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從那宗轟動全城的強姦案開始的。
案件雖然未公開審理,但是案件的內容卻通過口耳相傳,在這座城市裡產生了很大的反響。趙豔君雖然和這起案子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但是不知為什麼,每當有人議論起這個案子,她總是隱隱有一種不安的感覺,職業的敏感告訴她,這起案子也許沒那麼簡單,但證據和審判結果都擺在那兒,又容不得她有過多的不合時宜的想法。
案子的內容就是,市中心醫院的院長辦公室主任邱寶金把時裝模特崔曼曼強姦了。邱寶金才三十六歲,有妻有女,年輕有為,事業正在上升期,儘管崔曼曼年輕漂亮,可按正常情形推斷,他不該做這種事情呀。可事情就這麼發生了,很多人想不通,趙豔君也想不通。可想不通是沒有用的,作為一個檢察官,想不通的事情她見得多了,在這個世界上,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似乎每時每刻都在發生。
法院開庭審判那天,趙豔君剛好開著車出去辦事,事情辦完回去時,她有意把車拐了一個彎,停在了法院的停車場。她抬腕看了看手錶,覺得審判還沒有結束,就下了車,直奔審判庭去了。
法庭上,辯護人趙豔露正在為邱寶金作辯護。趙豔露是趙豔君的姐姐,姐妹倆相差兩歲,畢業於同一所著名的政法大學,可後來卻成了法庭上的對手,姐姐是律師,妹妹是檢察官。幾年前趙豔君曾是市檢察院的主訴檢察官,按理說這姐兒倆在法庭上成為控辯雙方應該是家常便飯,但兩個人為了避嫌都有意迴避成為這樣的對手。姐妹同庭對峙的場面雖然不多,但畢竟發生過,戰績是趙豔君勝多負少。姐姐趙豔露有些不服,一直揚言要把局面扳回來,她沒想到的是,一年前趙豔君調換了工作崗位,從主訴檢察官的位置調任控申處處長,趙豔露也就再沒有在法庭上戰勝妹妹的機會了。
趙豔露衝著審判長說:「……被告人邱寶金與被害人崔曼曼確實是情人關係,二人的這種不正當關係已經有三個月了。」
公訴人老王打斷了趙豔露的話:「根據被害人和警方向法庭提供的證據看,除了被告人邱寶金辯解他和被害人是情人關係外,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兩個人有不正當的兩性關係。」
「如果說被告人邱寶金強姦了崔曼曼,按常理講,他應該迅速地逃離現場,怎麼會在強姦後還進衛生間輕鬆悠閒地洗澡呢?」
「請注意,被告人邱寶金利用被害人想要推銷藥品的心理,用中心醫院辦公室主任的身份,曾多次利誘被害人,他已完全在心理上、身體上控制了被害人,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也不敢反抗,進而強行與被害人發生了關係,他在行為之後是離開現場還是留在現場與是否實施了強姦行為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強姦是暴力行為,可被害人崔曼曼的身上並沒有因被實施暴力而留下的任何傷痕,這怎麼講?」
「不同的暴力程度和方式在被害人身上反映出的傷害情況是完全不同的,邱寶金在強姦過程中對被害人主要是語言上威脅,讓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在被強姦的過程中,被害人一直在牴觸、抗爭,對被告人進行抓、咬,被告人身上的傷完全能夠證明這一點。」
被告人邱寶金突然喊了一聲:「我是被誣陷的,我沒強姦她,我們倆是自願發生關係的……」審判長厲聲道:「你有證據嗎?」邱寶金又不吭聲了。審判長又問趙豔露:「辯護人有證據嗎?」趙豔露遲疑了一下說:「我雖然沒有證據,但還是請法庭注意本案中的一些疑點。」
趙豔君坐在旁聽席的最後一排聽完了控辯雙方的交鋒,她覺得趙豔露明顯不在狀態,辯論的主動權始終掌握在控方老王的手裡。老王是資深檢察官,經驗和口才都沒的說,但趙豔君太瞭解姐姐趙豔露了,她的口才和能力絕不在老王之下,要不是實在沒有有力的證據,她絕不會輸給老王。看著邱寶金一副沮喪至極的神情,她的心裡隱隱產生了一種不祥的預感。
終於熬到法官敲響了法槌:「……本院認為,被告人邱寶金無視國法,採取暴力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經構成強姦罪,依法應予以懲處。根據被告人邱寶金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邱寶金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趙豔君看見邱寶金的頭一下子耷拉下來,在他被帶下去的一瞬間,她看見有淚水從那張原本剛毅的臉上流了下來。趙豔君又看了看趙豔露,趙豔露的臉上也寫滿了頹唐。趙豔君轉過身去,和其他人一起默默地向外走。走到法庭外的臺階上時,她聽見有人叫了她一聲,回頭一看,竟然是姐姐。
「剛才的辯論你都聽到了?」趙豔露問。
趙豔君點了點頭。
「你怎麼看這個結果?」趙豔露又問。
「這個案子還有一些疑點,憑我的直覺,不那麼簡單。」
「直覺有什麼用,法庭要的是證據,要是有有力的證據在,憑我的能力,能失敗嗎?」
趙豔君又點了點頭說:「是這麼個理兒。」
趙豔露扭頭看了看趙豔君的頭髮,說:「都已經判了,就別想太多了。換個輕鬆一點兒的話題吧,豔君,你的頭髮可該剪一剪了,你說你這到底是長髮還是短髮呀?」
趙豔君眉毛一挑:「當然是短髮。」
趙豔露笑道:「短髮又顯得長了吧?是不是該剪一剪了?」
趙豔君順手摸了一下自己的頭髮,也覺得是該剪一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