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不得不說

李明勇不知道自己撞了什麼邪,市紀委的人又盯上他了。

建新股份上市後,論功行賞,李明勇居功至偉,得意了好一陣子。羅建也對他暗示,新上的短纖專案,或者將來的鑫達紙業,他可能要被下派去做副總。前程似錦,男人春風得意的時候,最容易獲得女人的青睞。李明勇在這段日子裡,遇上了人生的第一個情人。但是,現在李明勇更願意相信,這個漂亮的女人,帶給他的是厄運。首先是建新股份上市之後,招來一個大股東,同時也引來了更多人才。競爭之下,只有一個副總職務,羅建讓李明勇先讓一讓,反正短纖專案剛剛動工,職務少,以後還有的是機會。

和情人陳琳玲出來幽會,在市郊一家植物生態遊樂園裡,李明勇剛開好房。陳林玲在房間裡,李明勇出去訂餐。這家遊樂園到了週末生意奇好,據說訂餐若遲了,到時候恐怕沒有座位,那隻得等別的客戶用過後再來,很掃興的。

打麻將紙牌的人很多,遊樂的也不少,走來走去都見得到很多人。李明勇去了總檯,對值班小姐說話。正在交押金,簽名字的時候,旁邊來了兩個人,其中一個碰碰他的臂膀,問:「請問是李明勇先生嗎?」

「是啊。有什麼事?」李明勇很奇怪,這裡怎麼會有人認識他?他可不認識這兩個人。

「請跟我們走一趟。鄭書記在等你。」

「我為什麼要跟你們走?」李明勇知道事情不妙,一邊說著,一邊找機會看能不能溜掉。

「我們是市紀委的。」一個人拿出工作證,讓李明勇看了。

走,還是不走呢?李明勇猶豫著。

「看來,這位兄弟是要檢察院來請他了。」拿出工作證的那人對另一個說。

聽這話頭,這次來勢洶洶,怕不是那麼好應對。李明勇心裡真是煩躁,一場好事又被攪亂了。他說:「不是,主要是因為,我還有幾個朋友一起來的。該給他們說一聲。」

「還朋友?這麼說,你是不願意跟我們走了?呵呵,我們還是讓檢察院立案,發傳票吧。希望鄭書記不要生氣。」一聲冷笑後,那兩人轉身準備離開。

「請等等,我跟你們走。我可以打一個電話嗎?」

一個紀委的工作員看看總檯後牆上掛著的幾個不同時區圓盤鍾,說道:「五分鐘。」

李明勇慶幸待在房間裡的情人沒被發現。他接通了電話,低聲地,不容質疑地對陳琳玲說:「我家裡,有非常重要的急事。我走了。回頭和你聯絡。不要打我電話。」

雷克薩斯lx570在不遠處靜靜地等著他們。在難得的冬日陽光下,車身白色珠光漆面,細細碎碎地反射著均勻而奪目的光芒。這輛城市型大塊頭suv,能輕鬆地容下他們和已經等在車裡的所有人。菱形前大燈外凸式的造型刻畫出一副兇狠的表情,再搭配上發動機艙蓋的隆起,lx570的野性一覽無餘。它以兇悍的外形,蔑視著所有敢於阻擋它的任何事物。

紀委副書記鄭書記和助手、司機三個人在車裡,聊著一些輕鬆的話題。一看見李明勇被帶來,鄭書記和助手立即滿臉嚴肅。雷克薩斯lx570開出去四五公里後,在一家相對來說比較偏僻的農家樂院子裡停下了。

鄭書記的助手首先下去,找到主人,包了三間房。接著,工作員按照鄭書記的指示,把李明勇帶入了一間標準間中。

助手詢問了李明勇的姓名,又檢查了他的身份證,然後向他介紹了市紀委的鄭書記。鄭書記親自出面主持詢問,可見此事重大。兩個工作員守在門口,助手充當記錄員,還兼著助理審訊。

鄭書記單刀直入,提出了李明勇在建新股份上市前,向市金融辦副主任萬良風行賄幾十萬股份的事。那個時候,建新股份,即原來的鑫達化纖,交易價在每股0.8元左右,所以行賄金額也以此比價計算為準。

「事實我們已經掌握清楚,現在,只需要一些細節和證人證詞。你是具體的經手人。你想好以後,再回答我們。從現在開始,你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請認真想好。」

鄭書記對李明勇慢慢地說完後,又給助手說了一句,自己先出去了,剩下助手和兩位工作員在場監看著李明勇。

李明勇坐到了角落裡,緊張地思考著。土黃色窗簾貼著他的手臂。李明勇明白,他的回答不僅關係著萬良風一個人,還牽涉到整個建新股份,整個鑫達實業。一個不慎,就可能招致滅頂之災。現在絕不像上次坦然承認行賄張子諾,但是張子諾已經退回那麼簡單。

鄭書記出去了有十多分鐘。回來後,看也不看李明勇一眼,給助手小聲說了幾句,兩人抽起了煙。

又過了一兩分鐘,助手提醒說:「想好了,你就可以說了。快的話,還可以趕上中午飯,好好喝一頓酒。」

「我,可不可以,先給家裡打一個電話。錯過了中午飯,家裡那位要給臉色看的。」

「呵呵,不用了吧。李先生不是今天中午根本沒打算回去嗎?陳琳玲小姐可能也離開生態遊樂園了,你還是安下心來,在這裡吃午飯吧。」助手回答他。

連陳琳玲的名字,紀委都知道了。李明勇的心理防線快崩潰了,他嘟囔了一句:「你們知道的還真多。」

「當然了。所以你應該好好地和我們配合。我們只談萬良風主任的事,其他事,一概不提。」鄭書記暗示說。

說來也是巧合,在生態遊樂園裡,陳琳玲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了房間。紀委工作員一直在旁看著,待他們一離開,立即上前查詢。李明勇正在快樂之中,哪裡會想得到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高明的審訊者利用每一個獲得的細節去緊逼受審者,使之就範,但同時又高深莫測,不對受審者顯露半點無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