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起殺人案發生在新竹小區4號樓3單元301室。死者張某,27歲。未婚,無業。生前遭暴力強xx後,被電話線繞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兇手乃和平入室。從廚房裡收拾停當的一盆帶魚及空空的垃圾盒推斷,死者在下樓扔垃圾的時候,被兇手尾隨入室實施強xx殺人。這一點,從樓下垃圾集中點的一袋裝滿魚頭魚尾的垃圾中可以得到驗證。由此可以推斷,兇手雖然和平入室,但並非死者的熟人。
現場有少量搏鬥痕跡,死者身上所穿的棉質睡衣幾乎被扯碎。結合在現場提取到的足跡,初步推斷兇手的身高在175cm以上,身體強壯,可能從事體力勞動。兇手在現場留下了大量痕跡物證,包括指紋、足跡及殘留在死者xx道中的精液等生物物證。看來,兇手無心,也無意掩蓋罪行。
第二起殺人案發生在c市軸承廠職工宿舍d區22號樓4單元202室,死者栗某,39歲,已婚,生前系某超市收銀員。死者遭暴力強xx後,被銳器砍切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現場慘不忍睹。兇器為現場發現的一把菜刀,系栗某所有。兇手乃和平入室。從屍體所處位置(客廳)、附近散落的購物袋及死者身上尚存的衣物、高跟鞋來判斷,死者當時購物回家,遇到兇手後,被其尾隨至樓道內,趁死者開門時,將其擁撞入室內,進而實施強xx殺人。
在現場提取到大量痕跡物證。經比對,兇手在現場留下的指紋和足跡與新竹小區殺人案可做同一認定。從死者xx道中提取的精液,經dna測試,也與新竹小區殺人案中提取到的生物物證相符。至此,寬平分局決定將兩案併案處理,成立專案組,並向省公安廳犯罪心理研究室求助。
方木被公安廳派遣至專案組,並參與了兩起案件的整合與分析。其中,不乏一些耐人尋味之處。
其一,兩起殺人案件的案發地點相距不遠,直線距離不超過一公里;
其二,兩起殺人案件相隔的時間為八天,發案時間均為下午一點至兩點半之間。如此頻繁地作案,且作案地點相對集中,並選擇在白天下手,這說明兇手要麼完全不具備反偵查能力,要麼猖狂至極;其三,兇手作案呈現出無計劃、有規律的特點。兩名被害人都是被其尾隨人室,施暴後,兇手都是用現場取得的物品當作兇器,實施殺人行為。作案之後,兇器都被隨意地棄置在犯罪現場,且沒有清除痕跡的反偵查行為;其四,在死者的身體上、衣物上以及作為兇器的電話線和菜刀握柄上,都發現了黃色油膏狀物質。經檢測,黃色油膏的主要成分為動物油脂,並含有麻椒、花椒等成分,簡單地說,就是俗稱麻油的食品原料。然而,令人驚訝的是,在這些麻油中,警方又檢測出罌粟鹼、嗎啡、那可汀、可卡因等多種生物鹼。據此,警方懷疑其在麻油中摻入了罌粟殼。
結合這些線索,方木做出了初步判斷:兇手為男性,年齡在30至40歲之間,身高175cm上下,體重在80公斤左右。從事體力勞動。經濟狀況較差。未婚或離異,獨自居住。家庭住址及工作單位就在案發地點附近。住宅空間狹窄,為繼承長輩遺產或者租住。兇手喜歡吃麻辣類食品,可能伴有飲酒的習慣。個人衛生習慣較差,不修邊幅,可能蓄有鬍鬚。
最重要的是,兇手可能有某種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礙。
方木的理由是:兇手在兩次作案前都曾經食用過麻辣類食品,並且,調拌用的麻油裡含有罌粟殼。這絕非巧合那麼簡單。也許罌粟殼就是刺激他強xx殺人的原因之一。一般人食用了含有罌粟殼的食物,比如火鍋底料等等,至多會產生成癮性,但絕不會瘋狂到去犯罪。如果方木的推測成立,那麼兇手肯定患有某種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礙,在罌粟鹼、嗎啡等毒素的刺激下,實施強xx殺人行為。而且,方木認為,兇手極可能在短期內再次作案,且作案地點就在方圓五公里以內。
