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釘子

那是一根兩寸半的釘子。就釘子而言,該算是一根大釘子了。

三十幾年前,有兩名剛從某理工大學畢業分配在某科研單位的大學生,高高興興地走在從集體宿舍區到單位去的路上時,其中一人發現了它,將它撿了起來。

他說:「瞧,多新的一根大釘子。」

的確,它非常新,完全沒有被用過,甚至可能還未被另外一隻手碰過。不知是在什麼情況之下,直接從新釘盒裡掉在路上的。

他的同事兼同學說:「是啊,很新。可你撿它有什麼用?」

他說:「怎麼會沒用呢!總會有用的。我撿起了它,它才有機會物盡其用麼。」

於是,他就將它揣進了兜裡。

不是所有在大學裡非常要好的兩個同學,畢業後都能像他們一樣分配在同一單位。他們覺得自己特別幸運。因為從內心裡感到幸運,他們的關係比在大學裡更親密了,更好了。他們住同一宿舍,每天一塊兒起床,一塊兒洗漱,一塊兒跑步做操鍛鍊身體,一塊兒吃三頓飯,一塊兒上班下班。當然,連到俱樂部去看電影、開會,參加文娛活動,也是雙雙出現,形影不離,彷彿須臾難分。年長的同事常開他們的玩笑——「這麼好,乾脆都別找物件了。登記結婚算了!」

那天回到宿舍,撿了釘子的那一個(為了講述的方便,我們就叫他a,叫另一個b吧),將那釘子釘在了門框旁。

他說:「這不就派上用處了嗎?不是可以掛很重的東西嗎?」

於是b就將他們各自的兜兜袋袋掛在了釘子上。

一年後,單位調工資。b因有「突出工作成績」,長了一級。也就是說,每月比a多七元幾角錢的工資了。

這使a感到心裡頗不平衡。在大學裡,都是優等生。在單位,工作態度也一直都很積極。只不過b參與的科研專案搞出了成果,而a參與的科研專案中途下馬,被迫夭折罷了。但誰參與哪一科研專案,本非自願的選擇,完全是由「長官」決定的。而哪一專案一定要搞下去,哪一專案中途下馬,也是「長官」意志的結果。a想,如果我參與的那一專案不中途下馬,也肯定是要出成果的!我投入的積極性和熱忱,是被扼制了嘛!怎麼只看到了他的「突出」,看不到我的「付出」呢?

於是內心裡對b很不服氣起來。

兩年後,單位遵照上級的指示精神,發展有「突出工作成績」的青年科研工作者入黨,b順理成章地被單位黨組織確定為「重點物件」。於是在a眼裡,b似乎前程似錦了。於是a更不服氣起來。不服氣就難免背地裡說三道四,出言有怨,也就難免被「打小報告」。於是a遭到了公開的也是嚴厲的批評。「幫助」他的「責任」,自然而然地,落在了b的身上。a內心本已懷疑是b打的「小報告」,又被b「幫助」,便由不服氣而激憤,於是他們爭吵了起來。於是這宿舍裡分出了界線。於是,a連自己的東西,也不往那根釘子上掛了。但是雙方的關係,並沒鬧到勢不兩立的程度。他們都怕鬧到那種程度被別人笑話,都以難能可貴的理性相互容忍……

第三年,b入黨了。

第四年,b提幹了,當上了副科長,工資又長了兩級。在a看來,在許多人看來,他們之間二十幾元的工資差距,是一輩子也拉不齊了!入了黨,提了幹,當上了副科長的b,與a相比,自然具備種種優勢,更是姑娘們追求的目標。於是a所暗戀著,對a也似乎情有獨鍾的一個姑娘,轉而主動投向了b的懷抱,於是a失戀了。於是b不久宣佈要結婚了。直至那一天,a才明白自己喜歡的姑娘,最終成了誰的妻子。他感到被嚴重地傷害了。那一天他含悲帶憤,寫下四句詩:「千年垂恨,萬代垂傷,奇恥大辱,永世難忘。」他當然不參加b的婚禮,b也沒有虛偽地送他喜糖。單位住房緊張,為了照顧b,騰出了他們宿舍旁的另一間宿舍分配給b作新房。這其實對a也不失為一件有益之事。因為從此他也可以單獨一間宿舍了啊。但他覺得,他獲得的方便,其實是以失去了愛情為代價的。他作如是之想不無道理。當天夜裡,聽到隔壁的床架嘎吱嘎吱響個不停,並夾雜著女性快感的鶯吟,a心裡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他去找木工師傅借了一把錘子,將釘在門框旁的大釘子起下來,使足了勁兒一錘錘往牆上釘。兩室之間的牆壁是後隔的,很薄。釘子長,一釘就透了。想到那邊兒牆上出現了一截大釘子,a才覺得多少解恨了些……

但是有一天,a從b家窗下走過,有意無意地朝屋裡扭頭一看,卻見b和妻子的結婚照,端端正正地掛在那截被自己釘透的釘子上……

再後來就是「文革」了。b成了「保皇派」,a成了「造反派」,都是頭兒。b那一派保誰,a那一派一定要打倒誰。在b,思想是很明白的,倘自己這一派保不住誰,空落個「保皇派」頭頭的聲名,前程也就暗淡了。在a,思想也是很明白的,倘自己這一派打不倒誰,打而不倒的人又掌了大權,那麼自己能有好果子吃嗎?

