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要去大使館避難?

一柱擎天 michanll 第2頁,共2頁

聽見我的回答,耶塞木心只是一愣,旋即又釋然了,在阿布扎比和其它酋長國,殿下殺的人還少了麼?嗯,不過那些人都是罪有應得,殿下平日雖然我行我素,但從來不殺一個好人的。

「對於殺了鄭明,你有什麼解釋的嗎?」董姓官員不動聲色的問道。

我相信如果說了鄭明就是昨天襲擊我的兩群人的幕後主使,無論他們暫時相信與否,都會為我帶來很大的有利,不過為了穩住鄭明幕後的鄭松,我還是決定不講出來。

「沒有什麼解釋。」打定主意後,我神情自若的道。

董姓官員對我毫不在意的歹徒很是不滿,沉住氣,他再問道:「你為什麼想要殺他?」

「無可奉告。」

「哼!花先生,你最好合作一點,你要記住,這裡是國,你犯了國的法律,將會由國法庭制裁你!」董姓官員說著,偏頭對耶塞木道:「參贊先生,相信你們對待他這種犯罪分,也一定不會心慈手軟的,對吧?」

「是……是的。」在我的指揮下,耶塞木顫聲說道,額頭上的大汗,是一顆接著一顆往下流。心哀嚎不已,真主阿拉啊,我怎麼接下了這個苦差事,待會兒一定要殿下給一個免罪書,不然我哪還敢回阿布扎比去?

「那好!參贊先生在這裡代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藍喜局長代表警察系統,我董孟就代表審判的法庭,即時宣佈對花不缺先生的判決吧。」國安局官員董孟站了起來道,「按照國刑罰第八條規定,無端暴力殺人者,當判處死刑,立刻執行。但由於花不缺先生是外國人,根據‘外國人在國法’,特地法外開恩,將死刑轉為終身監禁。此判決立刻生效!」

重大刑事案件的程式,一般是非常煩瑣的,至少也得半年時間才能有審判、宣判,但如今董孟幾句話就判定了刑罰,其有我是外國人的因素,可也從另外一個方面看出,國安局的權利之大。

其實我也是誤解了董孟,涉及到外國人的糾紛和案件,隨便在哪個國家都非常麻煩;如果把案件公開出去,會引起世界各國的關注,這對審判國是個非常不利的事情,所以大家一般都私下裡判定就好,而且比本國人的判刑要輕上許多,如此對那人所在的國家也有個交代——這也是世界各國,沒有宣稱的慣例了。

聽了我的一陣吩咐,耶塞木和兩個手下憤怒無比的心態,終於有了一定緩解。

他們原本打算著,任憑殿下再怎麼不在意,隨隨便便就被一個國的小官員判為無期徒刑,那對整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都是極大的侮辱;如果他們幾個不衝出去暴打董孟一頓,為殿下出氣的話,就是他們自己,也不可能原諒自己。

得到指示後,耶塞木臉上的神色忽地傲慢起來,「對不起,董先生。您如此輕率的做出結論,我不敢贊同。因為我不敢確定,我們的國民多比英德先生,是不是受到過你們的拷打、刑訊,才被迫說出剛才的話來的。請允許我帶著多比英德回大使館,由大使先生親自詢問事情經過,大家再做決定好不好?」

「你們都看到了,他身上哪有什麼傷痕?我們怎麼可能拷打他?」董孟不滿的道,他不是笨蛋,從我剛才進來時,耶塞木幾人的表情,他就知道我一定不是普通人,但卻料想不到耶塞木如此偏袒我。

帶到大使館去,那是什麼概念?

國際公約之規定,每個國家駐外國的大使館和領事館,尤其是大使館,其場地自建立之日起,被視為此國家的領土,如果有任何(包括土地被使用國)人無端闖入其,大使館武官,都有不須經過同意,開槍將其擊斃的權利;而沒有大使館大使同意,任何國家和個人敢進入的話,將視通於向其國家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