專案組採納了方木的意見,並在全市範圍內下發了協查通告,同時,對全市範圍內的餐飲場所進行調查,特別是麻辣火鍋店等川菜飯店。
正當偵查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之中時,一名蔡姓婦女在丈夫的陪同下前來報案。蔡某稱:昨天下午兩點左右,在服裝批發市場從業的蔡某回家拿戶口本辦理醫保,並囑咐丈夫請假回家等候。進入位於錦水小區5號樓1單元的樓道後,蔡某發現身後有人跟隨。聯想到近期發生的強xx殺人案,蔡某十分緊張。因不確定丈夫是否已經到家,蔡某快步登上3樓後,在自家的304室門前掏出鑰匙開門。這時,蔡某的丈夫聽到門響,就把門開啟了,恰好看到一名男子站在妻子身後,作勢要將其推入室內。見蔡某的丈夫出現,男子扭頭就跑。據兩名報案人回憶,男子身高在170cm以上,體格健壯,頭髮短且粗硬,方臉,蓄有鬍鬚。身著一件短袖灰藍色襯衫,類似工裝。至於其他體貌特徵,因事發突然,兩名報案人均沒有注意。
案發當天,正是第二起殺人案案發後的第七天,而錦水小區距離前兩起案件的發案地均不超過三公里。
這無疑是一個重要線索,並且在某種程度上驗證了方木的推斷。專案組立刻找專家制作嫌疑人的模擬畫像,並下發至全市各分局及派出所。
方木在這一新線索的基礎上,提出嫌疑人所患精神障礙也許是問歇性的,發病週期在七天左右。同時,他建議縮小對餐飲場所的排查範圍,僅限於寬平區,重點排查低檔小吃如麻辣燙之類,尤其是案發現場附近。
在他看來,兇手身體強壯,基本可以排除吸毒的可能。那麼,罌粟殼應該不是他滿足毒癮所需要的。同時,罌粟殼被摻進麻油膏裡,兇手在自家食用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普通人很難購買到罌粟殼,更別說是摻好罌粟殼的麻油膏。由此推斷,兇手應該是在外用餐時食用了含有罌粟的麻辣類食品。從罌粟殼的成癮效果來看,兇手必然在短時間內反覆多次食用這種食品。作為一個經濟狀況較差的體力勞動者,他不可能頻繁出入高檔餐飲場所。因此,他只能選擇那些低檔小吃,其中,價格低廉的麻辣燙是最有可能的。
專案組的全部人馬都被派下去搞排查。方木沒閒著,也來到案發現場附近去碰碰運氣。在調查走訪中,得知有一家麻辣燙非常有名,雖然門臉不大,且位於某居民小區內,但每天顧客盈門,甚至有人坐很遠的公共汽車來吃一碗。方木的直覺告訴他,兇手就在這家麻辣燙的食客之中。前往調查幾次之後,在上一次案發後的第七天中午,方木再次來到這家麻辣燙。果真,他「偶遇」了那個大鬍子食客,並且在他身後目睹了整個「發病」過程。
朱志超,男,36歲,漢族。被捕前系c市同發熱力公司裝卸一車間的工人。
1992年,朱志超技校畢業後,頂了父親的班,進入同發熱力公司工作。
1997年1月,朱志超同本單位女工傅華結為夫婦,並和朱志超的父親一起居住在同發熱力公司家屬區中。這套住宅是同發熱力公司的前身——c市第二熱電廠分配給朱志超的父親的。房屋面積為44平方米,且距離三個案發地點都沒有超過五公里。同年7月,朱志超的父親病逝。
1999年,朱志超夫婦協議離婚,沒有子嗣。之後,朱志超一直居住在父親留下的房子裡,沒有再婚,也沒聽說他交往過女朋友。
據朱志超的工友講,朱志超平時沉默寡言,幹活時很下力氣,所以,一直和大家相處得不錯。但是,一些比較熟識的工友說他這人有些怪毛病,每隔一段時間就變得情緒暴躁,稍稍招惹他,輕則捱罵,重則捱打。可是,幾天後又會恢復常態。工友們背地裡說他這是「來月經」。
朱志超離婚後,精神狀態變得越發不可捉摸,並有數次攔截、騷擾本單位女工的情況。單位領導念在他是老員工的後代,又離了婚,於是就安排調解賠錢了事。
朱志超的這些怪異行徑也得到了前妻傅華的親口證實。傅華稱,當初決定和朱志超處朋友,就是看上他老實、話少。
可是隨著交往的加深,傅華髮現朱志超會經常性的情緒失控。有一次在外面吃飯,僅僅因為服務員上菜慢了一些,他就大發脾氣,甚至霧動手打人。
