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難辦的用車制度改革

前不久政府常務會研究的6項工作,大都已落實和正在落實,只是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一事。行動確實太慢,這當然與我的態度有關,我壓根對這事就不大主動,若不是劉書記親自掛帥這事,q市的車改(以下簡稱)恐怕還列不上議事日程。而劉書記之所以親自抓這事,是因為q省有領導向他部署這種任務,意思是讓q市作為全省車改的先行者,摸索出一套辦法,然後再在其他地市推而廣之。劉書記大概也不想做車改的排頭兵,他也是在領導的推動下,不得不上馬此事。既然是市政府常務會議定奪的工作,我當然責無旁貸,也是在處理了諸多亂七八糟的事務之後,終於擠出專門落實車改的時間。當然是我親自坐陣,這種事,我不坐陣連人都召集不齊。

我走進會議室時,有關車改的負責人物已先後到齊了,他們是車改領導小組副組長、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進、常務副市長歐陽弘,車改領導小組成員有政府的秘書長老白等3人;車改辦公室的人員有本室主任武小九,還有才抽調來的6名專職工作人員,他們分別來自市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和市政協辦公室。

僅看看這個陣容,就可以斷定,q市對車改的重視程度和決心。從開始劉書記建議由我任車改領導小組組長,我就一直在推脫這個差事。我總覺得,堂堂一個市長,有更多的要事、大事要做,不能陷進這種煩心瑣事的泥潭。最後還是在劉書記一再堅持下,我方勉強「就範」。隨後,秘書長老白與我詳淡了q市車改工作的前前後後,我才意識到劉書記之所以堅持讓我出任這個組長的道理。

老白告訴我,q省的車改工作,在前年就做了。只是由於車改領導小組人員實力不夠,車改辦缺少專職人員,那次車改很快就流產了。以後再說車改的事,大家都是相互推脫,軟頂硬抗、沒人伸頭幹這事,領導也下不了決心,這事就拖延至今。我先前在金遠市和雁鳴市的政府工作,當然知道政府公車的問題了。這問題不是一般的嚴重,凡是擁有專車的領導幹部,實質上等於增加了10萬~20萬元的年薪,或是說增加了10萬~20萬元成本更合實際。賬目是這樣出來的。一般地市的四大班子成員,乘坐的汽車壽命也就是六七年光景,它不像私家車保養的好,壽命長。這樣僅汽車折舊費每年也有4至5萬元,加上各種牌照、保險、維修、汽油及司機工資,至少也在10萬元之多,多的要突破20萬元的。我在的雁鳴市屬q省中等城市,一年僅市直機關用車的財政支出在五六百萬元。老白告訴我,q市的用車開支為1000萬元,對這個數字我當然不感到驚奇。作為省會的q市,無論領導職數、工作強度、品位高度、城市規模都是大大高於其他城市的。僅四大班子及機關的汽車,已由80年代的二三十輛增至百餘輛了。這方面的發展是很驚人的。更為嚴重的是我們的公車,僅是名義上的公,實際上,它對官員,比私家車還私,還用的方便,用的過癮,用的隨意。辦私事的頻率之快、效率之高、奉獻之大是比任何一家的私家車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如開著公車娛樂休閒、接送孩子上學、探親訪友、辦紅白喜事,甚至假日的旅遊觀光,這都是公開的秘密,「合理」的使用。憑心而論,公車如此現狀,確實到了不改革不行的時候了。可是,我們的幹部,當然是手中撐權的領導幹部,一個個得到了這種使用公車的好處,他們誰會主動的、積極地做車改工作呢。不僅不想改,而且要在這種改革的步履中使跘子,設障礙、佈雷區。這就是我們的官員幹部。不,這就是我們民族的劣根性的暴露。為了個人的既得利益,而要去犧牲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這是一個自私的民族,一個官官相護的群體的現狀。正是這種緣故,上級一再引導的公車改革工作,總是難以起步,不管在哪個省、哪個市、哪個縣區,都一球屌樣。

會議由老白主持,他讓新上任的車改辦主任武小九把擬好的車改方案向大家談一下,然後再對這個方案修正或補充。

武小九先宣告,這個方案只是草稿,是根據市紀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幾家組成的聯合調研小組,經過認真調查研究,方擬出的方案。

