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門山頂醫院做顧問醫生的時候,遇到這樣一個病例。
本澳居民佳慧,嫁給了廣東小夥,前往夫家所在地生活,婚後生了一個女孩,一家人過著平凡幸福波瀾不驚的小日子。
一次身體檢查,佳慧在家附近的一家診所被查出重度宮頸糜爛,接著就被哄騙做了leep刀。治療倒是蠻順利,上床幾分鐘後,她聽到耳邊的機器蚊子一般的滋滋作響,伴隨著一陣焦糊味,沒有任何疼痛和不適,就下了床,拿了藥,直接回了家。複查的時候,醫生說現在的宮頸好光滑,好靚啊,恭喜你。
佳慧聽了很開心,生活恢復了往日的平靜。一年後,她再次懷孕,誰知剛剛懷到24周的時候,有一天吃完中飯,她站起來一伸懶腰,下身就流出好多清水,像小便又不是小便,總之自己沒法控制。
慌張的愛人趕緊把她送到附近的婦幼保健院,醫生說這是羊水破了,孩子太小,屬於先兆晚期流產,沒有搶救價值。很快,她開始一陣接一陣的肚子痛,不到一個小時的工夫,一個已經成型的男胎流產了。
醫生動員對胎兒進行屍檢,除外是否胎兒內部存在複雜或者嚴重畸形導致流產。佳慧夫婦忍著巨大的悲慟,狠了狠心,接受了醫生的建議。結果並沒有發現胎兒有什麼畸形,流產應該和胎兒的關係不大。
流產後一個半月,佳慧恢復了月經,月經乾淨後,她回醫院複查。婦幼保健院的醫生蠻有經驗,拿8號的擴宮棒輕輕一探,就通過了她的宮頸內口,診斷宮頸機能不全,也叫宮頸內口鬆弛症。
正常女性的宮頸內口在平時是緊緊關閉的,即使最簡單的人工流產,醫生都要從4號擴宮棒開始,循序漸進地每次增大半號,才能將宮頸一點一點地擴張到7號半,這時才能進行刮宮。
8號擴宮棒輕鬆就能通過宮頸內口,說明內口鬆弛了,這是晚期流產(也稱大月份流產)的常見原因之一。
宮頸是子宮下方最森嚴的守衛,是緊扎的麻袋口,如果麻袋口鬆了,自然無法託盛有著相當重量的胎兒和羊水囊。結果,宮頸先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無痛性縮短和擴張,之後,胎囊從鬆弛的宮頸口外突進入陰道,因為區域性壓力極度不均衡,發生破水,破水後羊膜腔內壓力驟減,誘發宮縮甚至胎盤區域性剝離,最終導致胎兒流產。
宮頸機能不全的原因一般可分為後天性與先天性兩大類。前一類與反覆人流、診刮、清宮等宮腔操作史、大月份引產、多產等因素相關。先天性宮頸機能不全,指的是女孩子在孃胎裡,宮頸就沒有發育良好,構成宮頸的膠原纖維少,膠原平滑肌的比率低,致使宮頸把守子宮、託盛宮內妊娠物的能力降低,這類孕婦的流產,往往在第一胎就有發生,如果不加治療,將反覆在同一月份發生流產。
佳慧曾經順利生產一個女兒,沒有流產、引產和反覆擴宮、刮宮的病史,再加上她近期做過宮頸leep手術,宮頸內口鬆弛最大的可能就是後天性的宮頸損傷造成的。醫生告訴佳慧,下次懷孕,要在懷孕16~20周之間到醫院進行宮頸環扎術。
內口一旦鬆弛,醫生治病的方式無非就是重新紮緊。醫學並沒有太多高深莫測的東西,和工匠修理器皿差不多是同樣道理,既然麻袋口鬆了,醫生就用一條布帶子樣的特殊縫線,對宮頸內口進行縫合,不讓羊膜囊漏下去,不讓胎兒流出去,這就是宮頸環扎術。
半年後,佳慧又懷孕了。這次她特別小心,辭了工作,回到澳門父母身邊,安心養胎,16周的時候,醫院給她進行了宮頸環扎術。可是修補縫扎後的宮頸,始終不如上帝造人時候給予的那般天然精妙,也不是藉助一根縫線,就能幫助所有宮頸機能不全的病人安然保胎到足月的。
佳慧這次堅持到6個多月,也就是25周,還是發生了破水。雖然一直頭低腳高位躺在床上,屁股底下還墊了枕頭,防止羊水繼續外溢,醫生也用了最強的保胎藥,但佳慧還是發生子宮收縮,一陣接一陣地肚子疼,眼看流產難以避免。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我畢業後一直從事婦產科工作的北京,幾乎不會有太多爭議,絕大多數家庭都會主動放棄治療,醫生在法律和倫理上也不犯錯誤。因為在國內婦產科學界,28周之後才進入圍產期,此後出生的胎兒才叫早產兒,在傳統意義上才被認為有搶救價值。
搶救早產兒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是家屬能夠承受巨大的醫療花費,二是醫院必須具有新生兒重症監護病房(nicu),二者缺一不可。
