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四處徘徊。

這個詞有種奇妙的特性,不是嗎?乍聽之下充滿威脅和刺激,有種病態的迷人吸引力。曾有人發現詩人拜倫「瘋狂、邪惡,伴君如伴虎」——這顯然讓那個渾蛋變得令人難以抗拒。你都能想象他四處徘徊的模樣,不是嗎?

一個小偷四處徘徊,說明他想來一次即興發揮。現在即興發揮廣泛用於藝術領域,特別是爵士樂;一名爵士樂手充分發揮即興時,他所演奏出的曲調和創造出的詞句連他自己都想不到,他會從內心深處發掘出音樂來。當我放唱片,傾聽萊尼·特里斯塔諾,或蘭迪·威斯頓,或比利·泰勒這些人的鋼琴獨奏時,我會迷失在他們用音符即興創作的錯綜複雜和巧妙細微之中。

音樂家當然可以盡情即興發揮,而我真正該做的則是待在家裡,放幾張我的老唱片,欣賞那些樂手們在鍵盤上徘徊尋覓。因為偷竊中的即興演出就不同了,它能讓你獲利最小而風險最大,這生意要怎麼做下去呢?

我應該指出,我不建議任何人從事這個行業。首先,這種職業在道德上是應該受到譴責的。雖然我無法放棄當小偷,但這並不表示我不明白這一行卑劣不堪的本質。即使撇開這點不談,小偷也是一個很糟糕的職業選擇。

啊,我就先承認吧,其中有吸引人的地方。你自己就是老闆,而且從來不必忍受求職面試的折磨,從來不必說服任何人你有必要的經驗應付工作所需,或相反的,說你沒有被大材小用。不必有人僱用你,也不會有人炒你魷魚。

同時,你也不必像一般商人那樣不得不仰賴於你在顧客中所建立的良好商譽。因為顧客只會給你惡評,所以他們最好除了知道你去拜訪過他們之外,對你一無所知。你不必去兜攬生意,不需要跟供應商打交道,也不會有貪婪的房東來提高你的店租,因為你根本沒有店面。

你的生意在本質上不受國內或國際經濟是否景氣的影響,還有個既定的機制可以應付通貨膨脹——偷來之物的價值會隨生活成本的上漲而上漲——而且經濟蕭條也不會讓你失業。(不景氣的時候,競爭會稍稍激烈一點,或者一些良善公民會決定下海玩票。但沒關係,生意機會還是夠大家分的。)

而且,你不需要市政府或州政府核發執照,也沒有工會可以參加,沒有費用要繳納,沒有表格要填寫。但從另一方面看,你沒有養老金,而且既然你沒繳稅,所以也沒資格享受社會保險和老人醫療保險制度,以及其他有如鑲在黃金歲月戒指座上的鑽石般閃亮的福利。你也沒有病假,沒有帶薪假期,沒有醫療服務。總而言之,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當然,工作時間由你自己決定,而且從來不必一星期工作四十小時。即使加上調查和研究,你一個月也不可能工作四十小時。一旦你開始投入工作,時間是最重要的,而且偷竊與其他差事不同,做得久的人可不會得到獎賞。偷竊的原則是儘可能早去早回。

聽起來挺好的,不是嗎?即使是其中的缺點——沒有養老金、沒有社會保險、沒有保障年薪——也都是自給自足的浪漫獨行俠為了堅持在這世間傲然獨立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你幾乎可以聽到作為背景音樂的鄉村歌曲,梅爾·哈格德催促你別再精疲力竭地在城市討生活,像個男子漢一樣搬到蒙大拿州去。

不過呢,也有不利之處。首先,你不會覺得自己是社會中有用、有生產力的一員,因為你顯然不是。即使你可以擺脫那種拿走他人財產的罪惡感,即使你可以用法國無政府主義者蒲魯東的名言「財產即竊盜」來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也不能讓你覺得自己有什麼貢獻。

一個建築工人走過摩天大樓時可以告訴自己:「嘿,那是我蓋的。」一個為醫療過失保險費不斷上漲而哀嘆的婦產科醫生可以想想由他接生到這個世界的孩子,從而感到些許安慰。廚師、妓女、酒保,甚至是毒販,都可以在一日結束時感到欣喜,因為他們能想著那些人因為光顧自己的生意而變得好過些。

