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有忌之二/別做大肥羊

人生百忌 劉墉 第2頁,共2頁

◎忌爭強好勝

但是有些時候,你身上一窮二白,卻被歹徒認為有錢,反而相當危險。

第一,你讓他認為你有錢,表示你的穿著舉止像個有錢人的樣子,你這麼做,讓他有被騙的感覺。

第二,他以為可以豐收,結果大失所望,難免惱羞成怒。所以早期在香港流行一句話「總之要見紅」,意思是不見百元港幣的紅色鈔票,就要捅你一刀,見到血紅。

你尤其要記住「好漢(好女)不吃眼前虧」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除非四周的環境對你有利,否則寧可破財,甚至受辱,也得保住自己的性命。逞強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可以,在異鄉不行,在法制不完備、治安不綏靖的地方尤其不行。

所以無論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在四顧無援的情況下遇上劫匪,乾脆掏出錢,給他。你甚至可以開啟錢包或皮夾子,讓「他」看,把所有的錢都給他,請他讓你保留必要的證件。即使如此,你都不能露出輕蔑的表情,好比說:「你不是要錢嗎?老子有,拿去吧!」因為劫匪歸劫匪,他還是有自尊,甚至有自卑式的自大,他更敏感,容易被激怒。

◎忌無謂的遊蕩

無論你在羅馬、開羅或其他地方,做個調查,在街上被偷被搶的觀光客,在比例上一定超過當地人。

為什麼當地人比較安全?如同前面說的,他語言通、人頭熟,而且住在那兒,受害之後可以追到底,搞不好牽來扯去還是遠房親戚。「兔子不吃窩邊草」,當然不如「觀光客」來得好。

再想想,你跟當地人有什麼不同?種族膚色不同,那沒辦法,但是每個地方都有外來人口,就算不同族裔也可能是當地人。

還有,就是服飾的不同,所以如果你穿上當地的衣服,或者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又不揹著旅行袋,就差異不大了。

還有一點,要知道「當地人」跟你最大的不同,是無論他們去上班或購物,心裡都有確定的目標,知道自己要走哪條路。所以我在前面說,別站在街頭東張西望看地圖,最好出門前先看好。

你記不清怎麼辦?我的建議是,你可以偷偷看。

第一,你事先把要去的地方折起來,也就是將地圖折成小塊,露出你要用的那一塊,免得在街頭攤開整張地圖,成為明顯的目標。

第二,你可以找地方偷偷看,所以老旅行家都會借用餐的時候看。把地圖看清楚了,等到走出餐館,就裝成匆忙趕路的樣子。

快速行走是避免成為目標的好方法,因為那能顯示你「知道路」,像當地人。又顯示你活力旺盛,比較會反抗,最好別碰。而且,因為你走得快,那些想借兜售或表演來靠近你的人,不容易跟上。譬如有名的吉卜賽小孩劫匪集團,就不太容易先用東西在你眼前晃,擾亂你,再伺機一鬨而上,搶了就跑。

夜裡在僻靜的街上行走,避免緊靠著街邊的建築物,以免被人一把拉進去。碰到有敵意的人接近,就往馬路上走或穿越馬路(但是要注意安全)以吸引來往車輛的注意,必要時甚至可以伸手攔車,請求協助。

或許你要說,旅行當然要慢慢地東逛西逛。

沒錯!如果在治安好的國家,或人多的地段,當然可以。但是當你隻身去治安敗壞的地方,又到了荒街野巷,就非小心不可了。

否則,你一定要找幾個伴同行。