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星期一
想不到孤邊鄉已經到手的錢又從手中流失、滑落。我不知怎麼想起那個悖入悖出的成語,真是這樣嗎?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今天得知,錢尚未被騙子取走,是在vv省一家對口銀行。騙子持匯票辦理提款手續,業務人員扣押了這張1568萬元的匯票,因為他們在1個小時前接到了q省工行發來的傳真及電腦網路傳來的資訊。幸虧昨天操辦得及時火速,得知匯票被騙,立馬行動,全方位地調動有關的部門參與此事,現在想一想,若辛苦他們再晚向我彙報一天,那就完了。幸好在星期日把該辦的事都辦了,這種事,先前我哪裡經歷過,得悉這資訊,市工行的同志當即就向省行起草了追回匯票的請示,市法院又把有關法律手續送到省行,才馬上向全國工行電腦網路釋出堵截匯票資訊。
想一想,真後怕,出了這種事,作為主管移民的市長能說沒責任嗎?能說不知道嗎?這怨自己嗎?這時候,我才有精力召田局長與財務科長小貫過來,想起要弄清孤邊鄉辦企業的一些情況。
老田告訴我,自上邊批下了他孤邊鄉1號煤礦的4008萬元賠償款那天起,他孤邊鄉每天都有人來移民局要求辦款。開始是款沒下來,後來第一批款就下來2000萬元,這訊息他孤邊鄉馬上就知道了。這以後他那鄉就像瘋了一樣一天天跑著來要款,託了不少領導說情,說是要上專案,抓機遇,辦企業,就這,2000萬元一下都撥給他們了!局裡班子研究時,大家都說,那款就是人家孤邊鄉的,又不是移民局的,也不是市政府的,不給人家給誰?還說,俞市長不是說過,移民款是誰的就給人家誰,不要扣發,不要緩發,更不能不發。
「我說這話是對老百姓的財產實物的補償款啊。」我插話糾正老田的說法。
「唉,當時也沒想那麼多,就把錢撥給他們了,自撥款以後,他們鄉再也沒來過。」「也就是說,他孤邊鄉還有2008萬元的款沒下來,是吧?」我知道,總共補償是4008萬元。
「按說是該還有這2008萬元,可是,最近上邊下發檔案,對日月霞庫區所有淹沒的企業補償款要平均壓下25%。」「我知道這個檔案,那是平均,咱們的1號井,能壓住嗎?」我很自信,我以為這個礦就該賠償那麼多,不應該壓的。當然要達到這種理想的結果是要取得有關人物的理解和支援的。
「你不知道,咱們金遠人把孤邊鄉告啦,就是告這個1號礦井哩。告狀信寄到了日月霞的幾個主管部委,上邊所以要壓25%,這事恐怕與下邊的告狀有關係。下邊一告,上邊的領導覺得國家被下邊哄了,就主觀決斷,弄出個壓下25%的數字。」「唉,告狀的人與孤邊鄉有成見,還是有啥背景?」「也不是,聽說這狀還是移民局白勃告的。唉,白勃這人就是愛告狀,聽說狀紙上寫那煤礦連1000萬元都不值。」「怎麼可能?2000萬元都下撥了,還能倒扣回去?」我有點生氣。
「那倒也不至於,不過,再撥錢,恐怕也不會那麼順當。俞市長,這事還得你出馬做工作。」「撥下的2000萬元呢,除了裝置,還該餘400多萬元吧?」我問。
財務科長小貫說:
「自咱們把款撥下,就沒再過問他們鄉這錢咋花了。不過,我聽他孤邊鄉的會計小花說,鄉里還到南方買了兩輛走私車,一輛本田轎車,一輛6缸越野吉普車,另外的錢說是投入建廠房了。聽小花說,賬面上已光了。」「怎麼?還有這事!田局長,貫科長說這事你知道?」我的腦子氣得要爆炸了。
「我咋會知道,鄉里花錢,不給我請示,再說,那就是他鄉里的錢,花沒了,賠光了,也只有他鄉里作難。誰也替不了他們的。」「老田,這觀念也得變變。我說過,農民的個人實物補償款,是誰的就是誰的。可這是公有的錢、鄉里的錢,這可不是他哪個鄉長、哪個書記的錢,咱們得管好……」接下來,我又特別強調了對鄉鎮公有的移民款的管理制度,決不允許再出現剛剛發生的這種事故。還有,剛才小貫反映那情況,如果他們用工業補償款購買走私車,馬上把車收回。
怎麼能這樣幹,簡直無法無天。以後凡是鄉里用款,都要事先寫請示報告。唉,在基層權力就得集中,就不能民主,不集中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