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真正有風度的人,情況往往相反,如果我們感受其「一」,那麼定然其內有「十」;我們感受其「十」,那麼定然其內有「百」。他們有很多過人之處,但往往羞於誇耀自己。這不難理解,自己誇自己本來就是一件讓人尷尬的事情。寫到這裡,想起了多年前看到的一個電影橋段。一個少不更事的年輕人向他的老師——一位德高望重、備受敬重的英國紳士提問:「他們說英國盛產紳士和淑女,那麼你是紳士嗎?」當時看到這裡,我心下沉思,這是一個多麼難以回答的問題——你若坦然承認自己是紳士,似乎多少顯得驕狂自負,而印象中紳士應當是謙遜低調的;如果你說你不是紳士,那麼對於眼前這位真誠求教、心懷期待的年輕學子,又將是一件多麼讓人沮喪的事情啊!結果,那位老師沉默片刻,回答:「iamalwaystrying……(我從未停止過努力成為一名紳士)」——完美的答覆。
真正有風度的人,亦如這位紳士先生,他們的一言一行往往平易近人卻不失尊嚴、客觀公正卻飽含仁慈,舉手投足之間總帶著對事的慎重與明理、對人的理解和關懷,這令我們大多數人或驚奇、或欽佩、或若有所悟、或感慨萬千。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的判斷總是正確的、他們的決定總是最明智的,他們也會犯錯,和其他人一樣。因為他們是凡人,和其他人一樣,而凡人難免犯錯。但是和其他人不一樣的是,他們雖羞於誇耀自己的才能與貢獻,卻勇於承擔自己的罪責與過錯,他們會發自內心表達誠摯的歉意,更竭盡全力、想方設法予以補救,這常常使他們更容易得到旁人的理解與寬諒。然而,當他們的過失造成了對無辜者的傷害,他們對自己的寬恕相比於別人的,往往來得更遲更艱難。這件事在他們的記憶中留下的疤痕相比於別人的,也往往更久更深刻。小時候,長輩常說「做一個人,終歸要對自己有點要求」,而這些人相比常人,對自己的要求特別高。曾在某一本書裡讀到傅雷夫婦的故事,書中記述他們夫婦二人迫於種種絕望的處境,決定與這個世界告別,於是將自己裝扮一新,待夜深人靜時,先後撕下被單在鐵窗橫框上自縊而亡,其中有一個細節,他們把厚厚的被褥鋪在地板上,生怕深夜動靜太大影響到別人。有些人對自己的要求特別高,即使是死,也是如此優雅。
真正的風度具有一種令人心悅誠服的強大精神力量,這吸引了少數幾個潛心修行的人和一大批圖慕虛名的人。前者經年累月、上下求索、專心致志、修成正果;後者求成心切、心浮氣躁、不求甚解,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覺悟不到「風度」的真精神,所以只學會了一些不得要領的「皮毛」,就自顧賣弄、四處兜售了。既然是「皮毛」,當然是「表面文章」,經不起仔細的推敲和深入的研究。後者為了避免自己破綻百出,只能像上文提到的那些名不符實的人那樣盡力「以一充十」「以十當百」,通過虛張聲勢、故作姿態來彌補那虧空的「90%」,就像穿上了一件本不屬於自己的衣服,難得擺擺造型尚可,真活動起來往往捉襟見肘。真正的風度是一個人自然而然流露出來的精神世界的豐富和充實,而喬裝出來的風度則是一個人在竭力掩飾他內心的空虛和貧乏。
道德是孕育風度的種子
風度之美並不在於其流露在外的「翩翩姿態」或者「優雅舉止」,不在於那一揮手一抬眼一低頭,這只是「風」。風如過雨,倏忽即逝。風度之美之所以能讓人如沐春風,之所以能深入人心,風度之「風」之所以如此「養眼」,全在於其下之「度」是如此「養心」。
記得多年前一個學生在期末考試的試卷上寫下這麼一句話:一流高手之間比的總是胸襟氣度。我深感認同。一個人的風度本質上取決於他的胸襟氣度;一個人外顯的「大家風範」,歸根到底源於他內有堅強的意志和溫柔的心。這使得他能憑一己之力理解費解之事、忍耐不耐之苦、放下難放之懷;也使得他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心懷公正、待人仁愛,對旁人的歡樂感同身受,對他人的苦難不忘將心比心。「對強者,他將他們視為自己的兄弟;對弱者,他將他們視同自己的孩子」9。追根溯源,風度源於一種最古老也是最偉大的力量:道德。風度之優不在於言辭之間的滔滔不絕,不在於舉手投足中的風流倜儻,風度的本質是一種震懾人心的道德力量。
