少新聞當事人被害風險。
在現有線索有限的情況下,上述偵查活動純屬不得已而為之,其範圍之廣,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見。於是,各路人馬按部就班,紛紛忙碌起來。相比之下,方木暫時清閒下來。然而,在他心中卻總有隱隱的不安,似乎自己忽略了什麼。
幾天下來彙總至專案組的情報少之又少。一些專案組成員甚至動用了自己的刑事耳目。一章無形的大網悄悄地在c市拉開,然而,那條魚,卻依舊毫無蹤影。
方木無意全盤否定這些偵查措施,不過,在她看來針對這樣的犯罪人,常規偵查思路很難發揮作用。在某種意義上來講,本起襲來殺人案相當於無動機案件。在沒有明確嫌疑人範圍的前提下,任何偵查活動無異於大海撈針。如果能進一步縮小嫌疑人的範圍——
方木覺得,自己還需要做點什麼。
寬城分局地下停車場總面積為1800平方米左右,主要用來停放公務車。其中,有一塊區域專門用來停放作為物證的車輛。在那片圍著警戒線的區域裡,方木很快找到了那輛灰色五菱麵包車。
上汽通用五菱出產,1.3升排量,2009款標準型。方木圍著這輛車轉了幾圈。儘管車身上已經蒙上了薄薄一層灰塵,但是看得出,這輛車還是得到了車主的精心保養。除了車尾處被消防車撞開所造成的幾處破損外,其他部分基本光亮如新。
仔細觀察,在車門把手上還能看到殘留的粉末和膠帶粘取過的痕跡,想必現場勘查人員已經對整車進行仔細的勘驗。方木想了想,帶上手套和腳套,開啟車門坐進了駕駛座。車內基本保持了原貌,看上去也十分整潔。座椅外罩皇馬球衣樣式的座套,看來車住是皇家馬德里隊的擁躉。車內放置的物品已經被勘檢人員拿走,從現場圖片來看只有一副太陽眼鏡和幾張票據。車內菸灰盒裡的菸蒂和菸灰均已被提取,但是方木認為不會發現有價值的線索。以兇手的謹慎性格而言,除了將車停在消防車道內的必要動作之外,他不會碰車內的任何東西。
就是這個人,將吳兆光獲救的時機無限延後。
當他做在駕駛座上,堵住那條生命通道的時候,不遠處的9號樓633室內正火光熊熊。彼時,他在想些什麼呢?
方木把鑰匙插進點火開關輕輕一擰,發動機的轟鳴聲立刻在靜靜、昏暗的停車場裡響起。方木把手按在方向盤上,靜靜地注視著前方。那裡好似一片灰黑色的牆壁,牆角還長著在陰暗潮溼的環境下才會出現的苔蘚。
午夜的富都華城小區一片寂靜,林立其中的樓房裡,只有稀疏的極點燈光。凌晨時分,小區的路燈陸續熄滅。園區的所有事物都隱藏在黑暗中,只剩下輪廓若隱若現。因為剛剛下過一場雨,空氣清冷,土壤潮溼,落葉漸漸腐敗的味道更加明顯。一輛灰色五菱麵包車宛如幽靈般悄悄駛入消防車道,車燈掃過之處,平整的綠地上仍有雨水閃閃發亮,幾隻出來覓食的老鼠紛紛鑽入已經泛黃的草叢中,不見蹤影……
方木細細體味著兇手的每一點心思變化,隨手開啟車燈。
眼前的一切應該是寧靜的、愜意的,而兇手肯定無心欣賞這些。相反,他的注意力應該一直集中在周圍的環境裡,隨時準備應付突發情況。例如一個夜歸的業主,或者一個巡邏的保安。
也許,他即警惕,又滿足,急於脫身的同時,也不忘匯通欣賞下那件「作品」。他知道,用不了幾分鐘,這寧靜的園區將會陷入一片混亂。有人驚恐,有人慌亂,有人會感到惡有惡報的暢快,有人會感慨宿命的必然。
這,就是他想要的。
方木把手肘拄在方向盤上,靜靜地看著前方被車燈照亮的牆壁。突然,他發現那一片光斑中有些異樣,似乎有些排列整齊的黑色斑點。
來不及多想,他拉開車門跳了出去,徑直走到那面牆壁前,剛伸出手去,就看到那些黑色斑點又出現在自己的手背上。
他回過頭,在炫目的強光中凝視著灰色五菱麵包車的車燈。
幾分鐘後,一族現場勘查人員就集中到地下停車場,這個平日裡幽靜、昏暗的地方頓時熱鬧起來。
在麵包車的左右前車燈上,分別發現了兩組字母和數字。位於左側車燈上的是xcxk02,位於右側車燈上的是917013。這些字母和數字呈黑色,字型細小,似乎是用細芯的簽字筆寫上去的。用相機拍照的方式將這些字母和數字提取下來之後,勘查人員動手將車燈拆卸下來,準備拿回去仔細勘驗。
方木站在原地,抱著肩膀看著勘查人員忙碌,面色平靜,其實腦子裡已經翻江倒海。
在富民小區殺人案中,水囊寫有一串神秘的字母和數字,而類似的編碼又在這輛車上出現了。這是巧合,還是一條隱藏的線索?
