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有做錯任何事,非要說有人做錯,那也是趙春妮在婚前沒有識人的慧眼。
人應該有自知之明,所以她未來也不該找一個各方面條件都比自己優秀的伴侶。
宿命論可以讓青少年迅速與過往和解。
哈月從那時候給哈建國貼上了不可救藥的標籤後,就再也不會避諱任何可能會聯想起他的瞬間。
偶爾幹嚼泡麵,味道也不是特別癩。譬如現在,她吃得津津有味。
不過很快,她愜意的休憩和用餐就被一陣急促的影片邀請打斷。
撥通影片電話的人是婁志雲。
她於週六才拒絕他的追求,不過二十四小時,他便重新發起進攻,這似乎不合情理。
她連他的文字訊息都懶得讀,怎麼會想要和他進行視訊通話呢?
這是什麼天煞的無效溝通。
被哈月擰眉拒絕後,婁志雲鍥而不捨,又發起了語音電話。
接連三次拒絕後,哈月對著垃圾桶拍掉手上的食物殘渣,深吸一口氣,打字時還在保持著相對禮貌的態度。
「請問什麼事?」
對方絲毫不客氣,文字雖短,但充滿令人不適的強硬,「你接影片,我有話跟你說。」
「不好意思,不太方便。有事打字就可以。或者說還有哪次你買東西我又找錯錢了?」
後一句話是反諷。
哈月剛才吃下去的那些泡麵此刻在胃裡硬成了一團,直往喉嚨上反,她嫌惡地喝了一大口水把噁心的感受嚥下去。
沒想到對面的人竟然還在繼續傳送不禮貌的訊息。
「你有什麼不方便的。」
「現在又不是半夜。」
「你到底在裝啥純?」
看到最後這句話,哈月臉上黯白分明的眼珠已經有離家出走的衝動,以往那點對婁志雲無感的情緒已經徹底變成了牴觸,態度也開始變得直白,「你吃錯藥了?」
很快,婁志雲給她發來好幾張夜裡拍的照片,地點是木蘭街,而遠處在一邊走一邊看手機的人是她。
「咋了,這個不是你?你不是說你不談戀愛嗎,意思你就只喜歡半夜和人去酒店睡覺?要是這樣也算我一個啊,還是說你賣這個也要錢,你說個價。我看你值不值。」
哈月沒來得及打字,他又發來一條。
「你這種女的我見多了,不就是喜歡貼有錢人?」
「拜金女!你夜裡送貨上門別人給你多少啊?」
怒火從腳底躥到天靈蓋,哈月想都沒想就對著手機語音輸入,「對啊,媽的,誰不喜歡有錢人,而且人家不僅有錢還長得帥,身體素質還特別強,我喜歡得愛不釋手,硬貼也要和他好,怎麼樣?倒是你,腦子不需要就捐到醫院去,別大白天就犯病,跟個愣慫似的聽不懂人話。」
「好聲好氣和你說,你他媽還蹬鼻子上臉是不是?你活膩了?」
哈月聲音忽然變得高亢,兇悍的氣勢好像水滸傳內賣人肉包子的孫二孃,「眉橫殺氣,眼露兇光」。
發完訊息哈月又迅速儲存了對方在大街上偷拍他的截圖,告訴他再騷擾自己就把他在大街上尾隨自己的事印成大字報貼到他單位去。
單位不管,她就報警。
警察也不管,她就找幾個精壯的街坊鄰居一起到他居住的宿舍裡堵他,逢人就問那個半夜尾隨婦女的婁志雲住在幾號樓。
總之婁志雲最好認清,試圖讓她自證清白是不存在的,她才是那條不要臉皮的地頭蛇,小城鎮裡頭,人言是可畏,但光腳的永遠不怕穿鞋的。
這裡沒有絕對的權力制裁鏈,一無所有躺在地上耍無賴的人總是能得到實惠。
要不老人總說窮山惡水出刁民呢?她就是那個刁民!
等到婁志雲被她強橫的態度嚇慌了,開始後怕地解釋自己只是一時不忿,氣昏頭腦,她直接把婁志雲的微信拉黑,退出微信,她又到通訊錄裡把對方的電話也拖進黑名單。
以示自己的小店再也不歡迎他的光顧,再見到他一次,她隔著十里地就要扯著嗓門大喊強姦。
做完這一切,刁民的好心情沒了,哈月捧著吃了一半的泡麵,雙眸惆悵地瞅著窗外的天氣,估計晚上也不會再來客人,也失去了繼續呆在店內的耐心。
收拾了一下店裡的垃圾,票據,她鎖門前戴上口罩防風鏡還有帽子,在漫天風沙之中把自己裹得像個小土豆,騎著電動三輪車提早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