人的「氣度」「尺度」「高度」「寬度」「深度」「風度」最終會化為一個人「信手拈來」「自然流露」的天性,而非有意識地矯揉做作,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完全「自然天成」「天性使然」。「風度」的成因絕不是隨隨便便、不假思索的本能,而是基於對德性深刻之思考、對舉止審慎之取捨;「風度」固然最終外化為一種無心之舉,但這樣的「無心」恰恰來源於長久的「良苦用心」。「無所在等於無所不在,無心意味著無處不用心」。真正的「風度」必須是經過深思熟慮和嚴格教養而修成的正果。教養的內容:公正與仁愛。教養的核心:道德。
我們常誤以為「道德」是一種精神的約束力,限制著我們不敢恣意狂放,卻不知「道德」實在是美好人格的驅動力,正是它在滋養著我們的「風度」,使之擺脫虛偽與低階,超越自私與惡意,既蘊含有一份溫柔動人的單純與慈悲,又能釋放出一種震懾人心的痛快與力量。就像斯蒂芬·茨威格筆下的蘇格蘭女王瑪麗·斯圖亞特在臨刑前的最後一句遺言便是:「我寬恕你們。」
如果「風度」是一朵優美的花,那麼道德便是孕育它的那顆神奇的種子。正因如此,風度可能是樸素的或者華麗的,但絕無可能是卑微的、做作的、驕縱的、傷人的;風度可能是深沉的或者飛揚的,但絕無可能是無知的、膚淺的、小家子氣的。真正的「風度」對人性的明與暗有著很深的洞見和同情,對生命的喜與悲有著透徹的領悟和釋懷,在歡樂中它是對歡樂的銘記和珍惜,在痛苦中它是對痛苦的承擔和寬恕,痛過之後還是善,苦過之後還是熱愛生活,像極了木心先生所說的「不知原諒了什麼,誠覺世事皆可原諒。」
真正的風度沒有大小之分,它只能是大的——大胸襟、大氣度、大心量、大覺悟、大關懷……而在這卓然高貴的姿態背後,是道德廣博深厚的大愛。
要自信,不要自負
自信者與自負者
跟很多人一樣,我欣賞自信的人。一個充滿自信的人不僅能使其他人在與之親近的過程中不由自主對他抱以信任,而且他往往具有一種難以抗拒的影響力,其他人如果長期在他身邊,耳濡目染他遇事時的冷靜沉著、待人時的不驕不躁,常常會不知不覺深受其感染,在自己的待人接物中也會自發地以他為效仿的榜樣。
同時,跟很多人一樣,我不喜歡自以為是的人。我們也稱他們為自大者、自負者、剛愎自用者。他們總是堅信自己的判斷、自己的才幹、自己的選擇,即使旁人能提供與之相反的明顯的客觀事實或提出另一些頗有價值的方案,他們依舊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固執己見、一意孤行。他們給我們的印象毫無疑問也是「自信」的,但是當我們在團隊或者集體中遇到此類人時,我們總覺得這樣的「自信」很多時候不是「明智」,而是「無知」;不是高瞻遠矚的「達觀」,而是閉目塞耳的「狹隘」;不但無助於高效地解決問題、帶來整體的「發展進步」,而且以盲目的獨斷阻撓問題的根本解決,造成毫無價值的「內部消耗」,甚至直接導致關鍵時刻的失敗。
美國陸軍史上最年輕的「西點軍校校長」麥克阿瑟,這位天賦異稟、贏得最多美國獎章的軍事將才,這位像迎接每一天升起的太陽那樣迎接戰爭的五星上將,這個「勇敢者中之最勇敢」的英雄人物,就因為他拒不承認錯誤的「傲慢自負」、絕不容忍批評的「目空一切」而在朝鮮戰爭中慘遭潰敗,造成了無可挽回的歷史過失,最終被總統杜魯門忍無可忍地解職。
自負是「變了質」的自信
我們每一個人都渴望成為一個自信的人,而沒有一個人願意被他人指摘為「自負」。但是很多時候,我們又會發現「自信」與「自負」之間的界限似乎並不像其字面上看起來那樣涇渭分明、清晰可辨。
在青年學生中常有這樣的情況,初入文學、哲學領域,對盛名遠播的前輩學者方才略知一二、其人其作還不明究竟,就開始誇誇其談、指手畫腳、評點江山。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學生只是暴露了自己的「才疏學淺」和「自命不凡」。我的老師們凡是碰到這樣的學生,就會向他推薦一兩本相關的著作或文章,有時會淡淡地補上一句「你似乎太過自信了……」言下之意,應該是在暗示對方犯了「自負」的毛病。我們很多時候看起來自信滿滿,說起話來鏗鏘有力、擲地有聲,事實上不過是夜郎自大、自視過高罷了。
