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這樣。李斌良順著話題問下去:「那麼,在季寶子關押等待判決和執行期間,有沒有什麼親屬來探望過他?」
所長想了想,搖搖頭說:「這我可記不清了,都三年多快四年了,不過……好像是……對了,好像是他有一個老媽來過……」
李斌良:「就她一個人來的嗎?」
「這……」所長又搖搖頭:「這我可記不清了,不過,他老媽六十多歲了,應該有人陪著……你們問這幹什麼?要是真想查明白,我讓人去給你們好好查查,按規定,凡來探監的都要填卡,存檔,不過這是我來之後規定的,保管得不太好,也不知還有沒有?!」
李斌良聽到這話大喜:「是嗎?太好了,你好好查一查,凡是有關季小龍的情況都查一查!」
還真別說,不一會兒,所長就滿身滿手灰塵地回來了,把幾張卡片遞給李斌良:「查到了,在這裡,你看這張,探視季小龍的是兩個人,有母親和弟弟,還寫著名字,他弟弟叫季二寶,十四歲!」
卡上確實是這麼填的。李斌良有點失望,因為再沒有第三人了。
可是,所長的話馬上又使他興奮起來:「我按你說的,凡與季小龍有關的我都拿來了,這幾張是提審人員記錄。自他被關進來之後提審了幾回,都在這兒……」
李斌良和吳志深分別接過幾張紙,兩人的手都有點顫抖。吳志深看著看著叫起來:「對,我也想起來了,我也提審過他……瞧,就這張,記得很清楚,是我和小白子一起來的。不過,是在判決之前。」
李斌良對吳志深的話似乎聽而不聞,他被自己手中的兩張卡吸引住了。從日期上看,這兩張都是在公判前夕,也就是季小龍的死刑已經判定,還未公佈的時候。紙上填得也很簡單,就是被提審人和提審人姓名及提審時間。而在這兩項中,兩張表上都寫有一個人的名字——秦榮。
秦副局長。
當然,還有另外兩個人,但是值班民警沒全部填寫,只寫了秦榮等三人。可能他以為,領導親自提審,不必那麼太認真吧。每次提審的時間都不長,前一次二十五分鐘,後一次十五分鐘。
可這已足夠了。
李斌良抬頭問所長:「來提審的除了秦副局長,那兩個人是誰?」
「這……」所長回憶著說:「這我可記不清了,三年多了,誰能記著這些事?當時秦副局長是刑警隊長,帶的人十有八九是刑警隊的……對了,那天不是我當班,我沒在所裡,可後來聽誰說過這事,裡邊好像有個外地警察,是秦副局長帶來的,說是外地有一起案子牽扯到季寶子……看來,今後還得抓一抓,以後填寫表格,不能寫‘等’字,有幾個人就填幾個人的姓名……對了,你可以問問胡學正嘛,那天是他值班,這不是寫著嗎?」
果然,李斌良低頭再看,值班民警落款一欄上清晰地寫著一個人的名字:
胡學正。
對了,他那時就在看守所工作,任副所長,也正是季小龍被槍斃不久,調到了刑警隊任副隊長……
一切已經昭然若揭。
李斌良把手中的表格遞給吳志深。吳志深看後,臉色鐵青。
他們沒有再問下去,匆匆向所長告別。
外面,天已經黑下來。所長把他們送出大門,望著他們的車影駛向市區,臉上漸漸生起疑慮的表情。回到辦公室後,他拿起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