這次車改的方法是,由上至下,先上後下,即先將q市四大班子領導的專車、部門的公車統一收走。由車管辦統一管理,統一派車,統一維修。然後再把這辦法向市直機關推廣,之後,再向q市方圓的4市(縣)5區推廣。

當武小九說到汽車要統一維修時,有人似乎覺得不好適應,在下邊竊竊私語起來。此刻,老白插話了,他說,這次車改,要變原來的由專車司機維修車輛,專車領導簽字的辦法為統一維修,汽車專管幹部稽核簽字的辦法,這一條特別重要。接下來,他舉了幾個例子,的確令人吃驚。其中某市直機關一輛新車,僅半年時間就花去修理費5萬元。經過了解,並非汽車發生故障需要大修,而是一般的保養性修理。顯然,這是以修車之名,搞謀私之實。經過了解,每年公車的維修費用成了所在單位下賬的黑洞。當然,都是財政正常渠道不能報賬的開支,就以汽車修理費擺平。有行家算了筆賬,公車的維修費,平均是私家車和計程車維修費的8倍。老白又舉個滑稽的例子,市裡有一家單位,司機是局長的侄子,凡司機遇上困難,手頭拮据之時,局長就對他說,你去修車吧。侄子心領神會,就把車開到合適的地方修理。只那麼三下五除二,一張3萬元乃至5萬元的修理費發票就開出了,局長在發票上大筆一揮,「請予以報銷」,幾萬元的鈔票就進入個人囊中……這時有人說,別說那司機是局長的侄子,就不是他侄子,只要司機服務領導時間長了,相互之間就有了一種感情,雙方就加大了取長補短的作為,司機就成為領導的好幫手。不論公事私事,家裡家外,上班下班,星期假日,只要領導有事,司機就責無旁貸。說句真話,領導使用司機,比使用親兒子還順手,還得力哩。正因為這樣,司機有求於領導解決的問題,往往是一般人弄不成的事,司機卻能弄成。換句話說,領導不對一般人辦的事,往往跟他的司機辦。所以,又一種不良現象就派生出來,本不該轉幹的司機轉幹了,本不該提拔的司機提拔了,且放在槍眼的位置。司機的父親、妻子、孩子,諸多麻煩事統統由他的領導承包了。這樣弄下去,使許多幹部心理很不平衡,咱單位有幾個大本畢業生,都工作四五年了,他們說,還不如個領導的司機吃香哩。

有人就接上這話說,這種一個領導配一個專職司機,確實有這樣弊病。久而久之,司機就成為領導的包袱,似乎司機的一切問題,都該領導解決不行。若不然,還會遭到輿論指責,某某領導太不像話,太無情無義,他的司機為他服務多少年了,風裡來雨裡去的,可是人家的實際困難他就視而不見。那對於他,只是揮手之勞、輕而易舉的事。

是啊,對於手握大權的領導,揮揮手就能安排一個孩子的工作,就能調換一個人的工作,就能提拔一個幹部,就能晉升一個公務員的工資等等。但是,那手是能隨便揮的嗎?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地在議論司機與領導之間的微妙關係引發的這種弊端時,武小九就說道,這個問題也是在擬定車改方案之前,就調研出來的問題。所以這次的車改,專門對司機的管理做了改革,領導不再配專車了,當然領導也不再配專職司機了。所有的司機統統由車管辦管理,統一調遣,晝夜值班,輪流出車,輪流休息,不再是哪個司機專為哪個領導服務,哪個領導只用哪個司機那種模式。

這時就有人說,這辦法好,這辦法好,這樣弄,領導與司機的關係就正常了。先前領導司機的那種潛在的特權和優勢就沒有了,大家就平起平坐了,競爭也合理了云云。

有人就說,這種弄法對領導也有好處,雖然領導不配專職司機,有時候會有缺個幫手的缺憾,可是,總覺得欠司機的情,總覺得要為司機辦些實事,解決些難題的壓力也就沒有了。因為這樣的派車派司機,實則是淡化了雙方之間的關係,使那種相互專一的凝聚的關係分散並「稀釋」了。人與人真正成為工作關係,同志關係。

有人就說,這是為領導卸下一個包袱,世界是平衡的,有獲得就有付出,有方便就有麻煩。專職司機沒明沒夜地為你服務,他的吃喝拉撒問題,你就應該關心,你就應該為人家辦一些一般人辦不成的事,解決不了的困難。禮尚往來嘛,互相幫助嘛,這是人之常情的事啦。

