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是白瓷更似雜草

日偏食 喜酌 第2頁,共2頁

她這種人,不是白瓷,更似雜草,即便是做生活的敗寇,也要咬著牙,握著拳,一日日度,眼睛都不該閉。

下午從山上回到賓館,薛京刷開房門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行李箱內摺疊成豆腐塊的所有衣服全都倒在床上攤平。

那天下飛機時被穿過的阿瑪尼套裝首先被pass,他不想讓哈月覺得他寒酸到只有一套見人的衣服。

上山時穿的幾件始祖鳥也被扔到地毯上,這牌子戶外感太強,即便最近目標使用者下沉,開始吸引了很多跟風的年輕男女,但他唯恐哈月笑他成了「出門不穿鳥一天路白走」的油膩大叔。

排除法令薛京最終的選擇侷限於一件曾經在國外vintage店內淘來的飛行員皮衣,和一條李維斯的寬鬆牛仔褲上。

可當他把這身衣服套上在身上,又覺得鏡子裡的自己怎麼看怎麼像是薊城衚衕裡騎哈雷耍帥的街溜子。

「嘖。」他對著鏡子反覆理了理領口,又看了看腳上的切爾西,簡直不知道幾天前打包時他到底在想什麼。

不會是覺得人到了西北就得穿得像個牛仔一樣吧?

該帶幾套lemaire的,起碼每次新書見面會時,他低調嚴謹的穿搭廣受好評,不管書的內容怎樣,他的外貌看起來都是和學識匹配的。

下樓找地方買衣服已經來不及了,綏城看起來也不像是會有集合買手店的城市。

要是把鞋換了呢?會不會好些,他行李箱裡還有一件淨版的t恤,勉強能把整身搭配的騷氣蓋一蓋。

就這麼在酒店裡花兩個小時反覆調整自己的衣著,最後反倒在約定時間連頭髮都沒吹乾。

六點四十五,薛京匆匆按下電梯,他習慣在約定時間前十五分鐘到達預定地,這是修養問題,並不是刻意為了早幾分鐘見到他的前女友。

關於他分明可以先走到馬路對面的餐廳內坐下來等,但還是站在了酒店樓下那天分開的位置等,薛京暫時找不到什麼好的理由為這種自找苦吃的行為開脫。

大機率就是不安吧,即便哈月跟他敲定了一起吃飯的細節,薛京內心仍然有一部分懷疑她可能會突然放他鴿子。

就像以前她在那兩年內也跟自己說過很多次,是真的愛他,最後還是和他輕易分手了一樣。

災難性的舊戀情使人變得敏感多疑。

站在路上丟人和坐在餐廳丟人,怎麼想還是站在路上會好一點,起碼暫時過路的行人並不會注意到他到底在原地等了多久。

好在人可以不愛但絕不能不吃飯,缺愛可活不吃得死,今天哈月沒有失約。

七點整,一對反差感極大的男女已經並排走進了火鍋店。

點餐時薛京將服務員遞來的選單推給哈月,這是薛京待人的風度,哈月笑了笑沒有扭捏推辭,開始認真研究139的套餐和189元套餐之間到底差了幾個菜品。

大約因為工資低廉,這裡的服務員沒有過度服務的精神。

看到客人沒有迅速點餐的意圖,服務員在桌上放下手裡的熱水壺便走回吧檯,靠在椅背旁和收銀員磕起了炒瓜子。

店面不大,周圍三三兩兩坐著幾桌帶孩子的夫妻,快樂的小孩子們不需寒暄,在店內相見恨晚,像旋轉陀螺,時不時在餐桌之間帶起一陣微型颶風。薛京在嘈雜的交談聲中儘量忍住不要皺眉,抬手拿起了水壺,用熱水將二人的餐具燙了一遍。

為哈月斟水的時間裡,薛京已經將前女友的穿著仔細打量了一回。

灰色的連帽衛衣外套著銀色的羽絨馬甲,寬鬆的牛仔褲罩住高幫的舊匡威,再加上為了不遮擋視線而全部束起的高馬尾。

哈月身上一點多餘的裝飾都沒有,今天穿得比四天前更加閒適,甚至薛京注意到,她的衛衣胳肘處因為經常摩擦而起了一層薄薄的毛球。

反觀自己還稍顯濡溼的額髮和散發著木質香水味道的皮衣,薛京忍不住要失落,女為悅己者容這句話定是屬實,大約是他誤會了前女友同他約飯的意圖。

當年他們戀愛時哈月幾乎從未在薛京面前穿過重樣的衣衫,夏天酷熱她穿長到小腿的吊帶裙,肩頸又薄又直,兩條細細的胳膊隨著腰線擺動,像是舞動的垂柳。

冬天她也不怕冷,下雪天,牛角大衣下竟然穿那樣短的a字裙,腿根盈盈一握,皮膚嬌嫩,讓他忍不住用掌心貼住取暖,唯恐她會被零下的氣溫凍傷。

不僅如此,無論何時,哈月來見他總是帶妝。

即便是臨畢業他們同居的那幾周裡,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哈月總是捂著面孔尖叫著跑進浴室洗臉,面上的水珠還沒擦乾,便急忙在唇上抹上口脂。

也是那時候,薛京才得知女孩子還有種化妝品叫做素顏霜。

今天哈月肯定沒在臉上塗抹任何東西,因為薛京可以輕易地捕捉到她的臉頰上,有五顆小小的雀斑。從他們第一次見面到現在,眼下這還是第二次,薛京完全看到哈月素面朝天的模樣。

上一次她打扮得像位知心的農村大姐,這一次她看起來像個剛畢業不久的高中生。

這都不是他所認知過的哈月。

手指一熱,薛京發現自己正在捏起還未放涼的茶杯,指節縮澀翻轉,指腹一片殷紅。

哈月抬起頭,沒有特意觀察他,正在朝著遠處的服務員招手,告知對方自己已經可以點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