而一個小偷能告訴自己什麼?「嘿,看到那幢房子沒?我進去偷過東西,洗劫一空,只差牆上的油漆沒偷走。像土匪似的搶得一乾二淨。這只是我偷過的其中一戶而已……」

好極了。而這還不是最糟糕的。

因為還有一件事:你可能會被抓住。如果他們逮到你,就會把你關進大牢。

據我所知,一般人可能對監獄有些浪漫的幻想。也許你以為這下終於有機會讀普魯斯特了。也許你看過hbo的電視劇《監獄風雲》,忽略了比較不那麼討人喜歡的部分,認定那種戲劇性的生活加上機智的對白非常美好。那麼,把那些想法趕出你的腦袋吧。我進過監獄——只有一次,而且時間很短,感謝上帝和小偷的守護神聖狄司馬斯——也確實學到了教訓。

因為裡頭真的很恐怖。所有讓偷竊變得迷人的自由全都被奪走,而且總有人來命令你。警衛兇巴巴的,獄友也不好惹。我是說,想想他們是幹了什麼才被關進這裡的。總而言之,你在地鐵d線上遇到的人都比這裡的獄友高貴。

你也不會在這裡閱讀普魯斯特,或《戰爭與和平》,或其他任何你曾發誓只要有空就一定要看的傳世名著。你會有大把的時間,可是監獄裡頭吵得很,任何時候都很吵,一群人大吼大叫、東敲西打,還摔東西。如果《監獄風雲》拍出監獄生活的真實面貌,就不會有任何機智的對白了。背景的轟隆嘈雜聲會把那些對白全部淹沒。

是非對錯先擺一邊,偷竊行為本身就是沒道理的。我知道我該放棄,相信我,我試過。我沒法告訴你我有多少次曾發誓要戒掉。有一次我還真設法戒掉了兩三年,然後我闖進一戶公寓,從此又開戒了。這是一種癮,一種強迫症,而目前為止,我還沒找到針對這種毛病的專業課程。我想我可以發起一個「匿名戒偷者協會」,而且都不必去找願意出租場地供我們開會的教會。我們只要偷偷闖進隨便哪個筒子樓就行。

在戒掉之前,我最多就是記住我在監獄學到的教訓。不是獄方希望教我們的不可偷竊,而是另一個比較實用的版本——別被逮到。

要避免被逮到,就要儘量把風險降到最低;而要把風險降到最低,就得每次動手前都先評估,儘可能計劃周全,做好準備。比如梅普斯的房子。我事先獲得了一些有用的資訊——保險櫃的位置,可能藏著現金的地方,而且我很開心地得知這些現金沒有向政府申報,這意味著失竊後他很可能不會去報案。我已經確定了誰住在那幢房子裡——只有梅普斯和他太太,他的孩子都已經長大成人,早就搬出去了。並得知梅普斯夫婦有大都會歌劇院的季票,星期五晚上會去看戲。我還順便去了一趟林肯中心——離我的公寓步行只要五分鐘——確定那出歌劇會讓他們坐在位置上,直到接近午夜。

另外,行動前兩夜我還去實地勘查了一趟。我評估了門鎖和安保系統,探查了防衛裝置,而且反覆察看,直到找出一個通過這些設施的方法。然後我回家,準備再花兩天時間細化整個計劃,修正細節。

這並不表示一切都不會出錯。有一句格言:凡事都有可能出錯。梅普斯夫婦可能突然偏頭痛,決定不去聽莫札特了。梅普斯的兒媳婦可能把老公趕出家門——如果他像他老爸一樣帶屎的話,天知道她還真有充分理由——讓小梅普斯突然夾著尾巴收拾包裹回家,準備窩在他以前的房間裡等到他老婆回心轉意。我可能進門時就會發現他在屋裡,而且他大學時代是運動健將,現在還定期到健身房報到,最近還剛學了武術,更能夠保衛家園,對抗一個倒霉的小偷。

我可以繼續說下去,不過反正你懂我的意思。任何事情都可能出錯,但這不意味著你就該盲目向前衝,踢開你碰到的第一扇門。

反觀現在的我,四處徘徊,伺機而動。我走在黑暗的街道上,一邊口袋裡裝著手套,另一邊裝著工具。冒著失去生命和自由的危險,卻沒有正當的理由。我明白自己在幹什麼,但我他媽的應該比誰都清楚,這種事往往會有怎樣的結果。

眼下,我是在發作。我覺得難受,因為我沒有女朋友,過著漫無目的的生活,我想做點什麼來改變心情,卻沒有買醉或追女人的勁頭,因為我多少知道這兩件事對我不會有任何好處。

我叫了輛計程車,讓司機在公園大道和第三十八街路口放我下車。我走在默裡山一帶的街道上,知道我犯了個大錯,知道這不會有好下場,知道我正走向一場大災難。

但最糟糕的是:我感覺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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