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律師。工作中有一個習慣,那就是把自己辦理過的案件記錄下來。隨著「律齡」的增長,我對這種記錄興趣越來越大。我為好人伸張正義,也為壞人辯護開脫,每個案件都是一個精彩的故事。有人說法庭是個舞臺,每天上演著人間的悲喜劇,只是角色固定,演員也就是那幾個人:法官、律師、原告、被告,而故事也是已經發生了的事。我常常在工作之餘,翻閱我的記錄簿,那時我的感覺是:生活比虛構離奇。
比如,我在電腦上敲下這幾行文字之前,有一個人上門來諮詢我。他有點靦腆地說:「律師,我想問一下,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你結婚了嗎?」
「結了。」
「那就夠條件了。」
他搖搖頭又說:「我不能離,這婚不能離。」
「感情這事嘛,不能勉強,古語說得好,強扭的瓜不甜,與其兩人痛苦,還不如分手了之。」我想接下這個案子,他不離婚,我掙什麼錢?律師是靠辦理案件吃飯的。
「我們中國人有個觀念,寧拆十座廟,不拆一個家,其實離婚是生活的另一個起點,新生活的開始。把兩個沒有感情的人綁在一起,日夜煎熬,那太痛苦了。」說完,我又引用了一句名人名言,「沒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當然,赤裸裸勸人家離婚,有點不道德。但以我的經驗,若夫妻二人各自開始求助律師,十有八九是和好不了。即使承受不了家庭與社會的壓力,勉強生活在一起,但婚姻早已名存實亡。有多少家庭並不是因為愛情而存在著!
我忽然對他產生一絲同情:「當然,各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比如感情、孩子、財產等。」他依然無動於衷。
我有些焦急地勸道:「長痛不如短痛,分手了還是朋友。」話說完,我意識到自己有點過分,為了攬到一個案子也太不要臉了吧!可是,你又不得不承認,律師這一職業有時候與道德關係不大。我們只服從法律和自己的委託人。律師是公民個人權利的代表。人們請律師的目的只有一個:保護自己,對抗他人,特別是公權——防止政府對公民權利的任意侵犯,所以當一個人開始與公檢法打交道時,他就去聘請律師。
看著他面無表情,我說:「您來諮詢我離婚,但又不願意離,這說明你有顧慮,你也可以冷靜思考一下:離還是不離,這是個問題。」這又是變相引用了莎士比亞的名言:生還是死,這是個問題。回顧一下這幾年我辦過的所有離婚案件,對有些人而言,離一次婚等於死了一回。
他抬起頭看著我:「我還是不能離。」
「為什麼呢?孩子小?房子不好分割?還是另有隱情?」我必須弄清他不離的原因。我突然想起來,這傢伙是不是那方面不行,或者他老婆是性冷淡。
我委婉地說:「性生活在夫妻關係中也非常重要。有個專家曾對三千對夫婦做過一個調查,在財產、孩子、性三個要素中,性的比重佔到百分之五十,甚至超過了孩子。」
「當然,這是西方學者的觀點,不一定適合我們東方人的價值觀念。」我補充道。
他仍然無動於衷。
「那你能不能告訴我,你為什麼要離,為什麼又不離?」
他「騰」地一下從沙發上站起來:「我願意和她離,但她離了要嫁給我爸,她由老婆變成了娘,我兒子要叫爺爺為爸爸,我以後還怎麼見人?」
我承認,做律師多年,經歷奇案無數,他的話還是讓我非常吃驚!一時不知道說什麼,但是瞬間我就恢復了平靜,常年的法庭實戰,早練就了我臨危不亂的心理。
我站起來,繞開辦公桌,走到他跟前,雙手扶著他的肩,把他重新按到沙發上,盯著他的雙眼說:「冷靜點,相信我一定能夠幫助你,請你把事情的經過告訴我。」
我拉過一把小凳,坐在他面前。這是個秋天的上午,青城悶熱的夏天剛過去。魚缸裡的熱帶魚自由地游來游去,一株巴西木在屋角默默地展示著它的綠色。紅色的超大沙發有些刺眼,給人一種暴發戶的感覺。與一個律師嚴肅的辦公室有點不太相稱,但是當你知道它沒花錢時,無論如何都認為值。半年前,我為一個傢俱商討回了一批拖欠多年的欠款,他為了感謝我而送了這組沙發。他說來自於義大利,但我確信它來自浙江的某個城市,因為我在他的倉庫見過包裝——他太忽視一個律師敏銳的觀察力了。現在這些都不重要,一個看上去有些頹廢的農民工正坐在上面講他的故事,他身高一米六,有些瘦,看上去比他實際年齡要大,我則像個小學生一樣認真地傾聽。
他說他母親去世早,他常年在外打工,一年也回去不了幾天,慢慢地,老婆和自己的老爸好上了。這個事情,現在村裡人基本都知道,是一種半公開狀態。老婆也說了,堅決不離,就是離,她也不走。兒子才五歲,離婚後,她無地無房——熟悉中國農村婦女地位和仔細研究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人應該知道。
送他走後,我趕緊把這個案件記錄下來。在這個陽光明媚的上午,我有短暫的空閒。寫完後,我慢慢地翻看著前面的記錄,三百多個案件,幾乎包括了我從業以來辦過的所有案件。離婚、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繼承、房產買賣、股權糾紛、破產和刑事辯護等等,每個案件就像一位老朋友,熟悉而親切,它們常常在這樣的工作間隙或不眠的深夜造訪,微笑著和我談起每個故事。瞬間,法官、委託人、對方律師,還有那些公正與偏見,蓄謀與巧合,妥協與鬥爭,都清晰再現。
這些案件真實記錄了我這個草根律師的成長之路,小小糾紛,驚天大案,鉅額財產,得而復失,有人身陷囹圄,有人至今生死不明。愛與恨,法與情,還有我朝夕思考的律師與法治,時過多年,只要想起,一切就像一幅波瀾壯闊的畫卷從眼前流過。
只是由於時間關係,案件記錄比較簡單,有些已經模糊。我決心把它們重新寫一遍,就當是對過去律師生活的一種回訪。
從哪個案子入手呢?
就從我獨立執業時辦理的第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寫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