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於說真話

……

後來,我和一位友人又討論起說真話的問題。是的,我們是當成一個問題來討論的,而且討論得挺嚴肅。

我又回憶起我小時候因為撒謊,使得母親怎樣傷心哭泣,以至於怎樣打了我一記耳光,並對我進行過的撒謊可恥的教誨……

我講到我的已經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如今怎樣仍把我當成一個小孩子似的,耳提面命,諄諄告誡我:「傻兒子,你竟為什麼非說真話不可呢?該說假話你不說假話,你豈不是不見棺材不落淚,不碰南牆不回頭嗎?你已經四十出頭的人了,還讓媽為你操心到多大歲數呢?」

友人默想良久,嚴肅而又認真地說:「你母親是對的。」

我問:「你是說我母親從前對,還是說我母親現在對?」

他說:「你母親從前對,現在也對。」

我糊塗至極。

他誨人不倦地說:「撒謊是可恥的,這毋庸置疑。所以我說你母親從前是對的。但說假話並不等於就是撒謊。甚至,和撒謊有本質的區別。」

這一點,我的確沒思索過。

我一向簡單地認為,撒謊——說假話——乃是同性質的可恥行徑。

於是我洗耳恭聽。

於是友人娓娓道來:「撒謊,目的在於騙人,在於使人上當而後快,是行為。行為,聽明白了嗎?撒謊之後果必然造成他人的損失,起碼是情緒或情感傷害。更嚴重的,造成他人利益損失。所以正派人是不應該撒謊的。而說假話,不過心口不一而已。心口不一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行為概念。通常情況之下體現為態度問題。一個人對於任何一件事,有表明自己真態度的權利,也有說假話的權利。聽明白了,說假話是人的權利之一。假話是否使對方信以為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對方,責任完全在對方。因為任何人都有不相信假話的權利。誰叫你相信的呢?舉一例子,我們小學都學過《狼來了》這篇課文,那個撒謊的孩子之所以應該譴責,不可取,是因為他以主動性的行為,誘使眾多的人上當受騙。如果你一個同事告訴你,他在西單商場買了一件價格便宜的上衣,並用花言巧語慫恿你去買,你果然去了,沒有那種上衣出售,或雖有,價格並不便宜,是謂撒謊,很可惡。但是,說假話的人之所以說假話,往往是被動的選擇,通常情況是這樣的——一個人指著一個茶杯問你——造型美觀嗎?你認為不。但你看出了對方在暗示你必須回答美觀極了,於是你以假話相告。你又何必因說了假話而內疚呢?如果對方具有問你的權利,你連保持沉默的權利也沒有,而對方又問得聲色俱厲,帶有警告的意味,你更何必因說了假話而內疚呢?如果對方信了你的話,那麼對方只配相信假話。如果對方根本不信你的假話,卻滿意於你說假話,分明是很樂意地把假話當真話聽,可悲的是對方,應該感到羞恥的也是對方。對應該感到羞恥而不感到羞恥的人,你犯得著跟他說真話嗎?老弟,你看問題的方法,帶有極大的片面性。你只看到人們在生活中說假話的一面,似乎沒有看到生活中有多少人喜歡聽假話,早已習慣於把假話當作真話聽。他們以很高的技巧,暗示人們說種種假話,鼓勵人們說種種假話,慫恿人們說種種假話,甚至維護種種假話。他們樂於生活在假話造成的氛圍之中。他們反感說真話的人。因為真話常使他們覺得煞風景,覺得逆耳。一萬個人或更多的人心口不一他們根本不在乎。他們要的是一致的假話而輕蔑一致的人心。正是這樣一些人的存在,使假話變成了似乎可愛的現象。所以,與其懲罰說假話的人,莫如制裁愛聽假話的人。因為少了一個愛聽假話的人的同時,也許就少了一批愛說假話的人。人們變得不以說假話為恥,首先是由於有些人變得以聽假話為榮啊!另外,老弟,因為咱倆是朋友,我向你提幾個問題,你坦率回答我……」

我似乎茅塞頓開,有所省悟,又似乎更加糊塗,如墮五里霧中,只說:「請講,請講。」

「你說真話時,是不是感覺到一種人的尊嚴?」

我說是的。

「當別人都說假話時,你偏想說真話,以說真話而與眾不同,並且換取尊重,這是不是一種潛意識方面的自我表現欲在作祟呢?」

我從未分析過自己說真話時的潛意識,倒是常常分析自己說假話時的潛意識。儘管我似乎覺得「作祟」二字褻瀆人說真話時自然、正常而又正派的衝動,但也同時尊重潛意識之科學理論。猶豫了一下,我點了點頭。

「難道出風頭就比說假話好到哪裡去嗎?」

「強詞奪理!……」我終於按捺不住內心的氣憤了。

友人自然是不屑與我鬥氣的,友人嘛。

他笑曰:「瞧你瞧你。也聽不得真話不是?一聽真話也羞也惱也要跳不是?能聽得進真話並不是舒服的事哩,是一種特殊的,有時甚至非強制而不能自覺的訓練啊!」

一番話,倒真把我說得雖惱羞而又不好意思成怒了。友人談鋒甚健,又道:「你不要以為別人不說真話,便一定是怎樣地見風使舵。其實,不屑於說真話而已。與人家的不屑於相比,你自己足令大智若愚者嘆息罷了!」

友人辭去,我陷入前所未有的困惑。

後來,我又向幾個慣常說假話,卻又稍能與我推心置腹的人請教。

皆答曰:

懶得說真話。

何必說真話?

說真話,圖什麼?

我相信他們對我說的話句句是真話,所謂酒後吐真言。為了這樣一些真話,我奉獻出了幾瓶真的而不是假的好酒,還有佐酒菜。

從此,我觀察到,假話是可以說得很虔誠,很真實,很瀟灑,很詼諧,很鄭重,很嚴肅,很正確,很令人感動,很精彩,很精闢的。

從此,每當我產生說真話的衝動,竟有幾分羞於說真話的靦腆,在意識——當然潛意識中作梗了!

後來我做過一個夢:我因十二條大罪被判十二年死刑。我望著法官們的面孔,覺得他們一個個似曾相識。我看出他們明知所有大罪都是無中生有,但他們一個個以假話把它說成是真的。他們那些假話同樣說得水平很高,包容了我從生活中觀察到的一切形式完美的假話之最……

我忍無可忍咆哮公堂,大喝一聲——可恥!

於是我醒了。

我願人人都做我做過的這個夢。那麼人人都將不難明白,僅僅為了自己,也斷不該欣賞假話,將說假話的現象,營造成生活中氤氳一片的景緻。

在非說假話不可的無奈情況之下,就我想來,也還是以不完美的假話稍正經些。

不完美的假話仍保留著幾分可矯正為真話的餘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