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混混在地上,哀鴻一片。
陳曌揉了揉肩膀,也就第一下棒球棍打到肩膀的時候會痛。
其他的攻擊,陳曌都能忽略不見。
丹尼爾滿臉震驚的看著陳曌,諾曼斯的表情則有點不自然。
陳曌一隻手提起混混:「是誰讓你們來的?」
「不知道。」混混很硬氣。
陳曌抓住混混的手腕,開始用力的捏。
「啊……」混混發出慘叫聲。
不過混混還是不說話,就是在那裡慘叫。
陳曌鬆開了混混的手腕,總不能真把他的手骨捏碎吧。
陳曌將混混丟在地上,他們也受夠了教訓。
這些混混也是吃準了,陳曌不可能殺了他們。
畢竟周圍已經有人報警了,這裡可是比弗利山莊。
而且,看諾曼斯的反應,陳曌多少猜到了一點。
這次混混襲擊他,多半就是諾曼斯指使的。
沒幾分鐘警車呼嘯著來了,丹尼爾主動上前與警察說明情況,並且聲稱是襲擊他們三個。
他和諾曼斯都是這裡的住戶,能在這裡住的都是什麼人?
這些警察肯定知道,所以不需要丹尼爾多做解釋。
警察自然知道該怎麼做。
要知道比佛利山莊可是有專門的警察局,出警速度是全洛杉磯最快的。
他們就是這裡的富人專門的保鏢,隨後警察就把五個混混全都帶走了。
「陳,你有沒有受傷?」
「沒事。」陳曌搖了搖頭:「諾曼斯,我們繼續。」
「那個……你確定還能跑?」諾曼斯臉上的贅肉正在微微的抖動著。
「當然能跑,就算跑十公里也沒問題。」陳曌冷笑道:「今天你的訓練計劃就是,先跑十公里。」
「憑什麼?說好的只跑三公里的。」諾曼斯尖叫起來。
「不憑什麼,就憑我被襲擊了,就憑我現在的心情非常的不爽。」
平白無故被打了一頓,即便是打贏了,陳曌的心情依然無法高興。
「我不跑,死也不跑。」
「你確定不跑嗎?」
「不跑。」
「丹尼爾,去幫我買點吃的來,我肚子餓了。」
剎那間,諾曼斯就感覺到腹中飢餓感來襲。
「你混蛋!」
陳曌這招是最賤的,在她肚子餓的時候,當著她的面吃東西,這比殺了她更痛苦。
還有什麼比在一個胖子面前吃東西,而不讓她吃更痛苦的事情嗎?
諾曼斯最終還是妥協了,中途陳曌只給她一瓶水。
諾曼斯還是咬著牙跑完了十公里,而丹尼爾則是滿臉幽怨的看著陳曌。
因為他也被逼跑完十公里,別看丹尼爾身體健康,十公里對他來說,也是不小的考驗。
而連諾曼斯都能跑十公里,如果他中途退出,那就太丟人了。
所以哪怕是死,他也跟著跑完了十公里。
最為可氣的是,陳曌在途中還一直在吃著東西,一臉的輕鬆自在。
諾曼斯終於意識到了,陳曌的體能比她想象中的好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