即使技術和金錢都滿足,醫生也無法保證所有孩子最終都能成活,這些早產兒長大以後,尤其是極低出生體重兒(體重<1500g的早產兒)和超低出生體重兒(體重<1000g的早產兒)的將來,也並非一片陽光。
28周之前出生的孩子,一律屬於晚期流產,除非家屬有意願和特別要求,醫生才會根據自己醫院兒科的醫療條件考慮搶救。因為胎兒太小,搶救花費巨大,可能需要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醫生又不能保證孩子一定能夠存活,並且存活之後還有一系列的生長發育問題擺在家長面前。實際上,只在極其偶爾的情況下,極其個別的家庭才會搶救孩子,例如胎兒實在寶貴,父母都已高齡,這個孩子可能是他們做父母最後的機會,而且這些家庭還必須經濟實力雄厚。
在真實的臨床工作中,醫生經常遭遇這樣的尷尬場景。孕婦剛剛6個月、7個月或者8個月,總之是各種階段的不足月,一旦出現破水或者肚子疼等分娩先兆,定是情況緊急,醫患雙方都跳著腳的上火。醫生一邊要做各種醫療預案,進行各種醫療處理,另一邊,還得和家屬談話簽字,告知各種利弊風險,要父母做出決定,孩子一旦落地,到底要不要進行搶救。父母一邊要擔心孩子過早出生可能伴隨的各種體能智力問題,另一邊,他們還必須在短時間內接受道德、親情、倫理甚至金錢等各方面的拷問,搶救孩子,可能一生的積蓄都打了水漂,孩子還沒活下來,不搶救,實在是親生骨肉,難以割捨。
甚至有的時候是,有錢,孩子就活,沒錢,孩子就死。父母不由分說就自作主張孕育了孩子,同時也百分百掌握著孩子的生殺大權。醫生除了治病救人,還要知道每一種治療和檢查的費用,時刻掌握病人背後的經濟情況,每天在金錢和生命之間權衡利弊,指引病人進行各種無奈的選擇。
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是明令禁止墮胎的。24周之前的胎兒,除非有致死性畸形,經過醫院倫理委員會層層審批,才允許醫生進行引產;24周以上的胎兒,一律定義為「有生機兒」,不能引產,一旦出生,必須進行積極搶救。
而且只要是本澳居民,不論流產、早產還是足月產,總之和懷孕有關的一切醫療救助,不論是母親還是新生兒的花費,全都由政府埋單。
雖然說人的後天努力很重要,但照這樣看來,投胎更重要,降生在什麼樣的家庭和地域,確實是一門技術活。佳慧初中畢業,沒有什麼文化,夫妻倆沒什麼大本事,更沒掙到什麼大錢,但是她出生在澳門,具有永久居留身份。她的孩子雖然出生後只有700克,按照法律規定,新生兒科醫生直接到產房參與搶救,氣管插管後,孩子進入暖箱,直送nicu。期間,醫生護士24小時精心護理,一直到出生後4個月,小傢伙長到了4斤多重,有能力自己喘氣了,有力氣自己喝奶了,兒科醫生才把他交給佳慧。出院當天,政府還有醫療車免費護送一家三口回家,娘倆連吃帶住帶看病,一分錢不用花。
弱小的生命沒有因為金錢問題而被放棄救助,這是人道主義光芒的綻放,可這並不能避免另外一種悲劇的發生。現在,佳慧的孩子已經2歲,不會說話,也不會走路,脾氣暴躁,情緒失常,急了就只會大聲吼叫,是個腦癱兒,雖然一直在進行康復訓練,但是沒有太大改觀。
因為一個不算病的「宮頸糜爛」,佳慧被哄騙著做了leep刀,好好的宮頸被割去一塊肉,導致宮頸內口鬆弛,結果懷不住孩子。第一個胎兒發生流產的時間太早,還沒有機會搶救,就離開了人世,對於一個普通女性來說,堪稱人生的巨大打擊,但是時間總會治癒一切,只要夠堅強,陰影總會過去。
佳慧被leep之後的第二胎,受益於醫療制度的進步,沒花一分錢,700克的超低體重早產兒竟然被救活了。可是,又因為醫療的太多不可預知性,醫療的不完美特質,最終留給她的,是一個不會說話不會走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腦癱孩子,雖然會有政府的救助和社工的幫扶,但是負擔和陰影,可能跟隨她一輩子。
一個普通女性,在兩種醫療制度和醫療環境中游走,受了一方利慾薰心的險惡欺騙,得了一方人道主義的偉大救助,確是陰差陽錯,註定一生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