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吳志深有點不解了:「殺手可在這裡呀,咱們怎麼能這麼就回去?我看,應該通知局裡,多派些人來……」
可是,李斌良堅持要回去。吳志深終於反應過來:「啊,對,對,殺手可能並不在這裡,而是故意轉移咱們的視線,讓咱們留在這裡……對,咱們馬上回去!」
李斌良很滿意吳志深的分析,他往往能和自己想到一起,即使慢一點,最後也能想到一起來。
沈兵也明白了咋回事。
當晚,他們登上了返回的火車。這時,李斌良感到那雙眼睛消失了。可是,他仍然難以安心。殺手居然知道自己的傳呼號碼,而自己的傳呼機是到刑警大隊之後,妻子以她的名義為他購置的,因此,在電信部門是查不出來的,只有本隊的弟兄和幾個局領導知道。
內奸!
李斌良再次想到這個詞。
憤怒使他的手臂又一陣發抖。
第二天一早,他們下了火車。
但,這不是終點,而是那個換車的車站,這個地方叫金嶺。他們下車後直奔站前派出所。
李斌良的猜想是:調查已經證明林平安和吳軍一起上了火車,這是肯定的,林平安晚回家三天也是事實。那麼,他們是在哪裡分手的呢?只能是在中途換車的時候。也就是說,林平安在這裡下了火車,突然遇到了什麼事情,留了下來,只有吳軍一人返回家中。
如果真是換車,林平安就不可能走得離車站太遠,他遇到什麼事情,也只能在車站附近遇到。
為此,李斌良決定先到站前派出所瞭解情況。
派出所的兩個民警卻無論如何也記不起李斌良瞭解的日子發生了什麼事。他們查了記事本,那上邊記了幾件事,卻沒有關於林平安的一個字。
後來,進來一個老民警,他正好那天當班。他撓著腦袋想了又想才說:「好像是有個旅客到派出所,對,是個男的,三十多歲……可他為什麼事來著?好像是找人……對,是找人!」
「找誰?」
「記不清了。」老民警說:「他好像說是碰見什麼熟人了,又找不到了!」
再也問不出別的來了。
可這也是收穫。李斌良感到欣慰的是,自己的感覺沒有錯:林平安確實在這裡遇到了什麼人,後來這個人不見了,他就跑到派出所來找。後來,他一直找了三天,三天後一返回,就被殺死。
李斌良、吳志深、沈兵也在這裡呆了三天,他們去了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去了幾個城鎮派出所,也幾乎走遍了全縣的旅店。雁過留聲,就在第三天,他們在一家小旅店發現了登記簿上有林平安的名字,他在這裡住了兩夜。可是,向老闆和服務員瞭解情況,因為來往的旅客多,他們只能記住當時是有這麼個人住過,經再三啟發,服務員也只能說出這個人好像跟她打聽過一個人,可名字還忘記了。
儘管如此,這也進一步證明自己的分析是對的,來這裡是對的。李斌良決心在這裡多住些日子,盡全力把林平安在這裡的活動情況查清,進而把整個案件查清,找到那個殺手。
然而,這是一廂情願。
就在這天夜裡,他們遠在千里外的家鄉城市又發生一起離奇血案。
午夜時分,一個細高個子的男人走在街道上。他肩頭拱起,頭垂著,好像邊走路邊思考著什麼。
走了一會兒,男人拐進一條衚衕。
衚衕很暗,但男人顯然已經走慣了這條路,腳步並沒有放慢,繼續向前走著。
突然,從男人身後無聲地閃出一個人影,手中揮起木棒沉重地擊打在男人的頭上,男人倒在地上。接著,黑影手中亮出一把雪亮的匕首刺向倒地男人的前胸,然後飛快地向遠方跑去。
倒在地上的男人並沒有死,他呻吟著翻過身來,掙扎著把手伸向腰部,拔出一支手槍,向黑影方向扣動了扳機。
一縷火光從槍口噴出。
一槍,又一槍……
靜夜中,槍聲傳得很遠,很遠。
片刻,一陣警車聲響起,越來越近。一輛警車駛到,跳下幾名全副武裝的巡警。
巡警們上前扶起被刺的男子,手電光照在他的臉上,巡警們驚訝地叫起來:
「胡大隊……是你?」
正是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鬍學正。
巡警們迅速地把胡學正送進醫院搶救。
李斌良在金嶺聽到這個訊息,極為震驚。秦副局長電話中嚴令他們迅速返回。
不用秦副局長髮令,李斌良也呆不下去了。當天下午,他們三人登上了返程的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