我們常把「自負」誤當成「自信」,因為它們有著一個共同的前提:「自信」毫無疑問意味著「相信自己」,「自負」也是一樣,指的就是對自己深信不疑、執意堅持。它們的關係十分微妙,就像由同一束光投射而成的「明」與「暗」;就像同一張塔羅牌正立與倒立之間區分的「好運」與「厄運」;就像同一枚硬幣隨意拋向半空,落地瞬間不可預測的「正面」與「反面」;就像麥克阿瑟的前半生,卓越的才能為他構建起無可撼動的「自信」,這「自信」助他成就了無與倫比的輝煌,但是伴隨著一枚接一枚沉甸甸的勳章在他的胸前閃閃發光,民眾迎接他時一浪高過一浪的歡呼吶喊,他的「自信」逐漸充滿「負氣」而不斷自我膨脹,膨脹的力量如此巨大,以至於傾翻了一名職業軍人最為看重的軍紀,排斥了上上下下所有人的意見和建議,最終不惜與自我的理性為敵。「一個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運」10,冥冥之中他的命運就這樣在後半生被神秘地翻轉,璀璨漸入暗淡。應該說,麥克阿瑟是幸運的,因為他總是那麼自信,但不幸的是,他的「自信」過了頭。
現在我們仔細想想其中的道理,就不難發現:所謂「自信」與「自負」,其實呈現在外的表象十分接近,都是「相信自己」,而它們的本質差別則在於「程度」相異。若「自信」保持「適度」,才是真正的「自信」;一旦「自信」過度就變質成「自負」了。
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忽略「度」的差別,以為那是無關實質的小問題,卻不知古人所說的「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是何等的真理,絕大多數的「質變」都起始於點點滴滴而漸行漸遠的「量變」。
就像我們對孩子的愛,「適度」便是真愛,「過度」就成溺愛,不但無益於孩子的身心成長,還有損於他們健全人格的塑造;美其名為「愛」,卻早已在「過度」之中偏離了「愛」的本質,反受其「害」;口口聲聲「為他好」,卻已然成為了無形之刃,切割了他最為寶貴的「自由意志」。同樣的道理,「自信」一旦過度就會變質,「自負」便是那「變質」了的自信,就像變質的牛奶不再是單純的牛奶,而多了好多奇怪的化學物質,不再是人體所需的營養,而是危害健康的毒藥。當「自信」過度而變質為「自負」,就與真正的「自信」全然無關,那不再是人格的閃光點,而是鑄成了個性的汙點,不但不利於人,對己也相當有害。
沒有「自知」,就沒有自信
那麼到底是誰在「自信」與「自負」之間畫下了不可逾越的邊界?又是什麼「度」區分了所謂「適度」與「過度」?
古話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日常生活中我們常以「明智」二字用來讚美頭腦清醒、舉止得體的人。而人們將「明」放在「智」之前雖可能是一時無心之作,卻似乎包含了一種奇妙的直覺和天然的邏輯:不明,何以能智?看不清楚、看不真切,何以能想得明白、想得透徹?因此要達到「智」,必先要「明」。
何以明?——「自知者明」!
我們前面提到的「自信」也好,「自負」也好,有一個相通之處:相信自己。而它們兩者的不同之處恰在於:是否「自知」?是否自明?也就是,對自己有無清醒的認識?
換言之,「自信者」首先當是自知者——冷靜地看清自己的能力,公正地評判自己的水平,包括自我之所長、自我之所短,然後相信自己能揚長避短、取長補短;「自負者」則相反,往往是不自知者——看不清自己的真實水準,掂不出自己幾斤幾兩,所以無法客觀公正地評價自己,於是過高地估計自己,盲目地相信自己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由此可見,「自信者」與「自負者」的本質差別就在於——「自知」。古話又說:人貴有自知之明。「自知」竟然被祖先前輩們視為「高貴」之事,可見不是什麼唾手可得的易事。那麼,「自知」究竟貴在哪裡,又難在何處?一個自信的人應當自知些什麼?或者說,一個自負者與真正的自信者相比,他的「不自知」到底體現在哪裡?他不自知些什麼?如果我們找到了這個答案,或許也就能順藤摸瓜,發現「自信」的秘訣。
「自知」,無可厚非,就是要「知我」。那麼一個真正自信的人應當要「自知」些什麼?首先,當然是「知我所能」——我的專長、我的優勢、我的強項。自知了這些,才能擺脫自卑,建立起初步的「自信」。
但單單是「知我所能」,看到自己力所能及之事、過人之處,卻不知「我所不能」,看不到自己力所不能及之境、不可企及之人,就會變得故步自封、妄自尊大,真以為自己「無所不能」,久而久之,錯把自己當神。一個人一旦成了「神」,就意味著「與天齊高」「逍遙法外」,這就是典型的「無法無天」。眼中無法,意識上也就關閉了理性,心內無天,精神上也就拋棄了敬畏。喪失理智則近乎瘋狂,無所敬畏則難逃自我毀滅。「上帝要誰亡,必先使其狂。」這正是「自負者」的癥結所在——不夠全面、不夠完整的「自知」——知我所能,卻不知我所不能,進而誤以為自我無所不能。肉體凡胎,註定有喜怒哀樂、悲歡離合,不正是因為沒人能真正做到無所不能嗎?
