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武文世王公傳

三國志 陳壽 第2頁,共2頁

六年,改封楚。初,彪來朝,犯禁,元年,為有司所奏,詔削縣三,戶千五百。二年,大赦,復所削縣。景初三年,增戶五百,並前三千戶。嘉平元年,兗州刺史令狐愚與太尉王凌謀迎彪都許昌。語在《淩傳》。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國案驗,收治諸相連及者。廷尉請徵彪治罪。於是依漢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鴻臚持節賜彪璽書切責之,使自圖焉。

彪乃自殺。妃及諸子皆免為庶人,徙平原。彪之官屬以下及監國謁者,坐知情無輔導之義,皆伏誅。國除為淮南郡。正元元年詔曰:「放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哀矜焉。夫含垢藏疾,親親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為常山真定王。」景元年,增邑,並前二千五百戶。

剛殤公子勤,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諡。無後。穀城殤公子乘,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諡。無後。郿戴公子整,奉從叔父郎中紹後。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薨。無子。黃初二年追進爵,諡曰戴公。以彭城王據子範奉整後。三年,封平氏侯。四年,徙封成武。太和三年,進爵為公。青龍三年薨。諡曰悼公。無後。四年,詔以範弟東安鄉公闡為郿公,奉整後。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千八百戶。

靈殤公子京,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諡。無後。樊安公均,奉叔父薊恭公彬後。建安二十二年,封樊侯。二十四年薨。子抗嗣。黃初二年,追進公爵,諡曰安公。三年,徙封抗薊公。四年,徙封屯留公。景初元年薨,諡曰定公。子諶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千九百戶。

廣宗殤公子棘,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諡。無後。東平靈王徽,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後。

建安二十二年,封歷城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年,為廬江王。四年,徙封壽張王。五年,改封壽張縣。

太和六年,改封東平。青龍二年,徽使官屬撾壽張縣吏,為有司所奏。詔削縣一,戶五百。其年復所削縣。正始三年薨。子翕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三千四百戶。

樂陵王茂,建安二十二年封萬歲亭侯。二十三年,改封平輿侯。黃初三年,進爵,徙封乘氏公。七年,徙封中丘。茂性慠佷,少無寵於太祖。及文帝世,又獨不王。太和元年,徙封聊城公,其年為王。詔曰:「昔象之為虐至甚,而大舜猶侯之有庳。近漢氏淮南、阜陵,皆為亂臣逆子,而猶或及身而復國,或至於而錫土。有虞建之於上古,漢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敘親親之厚義也。聊城公茂少不閒禮教,長不務善道。

先帝以為古之立諸候也,皆命賢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獨不王茂。太皇太后數以為言,如聞茂頃來少知悔昔之非,欲修善將來。君子與其進,不保其往也。今封茂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六年,改封曲陽王。

正始三年,東平靈王薨,茂稱嗌痛,不肯發哀,居處出入自若。有司奏除國土,詔削縣一,戶五百。五年,徙封樂陵,詔以茂租奉少,諸子多,復所削戶,又增戶七百。

嘉平、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五千戶。

文皇帝九男:甄氏皇后生明帝,李貴人生贊哀王協,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朱淑媛生東武陽懷王鑑,仇昭儀生東海定王霖,徐姬生元城哀王禮,蘇姬生邯鄲懷王邕,張姬生清河悼王貢,宋姬生廣平哀王儼。

贊哀王協,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諡曰經殤公。青龍二年,更追改號諡。三年,子殤王尋嗣。景初三年,增戶五百,並前三千戶。正始九年薨。無子、國除。

北海悼王蕤,黃初七年,明帝即位,立為陽平縣王。太和六年,改封北海。青龍元年薨。二年,以琅邪王子贊奉蕤後,封昌鄉公。景初二年,立為饒安王。正始七年,徙封文安。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三千五百戶。

東武陽懷王鑑,黃初六年立。其年薨。青龍三年賜諡。無子,國除。東海定王霖,黃初三年立為河東王。六年,改封館陶縣。明帝即位,以先帝遺意,愛寵霖異幹諸國。

而霖性粗暴,閨門之內,婢妾之間,多所殘害。太和六年,改封東海。嘉平元年薨。子啟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六千二百戶。高貴鄉公髦,霖之子也,入繼大宗。

元城哀王禮,黃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為國。三年,改為京兆王。六年改封元城王。太和三年薨。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禮後。六年,改封梁王。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五百戶。

邯鄲懷王邕,黃初二年封淮南公,以九江郡為國。三年,進為淮南王。四年,改封陳。六年,改封邯鄲。太和三年薨。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溫嗣邕後。六年,改封魯陽。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四百戶。

清河悼王貢,黃初三年封。四年薨。無子。國除。

廣平哀王儼,黃初三年封。四年薨。無於。國除。

評曰: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號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思乖,《常棣》之義廢。為法之弊,一至於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