婚後,朱志超的勤快和吃苦耐勞曾讓傅華感到滿意。然而,在他性格中怪異的一面也逐漸凸顯出來。更讓她苦不堪言的是,朱志超的性慾遠遠強於普通男性。即使在她身體不方便的時候,也會強行要求同房。特別是在朱志超情緒格外暴躁的期間,會在進行夫妻生活的時候對傅華施以暴力。
傅華逐漸意識到朱志超的精神出了問題,他本人卻拒不承認。
後來,在傅華的追問下,朱志超的父親說兒子曾經在上小學的時候,從單槓上摔下來,昏迷了整整兩天一夜。甦醒後就變得沉默寡言,偶爾會發脾氣。隨著年齡的增長,朱志超陷入情緒狂躁的頻率越來越高。為了幫他成家,朱志超的父親對傅華隱瞞了這件事。
傅華得知事情的真相後,要求朱志超立刻就醫。朱志超強烈反對。傅華以不治病就不要孩子作為要挾,朱志超才勉強同意。不過,朱志超堅持要去外地就醫,以免被熟人知曉,引起諸多不便。於是,朱志超夫婦來到省內j市安康醫院就診,被初步診斷為狂躁症,並建議入院治療。因為工作的關係,朱志超沒有同意,只是買了一些藥物。醫院建議他在服藥的同時,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在醫生的推薦下,朱志超在j市的一家心理診所接受治療。按照醫生的安排,朱志超每隔兩週來j市接受心理輔導。
半年後,朱志超的精神妝態有所好轉。孰料,負責對朱志超進行治療的醫生因牽涉進一起刑事案件,心理診所被迫關閉,治療也不得不中斷。
朱志超深受打擊,拒絕再次就醫,精神狀態比就診前還糟。傅華見朱志超康復無望,遂與其離婚。
朱志超被捕後,對自己實施的三起入室強xx殺人案(其中一起為犯罪預備)供認不諱。同時,警方對朱志超的指紋、足跡以及血液樣本進行了提取。經鑑定,與前兩個案發現場提取到的痕跡物證可做同一認定。鑑於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寬平分局擬將全部案卷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被羈押期間,朱志超多次提出要吃麻辣燙,甚至不惜以自殘相要挾。聽取看守所的彙報後,警方如實告知朱志超,那家麻辣燙在麻油裡摻入罌粟殼,已被勒令停業,相關責任人員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
朱志超得知後,情緒愈加狂躁。某日深夜,朱志超在監房裡公然自瀆,還打傷了另一名被監管人員。
同時,為朱志超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向警方提出,要對朱志超進行精神鑑定。警方做出同意的決定,委託省司法鑑定中心對朱志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進行鑑定,並提交精神病司法鑑定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司法鑑定中心在半個月後完成了鑑定工作,並出具了鑑定報告。報告顯示,朱志超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且案發時處於發病狀態,屬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報告引發被害人家屬的強烈不滿,並提出申訴。警方再次委託權威機構對朱志超進行精神鑑定,結論與之前並無二致。
鑑於朱志超在案發時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因此,警方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並鋸除對朱志超的刑事強制措施。同時,由於朱志超沒有法定監護人,經c市公安局決定,將朱志超送c市安康醫院強制治療。
時隔三年,朱志超居然出院了?
