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1章 給市長辦結婚證

「我的手不好看……」

劉芬想把手掌抽回去,湯宏恩握的緊緊。

「勞動最光榮,你這就是典型勞動人民的手,有什麼不好看的?」

話是這樣說的,以後光榮勞動的事,還是交給他做吧。

劉芬自然也掏錢給湯宏恩買了套新衣服。

買衣服、買戒指,然後到照相館照了個合照,催著人家給沖洗出來的,湯宏恩說的振振有詞:「同志,您看我一把年紀才找到老婆,今天慌著去領結婚證,沒照片怎麼辦,您給幫幫忙?」

反正中午前,他們就拿到了照片。

程式和其他結婚的新人沒啥兩樣,到民政局把各自的證明給了,換回了兩本蓋章的結婚證。

現在的結婚證還是手寫的呢。

如果一定說有什麼不同,就是兩人的年紀要比其他來領證的新婚夫妻大。

但看起來更親密。

有些年輕同志,也不過是見過幾次面就決定結婚,還不一定有湯宏恩和劉芬兩人彼此瞭解呢!

辦結婚證的人手腳特別麻利,態度也客客氣氣,還說了好多祝福的話。

他同事都以為這人中邪了。

等把結婚證遞給劉芬和湯宏恩,把這對新婚夫妻送走,他同事就調笑兩句。

這人瞪眼:「你知道個啥!」

媽的,剛才嚇死他了。

男的把工作證遞給他一看,工作單位是鵬城市政府,職務是市長!

他給一個市長髮了結婚證?

女方倒是安慶本地人,還是安慶縣下面七井村的。

這樣的倆人都能結婚,也真是差異大!

新婚的湯市長牽著自己新婚的妻子走路上。

結婚證只是一張紙,但有沒有這張紙,感覺是截然不同的。

大馬路上牽手,劉芬原本會抗拒。

她現在同樣會害羞,卻不會掙脫了。

因為她和湯宏恩成了合法夫妻!

合法夫妻該咋樣?

在大街上,男同志騎車載女同志,女同志能光明正大的摟著男同志的腰!

沒有耍流氓,不是有傷風化,兩口子感情好不許人家秀恩愛麼?

劉芬被湯宏恩牽著,就聽見湯宏恩問她安排:「我請了好幾天假,你有沒有想去的地方,我們可以多玩幾天。」

想去的地方?

回京城還是去鵬城呀?

想到鵬城,劉芬一下停下了腳步,「糟了,我還沒把結婚的事告訴大哥。」

湯宏恩失笑,「你就擔心這個?你放心,該知道的人都不會漏掉。阿芬,咱倆現在是合法夫妻了,你不如想想,咱倆今晚要住哪裡。」

住哪裡?

住哪裡重要嗎?

是要住一間房,睡一張床!

不管湯宏恩想做什麼,她都沒法拒絕……劉芬臉頰紅撲撲的,她為啥要拒絕,不就是同床共枕嗎,她連孩子都生過,不怕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