「保皇」在「文革」中畢竟是「逆潮流」的。b的一夥「保皇派」最終作鳥獸散,a那一派一舉奪權成功,自己成了「革委會」副主任……

他運用職權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在限定的時日內,迫令「保皇派」頭頭b和他的老婆雙雙離開單位,離開城市,到外省農村去「接受思想改造」。你可以認為他是進行報復。因為的確,他早已不能容忍那兩口子住在自己隔壁,出雙入對的。「發配」了他們,至少可以使自己眼不見心不煩。你也有充分的根據,替他辯護,認為他並沒有進行報復。因為他所做的,在那個特殊的年代,不過是一切「造反派」頭頭對一切「保皇派」頭頭最尋常的「處置」罷了。不那麼做,倒會顯得他這位「造反派」頭頭的革命性很值得懷疑了。

於是以後的十來年,b在農村當了父親,老老實實地幹農活兒,漸漸忘了自己曾是學什麼的幹什麼的……

於是以後的十來年,a在單位也當了父親,今天打倒這個,明天打倒那個,一會兒批孔批儒,一會兒反潮流,很忙,頭腦很緊張,心理壓力也很大,漸漸地也忘了自己曾是學什麼的幹什麼的……

他佔據了隔壁b家的房子,擁有了兩間房子。一間自己和妻子住,另一間保姆帶著兒子住。

他三十七八歲那一年,「文革」結束了。他成了「三種人」。一年後b夫婦帶著兒子回到了單位。b成了「專案小組」成員。人們認為由他來審查a的問題最合適,也象徵著一種歷史的公平。b自己也這麼認為。

單位的房子依然緊張。b只能又住回到a的隔壁。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忍氣吞聲,只有乖乖地被限日限時騰房間。

b搬進去以後,見牆上那截釘子居然還在,只不過纏上了一朵紙花,便又將自己和妻子的結婚照掛在了釘子上。並指著那釘子「痛說家史」,對兒子聲討了a一頓。

b的審查結果是——「a乃‘四人幫’爪牙式人物,永遠不可重用。」

於是a便永遠被打入「另冊」。

而b當上了單位的頭頭,職務相當於副局級。分管評工資、計劃生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後來的評職稱工作。

而a漸漸地被b也被人們遺忘了。因為一切好事,a自認為,人們也認為,他是再也沒有沾邊的資格和權力了。

又過了十幾年,到了九十年代,到了現如今。b已經五十四五歲了。b當官當得並不輕鬆,更不瀟灑,滿心想瀟灑也瀟灑不起來。單位是個和「市場經濟」企圖掛鉤卻掛不上鉤的單位,靠吃「皇糧」維持,死不了也活不長。這個月的工資勉強發下去了,下個月的工資就沒保障。何況他這位黨委副書記,負責的盡是雞零狗碎又很操心的事兒。他的兩鬢已經斑白了。不過他漸漸地習慣了自己是黨委副書記,漸漸地習慣了抓那些雞零狗碎又很操心的事兒,彷彿自己天生就是要做黨委副書記的,彷彿自己抓那些雞零狗碎又很操心的事兒,全是對於一個科研單位頂頂重要的事兒,非他莫屬之事。有時他獨自一想,同代人中,現如今混到副局級的人是有限的。於是又很欣慰,很有些得意。甚至,在某些場合,某些人面前,很有些大權獨攬、頤指氣使的樣子……

三十多年間,這單位竟連一幢家屬宿舍都沒蓋過。b因為是黨委副書記,上級特批了一套幹部宿舍。這尤其是他的得意之處。他原先住的那間宿舍,由他的兒子住著了。他的兒子已經三十來歲了,做了父親,於是b其實變成了爺爺輩兒的人……

a的兒子也三十來歲了,也做了父親,住在b的兒子的隔壁。像他們的父親們當年是鄰居一樣。由於父輩們的積怨甚深,兒子輩兒的人們,似乎有心成為睦鄰,但不知道怎麼樣才能彼此消除隔閡,怎麼樣才能互相友好。那一種迫不得已的鄰居關係,對他們都是很彆扭,很尷尬的。但單位是絕對沒有能力解決他們那種「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的,都只有各自認命……

忽一日,一度從人們的記憶中消失的a重新在單位裡出現了,西裝革履,躊躇滿志,再也不是從前被定為「三種人」時那副灰不溜秋、一蹶不振的落魄相了,變得器宇軒昂,神采奕奕了。有了高階的專車,有了年輕的女秘書,有了一些擁左護右的隨員。

他想買下單位的半邊辦公樓。

原來在b做黨委副書記並沾沾自喜的這十多年裡,a被某私營公司聘去,潛心於科研,竟大有成果,擁有了數項專利,在該公司擁有了相當可觀的一部分股份,還成了副總經理。

單位賣辦公樓之前,自然是要召開黨委會統一意見的。身為黨委副書記的b,持堅決的反對態度,並扳著手指頭歷數a在本單位的不光彩的歷史。

但沒有一個黨委成員支援b,都說別翻歷史舊賬了,多沒意思啊!「三種人」不是現行反革命,人家出高價,從全體員工的利益出發,幹嗎不賣啊?

於是a買成了。

於是大興土木,將那半邊樓裝修得富麗堂皇的,掛出了一塊什麼什麼公司的牌子。a的兒子也成了那公司的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