方木翻看著手裡的影印件,那是一份市局出具的批准文書,同意朱志超出院,並轉發給寬平分局及朱志超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方木想了想,忍不住問道:「朱志超這麼快就痊癒了?」
「痊癒個屁!」邊平罵道,「朱志超沒有法定監護人,唯一的房產還是單位分配的,沒經過房改,不能私自出售。所以,對他的收治費用都是由政府出錢——你明白了吧?」
方木點點頭。對這種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通常由本地的安康醫院負責。但是,各地對安康醫院的建設和投入都嚴重不足。本來安康醫院就屈指可數,在全國範圍內都不超過三十所。床位和醫療經費一直是困擾強制醫療的頭號難題。加之政府撥款少且不及時,很多被強制收治的精神病人稍有好轉就「被治癒」了,草草打發出院了事。
像朱志超這樣的人,一旦重返社會,無疑是一顆隨時可能起爆的炸彈。
「你小子,平時多留點神。」邊平指指方木手裡的影印件,「最好隨身帶著伸縮警棍。萬一朱志超找你報復,你也能抵擋一陣子。」
「嗯,放心吧。」方木勉強擠出一個笑容,轉身走了。
回到辦公室,方木坐在桌前發呆。這一坐,就是半個多小時。
對於朱志超出院這件事,方木倒不怎麼擔心會招致他的報復,只是覺得有些沮喪。查辦這件案子的時候,方木對兩次鑑定的結論持懷疑態度。但是鑑定程式合法,鑑定機構也夠權威,方木也只能接受這個結果。他並不是覺得必須處死朱志超,而是認為有必要把他和社會隔離一段時間,至少等他不至於危害他人的時候再出院。眼下這個現實,讓方木有一些挫敗感,就像被一個敗局已定的對手突然翻盤了一樣。
不管怎樣,當務之急是要提醒朱志超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對他多加關注,如果他再有肇事肇禍的苗頭,也好提前預防。想到這裡,方木查出當地派出所的電話號碼,連撥幾次,都是佔線。想必那裡也是業務繁忙。
其實,即使有所提醒,在治安工作任務極其繁重的情況下,民警們也很難分出精力去關注一個精神病人。此外,自己以犯罪心理研究室的身份,也難以要求派出所加強對朱志超的監控。想到這裡,方木暗自提醒自己,下次看到楊掌武,委託他跟寬平分局打個招唿,也許力度更大些。
主意打定,方木開始著手處理邊平交給自己的任務。他開啟計算機,調取幾年來處理過的案件,從中挑選出具有代表性的,按照時間順序一一檢視起來。
從警以來,如果從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情況及精神狀態來看,教化場案和暗河案無疑最具有典型意義。時隔多年,ptsd(創傷後心理壓力緊張綜合症)患者們無助的眼神和陸家村村民的群體獸性仍讓他記憶猶新。隨著滑鼠的滑動,一個個熟悉的名字在螢幕上逐個呈現……
羅家海、譚紀、姜德先、曲蕊、陸天長、梁四海、肖望……
在最終形成的案例彙編中,他們會被稱為某某,然後在白紙和油墨中,將那些駭人的罪行一一重現。在某種意義上,他們在犯罪史上獲得了永生。而在那些被傷害的人的記憶中,又何嘗不是?
