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山四月二十八日,林泉讓郭保林開車送他回省城,沒有回公司,也沒有回住宅,車到省城是晚上八點鐘。林泉在車上跟郭保林分食了一隻麵包,用礦泉水灌下去,等腹中那股劇烈的飢餓感稍去,就直接到李映家拜訪。
林泉從靜海出發時,就跟李映通過電話,李映將今晚的應酬推掉,在家相候,開門將林泉直接請到書房。
林泉必須通過李映在近期內將北京路三十六好、三十八號那快地搞到手,這樣才不會影響後期的計劃。
「你想購買的那塊地,提出的協議方案很詳細,我拿到黨組上討論過了,還是有些分歧。駱益同的和黃前年就想買下那塊地,開價也是三千萬,過去將近兩年的時間,你還想以三千萬的價格買下來,黨組有些人認為你太壓價了。」
「在府青河橋附近,離建委機關宿舍也就兩三里路的樣子,每畝土地的轉讓價格確實有可能達到一百七八十萬,但是建委機關宿營那塊地地限高稍高一點,我們開發商哪裡有利潤可言?建委去年不是拿去拍賣的嗎,當時定了死千萬的底價,結果怎麼樣?流拍了,因為那塊地不值四千萬。」
「這也是個問題,黨組裡的人也意識到了,但是黨組有人提出自己開發,三十畝總可以建三十棟別墅。」
林泉說道:「李主任,建委自建房,是基地用地,不能拿出去銷售,在北京路建別墅區。建委準備讓哪位領導住進去,不是讓省城的民眾戳這位領導脊樑骨嗎?再說,三十別墅的建築、裝潢費用將超過六千萬,建委現在能籌集在這部分資金嗎?」
李映笑道:「你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裡,將建委的底摸得很清楚啊,我和你一家人不說兩家話,黨組成員還是傾向於接受你的方案。分歧還是有地,這需要時間來慢慢的解決。你希望明天的黨組會議就通過這份轉讓協議,時間上緊迫了些。」
明裡暗裡,這些天來在李映身上用掉的費用不低於二十萬,李映沒可能不幫忙出力。時間緊迫是最關鍵的一個分歧,省建委黨組的其他成員還沒享受到好處,自然會有很大的分歧。林泉考慮一會兒。對李映說道:「李主任,我名下地星湖將代銷和黃實業的檀山公寓,我可以向建委提供總額一千萬地內部認購房,保證一年之內的增幅在80%以上,我想這個保證還是很有說服力的。」
李映說道:「可不可以將三千萬的土地轉讓金都用掉?」
林泉搖了搖頭:「我手裡只控制著三千萬的內部認購房,現在開口要房地不止建委一家,一下子撥給建委三分之一,我想六七套房子給建委領導以及家屬改善居住環境應該差不多夠了。」
李映笑了笑:「至於內部認購房如何分配,還有黨組另外開會議做決定。我看明天黨組通過土地轉讓協議沒有問題,你下午就帶著合同到省建委來。」
趕在二十九日、三十日地兩天時間裡面,林泉用靜海聯合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建委簽署檀山公寓前面,總面積為三十一點八畝的土地國有使用權出讓合同。轉讓合同規定,將在一年內分三次付清合同款項共計三千萬整。首付款一千五百萬需在簽署合同後的十個工作日內撥到建委專有帳戶。
在此同時,建委與星湖營銷簽署檀山公寓總面積為1200平米的認購各同。各同金額為一千萬(每平方米單價為5000元,裝潢成本為2800元)。
當然靜海聯合應付給建委的一千五百萬首付款,其中一千萬直接轉到星湖實業的帳上,也就是說林泉只要掏出五百萬就獲得三十畝土地的處置權。
必須在向城市規則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則許可證後,才可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證明。
但是林泉沒有過多的時間用在等待煩瑣地手續上,有李映幫助,林泉直接要求兩百多戶建委機關職工家屬利用五一長假的七天時間,從兩棟宿舍樓裡搬出去。
兩棟筒子樓是建委的老宿舍樓,建成有三十年,原先地青年如今大部分成為建委的中層幹部,有些人已經調離建委系統,早就從老宿舍裡搬了出去,但是死賴著不將房子退給建委,只有一小部分房子用來安置單身地青年職工。
這一塊土地早在兩年前,就被城市規劃局列入住宅建設用地,限於規劃上的嚴格限制,雖然是位於北京路的核心地段,開發利用的價值並不高。在九八、九九年,城區別墅遠遠沒有接下來的幾年那麼火暴,所以建委一直說要賣地,卻一直沒有賣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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