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破例,不喝紅酒喝白酒,過過癮。」
「客隨主便,弟隨兄意嘛,嘿嘿。」
栗致炟與黎明私下總愛稱兄道弟,也是在下鄉當知青時養成的習慣。那時候,他們那夥兒人都愛稱黎明為大哥,儘管黎明並不比他們大多少,但是大家總覺得黎明比他們成熟、老練多了。即使有那知青比黎明年長的,也喊黎明大哥,那時候,這種大哥的含義不只限於年齡大小的概念,而是一種綜合能力高低排座次的標誌。
「好長時間沒在一塊兒坐了,致炟,你算算,有幾個月了?」黎明指的一塊兒坐,是說交流思想的意思。
「至少兩個月了,還是過年前坐過一次。」
栗致炟邊回憶邊說著,同時把黎明遞上的中華煙燃起來。
黎明舉起酒盅,說:「來,致炟,為你的晉升乾杯。」栗致炟同時也舉起酒盅,兩盅相碰,異口同聲地道出:「幹!」
黎明又為兩個空盅斟滿酒,兩人動了動筷子,接著兩隻酒盅又碰了一下,隨著這下碰撞,黎明說道:「這杯酒,為感謝以往你對法院工作的支援,幹!」
「幹!」
黎明這句「臺詞」勾起栗致炟不少聯想,是的,在很長一段時間,他和黎明的工作還是有不少接觸的。作為市中級法院,與他們直接接觸的市委領導是政法委書記。再往上就是市委書記和市人大主任了。可是,身為常務副市長的栗致炟,卻時不時地要去找黎明院長。其實,他找黎明多是有求於院長,若不是這種情況,一個常務副市長與一個市法院院長,在工作上並沒有緊密的關係。然而,黎明幾乎沒有主動找過他,也是因為院長無求於常務副市長的緣故吧。這時,黎明道出感謝他以往對法院工作支援的話,栗致炟油然生出一種愧疚情緒,因為自己並沒有怎麼支援黎明的工作,倒是給他找過不少麻煩。所以,他馬上應對道:「老兄,你弄反了,是你一直在支援我,我該敬酒向你表示感謝。」
「哪裡的話,來,倒上。」黎明又將空盅斟滿,又遞上一支中華煙,他自己卻不吸菸,但是他並不反對別人吸菸,而且總是為吸菸的客人準備上好的煙及煙具(火機、火柴、菸缸之類)。
常務副市長常去麻煩法院院長,也是身不由己。也是因為經常有一些大案要案,這些案子往往牽涉到政府要人,這些要人有的是市長的得力干將,有的是政府的中堅分子,有的就是他的親信或由親信來說情的人物。這些案子最終要由法院判決,其中有債權債務之爭,失職瀆職之嫌,直到刑事犯罪等等,五花八門,應有盡有。遇到這種事,政府的人總想給政府的當事人說說話,能開脫的儘量開脫,能從輕處理的儘量從輕處理。因為這類案子多是因工作而造成的,平時幹部們跟著領導努力工作,遇到麻煩,當領導的不能甩手不管吧,倘若一個領導落下個「不顧同志」,甚至「不管下級死活」的輿論,那就糟了,以後他就沒有號召力和凝聚力了。所以做領導的,遇到這種事,該出場時是不能躲閃的。這一點,黎明是能理會的。但是,理會只是理會,至於怎麼判決,則是又一回事。這方面,黎明有黎明的原則。當第二盅酒下肚,剛剛坐上市長交椅的栗致炟已開始覺察,今日黎明請他小酌,絕非簡單的人之常情的慶賀活動。他很快想到了在大年初三發生在省城的那場火災,那場一下燒死二百餘人的惡性大火,至今尚未定性是重大責任事故還是壞人故意縱火的刑事犯罪。直到他做市長前夕,持兩種不同意見的官們還在為事故的定性爭論得面紅耳赤,難決雌雄,且雙方勢均力敵,不分高下,弄得市長、書記也統一不了認識。如今老市長已調離鍾南省,這個黎明顯然是想叫新任市長亮出自個的態度吧。想到這裡,栗致炟方感到這場小宴的分量。然而,他並不挑明這種想法,只是準備著對付對方的進攻。
第三盅酒又下肚了,兩人再津津有味地咀嚼品味一下菜餚。黎明說話了,可是他沒有像栗致炟判斷的那樣要將新任市長的軍,使其以至高無上的法制理念,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正在爭論不休的汴陽市大火案來個表態,至少是談談個人的看法吧。儘管這種工作之外的私交場合的說話不需記錄,不要錄音,也不公佈於眾,僅僅是咬個牙印,這個牙印也只有市長院長兩人知曉,黎明卻沒有這樣做。他反而輕鬆地說:今天小聚,莫談工作,不涉公事,只喝酒吃菜品茶聊天。週末了,也應該放鬆放鬆了。再說,我有言在先,是為祝賀你擔負重任,才請你過來。主題明確,只是祝賀,來,接著喝……
剛才稍稍提著心勁的栗致炟,聽黎明這番話後,心勁又稍稍鬆弛下來。至少,今晚上兩人不會為那起要命的大火案發生碰撞和摩擦了。實質上,對這起大案的定性,到底是重大責任事故,還是人為故意放火的刑事破壞,他們倆正是兩軍對壘的領軍人物。從級別和實力上看,儘管常務副市長明顯強於市中級法院院長,但是,就從案件定性的爭論來看,或者說,從這起大火案的定性結果,最後誰是誰非,誰說了算數,在這個問題上,院長黎明的實力絕不亞於汴陽市任何一個人物。黎明一向以為,權威永遠屬於真理,決不是真理屬於權威。
栗致炟當然知曉黎明的這種觀念。自當上汴陽市副市長以來,他就逐漸體察到這位少年時的同窗、青年時的同伴、如今的同仁,人雖然好,卻不那麼隨和、靈活,有時間認死理認得叫人不能理解。唉,也許法院院長都是這樣,他們不像其他人物,能很爽快、很明朗地服從比他大的官員的指示,或者是能順從眾多領導的意思辦事。黎明不是這樣,似乎他有自己崇尚的「聖經」,而且,他還要驅使著別人來認可他的「聖經」。儘管黎明表態今晚莫談工作,不涉公事,可想到這些,栗致炟剛剛鬆弛的神經又暗暗地上緊了發條。他知道,爭論還在日後,碰撞不可避免。雖然自己已成為一市之長,在黎明心中,他們只是同志,真的爭論起案子時,黎明的心中只有他崇尚的那部「聖經」。他不是那號趨炎附勢、誰的官大誰說了算數的應聲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