如果是兇手有意留下的,那麼,這串編碼意味著什麼?兇手展示這串編碼的意圖又是什麼?
難度是兇手對死者的編號?可能性不大。到目前為止,兇手只有三次犯案,即使要編號,也只能是個位數。
抑或代指下一個目標?可能性同樣不大。兇手選擇的目標主要取決於媒體對某起新聞事件的關注程度,這是幾乎不可預測的。
很快,方木意識到自己的猜想是沒有意義的。當務之急是儘快確定這串編碼是不是某種巧合。
半小時後,吳兆光的遺孀匆匆趕到分局。對於這些字母和數字,她同樣毫無印象。而且,經過辨認之後,她肯定地甘肅方木,這些字跡絕非出自吳兆光的手筆。
如果不是吳兆光及其家屬所為,那麼最大的可能就是兇手本人。
這時,一直在旁邊默不作聲的米楠操起電話,直接撥通了鐵東區消防大隊。找到當天出火警的負責人之後,米楠問了幾句,隨後就拎起足跡箱。
「去停車場吧。」米楠對方木說,「兆個千斤頂和卸車輪的工具。」
米楠的想法是,如果有人在車前燈寫下那些字母和數字,拿麼書寫者必須蹲在車頭前方。案發當天剛剛下過一場雨,而麵包車停放的位置是一片泥地。書寫者的足跡應該就留在那片泥地上。案發時,檢視車輛的人的活動區域主要集中在車後側和駕駛座一側,車頭前面的足跡也許得到了保留。
那麼,消防車從後將麵包車頂撞開,前輪轉動後,輪胎花紋可能會嵌入地面的泥塊。警方在扣押這輛麵包車當做證物的時候,位了避免破壞車體上的微量物證,採用將麵包車吊起方的拖車上,直接運至停車場的辦法。也就是說,那些泥塊可能還保留在輪胎的花紋中尚未脫落。
入過在哪些泥塊中兆到書寫者留下的足跡,也許可以為偵破案件提供一些線索。
挺了米楠的分析,方木有些興奮。客戶四當他返回停車場,把注意力放在車輪上的時候,不免又大失所望。
「你確定……」方木指指輪胎上的花紋,縫隙間只有不足兩釐米的距離「……在這裡能提取到足跡」「照我說的做吧。」米楠的面色依舊平靜如水,「先別問為什麼。」
按照她的指示,方木和另外三個同事用千斤頂把車頂起,然後把左右兩個前輪小心翼翼地卸下來,平方在足跡箱上。
米楠半跪在地上,仔細觀察著車輪。的確,誠如她所言,那片泥地的膠性很強,車輪花紋中嵌入不少泥塊,有些地方甚至連成了片。然而,方面面仍然懷疑從中提取到足跡的可能性。
從米楠的臉上看不出情況是喜是憂,她爬起來,拍拍手,指示方木和其他同事把車輪抬到足跡室去,並再三強調不要滾動,避免碰撞。
把沉重的車輪從地下停車場一直抬到四樓的足跡室,雖然藉助了電梯,四個男人還是累得滿頭大汗。另外三個同事踹著粗氣先後告辭,方木卻留了下來。他很好奇米楠究竟要做什麼,米楠卻相當沉得住氣。她穿上白大褂,拿著放大鏡上下觀察著車輪,不時用鑷子石頭泥塊的硬度。方木也湊過去看,還學著米楠的樣子去摸泥塊,被米楠毫不客氣地把手打了回去。
「你在這兒也幫不上什麼忙,先回去吧。」米楠頭也不抬地說,「有訊息我會馬上通知你。」
方木揉著被打疼的手背,想了想,小心翼翼地問道:「你到底想找什麼?」
米楠沒有回答,只是報以一個神秘莫測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