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燦燦 第3節 倫敦,伏尾區

很惱人,是不是?

星期天下午,我看完手稿,立刻就給查爾斯打電話。查爾斯是我的上司,三葉草圖書公司的執行總裁。阿提庫斯·龐德系列叢書就是三葉草圖書公司出版的。我的電話被直接轉進了語音信箱。

「查爾斯,」我說,「最後一章怎麼回事?給我一本偵探小說,卻連兇手是誰都沒說清楚,這究竟有什麼意義?你能回電話嗎?」

我走進廚房。臥室裡的兩瓶乾白都見了底,羽絨被上沾著玉米薯片的碎屑。我知道我在屋裡待得時間太長了,但外面依舊又陰冷又潮溼,我懶得出去。家裡沒有像樣的能喝的東西,所以我開啟了一瓶拉克酒,這是安德魯上次去克里特島帶回來的。我倒了一杯,喝了一口,又倒了回去。畢竟都是從希思羅機場運進來的,味道和其他外國烈酒沒什麼區別。不對。我拿過手稿,重新看了一遍,想弄清楚它缺了多少頁。從上下文判斷,最後一章的名字應該是「永遠不能說的秘密」,這才恰當。既然龐德宣稱他已經弄清楚了真相,那大概就還只差兩到三個小節。就此推測,他會把所有嫌疑人聚集在一起,告訴他們真相,然後逮捕真兇,回到家裡,離開人世。我知道艾倫·康威之前就想要結束這個系列了,但他果真這麼做了,還是讓人感覺有些錯愕。他給他書中的主角安排的最終結局是得了腦瘤,我覺得有些缺乏新意,但也無可爭議,我想,這就是他選擇這麼寫的原因。我不得不承認,如果我流下一滴眼淚,更多的也是因為憂心書出版之後的銷量。

那麼,是誰殺了馬格納斯爵士?

我沒有其他事可做,於是,拿出一沓紙和一支筆,坐在廚房裡,把手稿放在手邊。我甚至想到,查爾斯沒準是故意為之,他是在考驗我。等我星期一走進辦公室,他一定已經到了,他總是第一個來上班——在他給我最後那一部分手稿前,他就會問我,有沒有把案子破了。查爾斯身上確實有一種常人無法理解的幽默感。我經常看到他被自己講的笑話逗得咯咯笑,可在場的其他人卻沒有意識到他在講笑話。

一、內維爾·布倫特,園丁

他是最明顯的嫌疑犯。首先,他不喜歡瑪麗·布萊基斯頓,又剛剛被馬格納斯·派伊爵士解僱。他除掉他們兩個人的動機簡單而明確。而且,他是書中唯一與幾起死亡事件都有關聯的人物。瑪麗死的時候,他就在府邸,實際上他也是最後一個見到馬格納斯爵士還活著的人。假設在馬格納斯爵士死的那天,他下班後就直接去了擺渡人酒吧,但康威在第九十五頁留下了一個奇怪的細節。布倫特二十五分鐘後才來到酒吧。他為什麼要提到這個具體的時間?也許這個細節與案情無關,甚至有誤——不要忘記,我們看的是初稿。但我還有印象,擺渡人酒吧距離派伊府邸只有十分鐘的路程,而多出來的十五分鐘可以留給布倫特充足的時間折返,他可以趁馬格納斯爵士和馬修·布萊基斯頓談話的時候繞到後門,然後立刻殺掉他。

布倫特還有一點可疑。幾乎可以肯定的是,他有戀童癖。「他是一個獨居的男人,尚未娶妻,絕對不尋常——空氣中縈繞著某種氣味,那是一種獨居男人的氣味。」警察在他臥室的地板上發現了童子軍雜誌,還有在第一百六十七頁似不經意地提到過,他曾被人發現偷看在丁格爾幽谷露營的童子軍。這些細節引起了我的注意,因為大體上阿提庫斯·龐德系列鮮少有關於性的描述——雖然我們也不要忘記,《金酒與氰化物》中的兇手最後發現是「蕾絲邊」(她毒死了她的同性伴侶)。布倫特會不會對兩個男孩,湯姆和羅伯特有不健康的想法?湯姆·布萊基斯頓落水後,是他最先「發現」的,這一定不是巧合。我甚至懷疑,他父母的死——據稱在車禍中喪命——會不會有什麼蹊蹺。最後還有,他可能就是殺死那條狗的人。

儘管如此,偵探小說中的第一定律就是:最可疑的人最後往往不是真兇。所以,我想這就排除了他。

二、羅伯特·布萊基斯頓,汽車修理工

羅伯特同樣與三起死亡事件都有關聯。他和布倫特各有各的古怪。他皮膚蒼白,髮型糟糕。他在學校從來都不合群,曾在布里斯托爾被捕入獄;最關鍵的是,他和他母親的關係不好,甚至惡化到公然爭吵,他還或多或少威脅要殺掉她。我這麼說沒什麼根據,但是從編輯的角度來看,如果羅伯特是兇手,結局還是相當讓人滿意的,而喬伊·桑德林去找龐德只是因為想要保護他。我輕易就能想象,在最後一章裡,當她的未婚夫的真面目被揭開,她的希望破滅。這是我會選擇的結局。

然而,這個理論有兩個主要的問題。首先,除非喬伊·桑德林在撒謊,否則羅伯特不可能殺掉他的母親,因為案發時兩個人睡在一張床上。如果那輛粉紅色的摩托車在早上九點一路呼嘯地駛向派伊府邸,很容易被人看到。這麼說有一定道理,雖然似乎這也沒有妨礙兇手在晚上九點騎著牧師那輛吱呀吱呀響的腳踏車;更重要的是,龐德至少有一次提到過,羅伯特似乎沒有殺害馬格納斯爵士的動機,他待他一直不錯。他會不會覺得,他們在湖邊尋寶的時候,他弟弟的死是馬格納斯爵士的錯?畢竟,他暗示過是「愚人金」造成了那場悲劇,而羅伯特是第二個到達現場的人,他跳進水裡把弟弟救了出來。他的心理一定受到了創傷。他會不會甚至把他母親的死怪到馬格納斯頭上?

