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企業集團至今仍受到公眾的質疑。一般情況下,這種質疑有情可原,因為就像人有道德與邪惡之分一樣,公司也有正邪之分;但不能因為其中一些劣跡斑斑,就譴責所有的公司,甚至懷疑所有的公司。但企業集團的形式和特徵保留了下來——這說明它有存在的價值,並不是一無是處。甚至一些小公司也在向企業集團的方向發展,因為這是一種合適便捷的合作企業的形式。
實踐證明,資金的聯合是一種必然的趨勢,會不斷發展,只要企業集團及類似的公司經營得當,維護其他人應有的利益,就不會產生一點兒危險,完全不必驚恐不已。在重大事務上依靠個人的力量單槍匹馬求生存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你可能會主張我們應該拋棄先進高效的機器裝置,回到手工勞作的時代——但經過研究和嘗試後,頭腦清醒的人會接受這一現實,我們不可能再退回到過去了。大企業集團的股東數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增長,只要看看這一點,你就知道形勢的發展是不可逆轉的。這意味著所有這些人正在成為企業集團的合夥人。這是一個好現象——企業集團的管理者會因此而產生更強烈的責任感,而這也促使擁有股份的人譴責或攻擊公司之前,公正地研究事實,從而得出客觀的答案。
我時常就工業聯合的問題表達自己的觀點,我從來沒有改變也不憚於重申我的立場,特別是現在——這個問題再次進入公眾視線的時候。
工業聯合的主要優勢在於人員的合作和資金的集中。一個人做不了的事情兩個人合作就可以完成。如果你能夠接受這個觀點,即小範圍的合作或者類似的產業聯合是必要的,那麼實際上你就承認了這種聯合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對於小企業來說,兩個合夥人足矣,但如果企業不斷發展,便需要吸納更多的加盟者和更豐富的資金來源,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合作關係無法完成經營目標時,企業集團便應運而生。在大部分國家裡,比如英國,工業聯合得到了充分發展,但在美國卻不是如此。聯邦政府的制度將每個州的企業隔離開來,商人們只能分開處理不同州的業務,一家企業不能在各個州開設分支機構,而只能在各個州分別開設新的公司。如果今天的美國人已經不再滿足於留守國內市場,開始向海外擴充套件市場,在這些國家組建企業集團不僅大有益處,而且也極其必要,因為就像我們國家的人一樣,歐洲人也對外國企業抱有偏見。於是同一個行業的不同企業便聯合起來,成立股份制公司。
現在才討論工業聯合的優勢已經太晚了,它們已經為了一種必然。如果美國人想將自己的事業擴充套件到聯邦各州,並且進軍國際市場,就必須大規模地進行工業聯合,建立起集團公司。
企業集團的危險在於產業聯合所形成的力量可能會被濫用,企業集團成立的目的有可能只是投機股票,而不是業務經營。如果是為了這一目的,價格可能不會下降,反而會暫時抬高。可能大大小小的企業集團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對權力的濫用,但不能因為這個原因就反對企業聯合,就好像我們不能因為蒸汽機可能會爆炸就拒絕使用它。蒸汽動力必不可少,也可以製造得更加安全。企業聯合也是必需的,可以想辦法控制對其能量的濫用;否則就要怪我們的立法者無能,無法促成工業上最重要的變革。
1899年,在工業委員會的聽證會上,我曾說過,建議制訂工業聯合方面的法律法規:首先,如果可能的話,建立起規範企業集團建立和管理的聯邦法律。其次,各州的法律儘可能統一,鼓勵人才和資金的聯合,以推動工業發展,但允許政府監管;扶植工業發展,但要預防並阻止矇蔽公眾。今天,我仍然堅持1899年時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