這些年來,他們一直不曾離去,牢牢地駐紮在回憶的某個角落裡,等待那個把他們送入地獄的人重新開啟那扇門。
那個人,就是方木。
然而,這些在硬碟上佔據了相當空間的案例,卻絲毫不能讓方木感到自豪。相反,重新回顧那些浸透鮮血的日子,讓他的心情愈加沉重。因為,他無法將自己置身事外。他不是旁觀者,而是親歷者;他不是裁判者,而是參與者。那些名字和曾經的往昔已經成為他的一部分,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抑或一棵樹的根莖。
包括那些他終生不想再觸碰的部分。
方木拉開最底下一層抽屜,在書本和檔案下面,一個黑色的u盤靜靜地躺在那裡。
u盤裡只有幾個資料夾。方木的目光依次掃過「第七個讀者案」、「馬凱案」,最後,滑鼠的箭頭停在一個命名為「孫普案」的資料夾上很久。
他深吸一口氣,雙擊。
密密麻麻的圖示呈現在螢幕上,有圖片,有表格,也有文本檔案。與之前檢視過的案例不同,這些檔都沒有規範的編號。
因為,這是屬於方木自己的回憶。
方木點燃一支菸,單手托腮,開啟一個命名為「1(理查德?拉米雷茲)」的檔案。
這一看,就是整整一天。再抬頭時,窗外已是暮色深沉。公安廳大樓裡的燈光陸續熄滅。方木坐在越來越黑的辦公室裡,不想動彈。
朦朧中,那些人圍坐過來,靜靜地注視著方木,似乎想在他臉上尋找生前未知的答案。
有些「為什麼」,並不是想知道真正的結果,只是因為不甘心。
方木同樣回望著他們,心下一片平靜。
所謂好的,壞的,美的,醜的,善的,惡的,都只存乎一心。死亡或者生存,都足以讓我們心存感激。在人生的列車上,我們僅是彼此的旅伴而已。我要做的,只是留存你們的票根,然後告訴其他人,如何學會更好地活,避免最差的死。
於是,他們起身離去,一個個消失於濃重的黑暗中。走在最後的,是他。
他也許不是方木生平遇到的最強悍的對手,但絕對是最瘋狂的一個。
他依然帶著額頭的彈孔,深陷,空洞。步履飄忽,似乎又觸手可及。就連他臉上那充滿嘲諷和挑釁的笑容,都清晰可辨。
方木靜靜地看著他,就像在地牢裡的對視一樣,直到他和他臉上的笑容,都消散於空氣中。
這時,一聲「叮鈴」讓方木回過神來。手機螢幕上顯示出一條新簡訊:我下班了。
是廖亞凡發來的。
方木活動一下發麻的手腳,起身收拾東西。臨走時,他又回到辦公桌前,在記事本上寫下:向j市公安局調取孫普案的全部案卷資料。唯恐不夠鮮明,方木在這段話下連劃幾道粗線。
孫普案一定要收錄進案例彙編,不為別的,只為這段不容迴避的記憶。
車開到市醫院門前,方木遠遠地看到廖亞凡站在路邊。車還沒停穩,她就拉開車門跳上來。
「凍死了凍死了。」她把手按在出風口,「你怎麼才下班?」
「有工作要做。」方木調高空調的溫度,「上班第一天,怎麼樣?」
「還好。」廖亞凡有些興奮,開始絮絮叨叨地說起今天的種種經歷。
車內的溫度漸漸升高,廖亞凡身上的消毒水味也越發明顯。方木吸吸鼻子,忽然感覺它比那些廉價香水要好聞很多倍。
「怎麼?」廖亞凡注意到方木的動作,急忙拉過衣服嗅來嗅去,「我身上有怪昧?」
「沒有。」方木笑笑,「白衣天使的味兒。」
廖亞凡鬆了口氣,臉卻紅了起來。
「我還以為沾到髒東西了呢一今天幫一個女的擦身來著。可惜啊,長得很漂亮,卻是個植物人。」
回到家,做了簡單的飯菜。吃飯期間,廖亞凡一個勁兒地說著醫院裡的事。方木哼哼哈哈地聽著,腦子裡想的卻是別的事。偶爾回過神來,他忽然意識到,這日子,終於有點過日子的樣兒了。
吃過飯,廖亞凡自告奮勇去洗碗。接下來,她站在衣櫃前挑選明天要穿的衣服。挑了半天,又一股腦地塞回去。
「唉,選了也是白選,反正還得穿工作服。」
只安靜了一會,廖亞凡又忙活起來。她把背包清空,然後仔細地選擇上班要用的東西。大到錢包、鑰匙,小到潤唇膏、護手霜,分門別類,一樣樣裝好。最後,趁方木「沒注意」,偷偷地塞了一包香菸進去。
折騰到十點,廖亞凡終於回房睡覺了。方木鬆了口氣,也在沙發上睡下。經過前段時間的緊張與忙碌,忽然放鬆下來,他還一時不能習慣,半夢半醒的狀態維持了很久。
朦朧中,方木突然意識到,自己一直在想著案例彙編的事情。
他一下子清醒過來,隨即,一個名字在腦海中清晰無比:孫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