也許羅伯特才是我的頭號嫌疑人,而布倫特緊隨其後。我不知道。

三、羅賓·奧斯本,牧師

艾倫·康威有一個習慣,他筆下的真兇往往是不起眼的角色。比如,在《邪惡永不安息》中,艾格尼絲·卡邁克爾才是真兇,她全程沒有說過一個字——倒也不奇怪,她是個聾啞人。我不覺得奧斯本殺害馬格納斯爵士是因為丁格爾幽谷。我也不認為他是因為瑪麗在他桌上發現了什麼就殺害了她;但是他的腳踏車在第二次作案時派上了用場,這點當然很有意思。他真的一直待在教堂裡嗎?第一百二十頁,漢麗埃塔發現她丈夫的袖子上有血跡,然後就沒有下文了,但是我相信康威會在缺失的那部分手稿裡解開謎團。

我同樣對奧斯本和他妻子去德文郡度假這件事很感興趣。當然,龐德問他的時候(「牧師似乎不知所措」)他甚至連酒店的名字都沒有交代。也許我想得太多了,但是布倫特的父母也是在德文郡去世的。這兩件事會不會有什麼關聯?

四、馬修·布萊基斯頓,父親

事實上,他應該位列我的嫌疑人名單的榜首,因為手稿中非常明確地告訴我們,是他殺了他的妻子。龐德在第六章的最後說道「他殺了他的妻子」——我無法想象他在撒謊。在所有八部作品中,甚至在他判斷失誤的時候(在《阿提庫斯·龐德的聖誕》一書中,他抓錯了人就激怒了讀者,他們認為康威有失公平),他也從來都是百分之百誠實。如果他宣佈馬修·布萊基斯頓殺了他的妻子,那麼那就是事實,儘管很惱人的是他沒有給出理由。在這一點上,他也沒有解釋他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當然,缺失的章節中會給出解釋。

馬修也殺了馬格納斯爵士嗎?我不這麼認為。我至少弄清楚了一個細節:花圃上的手印是布萊基斯頓通過信箱口張望的時候留下的。「我感覺身體在往下滑,我以為我要暈倒了。」這是他親口說的。他一定是在伸出手穩住身體的時候,在鬆軟的泥土上留下了手印。他殺死了他的妻子,出於某種原因,又回到了犯罪現場。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埃文河畔的薩克斯比村莊就會出現第二個殺手,他殺害馬格納斯爵士的動機就完全不同了。

五、克拉麗莎·派伊,姐姐

有時候,當我讀偵探小說的時候,我會產生某種直覺,感覺兇手是某個人,但卻沒有什麼充分的理由,克拉麗莎就是如此。她有充分的理由憎恨她的哥哥,為了繼承派伊府邸,她可能還打算一同殺死派伊夫人和她的兒子弗雷德。偷毒扁豆鹼為了自殺這套說辭可能是在撒謊——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要除掉瑪麗·布萊基斯頓。別忘了,克拉麗莎還有一把派伊府邸正門的鑰匙。它在第三十八頁被提到過一次,雖然只出現過一次。

還有雷納德醫生和雙胞胎出生時間調換的事。克拉麗莎是什麼時候發現真相的?真的是雷德溫醫生告訴她,她才知道的嗎?我之所以有這個疑問,是因為第七十六頁很奇怪地提到雷納德醫生住的那家養老院。牧師在他的葬禮致辭中提到瑪麗·布萊基斯頓是那裡的常客。有可能雷納德把發生的事告訴了她,而她這樣的人,馬上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克拉麗莎。這樣克拉麗莎就有充分的理由殺死瑪麗和馬格納斯爵士。毒扁豆鹼可能是給派伊夫人和弗雷德準備的。甚至有可能雷納德醫生的摔跤也並不是一場意外……雖然,也許是我想得太過複雜了?

我排除了懷特海德夫婦、雷德溫醫生和她的藝術家丈夫、弗朗西斯·派伊和有點不太可能的傑克·達特福德。他們也有殺害馬格納斯爵士的動機,但我看不出他們有什麼理由要傷害布萊基斯頓太太。這就只剩下喬伊·桑德林,他們所有人當中最不可疑的一個人。如果是她,那麼她為什麼要殺人呢?更重要的是,她一開始為什麼要去找馬格納斯·龐德呢?

不管怎樣,週日下午我就是這樣度過的,翻看手稿、做筆記,卻毫無頭緒。當天晚上,我和英國電影協會的幾個朋友去看了《馬耳他之鷹》,但是錯綜複雜的情節卻無法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滿腦子都是馬格納斯和瑪麗,還有那張該死的紙條、死去的狗和裝錯信封的信。我想知道為什麼手稿不完整,我很生氣查爾斯沒有給我回電話。

那天晚上晚些時候,我才搞清楚原因。我難得叫了一輛計程車,司機開啟收音機。那是晚間新聞的第四則報道:

艾倫·康威死了。

拉克酒,土耳其產的一種透明無色的茴香酒,加入水之後,原本無色的酒會逐漸變成白色,又因為後勁足,因此當地人稱其為「獅子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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