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與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確實存在著貪汙問題,但牽涉之廣、影響之大在貪汙案件中確屬罕見,而此案中也確實存在著很多疑點。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御史餘敏、丁廷舉告發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汙。在朱元璋編的《大誥》中,詳細列舉了郭桓貪汙的方式和數量,看了實在讓人觸目驚心。我們有必要列舉一下(請仔細看,疑點就在其中),其貪汙行為包括:

一、郭桓私分了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也就是說這些地方的錢糧朱元璋沒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二、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糧,具體數字是這樣的,當年浙西的錢糧是四百五十萬石,郭桓只交給了朱元璋二百多萬石,其餘的他自己私吞了;

三、郭桓等人在徵收賦稅的時候,巧立名目,創造性地徵收多種賦稅,包括水腳錢、車腳錢、口食錢、庫子錢、蒲簍錢、竹簍錢、神佛錢等。

最後算出總賬,他和同黨一共貪汙了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這麼看來,郭桓確實是膽大妄為,他勾結其他官吏貪汙腐敗。朱元璋也並沒有放過他的同黨。那麼郭桓的同黨是誰呢?經過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數官員都成為了郭桓的同黨!

他們包括禮部(禮法)尚書趙瑁、刑部(司法部)尚書王惠迪、兵部(國防部)侍郎王志、工部(建設部)侍郎麥至德等。請注意,這個名單很長,據《刑法志》記載,當時六部除了上面所列高階官員外,所有侍郎(副部長)以下官員都被幹掉了。

這也就是說當時的六部,每個部除了尚書(部長)一人、侍郎(副部長)兩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辦事官員都被殺掉了。當時的部長真的成了光桿司令。官員們陷入了恐懼之中,見面的第一句話應該就是:「你們今天死了幾個?」

其實到後來這個問題也不用回答,因為一個部裡最多隻剩下三個人。

這是中央官員,還有地方的經辦官員,糧食是由省裡送來的,往下查,就是各個府縣,府縣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謂的富戶、糧長。這些人也大多被殺掉。

此案一共殺掉了三萬餘人,結果是「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掃而空了。

這樣看來,我們不得不佩服在郭桓案件中倖存下來的官員,真不容易啊,怎麼把你們給漏了呢?

以上所列就是史料的記載,也就是我們所謂的案發現場,請大家注意,並非所有史料都是可信的,在這些資料中,互相矛盾的並不少,就如同兇案現場會出現很多將你引入歧途的線索一樣。

但只要你認真分析,是可以找出真相的。

其實歷史學家們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從這些互相矛盾的資料中找到真相,破解迷案。而破案的最重要工具,也是歷史學上很重要的原理,就是立場。

所有的書籍都有立場,所有的立場都有傾向,相信如果不是自虐,寫書罵自己的人畢竟還是少數。

而這個案件的疑點,就在上述事實之中,至少有兩個:

一、貪汙的數目應該有一定問題。

大家要知道當時明朝一年的收入也只有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在朱元璋剛剛處理完胡惟庸,且已經設立了錦衣衛的情況下,郭桓不過一個侍郎,何來包天大膽敢如此妄為,貪汙的數量居然趕得上明朝一年的收入?

而且我們先前已經介紹過,當時肅貪力度之大,貪官聞風而逃,即使身在窮鄉僻壤,白天貪汙,晚上就被告發,郭桓等人就在朱元璋眼皮底下,每天無數的密探來來往往,他老兄居然還敢私吞幾個省的公糧?!

朱元璋自廢除丞相之後,很多小事他也會親自處理,如果有幾百萬石糧食不入庫,朱元璋早就跳起來罵人了,何必等到御史告發?

二、我們看看歷史上著名的貪汙案,就會發現其實貪汙這種事情,一般都是人越少越好,既安全,分的錢也多。郭桓不過是個戶部侍郎,要貪汙糧食怎麼會和禮部、刑部、兵部、工部、吏部的人一起合作,莫非他是覺得知道他貪汙的人太少,想給自己打個廣告?

不管怎樣,郭桓也算是風光了一把,他一個小小的侍郎,其同黨的數目居然打破了丞相胡惟庸保持的紀錄。

雖然這個紀錄並不光彩。

綜合看來,這個案件是存在著很大疑點的,但這也並不能說明此案就是子虛烏有,郭桓的貪汙行為很有可能是存在的,只不過數量沒有這麼大、所謂的同黨沒有這麼多罷了,不然為何朱元璋不找張三李四,偏要找你郭桓呢。

郭桓案最終還是結束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此案中被殺的最後一個人正是此案的主審法官,殺掉無數官員的右審刑吳庸。

經過這一連串大案,朝中官員如驚弓之鳥,每天都擔心自己腦袋不保,有些好事的人就拿這些官員開涮,說朱元璋上朝時如果玉帶系在肚皮下面,就是要殺人了,如果玉帶在肚皮上代表今天平安無事。

如果這樣判斷,那是要出問題的,萬一哪一天朱元璋吃得太飽,肚子脹,玉帶只能放在肚皮上,心情又不好,官員們可就要吃苦頭了。

史料記載,官員們每天上朝,都要在家門口舉行儀式,什麼儀式呢?穿戴整齊,抱抱老婆孩子,交代清楚誰還欠我多少債、我的私房錢藏在床底之類的後事,然後訣別而去,老婆孩子就在背後哭,除了人還是活的,和開追悼會沒什麼區別。

散朝的時候,老婆孩子在家門口等著,如果看到活人回家,就會大肆慶祝一番,慶祝的內容是今天我又活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