自負,說到底,往往是井底之蛙無知而盲目的自欺欺人。更何況,人與人的愛好、志趣、理想各不相同,一個人如果能專心致志於自己情有獨鍾之事,盡其力、顯其能,已是很大的幸運、非常的幸福,又有什麼必要追求事事皆通、無所不能呢?
「能」與「不能」之間的人生自在
我所欣賞的自信,基於完整的自知——不但知我所能,而且還要知我所不能。兩者缺一不可。單是「知我所能」會使人狂妄自大、自負驕傲;單是「知我所不能」又會使人盲目自卑、妄自菲薄。這兩者都偏離了清醒的自知,進而遠離了自信。「自信」既不自卑,也不自大,恰是這「自卑」與「自大」兩個極端之間那個近乎完美的平衡點,那條不偏不倚、恰如其分的「中道」,所以有時我們給自信一個別稱——「不卑不亢」。
「極端」如同「黑白」,非此即彼,太過極致純粹,「中道」則如「灰」,有近乎白略帶黑的淺灰,有接近黑而少摻白的深灰,其間還有各種比例調和之下的這灰那灰種種灰,層次不同,變化多端。
「我所能」與「我所不能」不論孰多孰少,總會貫穿每一個凡人的一生,每一個人都有「我所能」與「我所不能」,無一例外,差別只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能」與「不能」的調配比例、具體內容,比如有的人相對而言更全能一些,五花八門皆有涉獵,有的人則專注一些,不懂經濟金融、時尚流行,卻精通醫術。
就像蘇格拉底所說:「我知道得越多,我所觸及的未知領域也越廣闊。」換言之,隨著我們知識的深入、閱歷的增長,我們會發現越來越多的「我所能」,而同時,「我所不知」「我所不能」的領域也在隨之無限擴大,世界並不因為我們漸趨充分的「認知」而變窄變小變無趣,相反,它會隨著我們視野的高遠、心胸的開闊而越來越寬廣、越來越奇妙,於是「自信」便成了我們在「能」與「不能」之間流轉游移的人生自在。
當然,「自信」不只是基於清醒的「知我所能」與「知我所不能」的知性認識,也不僅僅停留在為人處世的過程中自我心態張弛有度、收放自如,「自信」還需落實為一些更具可操作性、有益於更多人的東西,我稱之為「行動」與「事實」。
「知我所能,我所能者,盡善盡美」;「知我所不能,我所不能者,虛懷若谷」。
真正的自信者,會用一生的時間來探索什麼是力所能及之事,對於它們,我要儘可能做到完善,不是敷衍、不是應付、不單求完工交差,而是要言之必行、行之必果、竭盡全力、善始善終;同時,真正的自信者,每一天會用一定的時間來反省自己的不足之處,對於我不懂、做不好的東西,我要保持謙遜、保持尊重、保持風度。
這是我勾畫出的「自信」和「自信者」的精神樣貌。不過,「知我所能」指的不僅是知道什麼是在可見的能力範圍之內、我做得了的事,比如搬柴送水、灑掃應對,更至關重要的是,「知我所能」意味著深入挖掘自我尚未展露的潛能、瞭解自我內在的天分,然後盡己之力使潛能得以充分發揮、天賦獲得最大程度的施展。
就像小鳥知道自己是小鳥,它的天分、它的「所能」是「飛翔」,廣闊的天空和靜謐的樹林是它心之所屬的那片精神的故鄉;小魚知道自己是小魚,它的天分、它的「所能」是「游泳」,在潮流洶湧的江河湖海中隨波逐浪便是它生命的歸宿。
對於每一個擁有自然的、獨特的天分的人,他的內心深處都靜臥著一塊無可忘懷、欲罷不能的人生舞臺——在那裡,我願意像火一樣縱情燃燒、似煙花般極盡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