事情往往是這樣,他像一個人一樣。當你去總結他的優點時,會有連篇累牘的事蹟的;當你去總結他的毛病時,也會有連篇累牘的弊端的。說到這份上,大家似乎方真的悟出了車改的必要性和優越性。

之後,武小九又讀了車改後的幾條規定。如:對市委、人大、政府、政協在職的領導層幹部,也就是市委書記、市長、副書記、副市長們用車限制的月公里數,根據公里數換算出用油量,當然是正職大於副職,市委大於政府,政府的又大於人大,人大與政協就一樣了。還有,當不可預見性的天災人禍出現時,汽車的用油量就隨實際情況使用了;還有在領導因公需帶車長途外出時,就根據出差目的地的遠近,核實用油量了;還有家不在q市的領導,星期假日需送其回家,就為這部分人單列一個標準……

當武小九讀完車改方案時,老白問大家,對剛才讀的車改方案有何意見,有何補充?這時有位從政協來的同志發言了。他提到,應該在車改的內容中加上對離退休老幹部的用車事項。這位同志提到老幹部,馬上引起我的驚覺和重視,是啊,幹什麼事,應該首先想到老幹部的利益,千萬不能損壞老幹部已經獲得的實惠。我馬上表態,說對對對——這一點很重要,大家說一說,對老幹部用車該怎麼改革?

這時紀委書記李進翻開一個本子,說:

「這方面國家是這樣定的,《關於中央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明確規定,已離休的副部長級幹部、退出現職尚未辦離休手續的副部長級幹部和副部長級幹部離休後享受正部長級待遇的幹部,不配備專車。中央對副部級的幹部做出這樣的規定,我們q市能到副部級的也只有市委書記一人,其他最高也就是正廳級了。我們可參考中央對汽車配給的規定,制定咱們的對離退休老幹部的辦法。」

常務副市長歐陽弘馬上發表了不同看法:

「李書記說的很正確,遵照中央制定的原則去進行車改,當然是沒錯的。不過,據我所知,中央的原則,現在各省都沒有執行,還都是各自照著各自的辦法弄。年前我去南方一個省會出差,他們退下來的市級正職和副職大多還配車,有的是一人配一專車,有的是幾個人配一輛車。像咱q市,退休後的侯市長,至今不是還有專車服務嗎,其他的副職,也都照用車不誤。要是這樣一改,拿老幹部下刀,恐怕他們接受不了。」

這時就有人說,為什麼接受不了?既然進行車改,大家都應該參與,老幹部也不能是車改的特區啊!

就這個事,又是一陣激烈的爭論,爭論過後,又是等我拍板。

從原則上講,眼下對老幹部的這種特殊照顧用車是不對的。老幹部在任時,有公車服務是工作需要;既然離休了,退休了,那就是休息,休息的人再配汽車,再跟蹤服務,有必要嗎?有道理嗎?這樣下去浪費何其大啊!倘若是用老幹部自個收入的工資去為汽車買汽油,去為汽車買保險,掏修理費,老幹部肯定是不幹的,是國家的公款包養了這種公車的一切消費,老幹部方當然心平氣和地樂意長久如此下去。

可是,從實際情況講,這次車改,一開始就拿老幹部下手,並不妥當,至少應該對老幹部予以適當照顧,先過渡一下,不要一步到位。否則,若將老幹部惹惱了,車改的事一開始就出師不利,這樣下去,肯定中途夭折。因為有人往往會利用老幹部來干擾工作。

我最後表態,車改工作分兩步走,第一步暫不觸及老幹部的事,他們原來怎麼用車,眼下還怎麼用車,其他在職的領導,一律照今天的車改方案實施。我之所以這樣做,並非是不改革老幹部的用車制度。只是稍緩一步,待在職幹部車改就序之後,再對老幹部下手車改,這樣做當更穩妥些。

做事要學會因地制宜,要符合當地的實情。中央的規定指的是全國,特別是中央那一方位。我們是地方,地方的人文環境還是我們瞭解的深刻透徹。當然,我們實施的車改方案,還是一個初步的草案,施實過程中會發現不完善和不科學的地方,這是必然會出現的問題,這種問題只能在實踐的過程中去修正、去完善,而不能強調怕出問題就不去實施……

我雖這麼說,實際上我的心中也沒底,對這種事只能是先實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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